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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由于公司原因迟迟没通知上班但是协议书签写了违约金
您无需承担违约责任。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五条 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只要公司的手上没有就业协议就行。还有,一般可以和公司协商解决的,吃顿饭就不用缴纳违约金了,而且劳动法不主张违约金的事。那就直接到公司如果公司给你安排了岗位最起码的给个说法,若公司不接受就把就业协议书要回,不算你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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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乙到甲家看望甲甲去丙商城购回丁牌啤酒厂出产的某品牌啤酒款待乙
1 丙与丁均可为被告,原告当然是甲乙。2 同上3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可同时起诉丙丁。楼主如果不是考试答题,是真实的话,我建议:直接找丁,如果丙品牌较好,也可直接找丙,协商解决为好,因为起诉太麻烦,如果是丁丙较强硬,很难打得胜这场官司。我以前在啤酒厂做这方面售后服务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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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救命啊关于合同法的一个案例
1、属于违约责任。根据双方合同约定,宏光电视机厂未能按约定交付电视机,当然是违约。虽然是由于路上出车祸导致,但此非不可抗力原因,送货的是宏光电视机厂司机,是职务行为,同时也表明此时电视机并未交付,所以由宏光电视机厂自行承担损失。
2、兴隆公司的要求部分不符合规定。兴隆公司可以要求宏光电视机厂承担违约责任,但不可以要求宏光电视机厂赔偿订立合同时不可预见的利润损失(4万元利润)及展销会违约金(8000元)。1是违约,因为兴隆公司按合同约定,未按期收到货物
2不符合,合同法通常不保护间接损失一、属于违约。销售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完毕应履行的义务。(如果是第三方承运的除外)
二、根据司法实践的判例,违约责任和损害赔偿二者只能选其一的,购买方只能要求一项的。损害的利益还包括直接利益和间接利益,i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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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请学习 法律的达人解答 不甚感谢
治安科不是行政主体所以两个问题都是不能处罚和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乡政府是没有权利制定的,故后面的问题不用回答具体行政行为,因为决定直接规范的是确定的行为人。处罚和前置性的行政许可规定都是不合法的。当然可以复议,复议机关对于处罚来说只能等先确定此决定违法才能处理,故先自行或者交由有关机关处理酒业的规定
5,合同问题谁对谁错
其实事情往往都是双方面的,
正所谓一个巴掌拍不响,
她的错误偶就不说了,
而你出现的错误就是没有注重朋友的托付,
当然有些事情是不可必免出现的误会,
而你对朋友的托付没有做到尽心尽力!
劝你不要太看重,把心放宽点,
我们能决定的只能是自己本身,
别人的行为,思想我们根本控制不了,
所以呢凡事对得起自己怕良心就可以了,
凡事感恩,别计较太多!
这个世界的人这么多,都不可能出现一个完美的人,
更何况我们自己呢?
对得起自己的良心就行,
至于别人的品行,那是别人的事,
我们干涉也没啥子意义!
不仅别人有选择我们做朋友的权利,
我们也有选择别人做我们朋友的权利!
