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什么吕伯奢的死会有许多说法
因为有人便爱曹操,认为他是英雄,所以说他好。有人不爱他,认为他是奸雄,所以说他坏。
2,烟和酒是谁发明的
我国最早的字典《说文》是这样写的:“烟,火气也。”烟的本义就是火气,是物品燃烧时产生的气体。由此产生了许多与烟有关的词语,常见的烟雾、烟霞、烟花、烟波、烟尘、烟春、烟柳、烟岛、烟径、烟浦、烟雪、烟野、烟村、烟郊、烟云、烟景等等。近现代,国人渐称之为烟。
古文献中大量的“烟草”并非我们现在说的“烟草”。像唐代黄滔《景阳井赋》有“台城破兮烟草春,旧井湛亏苔藓新”之语;宋代陆游《小园》有“小园烟草接邻家,桑枯阴阴一径斜”之语,举不胜举。但这些“烟草”,都是指烟雾笼罩的草丛,也就是蔓草的意思。明代方以智的《物理小识》使用“烟草”一词,是文献中最早表示今天我们所说的“烟草”这一名称的。
“烟”这个名字,原来在菲律宾等地是没有的。正如《金丝录》的作者汪师韩写的咏烟草的《律诗四首》之一所写:“移根吕宋始何年,芳草从新拜号烟”。据考证,印第安人所流行的烟草都是今天所谓的普通烟草(红花烟草)一个品种。但各地区的称呼却不相同,如西印度群岛叫“约里”,巴西叫“碧冬木”,墨西哥叫“叶特尔”,而古巴则叫“科依瓦”。
由于哥伦布及其跟随者对所见到的这一新鲜事物,最感怪异的在于人吸入烟气这一行为,而不是所点燃的烟草本身,所以给这群人留下印象最深的称呼是印第安人所说的“Tabaco”。其实这是印第安人对他们手中吸入烟气的一种“丫”形植物空管(下面装入烟卷,上面两管对着两个鼻孔吸入烟气),也就是一种烟管或烟杆的称呼,这群冒险家跟着印第安人的发音,把这种烟管与所吸入的烟草都叫成这个名字,这就是西班牙文中“Tabaco”的来由。这样烟草被带回欧洲后,英文就写作“Tabacco(达巴科)”,成为全世界大部分地区对烟草的通称。
那么,为什么汉文化圈都不按世界通行的称呼行事,而将其称为烟呢?这当然是由于吸烟时出来的烟,也是由火出气,是火气的一种。日本就在称其“淡巴姑”的同时,又称为烟,这个文字又由海上传入我国。黎士宏在《仁恕堂笔记》中就很明确地写道:“烟之名始于日本,传于漳州之石马。”烟草、烟叶等名称当然也就由之而起。
今天通常所指的烟,就是卷烟,实际生活中有时也指烟草、烟草业。
我国是酒的故乡,也是酒文化的发源地,是世界上酿酒最早的国家之一。酒的酿造,在我国已有相当悠久的历史。在中国数千年的文明发展史中,酒与文化的发展基本上是同步进行的。
据有关资料记载,地球上最早的酒,应是落地野果自然发酵而成的。所以,我们可以这样认为,酒的出现,不是人类的发明,而是天工的造化。一般来说,有了酒,才能有酒器,因此,人工酿酒的先决条件,应该先从陶器的制造开始,否则,便无从酿起。考古学证明,在近现代出土的新石器时代的陶器制品中,已有了专用的酒器。这说明我们的祖先在很早的时候,就已经和酒发生了关系,而且当时我国酿酒技术已经开始盛行。以后经过夏、商两代,饮酒的器具也越来越多。在仰韶文化遗址中,既有陶罐,也有陶杯。在出土的商、殷文物中,青铜酒器占有相当大的比重,说明当时饮酒的风气确实很盛。而且,我们可以从《史记·殷本纪》关于纣王“以酒为池,悬肉为林”,“为长夜之饮”的记载,以及《诗经》中“十月获稻、为此春酒”和“为此春酒,以介眉寿”的诗句中推知,约在六千年前,人工酿酒就开始了。
