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轩尼诗马爹利哪个好
各有千秋吧,个人认为马爹尼略胜
2,世界五大干邑有哪五种
人头马(Remy Martin)第一,而且人头马产品全部出自大香槟区(GRANDE CHAMPAGNE)、小香槟区(PETITE CHAMPAGNE)。Louis XIII路易十三就是人头马的杰作。马爹利(Martell)第二,轩尼斯(Hennessy)排在第三。第四是拿破仑( Courvosier)。第五就是拥有150年历史的目前最大的家族制干邑出品商卡慕(CAMUS)。请采纳
hennessy轩尼诗、 martell马爹利、remy martin人头马、courvosier拿破仑
3,我想下洋酒轩尼斯跟马爹利那种好点
你好, 你是要买酒还是要卖酒? 买酒就无所谓了,同档次的酒,买便宜点的好了;卖酒的话就看市场了,当然是哪种紧俏、哪种好卖就好了。我感觉近来是马爹利更抢手吧。不过不同的地方可能会有差别。(望采纳)
轩尼诗一般从低端到高端 是 vsop、xo、百乐廷、李察,价格(700ml)分别大概是300多、1200多、5000多、2w马爹利从低端到高端分别是马爹利vsop、名仕、蓝带、xo、马爹利至尊,价格大概分别是300多、400多、800多、1200多、近2w就是不同的牌子,酒都是产自法国干邑区的白兰地,就是按价格分品质不同而已,望采纳
这个无所谓好坏,轩尼诗、人头马、马爹利是世界上最高端的白兰地品牌,品质、文化各有千秋,很难说哪种好,哪种坏!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4,为什么喝白兰地轩尼诗马爹利要用白兰地杯
品尝干邑(你所说的轩尼诗,马爹利所产的就基本上都是干邑)所用的玻璃杯不是随手抄一个就行的,应该是薄边的矮脚大肚杯,杯口稍微狭窄,能留住酒香。饮干邑的杯要能让人舒适地握在手里,不要用太深或太瘦长的杯。大型的“气球”杯是不适宜的,因为它让白兰地的香气冲向鼻子会麻痹你的嗅觉。杯的大小应该是,当注入三分之一或四分之一杯时,杯中的干邑应不多也不少,正好适合饮尝。杯口应较狭窄,来扼制香气并让香气朝向鼻子。玻璃的厚薄也是很要紧的,它要能通过手温,让芳香气味缓缓地散发出来。用一只手的手掌兜住杯身底部,慢慢旋转以让芳香缓缓升出。即使“杯中物”已尽,芬芳醇厚的酒香仍会维持几小时。不要用火或热水加热杯中的干邑,手掌的温热已足够了。
饮酒在于一个“品”字,缩起嘴唇,由口侧轻吸,啜一小口,然后抿唇,干邑在口中升华,让舌头后部敏感的味蕾感受酒的芳香与醇厚。
5,洋酒3大品牌人头马轩尼诗马爹利你都喝哪个品牌
这是中国卖的比较的好的三个品牌都是白兰地在中国做的比较出色的品牌首先从等级开始比较一下VSOP 当然是轩尼诗喝的人多了广告砸的钱也多啊同样的人头马VSOP 和马爹利VSOP都稍稍差了一点,不过马爹利名仕也不错属同价位的,口感也不错。XO呢,以前人头马在中国是一枝独秀的,但是现在马爹利,轩尼诗也再奋起直追。抢了很多的市场。值得一提的是马爹利·蓝带。口感也很好也属同价位然后说说顶级的首先是轩尼诗·李察,好像真正喝李察的人不多,本人也只尝过一次,也不常见人喝。然后是马爹利·尚,这个就就比较不好说了,有人说好喝有人说一般,本人没常过,但是喝的人一般都是因为它是最贵的。接下来是人头马·路易十三,相信很多人都记得电影《没完没了》里傅彪抱着酒瓶说十三,路易的。当时的人头马在中国洋酒地位是绝对的老大。所以一直到现在喝路易十三的人也很多。总体来说,轩尼诗的VSOP,马爹利的蓝带,马爹利XO,人头马的路易十三。都是同类不错的选择。当然,喜欢什么还是要看自己的品味,还有经济实力。
这个不用说~我在酒吧做调酒师的~我觉得轩尼诗很坑!人头马不错!首选绝对马爹利~哪怕是名士!
