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酿酒厂成立了以厂长为组长,关于消费税的一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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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消费税的一道题

1480*20%+100*2000*0.5/10000=306万元。

关于消费税的一道题

2,安全生产月活动计划方案

  时间过得太快,让人猝不及防,我们又将迎来新的喜悦、新的收获,是时候开始写计划了。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计划很难写?下面是我整理的安全生产月活动计划方案,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安全生产月活动计划方案1   以“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已经结束。通过为期一个月的活动,强化了安全意识、提高了安全素质、提升了安全技能,为深化“基层基础建设年”打下了扎实的基础,现将公司“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活动部署迅速   在公司召开季安全生产视频工作会议之后,公司立即成立了以厂长为组长、以书记、安全员为副组长、各班组组长为组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小组,具体实施活动日常工作。通过科学制定活动方案,深入动员部署,在公司范围内广泛掀起了“安全生产月”活动热潮。公司组织了“安全生产月”暨“全员岗位练兵和技能竞赛”动员会议,对两项活动进行了具体的部署,提出了相关的要求和保障措施,公司全员参加了会议。   针对夏季特点,每周二组织了安全生产例会,对夏季高温、事故多发的特点,开展安全事故警示教育大讨论,筑牢员工安全思想防线。就如何防止员工在安全生产稳定发展、安全周期较长的大好形势下,防止员工出现松劲、麻痹、骄傲思想,发动员工出主意、想办法,展开讨论提合理化建议活动,讨论出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提出相应的对策和措施,解决仍然存在于职工思想中对安全重视不够、认识不到位的问题,真正筑牢安全思想防线。保证了活动的正常开展。   二、形式多样,成效明显   在“安全生产月”组织实施阶段,公司组织了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活动,并取得明显的成效。突出了宣传发动,营造“安全生产月”活动氛围。主要是每天利用班前讲话,宣传安全生产口号,活动小组组长亲临车辆维修现场穿插宣讲了相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知识。活动期间,宣讲安全口号——条。   突出了安全常识与技能的培训,打牢了安全生产基础。公司组织了全员进行了收看媒体上的安全生产节目、警示片等,全面实施安全生产教育,广泛开展以“学标准、讲规范、反三违”为主题的岗位大练兵活动。期间,公司组织各类安全、岗位技能培训共计—场次,参加培训人员——人,有力地打牢了安全生产基础,促进了安全生产全面发展。   突出了应急演练活动,进一步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组织开展消防演练、车辆维修过程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活动,进一步完善消防、车辆维修过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公司分别在停车场和修理工间开展了消防演习和车辆维修事故应急抢险演练。通过演练活动,明确了应急抢险方案启动的程序,提高了抢险队员应急事故处理的技能,完善了应急抢险活动一系列机制。    三、统筹兼顾,加强防范   公司针对夏季高温季节性事故高发特点,在认真抓好各项宣传活动的同时,进一步深化“基础建设年”以抓好夏季高温及习惯性违章防范为重点,深入组织开展夏季安全生产大检查,推进隐患排查治理等重点工作落实,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努力确保各项工作不断线、各类活动有内容、各种宣传有氛围。 安全生产月活动计划方案2   为做好安全生产月工作,按照公司安排,结合生产实际,公司紧紧围绕“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的活动主题,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员工的安全意识,促进公司安全文化建设,为下一步的安全生产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现将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精心部署   为确保本次“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各项工作有效落实,使活动收到实效,公司高度重视,公司召开“安全生产月”活动动员大会,会上公司成立了以总经理为组长,分管安全的副经理为副组长,生产部、设备能源部、安全环保部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监督、检查、协调“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全过程,制定出活动内容、方案和活动时间表,做到有组织,有领导,有条不紊地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公司领导对“安全生产月”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和部署,要求各单位、部门负责人,要广泛发动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公司组织的各种“安全月”活动,努力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操作水平。并且要求各单位也相继组织员工召开安全月动员大会,各自成立了“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根据车间安全生产实际,制定出活动内容和实施方案,以保证“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有效开展。    二、广泛宣传,注重实效   为了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宣传工作,公司提前积极搜集、整理各项安全月活动资料,并及时下发车间进行宣传、学习,同时,将“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和相关宣传标语,制成—条宣传横幅,分别悬挂于公司的醒目位置,营造了良好的活动氛围,拉开了“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序幕。   公司组织员工学习总经理的安全讲话,组织了一次以安全月活动为主题的黑板报竞赛,本次黑板报竞赛主题鲜明,版面新颖,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广泛宣传了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公司管理制度,以及安全生产技术知识,推动全员牢固树立“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的理念,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顺利开展做好了铺垫。    三、积极开展安全知识教育培训活动,不断提高员工安全素质   由安全环保部牵头组织对全司员工分层次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培训,通过组织公司管理人员学习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培训学习,使管理人员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提高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的自觉性,依法、按章、规范地抓好安全生产管理。   组织对员工进行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岗位安全操作技能、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和现场应急处置预案等内容的安全培训和警示教育,使员工能够熟练掌握岗位安全技能和自救互救措施。由人力资源部牵头做好特殊工种、特种作业人员的清理建档和教育培训管理工作,做到特种人员100%持证上岗。组织全员参与的安全知识考试和防护服及空气呼吸器穿戴比赛、锅炉岗位知识竞赛等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全员安全素质。    