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酒厂收购或者合作或者合伙
酒厂收购或者合合作伙伴,建议你找一些有意向向酒类方面发展的老板,由他们出资合并,酒厂这样前途会更好。
合伙的生意不好做,如果行的话,还是自己干吧
不管是哪种形式,都要各种审核。
不愿意
如果是一个酒厂,他想合作或者是说找合资伙伴,首先还是要多考察一下,看看市场如何,他之前有没有什么不良影响没有。
2,消费税的计算
我认为加工厂应代收代缴消费税税额为45400元,不知道答案是多少。
具体步骤:
1、粮食白酒 复合税率 :定额税率=0.5元/每斤(500克),比例税率=20%
2、应纳税额=交货数量*定额税率+组成计税价格*比例税率
3、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4、材料成本=买价(收购凭证上注明的价款)-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
=买价-买价*扣除率(13&)
=69600(元)
加工费(含辅助材料实际成本,不含增值税税金)=25000+15000=40000(元)
5、应纳税额=18*2000*0.5+{(69600+40000)/(1-20%)}*20%
=45400(元)
3,江南大学税收筹划作业
一、 1)公益性捐赠支出所得税前纳税调整额=18-100*12%=6万元 2)企业研究开发费用所得税前扣除数额=20*(1+50%)=30万元(加计扣除10万元) 3)2008年度应纳税所得额=100+6-10+35+2.3+0.8=134.1万元 4)2008年度应纳所得税税额=134.1*25%=33.525万元 5)2008年度应汇算清缴的所得税税额=33.525-25=8.525万元 二、 1、从税收筹划的角度来分析,达尔美纺织实业公司问题的关键,就在于没有充分利用税收对农产品的鼓励政策。如果公司将农场和纺织厂分为两个独立法人,将产生较好的节税效果。 我们仍以该企业2003年的生产情况为例:公司将农场和纺织厂分为两个独立法人,农场生产出的棉花以1 300万元的价格直接销售给纺织厂;纺织厂将棉花纺织成坯布销售: (1)农场销售给纺织厂的棉花价格按正常的成本利润率核定。当年实现棉花销售1 300万元,由于其自产自销未经加工的棉花,符合农业生产者自产自销农业产品的条件,因而可享受免税待遇,税负为零。 (2)纺织厂购进农场的棉花作为农产品购进处理,可按收购额计提13%的进项税额,假如其他辅助材料都是在生产坯布过程中发生的,则纺织厂当年应纳增值税为: 2 100×17%-1 300×13%-58.5-45=84.5(万元) 应缴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合计8.45万元。 从公司整体利益的角度看,经过筹划以后,企业少缴增值税169万元,少缴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16.9万元,企业在流转环节实际少缴税费合计185.9万元。 企业的增值税税收负担率下降到4.02%,实际下降了8.05%。
很好的案例! 一,酒厂ab,a收购b,初步的筹划依据:1,在于两个单位之间的消费税税负差,且是a高于b,可以降低a的税负;2,债务重组,对a而言不需要动用很多的资金就可以收购b,其中形成的费用还可以税前列支,冲减当年利润!二,一般纳税人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可以留抵的,如果用普通发票是不能留抵的,还只能全额进成本,增加销售额。三,第一个叙述部分就没看明白,要找什么税法与会计的差异呢? 第二个倒是好说,这是与消费税的价外税性质相关的,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时,用不含税金额*税率计算消费税,而取得普通发票时是含税价计算消费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