1,请问您的回答中有关管理层持股这一概念是指MBO管理者收
管理层收购属于管理层持股中的一种,管理层收购需要取得公司的控制权,而管理层持股可以使股权激励,也可以是管理层收购
2,紧急求助企业法人代表做的是我弟弟但我有百分之六十股份没有
如无特殊约定,股权转让合同自转让方与受让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股权转让的生效是指股权何时发生实际转移的问题,也就是受让方何时取得股东身份的问题,即从工商行政部门登记备案时起生效。所以私下无效
3,600383什么时候股权登记
【分红】2009年度 10转8派1(含税) (决案)
★ 这一方案已经股东大会通过,还需要上报证监会批准才能够实施。
★ 在实施分红派息之前,上市公司会发布股权登记日公告。请以此日期为准!!!
600383这只股票短期如果有开股东大会的话,那么分红的日期也会定下来,要关注股东大会的公告。
等公告
还在待定,先关注。
看年报的分红预案及审定
4,债权数额不大而股权金额很大有没有只查封部分股权的
以公司的全部股权出质,需经股东会议讨论通过,并形成决议。每一个股东都要在决议上签字。因为,出质股权有股权无法收回的风险。当债务清偿期届满,但是设质人无力清偿债务,就涉及到质权执行的问题。《担保法》第71条规定,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物折价,也可以依法拍卖、变卖质物。因此权利质押的质权人也可以与出质人协议转让质押的权利,或者拍卖、变卖质押的权利。无论协议转让质押的股权还是拍卖、变卖质押的股权都会发生同样的结果,就是受让人成为公司的股东,原来的股东将会失去股权。
应该是可以的。可以保证债务的优先清偿。
5,多数占有是指母公司拥有子公司的股权的多少
在控股合并方式下,其50%以上有投票表决权的股份或资本被另一企业所拥有的企业。由于其50%以上有投票表决权的股份或资本被其他企业(即母公司)持有,成为子公司的附属公司。我国《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中规定,子公司指被另一公司拥有控制权的被投资企业,包括由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其过半数能上能下权益性资本的被投资企业和通过其他方式控制的被投资企业。 子公司在法律上与母公司是相互独立的,但在经济上又与母公司存在着被控制与控制的关系,在经济上融为一体,构成了企业集团,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要纳入母公司编制的合并会计报表之中,但仍需对外编制个别会计报表。 所以最少母公司占有百分之50
50%以上,
6,股东认缴出资大于实际应缴费金额 这种情况如何写股权转让书
1、股东认缴出资大于实际应缴费金额,这种情况在工商只需要变更股东或法人(如果变的话),其他不用变更。现在允许转让溢价或折价,这种现象十分普遍。股权转让前应进行审计,对交割基准日的会计报表进行第三方确认,以净资产作为股权转让的价格。仅就出资额大于注册资本而言,在股权转让协议中还是转让的公司法定资本金(注册资本),多出部分,应作为实际转让金额写入协议,即溢价转让或称为商誉。例如,注册资金1000万,实际出资1200万,转让协议中的转让总价就是1200万,其中1000万是实收资本(注册资金),200万作为资本公积(资本溢价)随资本一并转让。2、认缴出资额是指企业的法定注册资本,注册资本是企业根据企业章程规定应缴的注册金。 认缴出资额由实缴出资和应缴出资两个部分。对公司每一股东(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作为登记事项的不同理解,可能在具体的登记工作中会产生很大差异。目前,最主要的理解有两种,一种是:登记的某一股东(出资人)认缴的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应当是其各期认缴的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实缴的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则应当是其已完成缴付的各期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另一种是:登记的某一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应当是登记时其认缴的出资总额和缴纳全部认缴出资的最终时间,实缴的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则应当是其登记时已缴付的出资总额和缴纳全部实缴出资的最终时间。
如果股东实际出资尚未达到认缴出资额度的,需要继续完成出资义务。对于股权转让书,由合同双方自行协商确定价格及相关责任承担。 股东应该按照公司章程上登记的认缴出资金额对公司承担出资义务。 《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合同法》 第十二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仅就出资额大于注册资本而言,在股权转让协议中还是转让的公司法定资本金(注册资本),多出部分,应作为实际转让金额写入协议,即溢价转让或称为商誉。例如,注册资金1000万,实际出资1200万,转让协议中的转让总价就是1200万,其中1000万是实收资本(注册资金),200万作为资本公积(资本溢价)随资本一并转让。.请各位高手帮个忙
7,请问法定财产重估增值属于什么所有者权益吗为什么 谢谢 搜