四、组织事故演练,提高全员风险防范意识和应急救援能力   为加强对危化品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和员工自救互救能力,在“安全月”活动期间,公司各作业区有选择性的开展了各项事故救援预案演练,通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提高员工的事故防范意识和事故救援与处置能力,提高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和操作性,为进一步健全完善公司事故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总之,今年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得到了公司领导和全体员工的大力支持,各车间、部门围绕“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的活动主题,认真开展了各项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安全文化建设活动,增强了全司员工的安全意识和事故防范与处置能力,强化了基层班组安全文化建设,进一步夯实了安全基础管理工作,为公司安全生产持续、平稳的运行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安全生产月活动计划方案3   根据——公司下发的《关于开展20xx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结合我站实际情况,本月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月”活动,我站对本次活动进行了具体安排。现将本次安全月活动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组织措施到位   为了加强本次安全月活动的组织领导,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有效落实,站领导成立了“安全生产月”领导小组,负责本次安全月活动的组织实施。为提高管理层对安全月活动的重视,在安全例会上针对当前电站生产及施工情况组织电站领导、安全小组成员、专职安全员发动主题为“安全责任,重在落实”的专题动员会。    二、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   活动期间我们召开安全例会大力学习宣传《安全生产法》、《电站安全管理制度》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组织全站所有员工在电厂进行安全知识培训,对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进行演练,进一步加强了电站安全管理力度。同时通过宣传教育达到办公区、生活区和生产区。防护用具、机电设备及配件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的要求。利用张贴宣传标语50余张,安全学习书籍等相关方面的安全知识宣传资料,发放到各名员工,组织其学习。教育员工“关爱生命、安全发展”,提高员工自我防护能力。通过宣传安全生产月活动,营造浓郁的安全文明生产氛围,从而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文明生产意识。    三、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   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并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结合起来,积极做好安全生产检查和重大隐患的整改检查活动,及时指出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进一步落实各项安全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遏制了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取得了明显成效。检查主要针对前池高边坡,首部枢纽,升压站变压器及消防设施、机房机组和高低压柜、灭火器摆放、厨房卫生、安全保通、综合楼等方面,参检人数10多人次,查出安全隐患1处,真正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点,责任到人,整改到位。   总之,此次“安全生产月”活动,紧紧围绕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堵塞安全管理上的漏洞,完善各项防范措施,对重点事故隐患部位,建立健全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做到防患于未然。为提高全职工安全意识,大力弘扬安全文化,营造人人讲安全、人人重安全、人人保安全的和谐社会氛围,起到了积极有效的促进作用,为促进全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不断稳定好转打下了坚实基础,达到了预期效果。 安全生产月活动计划方案4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党委宣传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安局、广播电影电视局、工会、团委,各地、州、市党委宣传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安局、广播电影电视局、工会、团委,自治区有关委、办、厅、局、公司:   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等六部门《关于开展XX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监总政法[XX]67号)精神,为认真开展好第八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全面推动XX年“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促进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围绕 “安全生产年”工作主线,结合开展“三项行动”、加强“三项建设”工作目标,努力使安全生产月活动深入基层、深入现场、深入群众,创新形式,创新内容、创新手段,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达到以活动促工作、以月促年的目的,促进自治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二、活动主题   “关爱生命、安全发展”。   “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要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年”各项任务,突出以人为本,唱响安全发展主旋律,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安全监管主体责任,提高全民的安全意识和素养,努力将六月建成“安全生产无事故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推动社会安全发展。    三、组织机构   “安全生产月”活动由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安厅、广播电影电视局、工会、团委共同主办。   各主办单位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以及新闻机构负责人组成自治区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全月组委会”),安全月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处,负责具体指导、协调各地区、各部门、有关行业和有关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负责组织实施全疆性的大型宣传教育活动。    四、活动时间   XX年6月1—6月30日。   6月份第二个星期日(即6月14日)为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第三周(6月22日至6月26日)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周。    五、活动形式   “安全生产月”活动由全疆性活动和区域性(地、州、市〈县、区〉和行业、部门及企业)活动组成。   自治区安全月组委会将组织三项全疆性重点活动:   1、安全月宣传咨询日活动(具体活动安排见附件)   6月14日自治区“安全生产月”活动主会场在乌鲁木齐市开展宣传咨询活动,各地、州、市同时设分会场。根据“安全生产天山行”活动的需要,阿勒泰地区、伊犁州、石河子市的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分别定为6月16日、21日、24日。   