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厂采购粮食,五粮液需要招聘原粮采购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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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五粮液需要招聘原粮采购吗

五粮液有自己的原料生产基地和专门可靠的供货源.所以一般不向外进行大量的原料采购,不过附属厂应该会要的.
你好!去它的网站查啊仅代表个人观点,不喜勿喷,谢谢。

五粮液需要招聘原粮采购吗

2,二某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2年3月业务如下 1销售白

算消费税还是增值税。。增值税就是14×17%消费税是1000×0.5+14×20%
销项税额:50万×17%+23.4万÷(1+17%)×17%+2万÷(1+17%)×17%=12.19万元 备注:除了啤酒及黄酒外,其他酒类所收取的押金,在收取时计征增值税及消费税。 若能帮助你,望采纳!

二某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2年3月业务如下 1销售白

3,国家税收

10月份该厂的销项税:90*17%+17.55/1.17*17%+45455*(1+10%)/(1-25%)*17%=15.3+2.55+1.13=18.98万元 10月份该厂的进项税:45*13%+2*7%+5.1+1.19=5.85+0.14+5.1+1.19=12.28万元 因此,10月份该厂应纳增值税税额为:18.98-12.28-3=3.7万元.

国家税收

4,请计算该酒厂应纳的增值税额和消费税额

业务1,进项税=5*13%=0.65万元; 业务2,进项税=2.6万元; 业务3,购入设备(固定资产)按现行政策不得抵扣,进项计入设备成本; 业务4,销售白酒销项税=100*17%=17万元; 故10月份该企业应缴纳增值税=17-0.65-2.6=13.75; 10月份该企业从计计征应缴纳消费税=100*25%=25万元 该企业销售白酒应需按销售数量从量计征定额消费税(每市斤0.5元),但楼主未提供销售数量,不能计算从量计征的消费税。 (因此,该企业申报税款不实,税务机关正确)

5,某进出口公司购进粮食白酒1吨价值4万元全部出口试计算其应退

看答案,消费税应该是全退的,所以,你只要算出这批白酒购进时缴纳的消费税即可。在我国,卷烟和白酒都是采用从量和从价两种方法进行缴纳消费税的。因此,消费税的计算方法为先按率计算,再按重量计算4*20%即为从价,1×1000×2×0.5中,1是一顿,1000是1000公斤,2是每公斤为2斤,0.5是每斤需要按量计价。
消费税中只有卷烟、粮食白酒和薯类白酒采用复合计税的方法。应纳税额等于应税销售数量乘以定额税率再加上销售额(不含增值税)乘以比例税率。白酒的比例税率是20%,定额税率是1元/公斤(1000元/吨)9月份消费税=1500*20%+50*0.1=300+5=305万元

6,税收作业题

此题早已过时,以前的税法规定,现在无论考试还是实务,都没有用了,按现在的税法规定计算如下:增值税进项税额=3+45*13%+2*7%+5.1+1.19=3+5.85+0.14+5.1+1.19=15.28万元;上月销售本月收款,上月计增值税,本月不计。增值税销项税额=(17.55/1.17+4.5455*(1+10%)/(1-20%))*17%=(15+6.25)*17%=3.6125万元本月应纳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3.6125-15.28=-11.6675万元;故本月应纳增值税额为0,留抵增值税进项税额为11.6675万元。 赞同0| 评论
应缴纳流转税额=8000-(2000+1500)*3%=135(万元) 应扣缴的流转税额=2000*3%+1500*3%=105(万元)

7,1某进出口公司当月进口一批货物海关审定的关税完税价格为700万

1、海关应纳增值税=【700+700*10%】*17%=130.9万元2、应纳增值税=1800*17%-130.9=175.1万元
1.某进出口公司当月进口一批货物,海关审定的关税完税价格为700万元,该货物关税为10%,增值税税率17%;当月该公司向一般纳税人销售这批货物,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1800万元。计算该公司进口和销售两个环节应纳增值税税额。答:进口环节增值税:700*(1+10%)*17%=130.90万元销售环节增值税:1 800*17%=306万元2.某酿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1998年10月的有关资料为:月初进项税额余额3万元;当月向农场购进免税粮食一批,收购凭证上注明买价45万元,同时支付运费2万元(有结算单据);向另一酒厂购进酒精一批,取得专用发票上注明增值税5.1万元;向玻璃厂购买酒瓶,已付款并取得专用发票,注明税款为1.19万元,但酒瓶尚未验收入库;委托印刷厂印制商标,货款2万元已付,取得普通发票。上月赊销粮食白酒一批,按合同约定本月到期货款为90万元,但实际只收到75万元;当月向个体户销售白酒一批,价税合计收取17.55万元;特制粮食白酒200箱,发给本厂职工作为奖励,成本为45455元,无同类产品销售价。计算该厂本月应纳增值税税额 答:此题早已过时,以前的税法规定,现在无论考试还是实务,都没有用了,按现在的税法规定计算如下:增值税进项税额=3+45*13%+2*7%+5.1+1.19=3+5.85+0.14+5.1+1.19=15.28万元;上月销售本月收款,上月计增值税,本月不计。增值税销项税额=(17.55/1.17+4.5455*(1+10%)/(1-20%))*17%=(15+6.25)*17%=3.6125万元本月应纳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3.6125-15.28=-11.6675万元;故本月应纳增值税额为0,留抵增值税进项税额为11.667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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