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孝妇,翻译 东海孝妇

1,翻译 东海孝妇

汉代的时候,东海有个孝顺的妇女赡养婆母,非常孝敬.婆母说:”你赡养我辛勤劳苦,我已经老了,余年怎么值得这么久的连累你年轻的时光.”于是自己上吊而死。她的女儿向官府告发说:“那个妇女杀了我母亲。”官衙将妇女收押,拷打,并严刑审问。孝妇不能忍受这样的痛苦,便承认了不实之罪。当时于公为看管监狱的衙吏,说:“这个妇女赡养婆母十多年了,因为孝而闻名四方,肯定不是她杀的。”太守不听。于公与他争辩但他不听道理,于是于公拿着论罪文书,向官府哭诉。从此以后郡中枯旱了三年不下雨。后来太守来了,于公说:“孝妇不应该死,前太守冤枉并杀了她,过错就在这里。”太守马上亲自祭孝妇冢,即在墓前树碑,以表彰她的孝行。天立刻下大雨,那年收成也大好。长辈老人传说:“孝妇叫周青。青要死的时候,车上装了十丈竹竿,来 悬挂五面长幅下垂的旗帜。她向众人发誓:“我要是有罪,自愿被杀,血就顺流而下;我要是被冤枉死的,血就逆流。”已经行完刑后,她的血是青黄色,顺着帆竹流向竹竿上端,又沿着帆向云流去。 本文为本人翻译,若有不对处,请提出改正

翻译 东海孝妇

2,东海孝妇译文

于定国字曼倩,东海郯人。他的父亲于公是县里的狱吏、郡决曹,决断狱案很是公平,犯法的人于公判决之后,他们都不怨恨。郡中为他立生祠,号称于公祠。 东海有个至孝的妇女,年轻守寡,没有孩子,赡养婆婆非常尽心,婆婆想让她改嫁,她始终不肯。婆婆对邻居说:“这个孝妇待我非常好,她自己过得非常清苦,我觉得她无子守寡非常可怜。我老了,不可以长期连累她耗费她的年华,该怎么办呢?”后来婆婆自缢而死,婆婆的女儿状告她于官府:“这个妇人杀了我母亲”。狱吏逮捕了孝妇,孝妇的供辞不承认自己杀了婆婆。狱吏验问考打,孝妇自我诬陷而伏法。所有案卷呈报上去后,于公认为这个孝妇赡养婆婆十余年,以孝名闻远近,一定不会杀了她。太守并不听从,于公争辩,但没有能够有什么结果,于是怀抱着他所有的东西,在府上痛哭,因此托疾辞去。太守最终断定斩杀孝妇。结果郡中枯旱三年。新太守到任后,占卜其中的缘故,于公说:“孝妇不应当死,但前任太守一臆孤行强行断案,应该是大旱的根源吧?”于是太守杀牛亲自祭祀孝妇冢,并借此表障其墓,天立刻降大雨,这一年收成很好。郡中因此更加敬重于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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