把自己做好了,别人不懂得珍惜,那是他的损失而已!啤酒厂涨价的问题要看合同有没有约定,没有约定的话就是正常涨价。超市一定是违约,这与啤酒厂是否违约无关,只是时间上有先后,先违约一方负违约责任。那得看合同上有没有对价格有做特别的归定,在合同期内,合同上如果没有规定厂方可以单方调价的话,那厂方在没有履行合同规定,超市方可解除合同和起诉,要求赔偿损失…
6,唐山市岩溶塌陷活动历史与形成条件
一、唐山市岩溶塌陷活动历史唐山市地面塌陷历史悠久,早在本世纪20年代,由于煤矿岩溶水突水就发生过严重地面塌陷事故,造成重大损失。新中国成立以后,严重的岩溶塌陷集中发生在两个时期。第一阶段是1976年唐山大地震以后。共发生塌陷120多处。其主要分布在市区的凤凰山西麓,即现在的17号居民小区以及郊区的赵各庄中学、林西、黑鸦子、大庄坨、信任屯、小屯、沙河等地。它的塌陷规模大小不一,大的塌陷坑直径达100m以上。第二阶段是1983~1988年。其规模较大,造成危害的塌陷共约19处(表13-1)。陷坑多为不规则的圆形,一般直径5~10m,最大达30~50m;一般深1~3m,最大5~7m。岩溶塌陷主要分布在路北区的西部和路南区的北部,集中发育在以下两个地带:一是西部的张各庄(6号居民小区)—体育场—啤酒厂一带,以中段的体育场—兴隆区附近最严重。主要塌陷有体育场塌陷、热力公司塌陷、京剧团塌陷、卫国路富强楼塌陷、房管所塌陷。这些塌陷集中发生在1988年前后。二是东部的大城山—凤凰山—人民公园一带,以中段的西北井—地震陈列馆附近最严重。主要塌陷有唐山十中塌陷、地震陈列馆塌陷等。这些塌陷主要发生在1984~1986年和1988年前后。除以上两个密集塌陷带外,在龙华小区、王谢庄大街等地有零星塌陷分布。二、岩溶塌陷形成条件与分布规律(一)岩溶塌陷形成条件唐山市岩溶塌陷主要受地质构造、第四系覆盖层性质和厚度、可溶岩性质、地下水开采强度等条件控制。这些因素决定了岩溶塌陷的分布规律和活动强度。1.地质构造与岩溶塌陷的关系评估区位于冀鲁拗陷带北部与燕山褶皱带的结合部位。这是构造活动异常活跃的地区。塌陷区坐落在开平向斜的西翼,陡河断裂与唐山断裂之间的隆起地带。这一带第四系沉积厚度较小,基岩埋深较浅,受多期构造应力场的反复作用,使唐山隆起带上的断层和节理构造十分发育。其主要断裂和裂隙的展布方向为NNE向、S-N向、NW向和E-W向。基岩水力连通试验结果揭示了奥陶系灰岩具有较好的连通性。表13-1 唐山市岩溶塌陷概况表评估区内上述构造特征决定了本区基岩含水层具有很好的渗透性和导水性,表现在基岩地下水位变化的全区动态一致性特征。2.可溶岩性质与岩溶塌陷的关系可溶岩是岩溶塌陷形成的必要条件。评估区发育有两套碳酸盐岩系列:其一是雾迷山组的白云岩、景儿峪组的白云质灰岩、府君山组的豹皮灰岩;其二是张夏组的鲕状灰岩,崮山组和长山组的泥灰岩和竹叶状灰岩,凤山组灰岩,冶里组的竹叶状灰岩,亮甲山组的白云质灰岩和白云岩以及马家沟组的白云质灰岩和页岩。这些可溶岩由于纯度不同、厚度不一、分布位置差异等决定了其岩溶发育程度的不一致性(表13-2)。由此,对岩溶塌陷的作用也是不同的。表13-2 唐山市可溶岩岩溶发育程度表3.覆盖层岩土性质、厚度与岩溶塌陷的关系岩溶塌陷是盖层土体在各种致塌因素作用下所产生的塌落现象。为此,认识第四系盖层的岩性、结构特征、厚度分布以及力学性质是研究岩溶塌陷的基础。评估区第四系主要为洪积成因的含砾残积粘土、亚粘土、亚砂土、粉砂和细砂、中砂、粗砂、砾石等。从致塌条件分析,随土的颗粒变粗,其抗塌性能变差;随含砂量的增加,其抗塌性降低。均匀结构的粘土具有最好的抗塌性,例如盖层底部普遍存在的残积粘土层对中心区岩塌稳定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图13-1),而位于山西南里的十中一带存在一个残积粘土层缺失的窗口。那里的粉细砂层直接覆盖于奥陶系灰岩之上,致使十中一带出现较大的塌陷坑。图13-1 唐山市岩溶塌陷区残积粘土层厚度分区图(据王洪涛)1—粘土层厚<1m区;2—粘土层厚1~2m区;3—粘土层厚3~4m区;4—粘土层厚>4m区除覆盖层性质外,覆盖层厚度对岩溶塌陷具有重要影响。实践证明覆盖层愈薄,愈易塌陷。塌陷的临界厚度一般小于30m。为此,可按不同等级厚度与类型,依据我国部分地区塌陷的实际资料,按塌陷的形成条件将地表覆盖层的稳定条件划分为四级:Ⅰ极不稳定;Ⅱ较不稳定;Ⅲ局部不稳定;Ⅳ基本稳定(表13-3、表13-4)。表13-3 不同厚度、不同类型土体中塌陷分布统计表表13-4 地表覆盖层稳定条件划分表4.岩溶水开采强度与塌陷的关系过量超采岩溶水是致塌的主要因素。据资料分析,唐山市在70年代以前,供水主要以浅层水为主,岩溶水未被大量开采,绝大部分地区岩溶水呈承压状态。这段时间虽也出现过岩溶塌陷,但出现呈规模小、频率低。唐山市中心区的高频率塌陷出现在1978年之后,其塌陷分布范围从凤凰山公园逐步向外扩展,与岩溶水无压区的扩展一致,是过量超采岩溶水的结果。