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伶醉酿酒股份有限公司经营情况,刘伶醉酒的品质怎么样呀朋友喝着上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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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刘伶醉··很好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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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的话应该是可以代理的,看怎么,做好这个品牌怎么推广了
支持一下感觉挺不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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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刘伶醉精品红瓷酒价格

65元
看多少度了,38度貌似是228元,52度滴貌似228元,都是单瓶滴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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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文王贡酒是那里产的

安徽文王酿酒股份有限公司位于号称"天下粮仓"之一的淮北平原,古时周文王第十子聃季载的封地沈子国,现安徽省阜阳市临泉县 厂部地址:中国安徽临泉县光明路12号

5,公司法定代表人经营不当欠债8000多万公司注册资本6000万身为

1. 公司是企业法人,对公司债务独立承担责任。法定代表人对公司的债务不承担责任,但法定代表人如果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损害公司利益的,公司的股东可以要求法定代表人承担侵权责任。2. 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或者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东如果没有全部履行出资义务的,在未出资的范围内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民法通则》第四十三条 企业法人对它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
你好!公司以其注册资本为限承担赔偿,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赔偿。如破产时股东没足额出资,需要进行补足。仅代表个人观点,不喜勿喷,谢谢。
你虽然50万资金入股,但是你认缴公司30%的股份,也就是6000*30%=1800万,所以你要赔6000万的30%
只赔50万!!!

6,急需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组织机构的案例一个 大家帮帮忙

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于2006年2月1日召开董事会会议,该次会议召开情况及讨论决议事项如下: (1)甲公司董事会的7名董事中有6名出席该次会议。其中,董事谢某因病不能出席会议,电话委托董事李某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2)甲公司与乙公司有业务竞争关系,但甲公司总经理胡某于2003年下半年擅自为乙公司从事经营活动,损害甲公司的利益,故董事会作出如下决定:解聘公司总经理胡某;将胡某为乙公司从事经营活动所得的收益收归甲公司所有。 (3)为完善公司经营管理制度,董事会会议通过了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并决定从通过之日起执行。 要求: 根据上述情况和《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董事谢某电话委托董事李某代为出席董事会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2)董事会作出解聘甲公司总经理的决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3)董事会作出将胡某为乙公司从事经营活动所得的收益收归甲公司所有的决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4)董事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1)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召开董事会,董事因故不能出席时,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但书面委托书中应载明授权范围。在本题中,董事谢某以电话方式委托董事李某代为出席会议行使表决权,委托方式不合法。 (2)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解聘公司经理属于董事会的职权。 (3)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未经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否则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 (4)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股份有限公司修改公司章程应由股东大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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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全作为普通股股本流通在外的普通股股数为100万股为扩大经营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是经湖南省人民政府以湘政函[2000]209 号文批准,由三一重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依法变更而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12 月8 日经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领取了注册号为4 300002000116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 2003〕55 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03 年6月18 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000 万股,每股面值1.00 元,每股发行价15.56 元,并于2003 年7 月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发行后本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2.4 亿元。 2005 年6 月10 日,公司200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以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的股权登记日(2005 年6 月15 日)公司总股本24000万股、流通股6000 万股为基数,由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总额为2100 万股公司股票和4800 万元现金对价。即:流通股股东每持10 股流通股股票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 3.5 股公司股票和8 元现金对价。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公司所有股份均为流通股股份,其中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总数为15900 万股,占总股本的66. 25%,非限售条件的股份总数为8100 万股,占总股本的33.75%,原非流通股的上市流通时间为2006 年6 月17 日。 经公司2004 年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以2004 年12 月31 日的股本总数24000 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每10 股转增10 股的比例转增股本(股权登记日为200 5 年6 月29 日,除权日为2005 年6 月30 日),共转增24000 万元股本,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48000 万元。经公司2006 年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以2006 年12 月31 日的股本总数48000 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每10 股转增10 股的比例转增股本 (股权登记日为2007 年4 月20 日,除权日为2007 年4 月23 日),共转增48000 万元股本,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96000 万元。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160 号文件核准,公司于20 07 年7 月26 日向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无锡亿利大机械有限公司、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融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JF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十位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新股3200 万股,每股面值1.00 元,每股发行价33元,发行后公司总股本 99200 万元。 经营范围:  建筑工程机械、起重机械、停车库、通用设备及机电设备的生产、销售与维修;金属制品、橡胶制品及电子产品、钢丝增强液压橡胶软管和软管组合件的生产、销售,客车(不含小轿车)的制造与销售;五金及政策允许的矿产品、金属材料销售;提供建筑工程机械租赁服务;经营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禁止和限制的除外)。
某公司现有资本总额为1000万元,全部为普通股股本,流通在外的普通股股数为20万股。为扩大经营规模,公司拟筹资500万元,现有两个方案可供选择:a方案:以每股市价50元发行普通股股票。b方案:发行利率为9%的公司债券。要求:(1)计算a、b两个方案的每股收益无差别点(设所得税税率为25%)。(2)若公司预计息税前利润为100万元,确定公司应选用的筹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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