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古皖酒业有限责任公司合同,安徽的名字是怎么的来的

本文目录一览

1,安徽的名字是怎么的来的

安徽于清康熙六年(公元1667年)始建省,省名取安庆府与徽州府名第一字为安徽。安徽因历史上有古皖国和境内的皖山、皖河而简称"皖"。 安徽省是中国史前文明的重要发祥地。在繁昌县人字洞发现距今约250万年前人类活动遗址。在和县龙潭洞发掘的三、四十万年前旧石器时代的"和县猿人"遗址,表明远古时期已有人类生息繁衍在安徽这块土地上。毫州在商代曾为成汤之部,古寿春(今寿县)在春秋战国时曾为楚国首都。

安徽的名字是怎么的来的

2,毫州市古酿酒业有限责任公司是正规厂家吗

毫州市古酿酒业有限责任公司是正规的厂家。各方面都比较正规,你可以查查对方的资质就清楚了。

毫州市古酿酒业有限责任公司是正规厂家吗

3,我想问下安徽古井集团在全国白酒行业的知名度怎么样

对,前十你看看股票价格就知道了,100多块啊。不知道你是买还是去工作,我有10来个同学在古井上班
不错,前十吧
还可以 毕竟是中国八大名酒厂之一吗!
你好!不错,在安徽是第一大仅代表个人观点,不喜勿喷,谢谢。

我想问下安徽古井集团在全国白酒行业的知名度怎么样

4,夜郎古酒业怎么样他们生产的酱香型白酒好喝吗

我看到了,正好我也了解一些,我就来回答下吧!1、夜郎古酒业怎么样?他们公司在贵州省仁怀市的酒业公司的话,是前十企业,而且是连续多年的!2、他们生产的酱香型白酒好喝吗?他们的酒是由专业的研发团队调制的,怎么专业?看这个:夜郎古贵州大学酱酒研究院!这个是他们公司官网发出来的!我个人建议的话,想知道酒怎么样,最好是买一瓶试试嘛,别人说的都是说,自己试了才知道好与否,想知道他们公司怎么样的话,也可以去他们厂看一下了解一下的,他们公司有讲解员的!

5,安徽的安字是什么意思啊

是“安庆”的简称 安徽于清康熙六年(公元1667年)始建省(原江南省分为安徽,江苏两省),因最初江南左布政使司地辖安庆、徽州、宁国、池州、太平、庐州、凤阳七府,及滁、和、广(德)三州,官方文书便简称为“安徽宁池太庐凤滁和广等处承宣布政使司”,其后又成为“安徽布政使司”,最后从安庆[1]、徽州[2]各取两个首字,简称“安徽”。安徽地名由此出。东周时期安庆是古皖国所在地,“皖”为“美好”之意,“皖山皖水”意为“锦绣河山”,安徽省简称“皖”即由此而来。
你好!安徽是原清朝时安庆府与徽州府辖区合并而来的,建省时各取一字(安、徽)组成!仅代表个人观点,不喜勿喷,谢谢。

6,安庆历史有多长时间

二千多年。 安庆历史悠久,人文荟萃,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薛家岗和张四墩等新石器时代文化遗址,见证了安庆的祖先自古就在这片美丽富饶的土地上繁衍生息。东周时期,安庆地区的潜山县是古皖国所在地,安徽省简称“皖”即由此而来。南宋绍兴十七年(1147年)改舒州德庆军为舒州安庆军(治所位于今天的安徽潜山县),“安庆”自此得名。公元1217年将安庆城移到今天的宜城渡,至今已有近800年的历史。东晋诗人郭璞曾称“此地宜城”,故安庆又别名“宜城”。从清乾隆二十五年(1760年)到民国二十六年(1938年),安庆一直是安徽省布政使所在之地和全省政治、文化中心,与徽州并称为安徽省两大代表城市。
自公元1217年建城至今,安庆已有794年历史。自清康熙六年(1667)安徽建省始,直至建国初的二百多年里,安庆一直是安徽省的省会。