2、“安全伴我行”全区演讲比赛(文件另发)   自治区安全月组委会将推报获得比赛金、银奖的选手参加7月在北京举行的全国总决赛,并挑选优秀演讲员组成宣讲团,全程参加“安全生产天山行” 活动进行巡回演讲。   3、“安全生产天山行”活动   为深入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的宣传工作,自治区安全月组委会组织相关单位和各新闻媒体在阿勒泰地区、伊犁州、石河子市三地、州(市)开展“安全生产天山行”活动,大力宣传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集中报道宣传三地州(市)安全生产工作,加大舆论宣传和监督的力度。   区域性活动由各地、州、市(县、区)和自治区有关部门分别组织开展。 各地区、各行业、各单位根据安全月组委会的统一部署,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具有各自特点的安全宣教活动。    六、活动要求   (一)各地、各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全国第八个“安全生产月”活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策划,认真组织,把安全月活动纳入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范围,利用安全月活动有利时机,开展“三项行动”、加强“三项建设”,全面推动“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的落实。 安全生产月活动计划方案5   为贯彻落实开展安全月活动有关要求,按照——公司统一安排和部署,结合公司实际,以增强全体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和防范事故的能力为重点,通过广泛宣传教育工作,在公司内部营造“安全管理,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树立“安全为天”的`思想,创建“人人管安全,人人要安全”的和谐企业,突出“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的活动主题,公司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安全活动,现将活动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组织措施到位   为加强本次“安全生产月”组织领导,确保安全活动的有效落实,公司成立了“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由厂长和副厂长分别任组长、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积极配合活动的开展。公司紧紧围绕“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的主题开展相关活动,对活动进行精心组织,使活动的开展有计划、有布置、有检查、有落实,对活动开展真正做到了责任明确、逐级管理,使广大干部职工从思想上认识到安全生产重要性和必要性,将认识转变为自觉行为融汇到日常工作中去,形成人人关系安全,安全关系人人的良好氛围。    二、采取多形式、多样化、全方位宣传教育   活动期间,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全方位的人员培训教育活动,制作活动展板两面,开设一期安全宣传专栏、悬挂安全宣传横幅—条,开展生产安全、防洪、防雷、用电安全及急救小常识等安全知识宣传,印发安全宣传知识小册子———多份,通过形式多样大力宣传各种安全知识、预防事故的方法和自我保护的相关知识,全面提高了全员的安全生产素质,保证了安全生产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以安全月为契机,落实隐患整改,注重实际效果   为了将本次“安全生产月活动”落实到实处,使活动的开展有成效,公司各级管理人员经常深入生产现场进行安全检查,针对活动中出现的不良现象,及时指导、督促,并认真落实对所查出隐患的整改工作,保证了活动的正常开展。并通过对年初以来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梳理,强化整改责任,对整改的完成情况做到了心中有数,做到不留死角、不漏隐患,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实行“说清楚”,制定防范技术措施,落实责任、限期完成治理。通过有计划、有组织、有目的的定期检查和各级人员的不定期巡查,使公司安全月活动变得更加生动、更加全面,有力地推动了安全生产工作。   总之,通过“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开展,在公司上下收到了良好的效果,提高了全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增强了管理人员的责任心,促进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实施,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我们将以这次活动为契机,持续推进安全生产工作,达到以月促年,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为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安全生产月活动计划方案6   今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公司以宣传实施《安全生产法》为主线,坚持“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方针,以突出“安全发展”,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针对“安全发展,预防为主”的宣传主题,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广泛听取上级主管部门和各方面的意见、建议,通过多渠道,采取多形式,深入地开展了“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将活动情况做一小结:    一、领导重视,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   6月初,公司召开了安全生产月预备会议,公司分管生产负责人——在会上强调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及开展“安全月”活动的重要意义,制定了“安全月”活动方案,对活动提出了具体要求,“安全生产月”就此拉开了序幕。   活动期间,公司对各项目部组织的以《安全生产法》和公司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知识宣传进行了一些指导和督促。并按照集团的统一部署,悬挂条幅,营造气氛。通过宣传,全体人员深刻的了解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利用班前班后交接班的时间宣讲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形成人人关注活动,人人重视安全的氛围。通过一系列宣传教育的展开,在全公司掀起了抓安全,促生产的热潮,使得安全月“安全发展,预防为主”的主题深入人心。    二、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安全月期间,于23日公司组织了安全生产大检查,公司在各部门自查的基础上,结合结合安全月活动,对生产现场开展了大检查。以反违章操作、反违章指挥、反违反劳动纪律,强化全员安全意识和素质为检查主题,查隐患,堵漏洞,查处安全盲区、死角和隐患。从检查的情况来看,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到位,效果明显,有力地促进了公司安全生产水平的提高,实现了“零事故”月。但是各生产部门安全生产工作也不平衡,也发现了不少问题,有些问题已经及时整改,还有些零碎问题也正在整改之中。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安全月”活动现已结束,基本达到了预期的效果,公司将继续巩固活动成果,争取在近期的生产淡季时,组织进行一次防火安全应急训练,使员工能掌握各种应变能力及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时刻保持警惕,提高处置突发事件能力,达到预防为主的目的。   在下半年的安全生产工作中,要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治理,落实各种安全责任制。近期要努力做好生产现场的防暑降温、防汛防雷电等工作。公司要求各部门提高对夏季高温、汛期安全生产和综合防范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事故的预防,同时对一线员工做好防暑降温工作,进一步加强文明生产和安全生产的力度,努力实现本年度的安全生产目标。