晋人江统在《酒诰》里载有:“酒之所兴,肇自上皇……,有饭不尽,委余空桑,郁积成味,久蓄气芳。本出于此,不由奇方。”说明煮熟了的谷物,丢在野外,在一定自然条件下,可自行发酵成酒。人们受这种自然发酵成酒的启示,逐渐发明了人工酿酒。
我国最晚在夏代已能人工造酒。如《战国策》:“帝女令仪狄造酒,进之于禹。”
据考古发掘,发现龙山文化遗址中,已有许多陶制酒器,在甲骨文中也有记载。藁城县台西村商代墓葬出土之酵母,在地下三千年后,出土时还有发酵作用,汉代班固在《白虎通·考点》中亦有芳香的药酒意思的解释。罗山蟒张乡天湖商代墓地,发现了我国现存最早的古酒,它装在一件青铜所制的容器内,密封良好。至今还能测出成份,证明每一百毫升酒内含有8239毫克甲酸乙醋,并有果香气味,说明这是一种浓郁型香酒,与甲骨文所记载的相吻合。
周代,酿酒已发展成独立的且具相当规模的手工业作坊,并设置有专门管理酿酒的“酒正”、“酒人”、“郁人”、“浆人”、“大酋”等管职。
酒,是人类各民族民众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创造的一大饮料。世界上最古老的实物酒是伊朗撒玛利出土的葡萄酒,距今三千多年,仍芳醇弥人;中国最古老的实物酒是西安出土的汉代御酒,据专家考证系粮食酒(也有专家认证为黄酒,作为黄酒工作者闻之为之跃呼、幸哉至善!)至今仍香醇可饮,可谓奇也!中国甲骨文中早就出现了酒字和与酒有关的醴、尊、酉等字。从中可以佐证酒的存在之久。至于文史中的记载更是枚不胜举,如中国第一部诗歌总集《诗经》中有“即醉以酒,即饱以德”(《大雅·即醉》)的诗讯《周易》、《周礼》、《礼记》、《左传》等典籍中,关于古代酒俗的记载更多,如“酒者可以养老也”(《礼记》)、“酒以成礼”(《左传》)等。这说明酒存在着多种用途。是生活习俗中必不可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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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明 家
是人发明的
民间传说酒是杜康发明的,曹操的诗歌里有说“何以解忧,唯有杜康”。说到中国古代的酒具和酒文化,首先第一个话题就涉及到酒的发明。很可能大家都非常关心的,就是说中国古代的酒到底什么时候发明的?那你有了酒才能有酒具,没有酒那就谈不到酒具,也就谈不到酒文化的问题。所以,跟朋友们探讨的第一个问题,就是追根求源。我们来研究一下,或者说讨论一下,中国古代酒的发明这么一个问题。这个问题涉及到这么三个小的问题,一个是关于酒的发明,一个是酒的种类。还有呢,经过我们考古的发现,对于酒的发明这么一种实证性的东西。那么现在关于酒的发明,首先大家关心的一个问题,就是年代问题,什么时候开始发明的酒?谁发明的酒?