图13-2给出了岩溶水开采量、地下水位变化和岩溶塌陷的对应关系。从图中可以看出随着开采量的增加,岩溶地下水水位不断下降,由+5m降至—29.0m。对应岩溶水水位的一个急剧下降期之后,就有一个塌陷高峰期。(二)唐山市岩溶塌陷形成机理唐山岩溶塌陷形成机理虽有众多学者研究,但至今尚存在着重大分歧。当然,谁也不排斥人为因素的破坏,即过量超采岩溶水所致。但分歧点集中在1976年大地震的作用方面。这次地震究竟作用多大,其作用方向与影响如何表现的?持这种观点的主要理由是:几乎所有岩塌均发生在大地震之后;岩塌分布与活动断裂有着直接的关系(表13-5)。石建省在对唐山活动断裂与岩塌关系的空间分析的研究中,经过GIS系统距离查询得出,大约有半数的塌陷点发生在距活动断裂50m以内,而距活动断裂150m以内的塌陷点约占70%。我们认为:唐山市岩塌机理应从宏观与微观两方面进行分析:表13-5 唐山市六个重点塌陷点概况表图13-2 唐山市岩溶水开采量、水位与塌陷分布关系图1.宏观分析唐山地震主要表现在宏观作用上,主要表现以下三方面。首先,它破坏了较为稳定的岩溶腔。由于强大的地震力冲击,将原有的腔内充填物松动乃至搬移。这就给后来开采岩溶水时提供了良好的通道。其次,破坏了岩溶腔上方既稳定又固结十分良好的粘土层。这层粘土厚约1~6m,是上部第四系潜水与下部岩溶水的良好隔水层。经地震力作用,使其扰动、变形,后期在岩溶水开采中又未能分层止水,致使岩溶水开采强度不断加大,形成天窗,为岩塌既提供了动力又提供了空间。第三,地震力的作用,还破坏了上覆松散土体的结构,断裂地裂缝的产生又为地表水与地下水的连通提供了路径,塌坑的形成又利于集水下渗。2.微观分析众所周知,在岩塌形成的三大条件中,其中地下水动力条件的变化(岩溶水位下降速度、岩溶水动力状态、水力梯度大小)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当岩溶水急剧下降时,导致上覆盖层浮托力减小,从而产生失托加荷效应;同时由于梯度不断加大,促使侧向渗透压力加大,不断产生渗透变形,逐渐形成大小不等的土洞,当上部土体压力增大,从而形成岩塌。刘启仁在研究唐山岩塌机理时,曾做过模拟试验。通过试验得知:粘性土破坏的临界速度为0.65cm/s;砂土破坏的临界速度为0.146cm/s;岩溶空腔的负压为7.86kPa。综上所述,可以认为:其形成机理是多机制综合作用的结果,其中以渗透潜蚀作用为主,其次为地表水浸泡软化增荷与真空吸蚀等。(三)唐山市岩溶塌陷分布规律1.地面塌陷集中分布在可溶岩发育区唐山市岩溶最发育的地层为中奥陶统马家沟组厚层灰岩、白云质灰岩、白云岩,其次是寒武系竹叶状灰岩、鲕状灰岩、豹皮状灰岩及蓟县系白云岩。已有地面塌陷集中发生在这三类岩石发育区。2.断裂带附近是岩溶塌陷最严重的地带断裂构造带既是岩溶发育带,又是地下水强烈径流带,所以岩溶尤其发育,地面塌陷活动特别严重。市区两个地面塌陷分布带正是沿着两条重要断裂带形成的。张各庄-体育场-啤酒厂塌陷带呈NE向分布在陡河断裂带的F0断裂的东南翼。大城山-凤凰山-人民公园塌陷带亦呈NE向分布在唐山断裂带的F1断裂的西北翼。断裂构造的复合作用对地面塌陷也有明显控制作用。许多塌陷点,如体育场第二训练馆、热力公司等9处塌陷点均分布在F0、F1这两条主干断裂与其它断裂的复合部位或与断裂伴生的次级向斜的转折部位。受地质构造和水文地质条件影响,塌陷地区岩溶特别发育。例如,据体育场第二训练馆塌陷坑周围6个勘探孔资料;其上部第四系厚39.01~43.19m,下伏基岩为寒武系灰白色白云岩、灰质白云岩,含燧石条带白云岩。所有钻孔所揭露的可溶岩段均有不同程度的溶蚀现象,特别是在顶板向下至65m左右深度的浅层可溶岩的岩溶更为发育。平均钻孔洞率达12.9%,钻遇溶洞高度一般为0.6~5.8m,最高达11.17m。3.地面塌陷多发生在第四系覆盖层厚度较薄,隐伏土洞发育地带唐山市区第四系厚度变化很大。两个岩溶塌陷带集中分布在F。断裂与F1断裂之间的NNE向延伸的凸起上,这里覆盖层厚度小于50m。其岩性为粘土、亚粘土、粉细砂夹中粗砂、砂砾卵石层。它的结构松散,抗塌能力差,土洞发育。与此同时,第四系孔隙水与下部岩溶水水力联系密切,构成双层介质的统一含水系统。因此,在地下水位剧烈升降,地下水动力条件频繁变化时,产生比较强烈的渗透潜蚀作用,从而进一步导致地面塌陷。4.岩溶塌陷集中分布在地下水降落漏斗区内唐山岩溶塌陷的诱发因素除地震活动外,主要是为城镇供水和矿井疏干而出现的持续性超强度开采地下水。唐山是一个严重缺水的城市,为满足急剧增长的供水要求,自60年代后期,地下水超采日益严重,到1985年市区和郊区共开采地下水4.76×108m3,开采强度达50×104m3/a·km2以上,超采率达100%以上。自1970年开始,地下水位以每年1.5~6.0m速率持续下降,到1985年已累计下降30m以上,形成大面积地下水降落漏斗区。唐山市区内的漏斗中心位于焦化厂、唐钢、启新水泥厂、唐山矿、煤研所一带。中心区第四系孔隙水水位埋深29~43m,孔隙水已被疏干或接近疏干。岩溶水水位埋深48~58m。市区内地面塌陷集中分布在地下水降落漏斗中心或邻近地带。之所以如此,是由于在地下水位降落漏斗区内,水力坡度加太,地下水流速增加,地下水对第四系松散沉积物及可溶岩岩溶充填物的潜蚀和搬运作用加强,因此导致地面塌陷或不均匀沉降。这种动力活动在漏斗区内地下水来水方向及构造破碎带附近尤其强烈,所以地面塌陷也最为集中。
