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天津什么地方卖甜酒
酒场
街头巷尾,反正是城管看不见的地方
天津津酒厂,就在丁子沽三号路上.
酒水批发市场就有
2,天津哪里有卖黑糯米酒
超市能买到黑糯米酒,但不一定买得到最好的!最好的黑糯米在贵州惠水县,惠水县最好的黑糯米酒厂是好花红糯米酒厂,好花红的天津办事处在我这儿。刚成立,酒10天内到货,希望你来参观。价格稍贵,但质量最好。
旁边家乐福里就有
3,什么食物和什么食物吃了会中毒
相克的食物
俗话说:“药食同源”,“药补不如食补”。但进补也要讲究科学,根据中医“五行”“生、克”规律的学说,有些食物是不能同时吃的。若吃,最好要间隔2小时以上。
蟹-桃子 田螺-木耳 李子-鸭蛋 红薯-石榴 脚鱼-苋莱 黄瓜-羊肉
蟹-柿子 田螺-玉米 李子-雀肉 芋头-香蕉 脚鱼-芹莱 黄瓜-花生米
蟹-桔子 田螺-冰 李子-鲭鱼 竹笋 -麦芽糖 免肉-芹莱 蜂蜜-豆腐
蟹-冰 田螺-蛤 虾-维生素C 黄鳝- 皮蛋 牛肉-艽莱 蜂蜜-鲫鱼
蟹-花生米 田螺-面食 虾-金瓜 龟肉-桃子 牛奶-生鱼 甘草-猪肉
蟹-香瓜 狗肉-大蒜头 皮蛋-红糖 甘草-鲤鱼 牛奶-酸醋食物
蟹-茄子 狗肉-绿豆 鸡蛋-消炎片 鸡蛋-糖精
鸡肉-芹菜 》伤元气 萝卜-木耳 》生皮炎
牛肉-粟子 》会呕吐 菠菜-豆腐 》不宜
羊肉-西瓜 》互侵 胡萝卜-白萝卜 》相冲
柿子-红薯 》生结石 番茄-黄瓜 》不共食
猪肉-菱角 》肝疼 萝卜-水果 》不利甲状腺
鹅肉-鸡蛋 》损脾胃 香蕉-芋艿 》胃酸胀痛
洋葱-蜂蜜 》伤眼睛 香蕉-马铃薯 》面起斑
豆浆冲鸡蛋 》不宜 甲鱼或黄鳝-蟹 》孕妇忌
一、蔬菜类:
1、箩卜:严禁与桔子同食,同食易患甲状腺肿。忌与胡萝卜、同食;忌何首乌、地黄;服人参时忌食。
2、胡萝卜:不宜与西红柿、辣椒、石榴、莴苣、木瓜等同食,最好单独吃或和肉类烹调。
3、甘薯(红薯、白薯、地瓜、山芋):不能与柿子、香蕉同食。
4、黄瓜:不宜与含维生素C含量高的蔬菜,如西红柿、辣椒等同烹调。
5、茄子:不宜与黑豆、蟹同食。
6、韭菜:不宜与菠菜同食,同食易引起腹泻。
7、小白菜:忌与黑豆、花生、毛豆、笕菜、猪肉等同吃。
8、菠菜:不宜与豆腐同食,同食易使人缺钙,忌韭菜。
9、南瓜:不宜与含维生素C的蔬菜、水果同食;不可与羊肉同食,否则会引起黄疸和脚气病。
10、香菜:不可与补药同食;忌白术、牡丹皮。
11、苦菜:不可与蜂蜜同食。
12、辣椒:忌与羊肝、南瓜同食。
13、芹菜:不宜与黄瓜同食。
14、花生:不宜与蕨菜、毛蟹、黄瓜同食。
15、豆腐:不要与牛奶、菠菜同食;忌用豆浆冲鸡蛋;忌与四环素同食。
二、肉禽蛋类:
1、猪血:忌黄豆、地黄、何首乌。
2、猪肝:忌与黄豆、豆腐、鱼肉、雀肉、山鸡、鹌鹑肉同食。
3、猪肉:忌与鹌鹑、鸽肉、鲫鱼、菱角、黄豆、蕨菜、桔梗、乌梅、百合、巴豆、大黄、黄连、牛肉、驴肉、羊肝等同食;
3、羊肉:忌与豆腐、荞麦面、乳酪、南瓜、醋、赤豆、梅干菜同食;忌铜、丹砂。
