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白酒不能卖,我有一个项目到一个地方去卖白酒不知道能不能卖的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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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有一个项目到一个地方去卖白酒不知道能不能卖的掉

开发市场 做广告打响知名度 给批发商 零售商的利润大 这样他们就会推荐你的酒 不可高于市场认同价

我有一个项目到一个地方去卖白酒不知道能不能卖的掉

2,上海不能卖散白酒了吗

上海市酒类商品产销管理条例(1997年10月21日上海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1997年11月3日公布 自1998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条 为了加强本市酒类商品的产销管理,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的酒类商品,包括白酒、黄酒、啤酒、果酒以及其他含有乙醇的饮料。第三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酒类商品生产、批发和零售业务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第四条 上海市商业委员会是本市酒类商品产销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 上海市酒类专卖管理局(以下简称市酒类专卖局)在上海市商业委员会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条例的实施。区、县酒类商品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在市酒类专卖管理局的指导下,负责本辖区内酒类商品产销管理。第五条 本市工商行政管理、技术监督、卫生、物价、税务、公安等部门依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协同做好本市酒类商品的产销管理工作。第六条 本市酒类商品的生产、批发和零售,实行许可证制度。第七条 申领本市酒类商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应当具备符合酒类商品生产规定的注册资本、生产场地、设施、工艺、检测手段和卫生、环保条件,并具有熟悉酒类商品生产的专业技术人员。第八条 申领本市酒类商品批发许可证的企业,应当具备符合规定的注册资本、经营场所和仓储设施,并具有熟悉酒类商品业务知识的人员。第九条 申领本市酒类商品生产或者批发许可证的企业,应当向市酒类专卖局提出申请,市酒类专卖局应当在收到申请书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书面答复,经审核同意的,发给酒类商品生产或者批发许可证。取得酒类商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可以从事本企业生产的酒类商品的批发业务。第十条 申领本市酒类商品零售许可证的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应当向其所在地的区、县酒类商品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区、县酒类商品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方便消费、合理布局的原则,在收到申请书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复,经审核同意的,发给酒类商品零售许可证。第十一条 持有本市酒类商品生产、批发或者零售许可证的企业,在取得食品卫生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酒类商品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业务。持有本市酒类商品零售许可证的个体工商户,在取得食品卫生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酒类商品的零售业务。第十二条 持有本市酒类商品生产、批发或者零售许可证的企业以及持有本市酒类商品零售许可证的个体工商户,因名称、地址变更或者合并、撤销的,应当向发证单位办理许可证变更、注销手续。第十三条 禁止涂改、伪造、转借、买卖酒类商品的生产、批发和零售许可证。第十四条 酒类商品生产企业新开发的酒类商品,应当报送市酒类专卖局审检,经审检合格的方可投入生产。第十五条 酒类商品生产企业应当保证产品质量,对其生产的每批酒类商品进行质量检验,检验合格的,出具合格证明,未经检验合格的,不得出厂销售。第十六条 酒类商品生产企业采购酒类半成品,应当索取并查验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标准、产地县级以上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或者食品卫生监督机构核发的合格证。酒类商品批发、零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采购酒类商品,应当查验合格证明,其包装上标明优质产品的,还应当索取并查验相应的证明文件。酒类商品批发、零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采购进口酒类商品,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索取并查验有关进口和质量的证明文件。第十七条 酒类商品生产、批发、零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不得生产、批发和零售假冒伪劣或者标识不符合国家规定的酒类商品。第十八条 酒类商品的质量,由市技术监督部门认可的酒类商品检测机构鉴定。第十九条 市酒类专卖局和区、县酒类商品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本市酒类商品生产、批发、零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监督检查,并定期进行市场抽检。酒类商品生产、批发、零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应当接受市酒类专卖局和区、县酒类商品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阻挠检查。第二十条 对酒类商品生产、批发和零售活动中的违法经营行为,消费者可以向市酒类专卖局或者区、县酒类商品管理部门投诉、举报。市酒类专卖局和区、县酒类商品管理部门对消费者或者其他人员的投诉、举报,应当及时调查处理。第二十一条 酒类商品生产、批发、零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违反本条例规定,给消费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二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由市酒类专卖局或者区、县酒类商品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一)对无生产许可证生产或者批发酒类商品的,责令其改正,没收违法生产的酒类商品和违法所得,并可处以二万元以下罚款;(二)对无批发许可证批发酒类商品的,责令其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可处以二万元以下罚款;(三)对无零售许可证零售酒类商品的,责令其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可处以五千元以下罚款;(四)对未按规定办理酒类商品生产、批发或者零售许可证变更、注销手续的,责令其改正,并可处以五千元以下罚款;(五)对涂改、伪造、转借、买卖酒类商品生产、批发和零售许可证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可处以二万元以下罚款;(六)采购进口酒类商品,未按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证明文件的,责令其改正,拒不改正的,并可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七)对生产、批发和零售假冒伪劣酒类商品的,责令其改正,没收违法生产、批发和零售的酒类商品和违法所得,并可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吊销酒类商品生产、批发或者零售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八)对生产、批发和零售标识不符合国家规定的酒类商品的,责令其改正,情节严重的,并可处以违法所得百分之十五至百分之二十罚款。吊销酒类商品生产、批发许可证的处罚,由市酒类专卖局决定。第二十三条 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违法行为,法律、法规对行使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另有规定的,可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进行处罚。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第二十四条 市酒类专卖局和区、县酒类商品管理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应当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收缴罚款和没收财物时,应当出具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收据。罚没款全部上缴国库。第二十五条 当事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复议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复议,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第二十六条 市酒类专卖局和区、县酒类商品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二十七条 本条例的具体应用问题,由上海市商业委员会负责解释。第二十八条 本条例自1998年1月1日起施行。

