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俺对象结账的时候工人却说还欠五千没给应该是一万八实际应该是一
《劳动法》规定,工资按月发放。当月发放上月的工资是可以的,但是跨月就违法;如果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发放工资,逾期不支付的,还要加付赔偿金。 《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仔细检查逻辑,是否签名
你好!如果无证据,只有协商。没办法。仅代表个人观点,不喜勿喷,谢谢。
2,辞工了 拿工资他扣介绍费300管理费100等五百多 还有百分之三十工资
用人单位在员工离职的时候,工资应该如数发放,不得以任何理由克扣工资,而且你这扣了三十了,完全不合理,看你自己怎么想了,这种情况下沟通无效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按照《劳动法》规定,工资按月发放。当月可以发放上月的工资,但跨月违法;如果公司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发放工资,逾期不支付的,还要加付赔偿金。 《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3,工作半年了没签合同拖欠5个月工资我想辞职但是怕拿不到钱怎么办
基本你现在情况就是除了人证(人家愿不愿意作证先不说),别的什么也没有的状态了去劳动仲裁吧,也别管有没有证据了自己去过一次,知道要收集一些什么证据,以后在其他地方工作也会有帮助的........以后上班也当心点,试用期不签也就算了,之后一定要签合同.......至于你即使证明不了你是他员工,但他证明不了你不是他的员工也会输的= =,.......一个月是解除的补偿什么的,合同都没,解除什么东西?不觉得逻辑有问题么.......劳动局又不是强盗,只要告了,公司就得赔钱反正你自己去试试吧......自己知道比问谁都强.......去之前有可能确定下,你那公司到底有没有营业执照.......没的话,那就不是公司,劳动局管不了希望能把钱要回来吧.....要不回来也别太难过了,多想无益,之前的日子再憋屈,也是之前的事情了
找劳动局
直接拨打电话12333找劳动执法大队执法科这种老板打工的不要放过,收押金,那是违法,你都要与执法大队说清楚,这样执法大队还要罚这老板的款,不要怕,直接打电话就能解决的,没有签劳动合,那老板也是违法,也要罚他款,你看好了,祝你好运.
呃, Funny056真的太funny了,搞笑的要命楼主你去仲裁完全没问题,你主张有劳动关系可以提供工资单、社保缴费记录、公司发的工作证、考勤卡甚至该公司员工做人证都可以另外考勤记录或者应聘登记表也可以要求单位举证,单位不能举证的仲裁就会支持你的主张你不仅可以拿回5个月的工资,还能另外在拿7月的工资(6个月是没签合同的,一个月是解除的补偿)加油吧,去仲裁拿回你自己应得的那份 没问题的,仲裁机构会要求公司举证的,他证明不了你不是他的员工也会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