现在有这么几种说法,一个说呢是古猿造酒法,说酒不是人造的,是猿猴造出来的。这种说法听起来是有点幼稚,似乎应该排除在我们的话题之外,因为它不属于人类的一种行为了;第二种说法呢,是仪狄造酒。仪狄这个人物是夏代的一个人,传说是大禹时期的;还有一种说法,是杜康造酒。杜康造酒也是从汉代就开始传说了,叫做“少康造秫酒”。少康就是杜康。我们都很熟悉的曹操有一句诗言,说:“何以解忧,惟有杜康。”说一喝了杜康什么忧愁都没有了,这个说明古代以杜康为酒名的很早就有了。
单就中国境内来说,无论是古代还是近代,酒的发明的看法就集中在以上。
烟的发明
新大陆发现之前中南美洲已有烟草的证据
应当说,哥伦布到达中南美洲之前,即发现了那么多的人在吸食烟草,决非是一朝一夕所能形成起的习俗,这种“规模”的出现是要经过一些年代的。正如神农尝百草而后发现茶叶、后又经过若干世纪的试种、加工、传播才成为一种饮食时尚而为消费者所接受一样,烟草的起源也肯定是早于1492年的。
事实也正是如此。就拿哥伦布发现烟草的中南美洲来说,烟草的起源早于哥伦布的发现约几个世纪,甚或十几个世纪。
3,正史中曹操误杀吴伯奢的故事
1、疑点重重的吕伯奢之死 《三国演义》写曹操刺杀董卓不成,单骑逃出洛阳,飞奔谯郡,路经中牟县时被擒,县令陈宫慕曹操忠义,乃弃官与之一起逃亡。两人行至成皋,投曹父故人吕伯奢家中求宿,受到热情款待,吕伯奢并亲往西村沽酒,然曹操闻堂后有磨刀之声,疑其图己,遂与陈宫将吕家八人全部杀死,其实吕家磨刀只是为了杀猪款客。操与陈宫无法,只好逃走,途中与沽酒而归的吕伯奢相遇,曹操害怕暴露真相,干脆连吕伯奢也杀了。陈宫惊问其故,操曰:"宁教我负天下人,休教天下人负我!"罗贯中还赋诗两句诗作为对这件事的评语:"设心狠毒非良士,操卓原是一路人。"曹操作为极端利己主义者的形象由此形成。 其实,这件事的真实性是颇存疑问的,当然这并不是说此事出于罗贯中凭空编造,事实上,曹操杀吕伯奢一事在史书中还是有其雏形的。 《三国志·魏志·武帝纪》称"董卓表太祖为骁骑校尉,欲与计事。太祖乃变易姓名,间行东归。"在这段话的下面,裴松之援引了三种材料,现开列如下: ①《魏书》云:"太祖以卓终必复败,遂不就拜,逃归乡里,从数骑过故人成皋吕伯奢,伯奢不在,其子与宾客共动太祖,取马及物,太祖手刃击杀数人。" ②《世说新语》云:"太祖过伯奢,伯奢出行,五子皆在,备宾主礼,太祖自以背卓命,疑其图己,手剑夜杀八人而去。" ③孔盛《杂记》云:"太祖闻其食器声,以为图己,遂夜杀之,既而凄怆曰:宁我负人,无人负我,遂行"。 陈寿在《三国志》本文中未提及此事,显然是并不相信。至于曹操路经中牟县被擒事,虽有类似记载,但并未指明该县令便是陈宫,更没有写下县令与曹操一起逃亡的情节。罗贯中所写的曹操杀吕伯奢一事,显而易见是从孙盛《杂记》中演化得来的。 其实,裴松之援引的三种资料,思想倾向并不一致。其中《魏书》的记载对曹操最为有利,它所写"太祖手刃击杀数人"完全是正当防卫,无可指责;《世语》则把曹操"夜杀八人"的行为归结为误杀,实质上仍然是对曹操有利;相比之下,《杂记》中的描述对曹操来说是最不利的,孙盛为人"好奇情多,而不知言之伤理",他的著作很多地方并不能当信史来看待,但即使孙盛,也用了"凄怆"这个词,并且承认这只是误杀。