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裕解百纳上市公司,中粮长城可以用解百纳商标吗

1,中粮长城可以用解百纳商标吗

“解百纳”商标所有权仍归张裕集团;同时经调解,张裕集团许可中粮酒业有限公司、中粮长城葡萄酒(烟台)有限公司、中粮华夏长城葡萄酒有限公司、中国长城葡萄酒有限公司、中法合营王朝葡萄酿酒有限公司及山东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等6家公司无偿、无限期使用“解百纳”商标;除经张裕集团许可使用的上市公司张裕和上述6家企业之外,其他葡萄酒生产经营企业不得再使用“解百纳”商标
如果你是连锁大超市买的,基本买不到假的。。他们都是经销商直供的,经销商又是厂家直供货源的,所以如果你可以在大超市买到假货,你可以去索赔10倍的价格,但是小超市那就不一定了!

中粮长城可以用解百纳商标吗

2,解百纳的商标之争

纷争了8年之久、被称为“中国葡萄酒知识产权第一案”——— 解百纳案终于有了终审判决,“解百纳”商标之争终于结束。上市公司张裕A昨天发布公告,解百纳商标归张裕A所有。2010年6月24日,上市公司张裕A发布公告,称收到控股股东烟台张裕集团有限公司转交的《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于2010年6月17日作出二审判决:判定被告国家工商行政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就解百纳商标争议做出的裁定程序合法。本判决为终审判决。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曾于2009年12月30日作出一审判决:第一项是撤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的商评字[2008]第05115号<关于第1748888号“解百纳”商标争议裁定书>;第二项是被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就第1748888号“解百纳”商标争议重新做出裁定。在商评字[2008]第05115号<关于第1748888号“解百纳”商标争议裁定书>中,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作出了对烟台张裕集团有限公司注册的第1748888号“解百纳”商标予以维持的裁决。这意味着,“解百纳”由张裕独享。

解百纳的商标之争

3,葡萄酒解百纳字样是张裕公司注册的

根据该公司控股股东烟台张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解百纳”商标诉讼及评审案件结果的通知,“解百纳”商标所有权仍归张裕集团;同时经调解,张裕集团许可中粮酒业有限公司、中粮长城葡萄酒(烟台)有限公司、中粮华夏长城葡萄酒有限公司、中国长城葡萄酒有限公司、中法合营王朝葡萄酿酒有限公司及山东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等6家公司无偿、无限期使用“解百纳”商标;除经张裕集团许可使用的上市公司张裕和上述6家企业之外,其他葡萄酒生产经营企业不得再使用“解百纳”商标。
法国顶级酒陈酿时常最多也不过2年 呵呵说的没错 但出厂时间是2007年葡萄采栽2003年 这种事情张裕也不是做不出来 曾经有深圳康帝酒坊的老板杨荣收藏有两瓶张裕2003年出品的张裕·卡斯特的正标注明葡萄年份是:1997年,瓶子上凸文是:2000年,颈标又是:2002年,一瓶酒有三个年份,竟然能在市场上公开流通......心服口服我不吃油炸方便面 也不喝张裕葡萄酒

