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酒厂主要生产,某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白酒和甲类啤酒两种产品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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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某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白酒和甲类啤酒两种产品2012

先转换为不含税价=14040/(1+17%)在计算=14040/(1+17%) *20%+4000*0.5
应纳增值税=400x17%+0.2x280x17%=77.52万元 应纳消费税=400x20%+0.022x280=86.16万元

某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白酒和甲类啤酒两种产品2012

2,37某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粮食白酒和啤酒2009年6月发

某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粮食白酒和啤酒。2009年6月发生如下业务计算如下:1、1000000*0.5+2000000*20%+250*220=955000;2、2000000*17%+250*2000*17%-100000*13%=412000;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的条件已办理税务登记,年应纳增值税销售额达到下列标准的企业,应当向主管国家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手续。(1)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以下简称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上的;(2)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180万元以上的。已办理税务登记,年应纳增值税销售额未达到前项规定的定量标准的小规模企业,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按照会计制度和税务机关的要求准确核算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的,可以向主管国家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已办理税务登记,年应纳增值税销售额达到规定标准的个体经营者,能够按照会计制度和税务机关的要求准确核算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可以向主管国家税务机关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纳税人总分支机构实行统一核算,其总机构年应税销售额达到定量标准,但分支机构年应税销售额未达到定量标准的,其分支机构可以申请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新开业的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企业注册资金在40万元以上,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企业注册资金在60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应当在办理税务登记的同时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待实际生产经营满一年后,视实际情况按规定办理。

37某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粮食白酒和啤酒2009年6月发

3,宁波某酒厂主要生产粮食白酒产品销往全国各地销量每年大约20万

总100W 上交20W 在叫工人的在交杂七杂八 反正最后应该会留下55W
白酒消费税:[5x12000+6200/(1+17%)]x20%+12000x0.50=19059.83元,套装消费税:6000x300x20%+2x6000x0.50=366000元,合计应交消费税:19059.83+366000=385059.83元。

宁波某酒厂主要生产粮食白酒产品销往全国各地销量每年大约20万

4,酒类生产企业如何节省消费税

税法规定:消费税征税环节为生产销售环节,(包括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而在以后的商品流通环节(包括批发、零售环节)是不征消费税的(不包括金银首饰)。从2009年8月1日起,白酒生产企业消费税计税价格低于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70%以下的,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由税务机关根据生产规模、白酒品牌、利润水平等情况在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50%至70%范围内自行核定。其中生产规模较大,利润水平较高的企业生产的需要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的白酒,税务机关核价幅度原则上应选择在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60%至70%范围内。  筹划思路:纳税人往往采取通过成立独立核算的经营部或者销售公司,生产企业以较低但不违反公平交易的销售价格将应税消费品销售给经营部或者销售公司,然后销售公司再对外进行销售,这样就可以降低消费税的计税依据,以达到少缴消费税的目的。而独立核算的销售部门,在销售环节只缴纳增值税,不缴纳消费税,可使集团的整体消费税税负下降。  案例分析:某酒厂主要生产白酒,产品主要销售给各地的批发商。  2010年5月销售单价为每吨3.5万元(不含税价),零售白酒50吨。销售单价为每吨5万元(不含税价)。  白酒的比例税率为20%,定额税率为0.5元/500克。  方案一:直接销售给消费者。  应纳消费税=50×2000×0.00005+50×5×20%=5+50=55(万元)  方案二:先将白酒以每吨3.5万元的价格出售给独立核算的销售公司,然后销售公司再以每吨5万元的价格销售给销售者。  由于该白酒生产企业消费税计税价格不低于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的70%,所以无须核定计税价格。  应纳消费税=50×2000×0.00005+50×3.5×20%=5+35=40(万元)  因此,企业在设立独立核算的销售公司后,可少缴销售税15万元(55-40)。但企业销售给销售公司的价格不应当低于70%,如果销售价格“明显偏低”,主管税务机关将会对价格重新进行调整。

5,计算题某酒厂可以生产粮食白 酒薯类白酒和啤酒2005年8月该厂

解析: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薯类白酒应纳消费税=12000×20×15%+20×2000×0.5=36000+20000=56000(元)  粮食白酒应纳消费税=18000×30×25%+30×2000×0.5=135000+30000=165000(元)  混合酒精生产的白酒应纳消费税37500(元)  啤酒应纳消费税=140×250=35000(元)  当月应纳的消费税为56000+165000+37500+35000=293500(元)。
好复杂呀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6,某酒厂生产AB两种品牌的酒每天两种酒共生产700瓶搜

要使每天的利润率最高,应生产利润率高的产品,A的利润率2/5,B的利润率3/7,所以全部生产B好了。这道题没有限制成本,比如在30000成本以内追求利润率的最值才有意义,否则就上面的方法就行。谢谢指正。
解法一: 每天生产A种品牌X瓶,B种品牌D瓶,则每天获利:Y=20X+15D 求A、B两品牌的成本利润率: A品牌成本利润率=20/50=0.4 B品牌成本利润率=15/35≈0.42857 比较得B品牌成本利润率大于A品牌成本利润率,求最大利润只能X=0,全部生产B品牌的酒。 B品牌酒生产700瓶利润最大(Y)=15×700=10500元解法二: 将:Y=20X+15D 式用高等数学求极大值,得D=0,X=700(瓶),得Y=10500元。

7,某酒厂生产AB两种品牌的酒每天共生产700瓶A酒成本50元利

y=5x+10500
(1)获利y元=A种品牌的酒的获利+B种品牌的酒的获利. (2)关系式为:A种品牌的酒的成本+B种品牌的酒的成本≥30 000,算出x的最小整数值代入(1)即可 (3)关键描述语是:利润率最大,应选取利润率最大的生产最大数量.解答:解:(1)根据题意,得y=20x+15(700-x),即y=5x+10500. (2)根据题意,得50x+35(700-x)≥30000, 解得x≥1100 3=3662 3. 因为x是整数,所以取x=367,代入y=5x+10500,得y=12335. 答:每天至少获利12335元. (3)生产A种酒的利润率为20 50=2 5;生产B种酒的利润率为15 35=3 7,因为2 5<3 7,所以要使每天的利润率最大,应生产A种酒0瓶,B种酒700瓶. 答:应生产A种酒0瓶,B种酒700瓶.点评:解决本题的关键是读懂题意,根据关键描述语找到符合题意的等量关系和不等关系式组.
y=20x+15(700-x)
1.y=20x+15(700-x)=5x+10500 2.50x+35(700-x)≤30000 x≤1100/3 因为A的利润比B大,所以要尽可能的多生产A酒 当x=366时,利润最大=366*20+(700-366)*15=12330元 3.A:366瓶 B:334瓶 利润最大=366*20+(700-366)*15=12330元 利润率=12330/30000*100%=41.1%
y=20x+15*(700-x)。二问50x+(700-x)35=30000,联力求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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