或者说法定资产重估增值,它是属于“所有者权益”类科目。因为法定资产重估增值是指企业按国家规定,对其占用的资产进行重新估价时,重估价值大于帐面价值的数额。企业财产应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入帐,除有物价变动时,国家有规定调整,否则不得随意调整帐面价值。在特殊情况下,企业可对资产进行重估。如:企业分立、合并和改组;企业以实物资产和无形资产对外投资;物价上涨时幅度较大造成企业帐面价值和实际价值严重分离。增值部分计入投资者“股本”或被投资企业的“资本公积”账户。当企业的资产进行重估时,如果该资产是被投资单位所有的,按原各股东持股比例转增股本;如果是新投入的,还要对投入后的全体股东持股比例进行重新调整确认,评估值超过股东会议确认投资额的部分计入资本公积。扩展资料:所有者权益按其构成,分为投入资本、资本公积和留存收益三类。1.投入资本投入资本是指所有者在企业注册资本的范围内实际投入的资本。所谓注册资本,是指企业在设立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资本总额,也就是全部出资者设定的出资额之和。企业对资本的筹集,应该按照法律、法规、合同和章程的规定及时进行。在不同类型的企业中,投入资本的表现形式有所不同。在股份有限公司,投入资本表现为实际发行股票的面值,也称为股本;在其他企业,投入资本表现为所有者在注册资本范围内的实际出资额,也称为实收资本。2、资本公积资本公积是指归所有者所共有的、非收益转化而形成的资本,主要包括资本溢价(股本溢价)和其他资本公积等。3、留存收益留存收益是指归所有者所共有的、由收益转化而形成的所有者权益,主要包括法定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历史成本原则百度百科-所有者权益百度百科-固定资产重估价
一、法定财产重估增值是指企业按国家规定,对其占用的资产进行重新估价时,重估价值大于帐面价值的数额。一般而言,企业财产应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入帐(历史成本原则),除有物价变动时,国家有规定调整,否则不得随意调整帐面价值。但在特殊情况下,企业可对资产进行重估。如:企业分立、合并和改组;企业以实物资产和无形资产对外投资。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固定资产增值是不用进行任何的账务处理的,所有也就涉及不到所有者权益的增减变动。涉及可以上企业分立、合并等情况发生时,借:资产类科目贷:资本公积---法定财产重估增值在这种情况下,贷计资本公积,资本公积属于所有者权益类科目,借方表示增加,贷方表示增加。也就是说企业的所有者权益相应已增加。二、增值部分一般计入投资者“股本”或被投资企业的“资本公积”账户。当企业的资产进行重估时,如果该资产是被投资单位所有的,一般按原各股东持股比例转增股本;如果是新投入的,还要对投入后的全体股东持股比例进行重新调整确认,评估值超过股东会议确认投资额的部分计入资本公积。扩展资料:资本公积形成的来源按其用途主要包括两类:一类是可以直接用于转增资本的资本公积,它包括资本(或股本)溢价、接受现金捐赠、拨款转入、外币资本折算差额和其他资本公积等。其中,资本(或股本)溢价,是指企业投资者投入的资金超过其在注册资本中所占份额的部分,在股份有限公司称之为股本溢价;接受现金捐赠,是指企业因接受现金捐赠而增加的资本公积;拨款转入,按规定转入资本公积的部分,企业应按转入金额入账;外币资本折算差额,是指企业因接受外币投资所采用的汇率不同而产生的资本折算差额;其他资本公积,金额,其中包括债权人豁免的债务。一类是不可以直接用于转增资本的资本公积,它包括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和股权投资准备等。其中,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是指企业因接受非现金资产捐赠而增加的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是指企业对被投资单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因被投资单位接受捐赠等原因增加资本公积,从而导致投资企业按持股比例或投资比例计算而增加的资本公积。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资本公积
或者说法定资产重估增值,它是属于“所有者权益”类科目。法定资产重估增值是指企业按国家规定,对其占用的资产进行重新估价时,重估价值大于帐面价值的数额。一般而言,企业财产应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入帐,除有物价变动时,国家有规定调整,否则不得随意调整帐面价值。但在特殊情况下,企业可对资产进行重估。如:企业分立、合并和改组;企业以实物资产和无形资产对外投资;物价上涨时幅度较大造成企业帐面价值和实际价值严重分离。增值部分一般计入投资者“股本”或被投资企业的“资本公积”账户。当企业的资产进行重估时,如果该资产是被投资单位所有的,一般按原各股东持股比例转增股本;如果是新投入的,还要对投入后的全体股东持股比例进行重新调整确认,评估值超过股东会议确认投资额的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属于所有者权益里面的资本公积中。
法定财产重估增值是指企业按国家规定,对其占用的资产进行重新估价时,重估价值大于帐面价值的数额。一般而言,企业财产应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入帐(历史成本原则),除有物价变动时,国家有规定调整,否则不得随意调整帐面价值。但在特殊情况下,企业可对资产进行重估。如:企业分立、合并和改组;企业以实物资产和无形资产对外投资。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固定资产增值是不用进行任何的账务处理的,所有也就涉及不到所有者权益的增减变动。涉及可以上企业分立、合并等情况发生时,借:资产类科目 贷:资本公积---法定财产重估增值 在这种情况下,贷计资本公积,资本公积属于所有者权益类科目,借方表示增加,贷方表示增加。也就是说企业的所有者权益相应已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