7,由于公司经营困难跟员工进行了沟通一些员工转入另一家公司一些
如果离职一年了 而你在一年后才开离职证明解除劳动合同 他们是可以提出申诉要求补偿金的 最好的办法是私下商量好拟定一份不申诉的协议 不拟定就有可能会申诉补偿 因人而异 不过我相信好人多过坏人 申诉也是极少数 最好还是叫到一起协商好1、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补交社保,2、无故辞退要支付两倍的经济补偿金,即2个月的工资。3、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关键就是需要你和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工资条、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等(其中有公章的工作证、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有一个足以证明劳动关系) 4、单位没有出具书面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之前一定要每天准时上下班。否则拒绝办理离职手续。参见《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根据劳动法规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您好,解除劳动合同后,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8,合同违约问题
答复如下: 一、啤酒代理商送你一个冰柜,条件是你要完成1000箱啤酒的销售工作。这个约定在法律上,性质属于附义务的赠与合同关系,如果你完成了销售任务,冰柜自然就归属于你。 二、你说在合同签订半年后,找不到经销商,不能给你提供啤酒销售,一星期后你接手销售另一个牌子的啤酒。现在的问题是:从那时开始至2012年7月9日,你有没有继续和该啤酒的厂家联系?该啤酒生产商或经销商有没有向你提供该牌子的啤酒以供继续销售? 三、如你和该啤酒生产商、经销商之间相互没有联系,该赠与合同所附的义务处于停止履行的状态,对于附义务的停止履行,生产商、销售商的过错要大一些。生产商、销售商现在还不能简单以你没有完成销售任务为由而撤销赠与(即搬走冰柜)。 四、现在,你还不能享有冰柜的法定所有权,但你可以向该啤酒生产商、销售商要求按约定继续履行赠与合同义务,要求他们向你提供啤酒继续销售,直到完成约定任务。 五、主要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85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90条: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是的,从法律上来看是你违约了。建议你把冰柜还给他们。不需要,找算是他们的原因导致了合同履行不能,不需要给他们冰箱,他们违约。究竟是谁违约,要看各方的证据。违约问题,由法院认定。第一,a公司的行为明显构成了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根据合同法所确立的违约金制度,在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的情况下是不需要赔偿违约金的,但应当赔偿以无过错方遭受到的损失。因为第二个产品尚未生产,实际上并没有给b公司造成损失,所以,a公司基本无需对b公司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三,根据情事变更的原则,如果生产第二个产品会给a公司带来巨大损失的话,显失公平,b公司不能强行要求a公司继续履行合同。但是,因为只是生产一个产品可能会导致利润减少,可以要求a公司给予适当的补偿。 综上所述,a公司应当给予b公司适当的补偿取消第二个产品的生产,而b公司则应当交出第一个产品。
9,经济法案例分析题
