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厂广告费的税务处理,所得税广告费扣除

1,所得税广告费扣除

发生时:借:销售费用,贷:银行(现金)汇算清缴如超出营业额15,超出部份所得税分录:借:递延所得税资产,贷:所得税-递延所得税,借:所得税-当年所得税费用,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应交所得税第二年:如广告费没超,上年的广告费所得税调增部分可以在本年抵扣,分录:借:所得税-递延所得税费用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

所得税广告费扣除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粮食类白酒广告宣传费不予在税前扣除问

粮食类白酒广告宣传费不得在税前扣除的规定一直都是执行的,目前的企业采用的是变通的方法,通过企业形像宣传来达到产品广告的目的。
酒厂不出头,把广告费用给经销商,经销商出面宣传产品和促销,广告费列支在经销商的销售费用(成本)中。如果酒厂宣传,广告费在利润上完所得税后的纯利润中列支,相当于酒的20%+所得税(好像是20%),企业无法承受。原文去国家税务局网站查询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粮食类白酒广告宣传费不予在税前扣除问

3,广告费支出的税务及会计处理

1、根据2006年10月30日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广告费”作为期间费用归入“销售费用”科目核算(旧制度在“营业费用”科目中核算),在税前全部列支,期末转入“本年利润”科目借方,作为会计利润的抵减额。  2、新准则指南中取消了“预提费用”和“待摊费用”两个科目,对于广告费用不得预提和待摊。  3、广告创造的品牌,相当于企业自创的商舆,类似于企业的无形资产。而新的《企业所得税法》第二章第十二条明文规定:“下列无形资产不得计算摊销费用扣除:……(二)自创商誉……”。但为了体现收入配比原则,税法上允许在以后年度摊销。则对于超过比例的部分可结转到以后年度扣除的广告费,就是本文重点分析的财税差异。  4、以上财税差异,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规定的暂时性差异,所得税会计应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并采用了一些的新的会计科目——“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应交税费”代替“应交税金”、“所得税费用”代替“所得税”。

广告费支出的税务及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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