安全生产月活动计划方案

3,某酿酒厂成立了以厂长为组长生产副厂长安全科生产科和

D解析:D选项正确,根据演练评估报告中对应急预案的改进建议,由应急预案编制部门按程序对预案进行修订完善。
解析:D选项正确,根据演练评估报告中对应急预案的改进建议,由应急预案编制部门按程序对预案进行修订完善。

某酿酒厂成立了以厂长为组长生产副厂长安全科生产科和

4,大学统计学问题某机械厂产量比去年增加百分之十五生产费增加百

设原单位成本为100%,则增加后的单位成本=112.5%/115% 1-112.5%/115%=-2.174%(下降了2.174%)

5,2002年司法考试试卷三第14题

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平等主体之间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义务为目的,以意思表示为要素,依法产生民事法律效力的行为。该题中的县长和县属企业之间形成的不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而是上下级之间的行政管理关系;所订立的合同中所涉及的也不是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该合同应是行政合同,故该行为不是民事法律行为。

6,帮我解答下作业啊

答:此题早已过时,以前的税法规定,现在无论考试还是实务,都没有用了,按现在的税法规定计算如下:增值税进项税额=3+45*13%+2*7%+5.1+1.19=3+5.85+0.14+5.1+1.19=15.28万元;上月销售本月收款,上月计增值税,本月不计。增值税销项税额=(17.55/1.17+4.5455*(1+10%)/(1-20%))*17%=(15+6.25)*17%=3.6125万元本月应纳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3.6125-15.28=-11.6675万元;故本月应纳增值税额为0,留抵增值税进项税额为11.6675万元。
你要是用打字的时间去写作业你已经完成了!

