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 1,企业入资如何在网上做公示
- 2,企业信息查询不到
- 3,深圳云易惠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 4,母子公司如何工商公示比如我公司全资投资另一家公司母子公司该
- 5,如何查询企业破产公示情况
- 6,深圳企业信息查询
- 7,营业执照信息公示如何挂到公司网站
1,企业入资如何在网上做公示
企业入资,在企业信用网上公示系统认缴出资额里面填写
虽然我很聪明,但这么说真的难到我了
2,企业信息查询不到
当你们当地的红盾网上面去查。如果你是在正规的网站上面查的,而查不到这个公司的信息,那么说明他给你的注册号就不对,正规单位都能够查得到的。
3,深圳云易惠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根据工商总局“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的公示信息,深圳云易惠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是:常继涛。有关该公司的更多详细信息,可查询工商总局“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
4,母子公司如何工商公示比如我公司全资投资另一家公司母子公司该
该企业住所所看该企业歇业我意见请要企业面试要知道工商公示企业登记信息般比企业实际经营状况要晚些企业歇业才工商部门办理相关注销手续非歇业更要晚久工商部门才中国公示非歇业要靠工商巡查或举报才能发现发现要依吊销其营业执照吊销才中国公
5,如何查询企业破产公示情况
到企业信息公示查询网查询。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使用须知 一、 公示依据本系统信息公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 二、 系统功能 1、查询范围:本系统提供在工商部门登记的各类市场主体信息查询服务,包括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 2、查询方法:用户可输入市场主体名称或注册号进行查询,注册号是精确查询,市场主体名称是模煳查询。对于无效的查询条件,将不会显示查询结果。 3、2014年3月1日起,工商部门在本系统依法公示市场主体的行政处罚信息。3月1日前作出的市场主体行政处罚信息,属于工商部门的请向当地登记机关依法申请公开或查询;属于其他部门的请联系该部门。 三、 信息说明 1、本系统通过链接导航的方式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的免费查询服务。 2、工商部门公示的信息来自各登记机关,企业公示的信息由企业自行填报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3、对查询的结果如有疑问,请联系所查询的市场主体的登记机关。
同问。。。
6,深圳企业信息查询
你在深圳信用网查,不需要注册会员http://www.szcredit.com.cn/工商登记信息 注册号 4403011015981 企业名称 深圳市百捷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欧亚非 [点击查看任职企业情况] 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东晓路南段百仕达花园 市场主体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登记状态 开业 国税登记信息 纳税人识别号 440300192314417 地税登记信息 纳税人识别号 440300192314417 纳税人编码 04001135 企业参保情况 社保单位编号 501067 工商登记信息 [该企业已被吊销] 注册号 4403011021993 企业名称 深圳赛利贸易公司 法定代表人 江榕 [点击查看任职企业情况] 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粤海金威大厦20楼 经营性质 股份公司投资 企业登记状态 已吊销(因未年检,于2004年02月27日在《深圳商报》上被依法公告吊销。)
深圳市同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的基本信息 注册号: 440301104022824企业名称: 深圳市同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农科中心科技交流站1号楼112法定代表人: 马林经营范围: 软件及硬件技术开发和销售(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及限制项目);远程视频会议产品、电视会议产品、会议系统及同声传译产品、专业音响及灯光产品的销售及其他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以上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及限制项目);大屏幕投影及投影拼接墙系统、中央智能控制系统的销售;系统集成,通信工程设计、评估咨询、招投标咨询、监理、管理咨询(不含限制项目);信息通信工程设计、招投标建议书的编建、招投标可研报告的编制;智能化系统的开发与设计(须凭资质证书经营的取得资质证书后方可经营)。注册资本(万元): 500实收资本(万元): 500市场主体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日期: 2002年6月3日经营期限: 自2002年6月3日起至2012年6月3日止核准日期: 2009年5月19日年检情况: 2009年度已年检税务登记信息(国税)纳税人识别号 440301738823417税务登记信息(地税)纳税人识别号 440301738823417纳税人编码 20209083企业参保信息社保单位编号 150881*以上信息来源于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