饭店要赔偿的.可以,因为他们两个负连带责任的确定本案被告是否构成违约,前提是判定该买卖合同是否成立。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和承诺的方式。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要判定本案合同是否成立,关键在于认定被告向原告所发出的传真在性质上是要约,还是要约邀请?《合同法》第14条、15条分别对要约和要约邀请作了规定。本案被告向原告发出的传真,在性质上属要约邀请,而非要约。现依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具体分析如下: 首先,从当事人的意愿角度来看,应属于要约邀请。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一项要约应当含有当事人受要约拘束的意愿,表明一经受要约人承诺,合同即告成立,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故要约是一种能导致合同关系产生的法律行为。而要约邀请则是希望对方主动向自己提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不能导致合同关系的产生,只能诱导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如果当事人在其订约的建议中提出其不愿意接受要约的拘束力,或特别声明其提议是要约邀请,而非要约,则应认为该提议在性质上是要约邀请,而非要约。本案中,被告向原告发出的传真称:“如贵厂有货,请速来传真,我厂愿派人前往购买”, “请速来传真”表明被告希望原告向自己发出要约; “我厂愿派人前往购买” 应理解为是派人前去协商购买,而并不是前往原告处提货,一般在原告尚未来函告知价格等情况,被告亦未派人前去查验钢材质量的情况下,不能决定要购买该货物,而且是被告送货上门。可见,该传真是要约邀请,而非要约。本案被告在给丙钢材厂发去的传真中明确指出“盼速发货,运费由我公司负担”。可见,该传真内容中已明确具有被告愿受该传真拘束的意思,一旦发货,被告不仅要接受货物,而且要承担运费。 其次,.从传真的内容上来看,是要约邀请而非要约。要约的意思表示不应当抽象笼统,模糊不清,而应当具体确定,只要受要约人接受该要约后就能够使合同成立。具体来所应当按《合同法》第12条规定的合同条款具体作出明确的意思表示;即使不能按《合同法》第12条规定的合同条款具体作出明确的意思表示,至少应提出合同主要条款,也即决定着未来合同是否成立并生效的核心条款,这样才能因承诺人的承诺而成立合同。其余欠缺条款可以按《合同法》第62条处理。而要约邀请,则旨在希望对方当事人提出要约,故不必包含合同的主要条款。在本案中,由于未来合同是买卖合同,所以被告向原告发出的传真,如果构成要约,就必须具备买卖合同要具备的主要条款。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14条规定:一项要约必须具备标的、数量和价格。一个建议如果写明货物并且明示或暗示地规定数量和价格,或规定如何确定数量和价格,即为十分确定。我国司法实践及理论都认为标的与价款是买卖合同的基本条款。从本案来看,被告在传真中只明确规定了标的和数量(200吨01型号的钢材),但并未提价款,被告显然是希望原告向其告知价款,以进一步与其协商是否购买其钢材。由于传真内容中缺少价格条款,不符合要约的构成条件,所以只能视为要约邀请。 至于原告回复传真和发运钢材的行为,法律上应认定为是一种要约行为。原告以传真告知货物的价格并发出货物来作出订立合同的提议,该提议已具备了未来合同的基本条款,且表明了原告愿意订立合同的明确意思。相对而言被告则处于承诺人的地位,被告可以承诺也可以不承诺,被告拒收货物,表明其拒绝承诺,所以合同根本没有成立,自然不能要求被告承担违约责任。 此外,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在合同不成立情况下,如果一方当事人在缔约过程中具有过失,则应当根据诚实信用原则,承担缔约过失责任。但从本案来看,被告发出传真及拒绝收货,都不能认定其具有过失,因此,也不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10,合同期满由于公司原因未续签两个月后说终止合同让我签字之