7,票据法学作业 案例分析题

1.答:(1)天易公司的出票、农行的承兑、浙江某服装厂向建行浙江某分行的贴现,构成了本案中的汇票的出票人、收款人、承兑人、背书人及被背书人之间的一系列的票据债权债务关系,即本案的票据关系。(2)在本案中存在以下几种非票据关系:①票据原因关系。将套取的资金用于非法借贷是本案中一系列出票、承兑等票据行为的真正原因,它们在本案中是以各种合同关系体现出来的。②票据资金关系,该关系以天易公司同农行某县支行签订的《委托承兑商业汇票协议》体现出来。(3)农行和交行的理由均不能成立。因为付款人一旦承兑,其即成为确定的付款人,承担保证到期支付票款的责任,不得以资金关系抗辩善意的持票人。交行是票据基础关系的当事人,同样不得以他人的票据关系系非法来作为借贷担保关系的抗辩理由。本案中,天易公司与华茂发展公司的借贷关系显然是无效的,交行应依法就其过错承担赔偿责任。2.答:(1)该空白支票出票时虽欠缺必要记载事项,但后来经补记,已经具备有效票据的外观,故应当属于有效支票。其中,补记权被滥用,但不影响票据的效力。(2)本案中的空白支票,实际上在票据法学上可以称为“未完成票据”,而刘某则是公司以普通方式授权补记(最后完成签署)之人。但刘某故意签发空头支票,骗取资金,应当依法承担刑事责任。叶某作为同犯应一并追究其刑事责任。另外,他们对某进出口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3)银行有权对某进出口公司处以空头支票的罚款。票据法明确规定禁止签发空头支票。《支付结算方法》规定对空头支票的处罚并未区分故意还是过失。

8,管理学原理案例分析答案

1 他应制定相应的制度对业务员进行奖惩后,仍由发货员发.2 二人都有责任,A的主要责任是用人不善; B的责任是负直接领导责任,是一种失职行为.3 A和B应该同时执行是最好的,因管理是一门艺术,没有万能的管理方法,对于两位厂长的管理方法来说,企业得到了发展他们就是成功的。因为不同的行业,工种,以及所属地区的不同都会有不同的管理方法与之适应;管理人员的个人爱好,风格也会导致管理方法的各异。
1 仍由发货员发.2 二人都有责任,A负领导责任,B负直接责任.3 B正确,他是企业总体管理原则,A仅仅是管理的一个方法。
1.他应亲自己核对,以便找出问题存在的原因.2.因为他们分别是此安装工程的领导人员之一.A的主要责任是用人不善. B的责任是负直接领导责任.3.他们都是正确的,因为工厂各自的情况不一样.只要工厂能够搞得好,他们的管理方法都是对的.
1.仍有业务员发,但他应制定相应的制度对业务员进行奖惩.2.A的主要责任是用人不善. B的责任是负直接领导责任,是一种失职行为. 3.A和B应该同时执行是最好的啊 ̄!
1.仍由业务员发,并查原因。给业务员压力。2。两人都有责任。3.都不正确。各厂有各厂的情况,但完全放纵员工不行,太严也不好。二者并举更好。
1.我认为该经理应该负责监督与指导员工工作。对于该业务部现在的情况,为了业务部的未来发展及业务部经理摆脱日常业务缠身,应该由业务员继续干,但是为了保证工作的质量,经理应该给予技术指导和必要的监督。制定完整的工作流程制度。2.因为A和B分别为该工作的直接领导者和负责人。前者有领导,监督不利的责任;后者应该负直接责任。3.管理是一门艺术,没有万能的管理方法,对于两位厂长的管理方法来说,企业得到了发展他们就是成功的。因为不同的行业,工种,以及所属地区的不同都会有不同的管理方法与之适应;管理人员的个人爱好,风格也会导致管理方法的各异。