你可以在百度搜索 深圳注册公司专家小麦 可以查询到!!! 有以下优惠政策: 1.注册资金实行认缴制(0资金) 举例:您注册一家10W的贸易公司,这10W不用打到银行进行验资,只要在公司章程中注明,多少年之后补齐就可以,可以10年20年。。。。。。。不断延长。 2.注册地址,住宅地现在也可以注册了。 3.营业执照不显示资金,经营范围,可以在网上进行查询。 注册所需资料: 1.名称通知书(名称核准通过打印) 2.股东私章(随意在街边刻一个就行) 3.验资报告【自2013年3月1日起如按认缴制注册已可省略此资料】 4.公司设立申请书 5.公司章程 6.董事法人监事任免书 7.总经理任免书 8.全体股东法人身份证原件 深圳注册公司流程及费用 1、市场监督管理局网上申请核准公司名称(2-3个工作日);并打印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带上名称通知书和股东私章、身份证原件至银行开验资户【自2013年3月1日起如按认缴制注册已可省略此步骤】; 3、领取询证函或会计师事务出具的验资报告【自2013年3月1日起如按认缴制注册已可省略此步骤】; 4、市场监督局办理营业执照,带齐以下资料【资料如下:公司设立申请书、公司章程、董事法人监事任免书、总经理任免书、全体股东法人身份证原件、实收资本备案的需提供出具注册验资证明编号的出资证明书(认缴制证明书不需要)、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5、凭营业执照刻印公章、财务章; 6、凭营业执照办理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7、有工商问题找 深圳注册公司专家小麦 8、凭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办理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 9、到开户银行凭公司全套资料把验资户转成基本户【自2013年3月1日起如按认缴制注册已可省略此步骤】
7,营业执照信息公示如何挂到公司网站
营业执照信息公示,挂到公司网站,建议加入工商局信息公示系统连接,这样处理比较方便,诚信度也高。 在公司网站设一个图片式窗口,提示点击可以查看公司营业执照公示信息。点击后转入工商局相关网页。 也可以自己单独制作一个公示页面 网上营业执照公示(以下简称“网上亮照”)是从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企业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促进电子商务发展规定》、《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从事网络商品交易的企业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关证照,并在其经营网页上公开营业执照登载的信息或者其营业执照的电子链接标识。 网络经营企业实施网上亮照,有利于提升企业守法诚信经营的社会形象,有利于企业通过互联网的传播效应提升企业的影响力和竞争力,有利于构建上海公平竞争的网络市场环境。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文件 工商外企字〔2014〕166号 关于贯彻落实《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由国务院发布,将于2014年10月1日起实施。工商总局颁布的《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等五部规章,也将同日实施。《条例》和规章的颁布实施,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改革举措,对于转变政府监管方式,运用大数据等手段提升监管水平,加快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信用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中“基础桩”的作用,具有重要意义。为确保《条例》和规章的顺利实施,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规范企业信息公示内容。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各级工商部门)应当根据《条例》规定和总局相关要求公示企业信息。除企业登记、备案信息外,《条例》实施前形成的其他企业信息不纳入公示范围。《条例》实施前已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公示其名称、注册号、吊销日期,并标注“已吊销”。 各级工商部门已经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的2014年2月28日前已设立公司的实收资本及股东(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信息发生变动的,从之前由工商部门向社会公示转由公司向社会公示。 公司的实收资本及股东(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信息在2014年3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发生变动的,公司应当于2014年12月31日之前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2014年10月1日以后发生变动的,公司应当按照《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向社会公示。 除上述规定外,《条例》第十条规定的企业信息公示情形,如企业信息形成于《条例》实施前的,不强制要求企业公示。 二、做好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工作。因《条例》实施时间的原因,企业应当于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向工商部门报送2013年度报告并公示,各级工商部门应当做好相关宣传工作,按照规定的时间开展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工作。2014年度报告按照《条例》的规定办理。企业应当报送2013年度报告并公示后,再报送2014年度报告并公示。截至2014年2月28日,企业未按照原有规定办理年检手续,但工商部门未作出吊销营业执照决定的,应当依法报送年度报告并公示。 《条例》第九条规定的第(一)、(二)、(六)项信息,为企业报送年度报告时的信息;其他信息为企业所报告年份12月31日的信息。 三、做好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工作。个体工商户应当于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向工商部门报送2013年度报告。个体工商户2014年度报告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的规定办理。个体工商户选择公示年度报告的,应当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年度报告并公示。个体工商户向工商部门报送纸质年度报告的,工商部门应当自收到纸质年度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之内,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该个体工商户已报送年度报告。截至2014年2月28日,个体工商户未按照原有规定办理验照手续,但工商部门未作出吊销营业执照决定的,应当依法报送年度报告。农民专业合作社自2015年1月1日起,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的规定报送并公示2014年度报告。 