葡萄酒解百纳字样是张裕公司注册的

4,张裕解百纳的历史辉煌

张裕集团的前身是“张裕酿酒公司”,1892年,由著名爱国华侨实业家张弼士投资300万两白银创办,是中国第一个工业化生产葡萄酒的厂家。1994年,组建成立了烟台张裕集团有限公司。1997年和2000年张裕B股和A股先后成功发行并上市,成为国内同行业中唯一同时发行A、B两种股票的上市公司。经过110多年的发展,张裕集团公司已经成长为中国乃至亚洲最大的葡萄酒生产经营企业,至2004年末,张裕集团的总资产为23.7亿元,净资产为16.6亿元。张裕集团的主要产品为葡萄酒、白兰地、香槟酒、保健酒四大系列数百个品种。其产品在国内市场的综合占有率为20%以上,连年保持行业第一。近几年来,张裕集团发展速度加快,以年均15%左右的速度增长,2004年,主要产品的产量为7万余吨,实现销售收入25亿元,利税6亿元,利润3亿元,三项指标均居国内同行业首位,在行业总额中所占比例也都在30%以上。在2004年的中国酒业百强评选中,张裕集团以6亿元的利税总额进入酿酒行业十强,位列第七,这也是进入十强的唯一一家葡萄酒企业。而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和业内第一个博士后科研工作在张裕的设立则使张裕拥有一大批包括博士、高级工程师在内的科研队伍。依托雄厚的科研实力,张裕集团不断提高产品质量,顺应市场变化,推出高科技含量、高附加值的新产品,大大增强了市场应变能力和竞争能力。“营销兴企”,网络致胜在全球迈入整合营销时代的背景下,张裕确立了“营销兴企”的发展战略,在同行业中率先构筑起了一个全国性、多品牌共享的市场营销网络体系。在近几年的发展中,张裕始终坚持“终端致胜”的营销理念,不断扩大和完善营销网络体系,提升了营销网络竞争优势。张裕采用三级营销体系,即销售公司总部——各销售分公司——经销处。其中,销售公司作为决策中心,分公司作为指挥中心,经销处作为执行中心,各自行使自己的职能。张裕已在全国建立了39个省级分公司、500多个城市经销处。2003年以来,张裕开始实施“一个布局,四个调整”的营销思想。“一个布局”即在全国所有发达的县级以上市场,都要有张裕的市场业务人员和一级经销商;“四个调整”即向高档产品、向酒店终端、向多酒种发展、向整合投入调整。经过一年多的实施,张裕已拥有1000余人的市场人员队伍和2700余家代理商队伍,形成了一个基本上覆盖全国所有发达县级以上市场的营销网络。在产品结构上,稳步向高档方向发展,酒庄酒、解百纳等高档产品的销量均以50%以上的高速度增长,成为国内高端消费群体的首选品牌之一。

5,解百纳的归属权

持续达8年之久的“解百纳”商标诉讼案尘埃落定。张裕A(000869)公告,本案终结后,全国将只有包括公司在内的7家葡萄酒企业使用“解百纳”商标生产和销售葡萄酒。根据该公司控股股东烟台张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解百纳”商标诉讼及评审案件结果的通知,“解百纳”商标所有权仍归张裕集团;同时经调解,张裕集团许可中粮酒业有限公司、中粮长城葡萄酒(烟台)有限公司、中粮华夏长城葡萄酒有限公司、中国长城葡萄酒有限公司、中法合营王朝葡萄酿酒有限公司及山东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等6家公司无偿、无限期使用“解百纳”商标;除经张裕集团许可使用的上市公司张裕和上述6家企业之外,其他葡萄酒生产经营企业不得再使用“解百纳”商标。(注:中粮长城葡萄酒烟台有限公司-生产基地烟台,中粮华夏长城葡萄酒有限公司-河北昌黎,中国长城葡萄酒有限公司-河北沙城,均是中粮酒业有限公司的下辖子公司,只是因生产地不同而用不同的公司名字。)葡萄酒行业多家企业对“解百纳”商标所有权的争执由来已久。2002年,中粮公司、中粮烟台公司、王朝公司和威龙公司分别对张裕集团注册的“解百纳”商标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撤销注册申请。2008年5月26日国家工商总局商评委作出裁定,维持张裕集团注册的“解百纳”商标。此后该案诉诸法律,最终经过调解形成了张裕集团拥有所有权,中粮、王朝、威龙等7家共用的局面。对于最终达成的结果,张裕表示,自1997年上市以来,公司一直在使用“解百纳”商标生产和销售葡萄酒,使用“解百纳”商标的产品在2009年度的销售收入约占公司当年主营业务收入的三分之一。这将有利于规范市场秩序,有效消除“解百纳”品牌葡萄酒现有的恶性竞争局面,使“解百纳”品牌葡萄酒市场得到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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