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酒按什么方法征税,现行税法规定粮食白酒如何征税

1,现行税法规定粮食白酒如何征税

从价计征:按销售收入的25%; 从量计征:每销售1千克1元。
按亮计征

现行税法规定粮食白酒如何征税

2,白酒消费税计算方法

“白酒消费税定额税率为0.5元/斤,比例税率为20%。 对应的计算公式是: 消费税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如果属于委托加工白酒的,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情况下,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其计算公式是: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 如果属于进口酒类应税消费品的,其计算公式是: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进口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例如:某白酒生产企业10月份生产销售某类白酒10000斤,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为100000元,该企业需要缴纳多少消费税。应纳消费税税额=0.5×10000+100000×20%=25000元。生产、委托加工以及进口白酒的企业,除了需要缴纳增值税这一流转税,还需要缴纳消费税,且白酒消费税的计税方法是复合计征,既需要计算从价税额又需要计算从量税额

白酒消费税计算方法

3,销售白酒需要交什么税

因为消费税的征收方式是在生产环节一次性收取,流通环节是不征收消费税的。所以原来白酒厂商往往靠建立一个销售公司,通过低价卖给销售公司,再由销售公司高价卖给其他企业或个人,这样可以按低价缴消费税,而销售公司不需再缴消费税,从而达到避税的目的。 原来这种方法销售公司至少少纳了70%的消费税,数目非常可观。

销售白酒需要交什么税

4,白酒税收政策有哪些

一、白酒税收政策有哪些1、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集中的中央(国务院),1994年税制改革以后,对白酒同时征收增值税和消费税,消费税税率25%,增值税税率17%,实际税负为8%左右,合计33%,大体与原议价粮白酒30%税率相同,但不准扣除包装费,对价外费用也开始征税,粮食白酒净增值税、消费税税负实际要高于33%,但允许外购已税白酒和酒精抵扣。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二、申领《酒类批发许可证》需具备什么条件1、经营主体应是独立的法人或合伙企业;2、注册资金,经营场所和仓储设施符合有关规定;3、企业营业执照或工商行管理部门核准的企业名称;4、有两名以上掌握酒类商品知识的专业人员和管理制度;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白酒生产企业未按规定上报销售单位销售价格的按什么价格征收消费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白酒消费税征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9〕380号)附件《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二条规定:“白酒生产企业未按本办法规定上报销售单位销售价格的,主管税务局应按照销售单位销售价格征收消费税。”
白酒消费税在生产环节征收,销售环节不征收。所以超市销售白酒不征收消费税。

6,白酒消费税计算方法

【法律分析】:白酒消费税是属于复合计征的,白酒消费税定额税率为0.5元/斤,比例税率为20%。白酒消费税税费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但也有一些特殊的情形,是有不一样的计算方法:1.委托加工产品,2、国外进口商品,3、核定计税价格,4、成套产品销售,5、产品视同销售,【法律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白酒消费税征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9〕380号)附件《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管理办法(试行)》第八条 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标准如下:(一)白酒生产企业销售给销售单位的白酒,生产企业消费税计税价格高于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70%(含70%)以上的,税务机关暂不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二)白酒生产企业销售给销售单位的白酒,生产企业消费税计税价格低于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70%以下的,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由税务机关根据生产规模、白酒品牌、利润水平等情况在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50%至70%范围内自行核定.其中生产规模较大,利润水平较高的企业生产的需要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的白酒,税务机关核价幅度原则上应选择在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60%至70%范围内.【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7,白酒消费税怎么计征了