《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第六条第(三)、(四)项信息,《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第五条第(四)、(五)项信息为报送年度报告时的信息;其他信息为所报告年份12月31日的信息。 四、规范企业公示信息抽查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部门根据本地实际按照不少于3%的比例确定辖区内抽查企业名单。抽查企业对象为辖区内未吊销的存续企业,因未按照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列入抽查对象。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部门应当保证抽查企业名单的公平规范,并注重各登记机关抽查企业户数的均衡性。各级工商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研究推进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规范抽查中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工作的行为。 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抽查,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的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部门组织实施。 五、正确处理信用约束和行政处罚的关系。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属于对企业的信用约束。对于企业同时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应由工商部门行政处罚的,工商部门应当根据相关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六、确保完成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部门应按照总局制定的《工商登记制度改革信息化建设技术方案》(暂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数据规范》(暂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格式规范》(暂行)等技术规范的要求,做好本辖区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务必于10月1日前完成开发和测试,保证系统按时上线运行。 七、加强公示信息数据管理。各级工商部门要加强公示信息质量建设,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部门应当做好本辖区内企业公示信息质量的检查工作。要及时将公示系统采集的年报信息、企业即时信息等企业自主公示信息以及其他部门公示信息更新、交换到工商专网业务系统,并按照《工商行政管理数据管理办法》的规定每日上传总局。 八、做好公示系统的安全保障工作。各级工商部门要加强数据安全管理,做好电子数据备份。加强对公示系统的运营管理,防范非法修改、非法获取公示信息等行为,确保信息安全和经济安全。在电子营业执照正式推广前,各地应采取相关措施,提供技术保障,做好企业登录系统的身份认证,保障企业信息公示的正常开展。 九、充分发挥工商联络员作用。各级工商部门要积极建立完善工商联络员制度,充分发挥工商联络员在联系沟通、方便企业办事、提高工作效率方面的积极作用。为了保证信息安全,总局确定了工商联络员作为企业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方式之一,赋予了工商联络员新的职能。要认真做好工商联络员培训工作,使其能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熟悉操作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要提前做好工作安排,满足工商联络员进行首次确认的需求。 十、加强《条例》实施的宣传培训工作。各级工商部门要建立有效的培训工作机制。通过培训使登记注册、企业监管、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系统维护的干部能够熟悉企业公示信息的流程及要求,能够回答企业在公示中遇到的问题并能指导企业完成相关操作;全国工商系统干部要领会《条例》的基本精神,能够解答企业提出的一般问题;企业能够深入了解《条例》规定的各项制度,能够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企业信息。要做好工作安排,满足企业对咨询服务的需要。要通过报纸、网站等各种方式,加大对社会公众的宣传力度,强化社会监督,保障《条例》的平稳实施。 十一、积极推动建立部门协作机制。总局按照国家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建设的总体要求,加强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推动企业信息的互联共享。各级工商部门要按照《条例》的要求,加强与各地有关行政部门的沟通和协作,建立和完善信息共享机制。 十二、加强《条例》实施的组织领导。各级工商部门要站在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社会诚信制度的高度上,把贯彻实施《条例》作为当前工作的首要任务。认真制定本地区具体贯彻实施工作方案,指定专门机构,确保人员配备,明确责任分工,建立追责机制。各级工商部门监察机关要加强对企业信息公示工作的监督。总局每年对各地企业年度报告、公示信息抽查、数据质量建设等企业信息公示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建立定期通报及考核机制,确保贯彻《条例》的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部门要把贯彻实施《条例》的情况以及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汇总上报总局。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2014年9月2日
1 ,登一则挂失声名。2 ,公章到公安局报案----->开证明信----->到刻章地方补刻。3 ,执照等证件到工商及税务局领表补证件。(需交工本费)
基本信息,在工商网站上,有营业执照公示,可以查到内部信息,要拿企业的营业执照,介绍信(章) 去查档案或者是律师出示证件查询。
你们回答的根本就不对,你们不懂问题是什么意思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去工商网站上登陆 获取代码即可,据目前得知。只有浙江宁波工商是收费的,其它地区比如上海等都是免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