三种都是属于干邑白兰地,最早在国内市场上人头马的知名度最高,但几乎没人知道它到底是一种什么酒(专业人士除外),就知道很贵.但现在这三个著名的品牌人 头马已经落到了底部,马爹利从去年开始就在不断的改善,知名度也在上升,而轩尼诗从国外到国内一直都是白兰地中的佼佼者,公司也有着雄厚的实力,现在也成为了一种时尚的代言,品味的象征.就整体相比,轩尼诗还是略胜一筹的.但如果说哪个最好喝,这就看个人口感了,不过如果不是长喝,或者非专业人士很难品出它们的差异.举个不是太恰当的例子,拿浏阳河和金六福比较(同星级,)在这就不多说了...
个人推荐马爹利 加柠檬水真的很好喝! 轩尼诗卖瓶子的 人头马只能喝高端的!
6,人头马和轩尼诗哪个好
一般人是喝不出来的 出了专业的品酒师和很高级的调酒师以及侍酒师以外 能喝出两种酒的特性的人只有特别懂酒 和该酒厂的勾兑师了 同样的酒类 同样的酿造工艺 同样的葡萄品种同样的储存方式 同样的温度 只是勾兑方法各有不同 你说哪个好 一般人是喝不出来的人头马 轩尼诗 马爹利是世界三大最著名的干邑白兰地酒厂同样品级的酒 味道也都差不多 关键是要看自己的喜好了 我比较喜欢 人头马酒厂的白兰地 因为目前只有人头马公司被法国政府誉为了 “特优级香槟干邑”的名号 在干邑地区只有百分之17的干邑被冠以此名 轩尼诗和马爹利都没有被冠以此名号 但是两者的口味变化是很微妙的
这个好的定义有点广泛,一般喜欢喝的人是会有自己的喜好的。一定要比较的话,本人推荐人头马。品牌战争先不多说,就说下偏技术一点的背景知识吧。人头马干邑的特点就是只用大、小香槟区的干邑原酒来调配自己的产品。在干邑镇的六个子产区中,传统认为大、小香槟区的风土最好,原酒口感最丰富,最具陈年潜力。对于拥有优质陈年潜力的干邑,酿酒商通常会选择利穆赞橡木桶。人头马就是如此。利穆赞橡木桶单宁酸和木质素都更强,适合干邑长时间陈化(对于没有陈年潜力的酒,利穆赞桶会带来太重的木气)。香槟区超强陈年潜力的原酒加上利穆赞橡木桶,所以人头马所追求的是一种陈年干邑的老酒风味,所以它通常拥有果脯、水果蛋糕、雪松木等老干邑的芳香口感,回味悠长。人头马算是干邑产地风土、陈年性的捍卫者。轩尼诗的主要原酒既来自植林区、边缘区,也有香槟区。在陈年方面,轩尼诗不像人头马那样着力追求持久橡木桶陈年的老酒风味,轩尼诗强调通过调配,创造干邑口感。如果用词来形容的话,人头马比较睿智、成熟、更深刻。但是洋酒还是要根据个人喜好,品鉴后才有决定。我个人就更喜欢人头马的优质香槟区干邑。
一看你发表的就知道你是人头马公司的人。人头马最大的特色是路易十三,轩尼诗是xo,马爹利蓝带是蓝带,每个公司都有自己的特色。大陆喝的最多的还是轩尼诗。
7,请问关于四大干邑品牌的口感区别
