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海口那里可以买到廖平一两酒多少钱一瓶
168元
2,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滨海大道198号是什么公司
听说是个中介公司。名字叫淑美高级会所
3,海南潜泳多少钱
看什么地方吧、、大概也就是120—150、最贵不会超过300、再往上就是骗游客钱的了
没看懂什么意思?
4,在哪里有卖的啊急急急另外海南还有什么特
中、高、低端都有,几十块钱到几百元不等。。。本人是做海南品牌白酒的,需要了解请跟我联系:18876628786 何生
一个三角形的面积是29.4平方厘米,高是8.4厘米,它的底是多少厘米?根据三角形的面积公求求你们了
5,海南工商企业查询
如何查询企业是否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1、进入携创网(原中国工商注册网) 2、进入企业所属城市 3、点击“企业查询”按钮 4、进入“工商企业查询系统” 5、输入企业名称点击查询 6、点开查询结果详情 7、如果是异常企业,上方会显示很明显的红色,同时会被标注“该企业已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字样。 8、点击“经营异常信息”查看异常原因,或者点击“严重违法失信信息”。 9、点击后可以查看到,列入异常时间、列入异常名录原因、作出列入机关、移出异名录原因等信息。 10、没有显示就是没有异常! 一般四种情形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1、因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2、因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3、因未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责令的期限内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4、因公示企业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支持一下感觉挺不错的
6,海南和谐商务理财是什麽能做吗赚钱吗
朋友,你好。這個項目是從海外引進的 ,已經在海內運行了15年,原來也不叫这个名字,但是無論名字怎麼
改變,它的模式是一樣的,運用的都是幾何倍增的原理來達到效益的增長。目前這個行業沒有立法,是一個灰色行業。
從事過行業的人都知道,行業是98年引進的,先投放在兩廣地帶,後集中於廣西運行。項目的投放運行對廣西的經濟發展做出了很大的貢獻,一時被稱之為『亮點經濟』。它的理念就是公道運用幾何倍增和人際網絡營銷的原理,進行資金重組再分配的一個過程,目的就是要刺激消費,促進經濟發展,同時讓一部門人先富起來。理念很好,理論出局數據1O4O萬也很有誘惑力,但是當我們真的自己從事的時候卻並不像想象的那麼簡朴。 行業要求我們必需用假話邀約,所以開始時親人朋友的抵觸情緒是普遍存在的。就算他們能願意考察下去,真真能看懂的,認可這個行業的,並且具備一定經濟前提願意加入的10個裡能有2個就很不錯了。沒有加入的也不認可行業的回家以後只要一個電話就可以影響你的一片市場,究竟宏觀調控很厲害,媒體的負面報道也是層出不窮,所以你固有的市場是經不起幾回破壞的,當你的市場越來越小,你的發展之路就越來越艱難。市場破壞後,當你邀約的電話打回家一次次地被人拒絕,你的心理壓力也就越來越大。還有就是在邀約這個過程中運作的用度有多大,你算過嗎?沒有了發展就沒有經濟來源,沒有家人支持,坐吃山空,還要天天要想著如何如何去策劃假話,去欺騙最親的人。每天默默的承受孤傲、焦急、不理解和別人的熱嘲冷諷,那份苦楚不是每一個人都可以承受的了的。
7,海南下岗职工每年交的杂费
7年前,单位通知职工张某下岗,在支付了她7个月的生活费后,便对她不闻不问,去年7月底,双方终止了劳动关系,但单位拒绝补发其生活费。近日,张某通过法院讨回了公道。
张某1984年10月参加工作,1999年8月,因工作需要,经组织调动到济南某经贸公司工作,1999年8月18日,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期限为 1999年8月18日至1999年12月31日。合同到期后,双方未续签劳动合同。2001年8月,经贸公司让张某下岗,每月按321元的标准为其发放生活费至2002年3月。2006年11月20日,张某向济南市市中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要求经贸公司为其补缴2002年5月至今的社会保险费,仲裁委经审理,裁决支持了张某的申诉请求。2007年7月13日,经协商,经贸公司为张某出具了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但经贸公司拒绝支付张某2002年4 月之后的生活费。2007年8月21日,张某再次向市中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仲裁委以张某的申诉超出仲裁申请时效为由,对张某的申诉不予受理,张某不服,上诉至市中区法院。
法院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张某与经贸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于1999年12月31日到期后,双方未续签劳动合同,张某仍在经贸公司工作,应视为双方继续存在劳动关系,2007年7月13日,经贸公司为张某出具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应视为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存续至2007年7月。经贸公司主张曾于2002年5月通知张某上岗,但未提供证据证明,故应认定张某仍为下岗人员,经贸公司应向张某支付生活费,故张某要求经贸公司支付自2002年4月起至2007年7月13日止的生活费,理由正当。
据此,法院判决:经贸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张某自2002年4月起至2007年7月13日止的生活费20041.1元(321元×62个月+321元÷30天×13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