白酒消费税计税方式包括20%的从价税率和1元/公斤的从量税
正常销售白酒计征消费税与以前一样、;从价+从量,但对需要组价计征消费税的白酒,计算组成计税价格时有些变化,即组价公式的分子里包括按量计征的消费税了,所以在这里现行政策计算的白酒的消费税金额有差别。
2009 年7 月25 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加强白酒消费税征收管理的通知》,对白酒行业征收消费税,计税价格包括20%的从价税率和1 元/公斤的从量税;新管理办法将于8 月1 日起实施。
和原来一样
白酒每斤(500克或500毫升)0.5元+比例税率20% 黄酒240元/吨 甲类啤酒250元/吨 乙类啤酒220元/吨 其他酒10% 酒精5%

8,白酒消费税如何征收

一、正面回答白酒生产企业销售给销售单位的白酒,生产企业消费税计税价格高于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70%含70%以上的,税务机关暂不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白酒生产企业销售给销售单位的白酒,生产企业消费税计税价格低于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70%以下的,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由税务机关根据生产规模、白酒品牌、利润水平等情况在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50%至70%范围内自行核定。二、分析对白酒行业征收的税主要是消费税,白酒消费税计税价格包括20%的从价税率和0、5元每斤的从量税。而为了改变此现状,刺激国内消费与推动节能减排是中国改善国内经济结构和质量的重要措施。而调整白酒行业消费税,最主要是为拉动消费。并且此次调整将针对从价税,按照税率不变,计税价格调整的思路,税率仍为20%保持不变,但针对此前白酒企业通过设立自家销售公司避税的情况,核定计税价格,从严征收。 三、消费税的计税方法是什么1、从价定率,在从价定率计算方法下,应纳税额的计算取决于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和适用的税率两个因素。基本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额×适用税率;2、从量定额,在从量定额计算方法下,应纳税额的计算取决于消费品的应税数量和单位税额两个因素。基本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适用税额标准;3、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计算,现行消费税的征税范围中,只有卷烟、粮食白酒、薯类白酒采用复合计算方法。基本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税销售数量×定额税率+应税销售数量×比率税率;

9,消费税对卷烟和白酒的计税方法是如何规定的

2009年最新烟草消费税1、卷烟分类标准   财税[2009]84号规定:价格70元/条(含)以上的为甲类卷烟,其余为乙类卷烟。 2、卷烟从价税率   财税[2009]84号规定:甲类卷烟税率调整为56%,乙类卷烟的消费税税率调整为36%,雪茄烟的消费税税率调整为36%。 3、卷烟纳税范围   财税[2009]84号规定:在卷烟批发环节加征一道从价税,税率5%。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卷烟批发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凡是批发销售的所有牌号规格卷烟的,都要按批发卷烟的销售额(不含增值税)乘以5%的税率缴纳批发环节的消费税。   方案一:   20%的从价税率不变,改变白酒征收的税基,最终上交的税额要增加一倍。   方案二:   溢价达到400%以上由国税审批,溢价200%以上则由当地省国税审批
卷烟有定额税率(每标准箱50000支/150元)和比例税率(每标准条调拨价格在50元以上的卷烟<含50元,不含增值税>税率45%,每标准调拨价格在50元以下的卷烟<不含增值税>税率30%)。白酒从量征税0.50元/每斤(500克),税率20%。

10,白酒税率

法律分析:白酒税率是: 20%加05元/500克 (或者500毫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法》 第二条消费税的税目、税率和征收环节,依照本法所附《消费税税目税率表》执行。第四条 消费税实行从价计税、从量计税,或者从价和从量复合计税(以下简称复合计税)的办法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实行从价计税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实行从量计税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第七条 纳税人自用未对外销售的应税消费品,按照纳税人销售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实行从价计税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比例税率)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自用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第八条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实行从价计税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l-比例税率)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第九条 进口的应税消费品,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实行从价计税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组成计税价格=(关税计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比例税率)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组成计税价格=(关税计税价格+关税+进口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