另外,这三种资料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强调吕伯奢本人并没有被杀,而《演义》中情况正相反,罗贯中强调的恰恰是吕伯奢本人也被杀了。 从《三国演义》所写吕伯奢一事的内容来看,罗贯中肯定详细地研读过裴注引用的三种资料,并作过归纳。因为他写吕伯奢家的地点成皋显然是从《魏书》得来,曹操的杀人数目八人则是从《世语》得来,而曹操的两句话则是从《杂记》中演化得来。但以上这三种资料均以误杀为前题,并未提及吕伯奢本人,罗贯中可能认为这样写还足以表现曹操的"邪恶",于是才把吕伯奢也列入被杀者的名单,做了第九位"冤鬼"。 仔细考察三书所述吕伯奢之事,发现都不太合乎情理。《魏书》说:"伯奢不在,其子与宾客共劫太祖,取马及物"。这恐怕不合情理,因曹操仓促逃出洛阳,随身不可能多带财物,即便他携有钱帛,但也有从骑数人相伴,冒然以力抢劫,不一定就能成功,何况吕伯奢乃曹父故人,其子与宾客共劫一事,在情理上也很难说得过去。《世语》中写曹操"自以背卓命,疑其图已,手剑夜杀八人而去"则未免过份简单,它把曹操写成一个疑神疑鬼,患得患失的无能之辈,也与其形象不相符。 至于孙盛《杂记》里的记载,漏洞就更多了。它写曹操以食器之声杀人,显得十分幼稚,而且即使曹操说过"宁我负人,无人负我"这样的话,也不可能让别人听见,那时可没人给曹操写起居注。因而"宁我负人,无人负我"应该是孙盛的话,而不是曹操的话。
《三国演义》中曹操杀掉了吕伯奢一家,现在基本上都是认为曹操开始是误杀他家人,后来故意杀掉了吕伯奢。真的如此吗?
首先我们来看看当时的事件情况:
吕伯奢说家中无酒说要出去买酒,然后去了很久不见回,曹操和陈宫听到了磨刀声,曹操起疑,马上就有人问:“缚而杀之何如?”然后曹操就与陈宫冲出去将人杀了,一家尽屠。然后才发现有只猪绑着待杀。然后陈宫就说杀错好人了,于是出逃。在路上遇见买酒归来的吕伯奢,曹操又将他杀了。并说出了那段流传千古的话:“宁叫我负天下人,也休叫天下人负我。”于是陈宫离去。
事情就是这个情况,但仔细读,就会发现有好几个疑点:
1,吕伯奢很明显家境不错,应该是颇有家资。这么好的家底应该是随时都准备的有酒才对,方便招待客人结交情,一般是在酒快尽时就要补足。
2,就算是酒真的没有了吧,要去买酒找个家人去就行了啊,何必自己亲自去?曹操可是通缉犯,你作为主人应该留下来将他们安顿好,作陪,安他们的心啊。他们现在可是惊弓之鸟。
3,杀猪那段,曹操和陈宫才2个人,就算加上吕伯奢以及他的儿子等人杀个猪不嫌太费了吗?曹操可是通缉犯,休息一晚就准备上路了的,又不是长住,杀几只鸡就行了啊。
4,杀猪从来都是缚而杀之,难道还会有毒而杀之?或者不绑直接动刀子?为什么还要问“缚而杀之何如?”
5,曹操听到“缚而杀之何如?”这句话时就和陈宫冲出去砍人了,从问这话到将人杀死不会超过1分钟吧,可是怎么会看到有只已经绑好了的猪在那里待杀?这么短的时间就把猪绑好了?而且开始问“缚而杀之何如?”这话时也没人回答。就算是那人是点头应“是”,他们绑猪的速度也够快,绑猪时那猪不叫?连“缚而杀之何如?”这话都听到了,绑猪时这么大的动静猪的叫声应该很大,曹操他们都没听到?