应该能够得到补偿的,合同期满后视为双方以同样的条件继续履行合同,因此这两个月你和公司之间是事实劳动关系,现在公司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当然要支付赔偿金,而且还拖欠你的工资,也要支付你赔偿金对于你讲的情况,公司说逾期终止合同一说法应是不成立的.请参见下文.逾期终止劳动合同引起的争议如何处理 逾期终止劳动合同是指依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法定应当终止而未及时终止,造成拖延或延续一段时间方欲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况。 逾期终止劳动合同分三种类型,一为依法应当逾期终止的;二为约定可以逾期终止的;三为法定不允许逾期终止的。法定可以逾期终止的,包括:1.劳动合同制工人因工负伤还在治疗期间,劳动合同可以逾期终止,劳动合同期限应予延长到医疗终结时止。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合同期满的,应当逾期到“三期”满再终止合同。3.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法定医疗期未满而合同期满的,应当逾期至医疗期满再终止劳动合同。 约定可以逾期终止的,主要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根据实际情况约定。法定终止合同时间已到,在何种条件下可以逾期终止合同的情形,须要注意的是约定的内容必须合法。 法定不逾期终止的情况有以下几种:1.合同期满或合同中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当事人一方要求终止合同,而另一方则坚持延续合同,致使出现逾期履行合同的状况;2.合同期满或合同终止的约定条件出现,合同应当终止,而双方当事人均未提及办理终止手续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情形;3.特殊工种可能影响职工身体健康国家限制工作年限(如放射性、高温、井下等有保护时间限制的),合同期满双方均同意延续合同的情形。 对于法定应当逾期终止劳动合同而不逾期终止或法定不应逾期终止合同而强行逾期终止的,应由劳动监察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不改正的给予通报批评,因此而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依法给予赔偿。由此引发的劳动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依法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应依法进行处理。 对劳动合同到期或约定终止合同的条件出现,双方当事人既不续订合同,又不终止合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后逾期终止合同引起的争议,仲裁委员会应依据《关于劳动争议受理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4〕96号)的规定,首先督促双方续订或终止劳动合同,同时要区别双方各自的责任,其次再依据续签的合同或国家的规定,以及双方责任的大小进行处理。如果按照北京的法规政策,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必须支付经济补偿的话,你应当得到该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计算方法:终止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本人的平均工资*工作年限,而并非社会平均工资。具体问题你和公司书面合同终止后双方没有重新签定新的书面合同,可看作按原劳动合同继续履行.属于事实劳动合同关系,公司辞退你要给经济补偿.补偿金为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的工资.同时,公司拖欠你工资你可以要求给付并要求工资总额25%的赔偿金.具体问题可以请律师介入帮助1、劳动者辞职,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单位即可,不需得到单位的批准。离职时,若领取不到工资及离职手续,你收集工作证、服务证、考勤卡等,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第三十七条规定:“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你应注意收集辞职证据,可以邮寄辞职申请。 3、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你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应当向你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