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天禄酒业有限公司,镇江有哪些知名企业

1,镇江有哪些知名企业

恒顺集团(就是造香醋的),金东造纸集团.这两个是上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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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镇江中档白酒品牌

洋河蓝色经典最强势!
你好!洋河蓝色经典——海之蓝打字不易,采纳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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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镇江最大的铝厂是什么厂

该项目由加拿大铝业集团和镇江鼎胜铝业有限公司共同投资成立的加铝(镇江)铝轧制品有限公司实施建设,项目选址在京口工业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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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再次详细请问

你好 1、首先谢谢你的信任。 2、首先必须承认是因为你的过错导致的你被辞退,也就是说你与劳务公司的契约失效是因为你的过错,而在这件事情上劳务公司没有过错的。因此,肯定是不会退给你钱的。 3、关于劳务公司收费的问题,目前来看没有法律约定,也没有物价局监管,因此,是收5万还是2万都是他们自己说了算的,你缴纳了就说明你认可了,契约才成立的。这个没有办法。 4、至于要求你们向日本人撒谎,这个也没办法,你可以向日方投诉,但是他们也无法帮你要回差额。 5、是否存在欺诈很难界定。如果没有把你们送出去,或者你们的待遇与契约不一致,那么就属于欺诈。如果你掌握当初他们的夸大承诺的证据,也可以起诉他们欺诈的。具体的需要咨询律师。 6、不知道你说的属于你的钱是指哪一部分? 7、问问当地的律师吧。 --非专家 法律完全外行

5,江苏照明类产品企业有哪些

江苏史福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江苏施诺照明有限公司江苏恒日照明有限公司江苏金彩虹照明电器有限公司江苏亚示照明灯具有限公司扬州市兴泰钢杆照明器材有限公司江苏华能照明电器有限公司南通中铁友邦照明电器有限公司江苏碧松照明电气有限公司丹阳市鹏飞路灯照明有限公司江苏明星照明电器有限公司江苏华城照明灯具灯杆有限公司江苏生辉照明电器有限公司句容市宝正照明电器有限责任公司江苏星马照明有限公司连云港东海华亚照明器材有限公司江苏雷士照明有限公司百家丽(中国)照明电器有限公司泗阳沪嘉照明电器有限公司镇江惠翔照明电器有限责任公司江苏晨光照明有限公司江苏海光照明电器有限公司江苏日月路灯制造有限公司华泰照明江苏分公司常州市格林照明灯具制造有限公司江苏华日照明器材有限公司江苏贝尔照明电器有限公司仪征新光照明电器有限责任公司建湖县振亚照明有限公司南京索飞亚照明科技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梦想照明电器有限公司阜宁县嘉宝照明电器有限公司扬州市斯洛尔照明电器有限公司常州市武进海建照明电器有限公司 镇江市江南电器厂 无锡市建功照明灯具有限公司

6,低收入高消费镇江怎弄哦

大哥,镇江还算低收入高消费?我也是镇江的,现在在长沙读书。你到长沙试试,你就明白你有多幸福啦!镇江的人均收入在全国来说还是不错的,你到这里看看。这里的饭馆服务态度之差就不说了,菜还特别贵。我不是仅仅说长沙,全国很多地方都有这种情况。镇江相比于苏锡常是小,也没那么发展,但却是一个很适合居住的城市。至少不用为上个班上个学而赶半个多小时的公交车。知足吧,老大。我现在就盼着回家呢。。。
南京的物价就比镇江的便宜.镇江的消费水平赶上中国发达城市,经济却不见有多大发展
P 鎮江消費還叫高啊! 吥說其他地方 就說它管轄地區下的揚中 消費比鎮江高多了``
镇江只适合养老,提问的人还是去别的地方发展比较好,镇江南不南北不北的
不是 是有钱人的消费跟 没钱的差额 差额越大 城市就发达,就业也就越紧张 大家都往发达城市跑
看来是时候组织一个政党。。。自己来掌权了。。。
镇江东西那怪贵那? 我觉得还好满。

7,镇江劳动保障公司以调派为由不服从算自动解除劳动合同此举合

如当初与公司签订合同时没有约定需服从调动安排,可参考一下劳动法内容维护自身权益(一)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有11种情形: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5、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6、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7、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8、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9、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10、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有12情形: 1、用人单位提出,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 2、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5、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依法裁减人员的; 6、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依法裁减人员的; 7、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用人单位依法定程序裁减人员的; 8、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依法定程序裁减人员的。 9、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10、因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11、因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赔偿: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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