11,如何计征白酒类产品消费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酒类产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84号)对酒类产品消费税政策作了调整,并规定从2001年5月1日起执行。在执行新的政策规定时,如何计征白酒类产品消费税。一、按照调整后的酒类产品消费税政策规定的计税办法,对粮食白酒、薯类白酒实行从量定额和从价定率相结合计算应纳税额的复合计税办法;停止执行外购或委托加工已税酒和酒精生产的酒、外购酒及酒精已纳税款或受托方代收代缴税款准予抵扣政策:停止执行对小酒厂定额、定率的双定征税办法,一律实行查账征收。为此白酒生产企业会计核算要求反映的主要内容有:1、分类核算各种白酒产品的销售数量、销售金额情况;2、分类核算各种原材料、半成品的购进数量、购进金额,生产领用数量、领用金额情况;3、分类核算各生产车间完工的半成品、产成品、在产品数量情况;4、分类核算用于馈赠、职工福利、奖励、集资、广告、样品,以及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和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机构、提供劳务等方面应税酒的移送使用数量情况;5.分类核算委托方提供的各种原材料,以及加工生产产成品数量,委托方收回数量,代扣代缴消费税情况;6、核算反映各种酒类产品出酒率情况;7、核算反映生产、贮存、灌装过程中酒的挥发损耗率情况; 8、小酒厂必须进一步建立健全会计核算,停止执行对小酒厂定额、定率的双定征税办法,一律实行查账征收。二、对酒类企业购进的酿酒原材料,外购酒基、半成品酒实行查验制度。白酒产品消费税是按白酒产品所耗用的原材料,实行差别比例税率从价计征的,因此为防止纳税人用高税率原料生产申报低税率的酒类产品,企业购进原材料,外购酒基、半成品酒,特别是低税率酿酒原材料,外购酒基、半成品酒入库时,应当通知税务机关派员到现场查验实物,与入库单、进货发票核对是否相符,不符的,对生产销售的酒按高税率计征消费税。三、控制企业酒的损耗数量,测定一个酒的损耗率。企业酒的损耗率应控制在规定的损耗率之内,据实报损。超过部分,没有充分理由的,应视同销售,依率征税,防止企业隐瞒用自产酒类产品用于馈赠、招待、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不申报纳税。四、正确测算白酒的生产数量。白酒生产方法有液态法和固态法两种,液态法生产白酒第一步是生产95度原酒(酒精)作半成品入库;固态法生产白酒第一步生产55度至75度原酒(酒基)作半成品入库。第二步是用半成品原酒勾兑配制成各种浓度的商品酒。怎样计算商品酒(产成品酒)的数量,首先要计算出各种酒度的折算率,折算率是把高浓度酒勾兑配制成商品酒时不可缺少的计算因素,其计算公式为:折算率=原酒酒度的重量%÷商品酒酒度的重量%×100%然后依据折算率计算出生产白酒数量,其计算公式为:商品白酒产量=原酒(酒基)数量×折算率计算折算率时应注意,酒度的重量要查酒度、重量对照表。不能用原酒酒度除以勾兑后白酒酒度求折算率,因为酒度是酒水溶液中所含纯酒精的容量体积占的百分比,不能说明一个单位酒度的重量。五、对酒类企业2001年5月1日以前购进已税酒及酒精抵扣消费税要进行结算,已纳消费税税款没有抵扣完的一律停止抵扣。