4、猪脑髓:不可与酒、盐同食,影响男子性功能。
5、鸡肉:老鸡头有毒不能吃。忌与菊花、芥末、糯米、李子、大蒜、鲤鱼、鳖肉、虾、兔肉同食。
6、牛肉:不可与鱼肉同烹调;不可与栗子、黍米、蜂蜜同食;不可与韭菜、白酒、生姜同食。
7、牛肝:不宜与含维生素C的食物同食;忌鲍鱼、鲇鱼。
8、鸭肉:忌木耳、胡桃;不宜与鳖肉同食。
9、狗肉:忌与绿豆、杏仁、菱角、鲤鱼、泥鳅同食;忌用茶;不宜与大蒜同食。
10、鹅肉:不宜与鸭梨同食。
11、鸡蛋:忌与柿子同食;同食可引起腹痛腹泻、易形成柿结石;不宜与兔肉、鲤鱼、豆浆同食;
三、水产类:
1、海鳗鱼:不宜与白果、甘草同食。
2、鲤鱼:忌朱砂、狗肉。
3、鳝鱼:忌狗肉、狗血、芥末;青色鳝鱼有毒,黄色鳝鱼无毒,有毒鳝鱼一次食用250克,可致死。
4、海带;不宜与甘草同食。
5、泥鳅:不宜与狗肉同食。
6、青鱼:忌用牛、羊油煎炸;忌与芥末、白术、苍术同食。
7、带鱼、黄花鱼:禁忌用牛、羊油煎炸;凡海味都禁甘草。
8、虾:禁同时服用大量维生素C,否则,可生成三价砷、能致死。不宜与猪肉同食,损精;忌与狗、鸡肉同食;忌糖。
四、水果类:
1、枣:不可与海鲜同食,否则令人腰腹疼痛;不可与葱同食,否则令人脏腑不合,头胀。
2、桃子:不宜与鳖肉、龟肉同食。
3、芒果:不宜与大蒜等辛物同食。
4、鸭梨:忌鹅肉、蟹;忌多吃;忌与油腻、冷热之物杂食。
5、山楂:不宜与海鲜、鱼类同食;
6、石榴:服人参时忌用。
7、葡萄:忌与四环素同食;
8、苹果:不宜与海味同食。
9、香蕉:不宜与白薯同食。
10、柿子:禁与蟹、水獭肉同食;同食腹痛、大泻;忌与红薯、酒同食。
11、杨梅:忌生葱;不宜与羊肚、鳗鱼同食,
12、柑子:忌与蟹同食。
13、杏:忌与小米同食、否则令人呕吐。
14、桔子:忌与箩卜同食,同食诱发甲状腺肿;忌与牛奶、蟹、蛤同食。
15、银杏:严禁多吃,婴儿吃10颗左右可致命,三、五岁小儿吃30--40颗可致命;不可与鱼同食。同食则产生不利于人体的生化反应、小儿尤忌。
五、谷物类:
1、黄豆:不宜与猪血、蕨菜同食;服四环素时忌用。
2、大米(梗米):不可与马肉同食;不可与苍耳同食。
3、小米:不可与杏同食,同食易使人呕吐、泄泻;气滞者忌用。
4、绿豆:不宜与狗肉、榧子同食。
5、黑豆:忌与厚朴、蓖麻籽、四环素同食。
6、红豆:忌与米同煮,食之发口疮;不宜与羊肉同食;蛇咬伤,百日内忌食;多尿者忌用。
六、调料饮品类:
1、蒜:一般不与补药同食;忌蜂蜜、地黄、何首乌、牡丹皮。
2、葱:不宜与杨梅、蜜糖同食,同食易气壅胸闷;忌枣、常山、地黄。
3、酒:忌与汽水、啤酒、咖啡、奶、茶、糖同饮,不然对肠胃、肝、肾脏器官有严重的损害;不宜与牛肉、柿同食。
4、醋:忌丹参、茯苓、不宜与海参、羊肉、奶粉同食;忌壁虎,可致命。
5、糖、忌虾,不可与竹笋同煮;不宜与牛奶、含铜食物同食。
6、蜜、不宜与葱、蒜、韭菜、莴苣、豆腐同食,不然易引起腹泻;忌地黄、何首乌。
7、茶:贫血病人服用铁剂时,忌饮茶;不宜与狗肉同食;服人参等滋补药品时忌用。
