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白酒易燃,什么酒最易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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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酒最易燃

度数越大越易燃

什么酒最易燃

2,什么酒可以燃烧

50度以上的白酒,而且是粮食酒,酒精勾兑的也可以点着,40度以上的高端洋酒也是可以燃烧的,但假酒一般是不行的,一般是国外的洋酒在中国灌装的洋酒也分品种部分可以燃烧
35以上的你点火它就燃烧.
白酒都可以
35度以上的
50度以上的酒可以燃烧
酒精浓度高的。

什么酒可以燃烧

3,坐火车时想带两瓶一斤装的酒回去请问能不能带过安检会不会

分在什么地方,大城市检查肯定严,我们从八面通到鸡西的一个半小时,啤的白的都带了
高之和不超过160cm,儿童(含免费儿童)10kg能啊。杆状物品不超过200cm。每件物品外部尺寸长,外交人员35kg,乘动车组不超过130cm;重量不超过20kg,其他旅客20kg、宽
绝对不让带,发现就会。。。让你喝了。
请问你是想带白酒还是什么酒呢 ?白酒不可以带的,白酒属于易燃易爆物品

坐火车时想带两瓶一斤装的酒回去请问能不能带过安检会不会

4,春节回家我想待一箱白酒回去就是十二瓶的那种请问坐高铁能带

春节回家,我想待一箱白酒回去,就是十二瓶的那种。请问坐高铁能带吗[[不可以的 危险品 ]]
正常情况下可以,但是有部分白酒酒精含量较高,属于易燃物品,所以不可以带,其余的基本都可以带,但是每次只能带不超过6瓶。
估计不可以带,白酒属于易燃物品
不可以
根据铁路,轮船客运:旅客携带行李重量的规定,除了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等违禁品外,每位旅客可免费携带物品20千克(20公斤),只要行李和酒不超过总的重量就可以。

5,乘坐飞机可否携带瓶装白酒

携带登机是不允许的,托运允许1000ml(也就是两瓶500ml的酒)!!!
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包括: 氢气、氧气、丁烷等瓶装压缩气体、液化气体;黄磷,白磷、硝化纤维(含胶片)、油纸及其制品等自燃物品;金属钾。钠、钾、碳化钙(电石)、镁铝粉等遇水燃烧物品;汽油,煤油,柴油、苯、乙醇(酒精)、油漆、稀料、松香油等易燃液体;闪光粉、固体酒精、赛璐珞等易燃固体;过氧化钠、过氧化钾、过氧化铅、过醋酸等各种无机、有机氧化剂。 禁止旅客随身携带但可作为行李托运的物品: 指除附件一规定的物品外,其他可以用于危害航空安全的菜刀、大剪刀、大水果刀,剃刀等生活用刀,手术刀。屠宰刀,雕刻刀等专业刀具,文艺单位表演用的刀、矛,剑、戟等,以及斧,凿、锤、锥、加重或有尖钉的手杖、铁头登山杖和其他可用来危害航空安全的锐器、钝器。
不能那白酒,白酒属于易燃类会爆炸,可能引起事故
可以啊,托运就行了。

6,好酒易燃还是赖酒易燃

酒易燃不是因为酒好坏,而是因为酒里含有酒精,酒精度越高越易燃。
为确保航空安全,参照国际民航组织的标准,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决定限制携带液态物品乘坐民航飞机。一、乘坐中国国内航班的旅客,每人每次可随身携带总量不超过1升(l)的液态物品(不含酒类),超出部分必须交运。液态物品须开瓶检查确认无疑后,方可携带。 二、乘坐从中国境内机场始发的国际、地区航班的旅客,其随身携带的液态物品每件容积不得超过100毫升(ml)。盛放液态物品的容器,应置于最大容积不超过1升。(l)的、可重新封口的透明塑料袋中。每名旅客每次仅允许携带一个透明塑料袋,超出部分应交运。盛装液态物品的透明塑料袋应单独接受安全检查。需在国外、境外机场转机的由中国境内机场始发的国际、地区航班旅客,在候机楼免税店或机上购买液态物品,应保留购物凭证以备查验。所购物品应盛放在封口的透明塑料袋中,且不得自行拆封。国外、境外机场对携带免税液态物品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来自境外需在中国境内机场转乘国际、地区航班的旅客,携带液态物品,适用本条规定。其携带入境的免税液态物品应盛放在袋体完好无损、封口的透明塑料袋中,并须出示购物凭证。 三、在中国境内乘坐民航班机,酒类物品不得随身携带,但可作为托运行李交运。酒类物品的包装应符合民航运输有关规定。四、有婴儿随行的旅客携带液态乳制品,糖尿病或其他疾病患者携带必需的液态药品,经安全检查确认无疑后,可适量携带。五、旅客因违反上述规定造成误机等后果的,责任自负。本公告来源于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发布时间为二〇〇七年四月二十日,旅客乘机前应咨询了解当前乘机的最新有关办法。

7,什么物品属于易燃易爆品

所谓易燃易爆化品,系指国家标准GB12268—90《危险货物品名表》中以燃烧 爆炸为主要特性的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以及毒害品、腐蚀品中部分易燃易爆化学物品。 比如:以燃烧、爆炸为主要特征的氢气、一氧化碳、甲烷、乙烷、丁烷、天然气、乙烯、丙烯、乙炔(溶于介质的)、液化石油气、氟利昂、氧气、水煤气等;易燃、助燃、可燃毒性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汽油、煤油、柴油、苯、酒精、丙酮、乙醚、油漆、稀料(香蕉水、硝基漆稀释剂)、松香油及含易燃溶剂的制品等易燃液体;红磷、闪光粉、固体酒精、赛璐珞等易燃固体;黄磷(白磷)、硝化纤维片、油纸及其制品等易自燃物品;金属钾、钠、锂、碳化钙(电石)、镁铝粉等遇湿易燃物品;过氧化钠、过氧化钾、过氧化铅、过醋酸、双氧水等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2公斤以上的白酒。
甲烷、乙烷、丁烷、天然气、液化石油气、氟利昂
烟花爆竹,汽油等。
凡具有爆炸、易燃、毒害、腐蚀、放射性等危险性质,在运输、装卸、生产、使用、储存、保管过程中,于一定条件下能引起燃烧、爆炸,导致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等事故的化学物品,统称为化学危险物品。目前常见的、用途较广的约有2200余种。   我国国家技术监督局曾于1986年、1990年先后发布了“危险货物品名表”(GB6944—86)和“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90),将危险物品分为九个大类,并规定了危险货物的品名和编号  所谓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系指国家标准GB12268—90《危险货物品名表》中以燃烧 爆炸为主要特性的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以及毒害品、腐蚀品中部分易燃易爆化学物品。   目前常见的、用途较广的有1000多种。公安部曾于1994年发布了《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公安部<1994>第18号令),办法中对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生产、使用、储存、经营、运输的消防监督管理作了具体规定。   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具有较大的火灾危险性,一旦发生灾害事故,往往危害大、影响大、损失大,扑救困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