比较明显的疑点暂时就找这么多,对于这些疑点该怎么解释呢?当然,你可以说是作者的失误,如果这样的话就没讨论的意思了。这和武评一样,虽然只是小说,但有一定的逻辑性,也就能推断出各种不同的结果。言归正传,如果要解释这些疑点,那就只能说吕伯奢其实是该杀的,他是去官府通风报信。
家里没有酒了只是借口,吕伯奢以此为借口出门报信。为什么不自己留下,让家人报信,我认为这是他过于谨慎的缘故。这么大的事交给家人不放心,只好自己去。也可能是家人和当地官员不熟,自己比较熟一点,方便行事。
杀猪当然不是给曹操和陈宫吃的,是用来庆功的,所以要杀猪。
“缚而杀之何如?”当然是说的曹操和陈宫。为什么不直接杀?要知道曹操是从战场上磨练过的,军人出身,光看他和陈宫短时间就将吕伯奢一家摆平就可以看出他的厉害。要是一上来就直接用刀砍,那肯定死伤惨重,而且曹操和陈宫趁机跑了就完了。那缚岂不是更麻烦?非也。在不防备的情况下还是很容易的。没看到后来吕伯奢确实打酒回来了吗?趁曹操和陈宫填肚子的时候就动手先绑起来。而且缚而杀之还有个好处,那就是曹操和陈宫不会决死抵抗。要是一上来就动刀那肯定是要拼命抵抗了。先绑起来至少会给曹操他们留下一个可以暂时活下去,进而找机会逃跑的假象。你可能会说抓活的赏金高。但是书中并未交代抓活的和抓死的有何区别,不能按照一般的情况定论。这里可以理解为生死勿论。而且要是抓了活的,半路被曹操跑了咋办?他肯定是要报复的。就算跑不了留下个活口将自己和他家的交情说出来咋办?光是名誉上的损失就不小。
最后,为什么绑猪这么快还没叫声原因也就不用多说了,因为早就绑好了。就等抓了曹操就开杀了。
结论,吕伯奢该杀,他是去通风报信的。而且以曹操的聪明才智应该也能看出这件事的诸多疑点,所以最后他才说:“宁叫我负天下人,也休叫天下人负我。”这话应该理解成宁愿自己去负别人,来背这个恶名也不能叫别人负我来背此恶名。也可以理解成只能我去负人,别人不能负我,我必须占主动!就如有些恋人分手都说是自己甩的对方一样。至于他为什么不告诉陈宫,一个原因可能是自己也不能100%的肯定,另一个原因应该也是在考验陈宫的才智。结果陈宫却没看出疑点,还在怪他。曹操也就不和他解释,一个谋士连自己都及不上,要之何用?(《演义》中的陈宫确实计迟)就算及不上也不能跟未来的老板闹啊,所以曹操也就没挽留他。
《三国志·魏志·武帝纪》称"董卓表太祖为骁骑校尉,欲与计事。太祖乃变易姓名,间行东归。"在这段话的下面,裴松之援引了三种材料,现开列如下: ①《魏书》云:"太祖以卓终必复败,遂不就拜,逃归乡里,从数骑过故人成皋吕伯奢,伯奢不在,其子与宾客共动太祖,取马及物,太祖手刃击杀数人。" ②《世说新语》云:"太祖过伯奢,伯奢出行,五子皆在,备宾主礼,太祖自以背卓命,疑其图己,手剑夜杀八人而去。" ③孔盛《杂记》云:"太祖闻其食器声,以为图己,遂夜杀之,既而凄怆曰:宁我负人,无人负我,遂行"。 陈寿在《三国志》本文中未提及此事,显然是并不相信。至于曹操路经中牟县被擒事,虽有类似记载,但并未指明该县令便是陈宫,更没有写下县令与曹操一起逃亡的情节。罗贯中所写的曹操杀吕伯奢一事,显而易见是从孙盛《杂记》中演化得来的。 其实,裴松之援引的三种资料,思想倾向并不一致。其中《魏书》的记载对曹操最为有利,它所写"太祖手刃击杀数人"完全是正当防卫,无可指责;《世语》则把曹操"夜杀八人"的行为归结为误杀,实质上仍然是对曹操有利;相比之下,《杂记》中的描述对曹操来说是最不利的,孙盛为人"好奇情多,而不知言之伤理",他的著作很多地方并不能当信史来看待,但即使孙盛,也用了"凄怆"这个词,并且承认这只是误杀。