12,白酒消费税税率

一、酒的消费税税率因酒类产品不同有着不同的消费税率政策,定额税率和比例税率不等。粮食白酒(含果木或谷物为原料的蒸馏酒)25%。二、法律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酒类产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一、调整粮食白酒、薯类白酒消费税税率。粮食白酒、薯类白酒消费税税率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比例税率调整为定额税率和比例税率。(一)定额税率:粮食白酒、薯类白酒每斤(500克)0.5元。(二)比例税率:1、粮食白酒(含果木或谷物为原料的蒸馏酒)25%。下列酒类产品比照粮食白酒适用25%比例税率:——粮食和薯类、糠麸等多种原料混合生产的白酒——以粮食白酒为酒基的配置酒、泡制酒——以白酒或酒精为酒基,凡酒基所用原料无法确定的配置酒、泡制酒2、薯类白酒15%。二、调整酒类产品消费税计税办法。粮食白酒、薯类白酒计税办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实行从价定率计算应纳税额的办法调整为实行从量定额和从价定率相结合计算应纳税额的复合计税办法。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销售额×比例税率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进口粮食白酒、薯类白酒的单位和个人,都应依照本通知的规定缴纳从量定额消费税和从价定率消费税。三、粮食白酒、薯类白酒计税依据。(一)生产销售粮食白酒、薯类白酒,从量定额计税办法的计税依据为粮食白酒、薯类白酒的实际销售数量。(二)进口、委托加工、自产自用粮食白酒、薯类白酒,从量定额计税办法的计税依据分别为海关核定的进口征税数量、委托方收回数量、移送使用数量。(三)生产销售、进口、委托加工、自产自用粮食白酒、薯类白酒从价定率计税办法的计税依据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及其有关规定执行。四、调整啤酒消费税单位税额。(一)每吨啤酒出厂价格(含包装物及包装物押金)在3000元(含3000元,不含增值税)以上的,单位税额250元/吨;(二)每吨啤酒出厂价格在3000元(不含3000元,不含增值税)以下的,单位税额220元/吨。(三)娱乐业、饮食业自制啤酒,单位税额250元/吨。(四)每吨啤酒出厂价格以2000年全年销售的每一牌号、规格啤酒产品平均出厂价格为准。2000年每一牌号、规格啤酒的平均出厂价格确定之后即作为确定各牌号、规格啤酒2001年适用单位税额的依据,无论2001年啤酒的出厂价格是否变动,当年适用单位税额原则上不再进行调整。啤酒计税价格管理办法另行制定。五、停止执行外购或委托加工已税酒和酒精生产的酒(包括以外购已税白酒加浆降度,用外购已税的不同品种的白酒勾兑的白酒,用曲香、香精对外购已税白酒进行调香、调味以及外购散装白酒装瓶出售等)外购酒及酒精已纳税款或受托方代收代缴税款准予抵扣政策。2001年5月1日以前购进的已税酒及酒精,已纳消费税税款没有抵扣完的一律停止抵扣。六、停止执行对小酒厂定额、定率的双定征税办法,一律实行查实征收。小酒厂指会计核算不健全的小型业户。