9,一道仲裁法的案例分析题急需

2003年7月,上海市奥杰健身房与广州市健身器械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合同中的仲裁条款规定:“因履行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无法协商解决的,由仲裁机构仲裁”2003年9月,双方发生争议,奥杰健身房向其所在地的上海市仲裁委员会递交了仲裁申请书,但健身器械公司拒绝答辩。同年11月,双方经过协商,重新签定了一份仲裁协议,并商定将此合同争议提交该健身器械公司所在地的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事后奥杰健身房担心广州市仲裁委员会实行地方保护主义,偏袒健身器械公司,故未申请仲裁,遂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且起诉时说明此前两次约定仲裁的情况,法院受理此案,并向健身器械公司送达了起诉状副本,该器械公司向法院提交了答辩状。法院经审理判决被告健身器械公司败诉,被告不服,理由是双方事先由仲裁协议,法院判决无效。问题:1)买卖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是否有效?请说明理由。原买卖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无效,因为未明确约定仲裁机构。2)争议发生后,双方签定的协议是否有效,为什么?争议发生后双方签订的仲裁协议应当有效。《仲裁法》第十八条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或者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3)人民法院审理本案是否正确,为什么?法院不应受理此案,而法院实际上受理了此案,被告又没有提出异议,那法院继续审理就是正确的了。《仲裁法》第二十六条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未声明有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未对人民法院受理该案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4)被告健身器械公司的上诉理由是否正确,为什么?被告上诉理由因上述《仲裁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而站不住脚,会被驳回上诉。
一、案情简介韩某,男,汉族,1956年11月出生,2012年9月18日进入合肥某污水厂工作,担任机修工,主要负责电力设备维修工作,但一直未签合同。2013年2月,韩某与上海某环保公司合肥分公司(污水厂运营单位)签订为期2年的劳动合同,月工资为2500元。2013年7月,因韩某维修电器时接错电线,导致设备损坏,被单位罚款2000元。韩某感觉受到委屈,故而于7月23日离职,并于2014年3月以上海某环保公司合肥分公司为被申请人提起仲裁,要求该单位退还罚款2000元,支付2013年10月18日起至2013年1月31日期间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7500元。上海某环保公司合肥分公司辩称,韩某于2013年2月进入该单位工作,双方当时即签订了劳动合同,此前其在安徽某环保公司工作,与被申请人无关,并提供了安徽某环保公司的工资表、关于离职的情况说明。韩某则陈述称,其2012年9月18日进入合肥某污水厂时,招聘单位为安徽某环保公司,2013年2月签劳动合同时韩某先签字,单位返还合同时才发现合同上加盖上海某环保公司合肥分公司印章,安徽某环保公司与上海某环保公司合肥分公司均系污水厂运营单位,同一投资商,属于一个机构,两块牌子。 二、争议焦点韩某在合肥某污水厂工作期间,其用人单位为上海某环保公司合肥分公司还是安徽某环保公司?三、劳动仲裁委意见为查明事实,仲裁委向某银行调取了韩某2013年的工资卡明细,证实韩某2013年2月至7月期间的工资第安徽某环保公司发放。结合韩某错接电线的处罚单系以安徽某环保公司名义作出的事实,本委认为,虽然被申请人上海某环保公司合肥分公司于2013年2月与韩某签订了劳动合同,但事实履行主体仍为安徽某环保公司,其劳动关系应系与安徽某环保公司建立。四、裁决结果双方经调解未达成调解协议,本委以韩某与上海某环保公司合肥分公司无劳动关系为由,回了其仲裁请求,并告知其应以安徽某环保公司为被申请人另行仲裁。一审法院维持了仲裁裁决,后进入二审,最终韩某与上海某环保公司合肥分公司、安徽某环保公司达成庭外和解。五、案例分析本案中,韩某2012年9月18日进入单位工作时,系由安徽某环保公司招聘,双方未签书面劳动合同。2013年2月签劳动合同时,韩某并不知道合同中用人单位一方已改为上海某环保公司合肥分公司。韩某的工作岗位及内容未发生任何变化。2013年7月韩某错接电线被处罚时,亦系以安徽某环保公司下发的处罚单。银行工资发放明细显示,其2013年2月至7月的工资仍第安徽某环保公司发放。韩某虽于2013年2月与被申请人上海某环保公司合肥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但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其并非实际履行主体,因此,该合同不能作为认定劳动关系归属的依据。当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与事实上的用人主体不一致时,司法实践中一般以事实上的用人主体为准。