上海不能卖散白酒了吗

3,河南什么白酒不往外地销售

牌子没有打响,在外地卖不掉。五粮 等一些大酒品牌,都来河南收原浆酒,然后挂上他们的牌子买高价
虽然我很聪明,但这么说真的难到我了

河南什么白酒不往外地销售

4,酒店里不卖什么酒

是碘酒
碘酒
假酒
碘酒```
酒精 ,估计不对 = = 。 对脑筋急转弯不是很在行 。
苦酒

5,2015年散装白酒让不让卖

目前并没有出台不让销售散装白酒的相关报道,只要办理散酒经营许可证等手续,仍然可以销售的。
你在卖还是你要买?如果要买可以找我
这个 官方也没有个明确的 要求 所以 这个 都是可以的~
可以呀。

6,进外省的酒在本地能卖吗还要什么条件吗有地方保护吗

我就不用官方的话语和你说了。大致意思就是你进了。你随便卖。该交税交税。如果一旦有人喝出问题了。去投诉你了。那么你这些外地酒就会全部被咔嚓。前提是你开的是烟酒专卖。如果不是,你开的饭店的话。也是可以的。不过不要放在台面上太多。可以捎带卖。又减少事情的发生几率。如果按照正常的手续的话。你很有可能要办三到四个手续。因为每个地方的地方政策不一样。纯个人意见,如帮助到您清采纳。
我不会~~~但还是要微笑~~~:)

7,酒不出名能不能卖

能啊!价格不要标得太搞!还有就是你觉的你的就好不好喝!如果不好喝的话,你尽量打消外销的念头!如果过得去的话你可以根据你外销的地方风土人情定销售计划,主意一定要合适大众口味的!祝你:事业顺利!
当然能啊,不过价格不要标太高,然后同时在本地打响名号
超市没有这一款葡萄酒,不是这款酒不出名的问题,是超市经营品牌问题,全国很多葡萄酒品牌,每个超市不可能都来经营,其中的利润最大化才是超市所求的,不是都很齐全,这也是正常的。

8,代理什么白酒没风险

你以前要是没代理过。最好就投资小点。现在中端白酒和保健酒感觉还行。可以看看大泉源人参酒这种补中益气的纯粮食酒。有营养。投资也不大。应该可以的。再就是劲酒这种。但是感觉利润小点。市场有些饱和。
一线品牌无风险,二线品牌稳赚钱,三线品牌吓死人
首先投资额小,风险低,门款低,有退货保障的品牌肯定是最好的。
都有风险,没风险那是假的。能不能赚钱,看你怎么操作了
看他有没有保障机制和退货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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