另外,这三种资料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强调吕伯奢本人并没有被杀,而《演义》中情况正相反,罗贯中强调的恰恰是吕伯奢本人也被杀了。 从《三国演义》所写吕伯奢一事的内容来看,罗贯中肯定详细地研读过裴注引用的三种资料,并作过归纳。因为他写吕伯奢家的地点成皋显然是从《魏书》得来,曹操的杀人数目八人则是从《世语》得来,而曹操的两句话则是从《杂记》中演化得来。但以上这三种资料均以误杀为前题,并未提及吕伯奢本人,罗贯中可能认为这样写还足以表现曹操的"邪恶",于是才把吕伯奢也列入被杀者的名单,做了第九位"冤鬼"。 仔细考察三书所述吕伯奢之事,发现都不太合乎情理。《魏书》说:"伯奢不在,其子与宾客共劫太祖,取马及物"。这恐怕不合情理,因曹操仓促逃出洛阳,随身不可能多带财物,即便他携有钱帛,但也有从骑数人相伴,冒然以力抢劫,不一定就能成功,何况吕伯奢乃曹父故人,其子与宾客共劫一事,在情理上也很难说得过去。《世语》中写曹操"自以背卓命,疑其图已,手剑夜杀八人而去"则未免过份简单,它把曹操写成一个疑神疑鬼,患得患失的无能之辈,也与其形象不相符。
关于三国,体味尚浅,待细细嚼之……
这个问题还就得我们亳州人明白!亳州城西约三十里有个吕庄,吕庄村西有座庙宇叫吕公庙。传说是曹操盖的。误杀过程大家很熟悉了!不多说,不过传说后来当天夜里,曹操因为误杀吕伯奢一家觉得愧疚,耿耿于怀,非常难过。夜里做了个梦:吕伯奢跃马扬鞭奔到他面前,他吓得转身就跑。只听身后吕伯奢喊道:“阿瞒慢跑,伯父有话对你说。”曹操回身,见吕伯奢下马说道:“你杀我一家无故之人,本该计较,不过念你一心为国报效,是一个难得的人才。国可无我,不可无你。从治国安邦着眼,我不仅不计较于你,还要暗中助你一臂之力。”曹操连忙叩头称谢,说:“伯父诚然如此,阿瞒生死不忘。我观吕布骁勇善战,又是伯父本家,虽在董卓门下,今后我一定另眼相看。"吕伯奢说:”吕布虽与我同姓,但素无瓜葛。此人有勇无谋,反复无常,只能立小功,不能成大器。今后如果他和你对敌,我一定让他束手就擒。“后来,曹操围攻下邳。吕布果然在白门楼就擒。曹操想到当年吕伯奢的话,深信吕伯父果真对他暗中相助。后来曹操统一了北方,加封魏王以后,给吕伯奢盖了一座庙宇,叫吕公祠,就是现在的吕公庙,也叫吕庙!不过这只是传说,不过这也算野史了!我们当地也真有吕庙!可能是真的,不过那个梦不怎么真实!
有这一说的 史书上说的按现在的说法是《曹操那时杀他纯粹是正当防卫》
落隐刀已经说得比较全面了。我再说一个理由:面对现实,减少损失
曹操杀吴伯奢一家就算是真的如演义所说,曹操的做法也没有错。
很多人对这个情节的理解是曹操“多疑、心狠手辣”。曹操当时处于被通缉的状态,风吹草动便心惊胆战亦是自然,错杀一家确实枉对故交。逃离现场时路遇打酒归来的吴伯奢,竟趁其不备而杀人灭口,面对陈宫的惊愕,曰:“宁我负人,勿教天下人负我!”此乃有意而杀,实在残忍罪难赦。然而换一个角度,错杀已成事实,老伯回家必不肯罢休,率众人追赶或报官泄其行踪,必将曹操灭顶;再则,年近古稀之人,一夜之间亲人俱陨,遭此沉痛打击,孤老无所依托,苦痛之中如何了却残生?!不如解脱,一了百了……虽曹操手法残忍,却是在当时实际情况下最为直接也最能减少后患的解决方案,正如地震中被压住一腿,为生存狠心砍去其坏腿而逃生,是情急时没有办法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