9、花椒:忌防风、附子、款冬。
8、牛奶:⑴忌牛奶中放钙粉;⑵勿用牛奶冲鸡蛋;⑶不宜与酸性饮料同食;⑷不宜与糖同食;⑸不宜与巧克力、四环素同食。
甲鱼和鸭不能一起吃
注意以下40种有毒食品:
一、粮食及制成品
1.高致癌毒大米(陈化粮、民工粮)以及用这类大米加工制做出的彭化食品等:食用这类大米,轻则出现恶心等现象,长期食用还可能致癌。
2.大部分面粉中漂白剂过氧化苯甲酰超量,长期食用后身体会出现疲劳、头昏、失眠、多梦、神经衰弱等不适感。
3.黑心月饼。掺加化肥的月饼。
4.天津宁河县潘庄镇兴达食品厂生産黑馅饺子。
二、肉蛋类
1.太仓肉松的原料使用了死猪肉、母猪肉、并且大量使用豆粉,用双氧水漂白母猪肉呸病死猪被制成肉松还要加上添加剂、着色剂等,使肉松色泽更加好看。
2.含有大量氯霉素、土霉素等抗生素的禽肉食品、鲜牛奶。
7.用"瘦肉精"饲养出的瘦肉型猪肉中的化学成分在医学临床上可以治疗哮喘。
3.用病死变质禽畜加工成卤腊方便熟食。
4.用骡马肉冒充平遥牛肉。
5.敌敌畏泡金华火腿。
6.江苏泰兴市出现“有毒香肠”。
7.温州有毒的“乡巴佬”食品。
8.用加丽素红喂养的鸡所産的红心鸡蛋,引起严重贫血、白血病、骨髓病变等。
三、蔬菜,水果类
1.残留农药超标的蔬菜水果(百菌清、倍硫磷、苯丁锡、草甘膦、除虫脲、代森锰锌、滴滴涕、敌百虫、毒死蜱、对硫磷、多菌灵、二嗪磷、氟氰戊菊酯、甲拌磷、甲萘威、甲霜灵、抗蚜威、克菌丹、乐果、氟氯氢菊酯、氯菊酯、氰戊菊酯、炔咸亍、缦酮、三唑锡、杀螟硫磷等)。巨毒高残留农药的张北“无公害”蔬菜。
2.用硫磺熏制的土豆。
3.用违禁的“工业盐”腌制的四川泡菜。
4.肥厚、叶宽、个长、色深的毒韭菜,这是用“3911”农药浸灌出的,其残留物导致食用者头痛、头昏、恶心、无力、多汗、呕吐、腹泻,重症可出现呼吸困难、昏迷、血液胆碱活下降等。
5.用硫磺和工业言保鲜的鲜竹笋。
6.黑心豆芽。
7.用硫磺进行熏制漂白的毒桂圆。
8.用激素催熟的草莓、狝猴桃。
9.果脯、蜜饯中细菌之多,超过国家标准的100倍。
10.含有甲醛的有毒蜜枣。
四、副食,水发食品,调料制剂
1.用矿物油加工制作的毒瓜子,食品中矿物油进入人体后,会刺激人体的消化系统,轻则可出现头晕、恶心、呕吐等症状。
2.用猪大粪浸泡制作臭豆腐。
3.用掉白块、碱性嫩黄口、工业明胶等化学致癌物质加工制作出的腐竹。
4.用掉白块、色素加工出的红薯粉条。
5.掺加“掉白块”的龙口粉丝。
6.变质豆奶。
7.安徽出现的毒奶粉。
8.含石炭酸的米粉。
9.上海三元“全佳”牌乳酸菌饮料霉菌多得无法用数位计量。
10.用硫磺熏白的银耳、红辣椒、花椒。
11.用墨水染过色的“黑”木耳。
12.用色素染制的绿茶
13.用人尿浸泡的鲜海虾。
14.各类水发食品的侵泡液中掺入甲醛。
15.糖精水和色素勾兑的“葡萄酒”。
16.工业用酒精勾兑出的白酒。
17.在下水道淘出的“潲水油”。
18.用石蜡做凝固剂的重庆火锅底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