案例申诉人:某市工商联合公司(以下简称联合公司)被申诉人:兴利钢铁总厂。申诉人诉称:1995年9月6日,在市物资局主办的秋季物资交流会上,本公司与兴利钢铁总厂签订一份购销钢材的合同。合同约定:联合公司于1995年12月30日之前向兴利钢铁总厂交付13吨钢材,兴利钢铁总厂于收到钢材后半年内分两次给付货款16万元,并约定,合同签订后发生的与合同有关的争议应提交市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兴利钢铁总厂拉走钢材后1年多仍不付款,申诉人联合公司于是请求市仲裁委员会予以解决,并请求仲裁委员会冻结被诉人的银行存款,以保证将来生效裁决的顺利执行,被诉人诉称:申诉人所诉事实完全是该厂原任厂长张洪为个人利益所为,与本厂无关,故拒绝给付货款。仲裁委员会查明,张洪身为被诉人单位的原厂长,退休后一直关心厂子状况,1995年12月15日,受被诉人单位现任厂长孙涛委托,从申诉人单位拉走钢材16吨,该批钢材现已用于被诉人单位的生产。被诉人无力偿付货款是因为自身财务管理混乱所致,因此,为了保证将来生效裁决的顺利执行,根据申诉人的申请,仲裁委员会冻结了被诉人在银行的存款。请问:(1)市仲裁委员会是否有权受理此案?法律依据是什么?(2)市仲裁委员会是否有权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冻结被诉人在某银行的存款?【参考答案】(1)根据我国《仲裁法》的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但《仲裁法》同时又规定,当事人采取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本案系一起购销钢材的合同纠纷案件,且双方当事人在书面购销合同中约定:合同签订后发生的与合同有关的争议提交市裁委员会仲裁解决。因此,市仲裁委员会对于申诉人根据仲裁条款提请仲裁的争议案件有权受理。(2)本案中,仲裁委员会受理争议案件后,根据申请人的申请,即作出决定冻结被诉人的银行存款,其做法是不妥的。仲裁委员会的职权只能是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以第三人的身份居中对双方当事人之间的争议作出公平的裁断,无权根据案情以及当事人的申请直接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根据《仲裁法》第28条的规定,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将当事人的申请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提交人民法院。因此,本案中,当仲裁委员会接到申诉人联合公司的财产保全申请时,只能将该申请提交有关的人民法院,由人民法院裁定是否应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2003年7月,上海市奥杰健身房与广州市健身器械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合同中的仲裁条款规定:“因履行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无法协商解决的,由仲裁机构仲裁”2003年9月,双方发生争议,奥杰健身房向其所在地的上海市仲裁委员会递交了仲裁申请书,但健身器械公司拒绝答辩。同年11月,双方经过协商,重新签定了一份仲裁协议,并商定将此合同争议提交该健身器械公司所在地的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事后奥杰健身房担心广州市仲裁委员会实行地方保护主义,偏袒健身器械公司,故未申请仲裁,遂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且起诉时说明此前两次约定仲裁的情况,法院受理此案,并向健身器械公司送达了起诉状副本,该器械公司向法院提交了答辩状。法院经审理判决被告健身器械公司败诉,被告不服,理由是双方事先由仲裁协议,法院判决无效。 问题: 1)买卖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是否有效?请说明理由。 原买卖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无效,因为未明确约定仲裁机构。 2)争议发生后,双方签定的协议是否有效,为什么? 争议发生后双方签订的仲裁协议应当有效。 《仲裁法》第十八条 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或者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 3)人民法院审理本案是否正确,为什么? 法院不应受理此案,而法院实际上受理了此案,被告又没有提出异议,那法院继续审理就是正确的了。 《仲裁法》第二十六条 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未声明有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未对人民法院受理该案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 4)被告健身器械公司的上诉理由是否正确,为什么? 被告上诉理由因上述《仲裁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而站不住脚,会被驳回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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