下面是三大白兰地的介绍以及口感上的一些特征: 一: 人头马: 人头马(红酒)是世界四大白兰地品牌中唯一一个由干邑省本地人所创建的品牌。它创立于1724年,以创始人Remy Martin的名字命名。人头马也是四大白兰地品牌中唯一一家自己种植葡萄的公司。人头马白兰地系法国夏朗德省科涅克地区有270多年历史的雷米?马丹公司所生e68a84e8a2ad3231313335323631343130323136353331333332633065产,因其商标上有一匹人头马而得名。 人头马白兰地酒纯正平和、香味浓郁色泽鲜亮,按储存年代长短不同可分成几种,其中储存时间最短的“上等陈酿”也在6年以上,而在酒窖里度过50年漫长岁月的“路易十三”则被视为“人头马”中的极品。二:轩尼诗: 轩尼诗XO(红酒)始创于一八七零年,是世上最先以X.O命名的干邑,原是轩尼诗家族款待挚友的私人珍藏,于一八七二年传入中国,自此深受国人喜爱。轩尼诗X.O酒质醇厚,气派高贵,任何重要节日或喜庆宴会,不可或缺。 酒精度:40% 净含量:70CL 产地:法国.三: 马爹利:马爹利家族自1715年起,便开始酿制品质优良的干邑白兰地。时至今日,马爹利各级干邑白兰地久已誉满全球。酿制干邑之道,除了要获得干邑鉴赏家称誉外,更需为不同口味提供不同等级的佳酿。马爹利凭着其丰富传统经验及庞大藏酒量,故能保持酒质超卓,始终如一。 马爹利有四种不同的美酒,它是根据葡萄的品种来分的,而且是用葡萄的品种名称来做酒名,它们是: 塞尔西亚尔,这是酒味最烈,呈鲜明金黄色的极好开胃酒,足与“非诺舍利酒”比美,不过却有一般截然不同的特殊酒香,凡是内行人无不交相赞美。但它出产量最少,不容易买到。 维尔得烈,这是烈味适中,风味稍重,带有一股明显的苦味,呈琥珀色的出色开胃酒,但比“塞尔西亚尔”却较甜些。 包亚尔,这是甜味适中,入口滑,有极好的酒香,呈稍暗的金黄色的饭后酒,最适宜用西饼来下酒。 马尔华亚,这种酒香很佳,且是甘美的饭后酒,足与“马爹利”、“甜钵”比美。至于干邑和威士忌的区别:制法上它们是相似的,它们均是把原料发酵后,即将其蒸馏成无色透明的酒,然后在放置酒槽中经过长期的储存成熟,再把不同的酒槽中的酒互相调配成,故白兰地和威士忌一样都有琥珀色,就是因为以这些酒槽来储存橡木桶的源故。只不过白兰地是用葡萄发酵,而威士忌一般使用麦芽或者谷物。原料的差别直接带来口感上的差别,套用前人的一个总结: 威士忌由麦子酿制,味厚而烈,喝时加冰块口感更优,苏格兰威士忌最为引人入胜。酌饮威士忌,如同感受苏格兰人那略带苦味而强悍的生活。似乎可以感受brave heart中那份悲壮。白兰地由葡萄制成,味清而醇,有香味,喝时用手温引出其自然香味。引入回味无穷。浅饮白兰地,如同面对一个温润如玉之绅士。心怡而陶然。 那我只喝过人头马的xo、vsop和轩尼诗的vsop,如果从两个牌子的vsop来讲,我更喜欢轩尼诗的,轩尼诗的果香做得没治了,再加上蒸馏的酒香陈酿的橡木香,很吸引人。单从香气上讲我觉得还是轩尼诗的更胜一筹。我总觉得人头马的香气过于浓郁了,也可能是个人喜好,就像我总喝不惯茅台这种酱香型的白酒一样。至于人头马的xo,不错,很不错,整个酒很均衡,很charming的一款酒。 还有关于拿破仑是我搞错了,我以为是说的拿破仑级别的人头马:)后来查了下拿破仑品牌,又重新学习了一下,感谢楼主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