7,销售员与公司签定货款买断协议如何定

销 售 合 同  甲方:内蒙古成吉思汗酒业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为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为乙方)  甲、乙双方为发挥各自优势,联合开拓甲方之 成吉思汗 系列高档白酒的销售市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双方本着诚信、开拓市场、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达成协议如下:  一、确定销售关系:  1、甲、乙双方根据本合同确立销售关系,不经甲方特别书面授权,乙方只有销售甲方产品的权利,乙方无权代甲方做出任何承诺或立下任何债务。  2、乙方与甲方的合作性质为 经销商。  二、销售区域、期限:  1、乙方销售甲方产品,仅限于在 (以行政区域划分)内进行销售,不得擅自超出该区域进行销售。  2、乙方若需开辟其它区域市场,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和授权。  3、销售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销售产品:  1、销售产品为甲方现有 等系列产品(以下简称产品),质量及包装标准以产品生产企业标准为准。  2、甲方开发其他新产品,将另行通知乙方具体销售政策,经甲、乙双方同意后可另行签约或以本合同为准。  3、乙方同意按照双方约定的价格体系销售产品(价格体系见附表)。  四、销售目标:  1、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内完成销售目标(指乙方累计购货金额)(见下表)。乙方合同期限内进货金额不得低于 万元/年。分月销售目标分解(见下表)(以当月25日前货款到甲方账上为准): (单位:万元)  产品 (第一年) 年(分月比例) 合计金额  (万元)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1% 5% 8% 9% 6% 5% 6% 10% 8% 9% 10%  合计  2、乙方须完成销售目标,如乙方连续三月购货低于销售目标金额的70%,或至该月累计未完成目标的70%时,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备注:全年分解应按上表所列比例。新开户商家第一次进货,应在此次基础上增加20万元作为首批进货。)  五、付款方式:  乙方向甲方订购产品需将订货总金额的全额货款以现金或汇票先行汇入甲方指定账户。  六、交货和运费方式:  1、交货时间:甲方在确认货款到账后十天内发出货物,若乙方订货超过1000件,甲方以不影响乙方销售为原则分批分期发运。  2、运输工具:经甲乙双方同意以经济安全的运输工具为主,运输手段和工具的选择由甲方决定,但一天以上的长途运输工具以火车运输为主。  3、费用承担:本合同所列双方结算价格已包含货物运到乙方所在地最近铁路到站运费以及货运保险,到站后费用,如中转费、掏箱费、装卸费、短途运输费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4、提货验货:乙方提货时,货物破损低于3‰为正常运输破损,损失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担,如货物破损超出3‰,应凭铁路部门和保险公司有效证明文件三日内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协助乙方进行索赔,超过五日视为乙方无异议。  5、乙方在领货凭证上签收后,产品所有权即从甲方转到乙方。  若无甲方书面签章公文许可,甲方任何人员不得随意调货或借货。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因铺货及货款回收风险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6、乙方收到甲方货物后必须出具加盖乙方公章的收货确认书(传真或邮寄)给甲方,并详细列明所收货物品项、数量及金额;收货后三日内未通知甲方,视为甲方交货正确。  七、甲方的权利和责任:  1、权利:  (1)对乙方的经营状况,价格执行情况、货物流向有权实施监督管理。  (2)对乙方的经营管理进行指导,如发现乙方在市场运作中有不规范或配合不力的情况,有权向乙方提出合理建议,直至终止合同。  (3)乙方如有违反本合同规定之条款,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4)甲方可根据市场情况和成本调整产品价格。甲方调整产品价格无需事先征得乙方同意,对乙方对于调整产品价格提出的任何主张不承担责任。  2、责任:  (1)甲方提供之产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白酒行业产品质量生产标准,并保证长期、稳定的产品质量。  (2)协助乙方做好市场营销工作。  (3)兑现以书面形式所承诺的各种支持、包括给乙方的补偿、奖励、促销品、广告及营销推广支持。口头承诺无效。  (4)按照乙方的订货要求(货款到甲方账户后),双方约定的交货地点发运。  (5)如产品滞销是由于甲方供货延迟或根据合同约定甲方提前终止合同时,乙方剩余产品由甲方按原到岸价(根据甲方供货时出具的单据,货号和批次确定)全部收回,使乙方真正实现零风险经营,但包装必须完好无损(以件为单位)。  (6)甲方调整产品价格时,须提前一个月以正式书面通知乙方,书面通知应作为合同附件存查。  八、乙方的权利、责任 :  1、权利:  (1)如因甲方产品质量原因,乙方可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退货,经国家质检部门确认后,可以退货。  (2)有权提出对推广市场有益的经营建议。  (3)甲方如有违反本合同规定之条款,乙方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在 日内据具体事宜进行书面答复,若甲方在约定的时间内不做出书面答复,乙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2、责任:  (1)乙方必须指派专人负责甲方产品的销售,合同签订后十五日内,组建15人以上的营销队伍,配送工具应即时到位,并制定和完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迅速提高服务终端能力。  (2)乙方应缴纳一定金额的市场管理保证金,按照甲方规定的价格、在双方协议的销售配送区域内销售,不得擅自越区销售和低价销售。(见第九条)  (3)产品销售应严格执行双方签订的产品通路价格(附价格表),如需调整价格应以甲方正式书面通知为准,严禁低价恶性倾销或刻意高价销售。  (4)乙方不得销售假冒甲方产品及成吉思汗系列产品商标、专利之任何侵权产品,如发现有假冒伪劣产品出现,应在及时用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传真或信函),并协助甲方进行打假活动。  (5)乙方应积极、主动地搞好营销工作,努力完成双方确定的集团购货销售任务。  (见附件四)  (6)做好促销活动的协调、配合工作,包括各职能部门及终端的协调,协助对活动礼品、品尝酒、形象小姐的管理。  (7)严格执行双方确定的任务量和各月订货计划,并作好市场销售预测,确保足够的产品库存,防止市场断货现象发生。  (8)严格按照合同确定的终端数和目标进行铺货(铺货目标见附件)。  (9)乙方应按月提供产品销售报表、库存及对乙方进行考核所需的资料。  (10)乙方与终端签订销售协议时,必须明确给终端配送的白酒产品,应包括成吉思汗所有系列酒,并主动协助成吉思汗系列酒的销售。  (11)乙方应收集或配合甲方人员收集的当地市场动态,竞品信息、资料传给甲方。  九、市场管理保证金和保证金管理:  1、乙方承诺应在合同签订后10天内向甲方缴纳市场管理保证金 万元,未按期缴纳保证金本合同自动终止。  2、保证金扣除:  (1)乙方不得将产品销到批发市场,如发生,甲方第一次有权扣除乙方保证金的20%,第二次有权扣除30%,第三次有权扣除全额并终止销售协议。  (2)乙方应按双方约定价格向各级客户销售产品,如低于该价格,第一次甲方有权扣除乙方保证金的20%,第二次有权扣除30%,第三次有权扣除全额并解除销售协议。  (3)乙方不得将产品销售到约定区域以外的市场,如发生,第一次甲方有权扣除乙方保证金的20%,第二次有权扣除30%,第三次有权扣除50%并解除双方的销售协议。  (4)乙方将甲方产品与仿冒、假劣产品搭配销售,或恶意低价销售冲击甲方重点市场的,甲方有权一次性扣除乙方全额保证金并解除双方销售协议。  3、对乙方市场管理保证金的扣除,不影响甲方对乙方违约行为和侵权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4、市场管理保证金不计息。  5、市场管理保证金退还:如乙方在合同期内无上述违约行为,甲方应于合同终止后10天内全额返还乙方保证金;否则,双方在合同终止后10日内结清余下保证金。  十、商标及其它知识产权:  甲方的注册商标、专利、公司名称等一切知识产权,均属甲方所有,虽有本合同签订,但甲方并未授权乙方使用甲方注册商标、专利、公司名称以及其它甲方所享有的知识产权,除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擅自使用,否则,方将依法追究乙方侵权责任。  十一、 签名及盖章:  1、本合同或本合同的补充协议(或附件)及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对双方权利义务所达成的新约定,均应为书面形式并有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署,并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公章; 否则,该合同或文件无效。  2、所有甲方驻乙方区域业务人员或其他人员的行为必须以本合同为准,对超出本合同约定且无甲方特别授权的任何行为产生的后果,甲方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甲、乙双方均不得以对方业务人员或其他公司员工的口头承诺作为改变本公司约定事项的依据,若确需增加内容,须经双方同意,且以书面形式补充加盖公章作为合同附件。  3、乙方在未取得甲方书面盖章公文同意时,任何甲方人员向乙方的借贷行为均属于其个人行为,甲方不承担任何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乙方有权向该个人追索其个人欠款。  4、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七日内,乙方向甲方汇出首批进货款,超过期限视为自动放弃,本合同自行终止,经双方协商、确定首批进货金额不低于 万元。  十二、违约责任:  乙方违反本合同关于价格和区域的约定,可以根据第九条的约定处理。  双方的任何一方行为构成为违约,对方可以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  3、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到达对方,合同解除。约定以外的其他原因需要解除合同,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否则视为违约,赔偿对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4、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精神执行。  十三、其他:  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名并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公章后生效。本合同生效后,将取代合同生效前的双方的所有洽谈协议和以前甲、乙方签订的各类合同和约定。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形成合同附件,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如甲、乙方在经营合作过程中发生争议和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4、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肆份、甲方、乙方各持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名称:内蒙古成吉思汗酒业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名称:  地 址:呼市乌兰察布西路内蒙古饭店十六层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 表 人: 代 表 人:  客户经理:  电 话:(手提)  开户银行:呼和浩特市商业银行金盈支行 开户银行:  帐 号:20310016001001566 帐 号:  税 号: 税 号:  电 话:(0471) 6200908 电 话:
如果公司协议上这么写了,那最好先去吧货款追回吧。。

推荐阅读

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