13,白酒税是怎么构成的

粮食白酒、薯类白酒计税依据:1、生产销售粮食白酒、薯类白酒,从量定额计税办法的计税依据为粮食白酒、薯类白酒的实际销售数量。2、进口、委托加工、自产自用粮食白酒、薯类白酒,从量定额计税办法的计税依据分别为海关核定的进口征税数量、委托方收回数量、移送使用数量。3、生产销售、进口、委托加工、自产自用粮食白酒,薯类白酒从价定率计税办法的计税依据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及其有关规定执行。粮食白酒、薯类白酒的比例税率统一为20% 。定额税率为0.5元/500克或0.5元/500毫升。从量定额税的计量单位按实际销售商品重量确定,如果实际销售商品是按体积标注计量单位的,应按500毫升为1斤换算,不得按酒度折算。扩展资料:白酒消费税,是指在消费白酒的过程所征收的税率。国家为了适当增加财政收入,完善酒产品消费税,制定了《白酒消费税计税价格核定管理办法》,并在2009年7月份开始实行,届时尽管税率不变,但税基改变将使白酒纳税额提高一倍。中国对白酒行业征收的税主要是消费税,白酒消费税计税价格包括20%的从价税率和0.5元/斤的从量税。而为了改变此现状,刺激国内消费与推动节能减排是中国改善国内经济结构和质量的重要措施。而调整白酒行业消费税,最主要是为拉动消费。并且此次调整将针对“从价税”,按照“税率不变,计税价格调整”的思路,税率仍为20%保持不变,但针对此前白酒企业通过设立自家销售公司避税的情况,核定计税价格,从严征收。对粮食白酒、薯类白酒消费税政策的调整还须注意下列问题:(1)粮食白酒包括以果木或谷物为原料的蒸馏酒;下列酒类产品比照粮食白酒适用25%的比例税率:①粮食和薯类、糠麸等多种原料混合生产的白酒;②以粮食白酒为酒基的配置酒、泡制酒;③以白酒或酒精为酒基,凡酒基所用原料无法确定的配置酒、泡制酒。(2)粮食白酒、薯类白酒计税依据如下:①生产销售粮食白酒、薯类白酒,从量定额计税办法的计税依据为粮食白酒、薯类白酒的实际销售数量;②进口、委托加工、自产自用粮食白酒、薯类白酒,从量定额计税办法的计税依据分别为海关核定的进口征税数量、委托方收回数量、移送使用数量;③生产销售、进口、委托加工、自产自用粮食白酒、薯类白酒从价定率计税办法的计税依据按《消费税暂行条例》及其有关规定执行。参考资料:搜狗百科-白酒消费税
你只需要缴纳下几种税:1、增值税按不含税销售额依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由国税征收。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应纳增值税=10000/(1+3%)*3%=291.26元2、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增值税额依7%税率计算缴纳,由地税征收。应纳城建税=291.26*7%=20.39元3、教育费附加按增值税额依3%征收率计算缴纳,由地税征收。应交教育费附加=291.26*3%=8.74元4、个人所得税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1)、收入10000/(1+3*)=9708.74(2)成本5000/(1+3%)=4854.37(3)费用2000(4)税金(20.39+8.74)=29.13元,(税法规定税金不含增值税)应纳个人所得税=(9708.74-4854.37-2000-29.13)*适用税率=2825.24*5%=141.26元
2006年3月21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调整完善消费税政策的通知,粮食白酒、薯类白酒的比例税率统一为20% 。定额税率为0.5元/500克或0.5元/500毫升。从量定额税的计量单位按实际销售商品重量确定,如果实际销售商品是按体积标注计量单位的,应按500毫升为1斤换算,不得按酒度折算。
根据财税规定,酒类产品消费税政策做了相应调整,粮食白酒、薯类白酒消费税税率由比例税率调整为定额税率和比例税率。1、粮食白酒、薯类白酒的定额税率为每斤0.5元,原来适用的比例税率不变。2、粮食白酒:定额税率每斤(500克)0.5元比例税率25%2。3、薯类白酒:定额税率每斤(500克)0.5元比例税率15%。4、白酒生产企业销售给销售单位的白酒,生产企业消费税计税价格高于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70%(含70%)以上的,税务机关暂不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5、白酒生产企业销售给销售单位的白酒,生产企业消费税计税价格低于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70%以下的,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由税务机关根据生产规模、白酒品牌、利润水平等情况在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50%至70%范围内自行核定。5、其中生产规模较大、利润水平较高的企业生产的需要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的白酒,税务机关核价幅度原则上应选择在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60%至70%范围内。扩展资料:白酒消费税,是指在消费白酒的过程所征收的税率。国家为了适当增加财政收入,完善酒产品消费税,制定了《白酒消费税计税价格核定管理办法》,并在2009年7月份开始实行,届时尽管税率不变,但税基改变将使白酒纳税额提高一倍。中国对白酒行业征收的税主要是消费税,白酒消费税计税价格包括20%的从价税率和0.5元/斤的从量税。而为了改变此现状,刺激国内消费与推动节能减排是中国改善国内经济结构和质量的重要措施。而调整白酒行业消费税,最主要是为拉动消费。并且此次调整将针对“从价税”,按照“税率不变,计税价格调整”的思路,税率仍为20%保持不变,但针对此前白酒企业通过设立自家销售公司避税的情况,核定计税价格,从严征收。参考资料:搜狗百科-白酒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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