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税法题目的解法
1\进项=5*13%=0.65
2\进项=2.6
3\不得抵扣
4\销项=100*17%=17
应纳增值税=17-0.65-2.6=13.75
应纳消费税=100*25%=25
2,一般纳税人的酒厂所购粮食能抵扣进项税吗怎么抵扣
如果是从农民手中直接收购的,可以到税务机关领取自开票,开票抵扣13%
如果从农户手中开票收购,抵扣10%;从粮食企业购进要增值税发票的可以抵扣13%。
酒厂向农业生产者收购粮食,可以按照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所支付的运费可以按7%的扣除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但随同运费支付的保险费和装卸费等其他杂费不得计算扣除。途中的非正常损失造成了增值税链条的中断,其进项税不得抵扣。
只要你有增值税的进项发票,就可以抵扣,不过,印象中,你是基本找不到粮食的进项发票的
1 从小规模纳税人处如果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则可以抵扣,如果是普通发票则不能抵扣.是根据发票来确定的
2 发生非正常损失的要作营业外处理,这其中会涉及到进项税额转出的问题,因为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得的货物如果没有取得增值税票 则不能抵扣进项税额,二在此时作进项税额转出会减少应纳税额,为了控制企业偷漏税,所以你要作4*17%扣除.
不知道这样说能明白不,因为我也好久没有看这方面的书了.希望能帮到你.
那个应该 属于你们的原材料啊 当然可以了~
3,某省甲市粮油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货物生产为主并兼营货物
某省甲市粮油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货物生产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零售业务,不承担粮食收储任务,不享受国 家关于粮食的有关税收优惠政策。该公司 9-10 月发生如下业务: (1)9 月份销售给消费者豆油 2000 公斤,每公斤 18 元(不 含税) ,已收到全部货款,开出普通发票,合计金额 36000 元,其余因消费者未索取而未开发票; (2)9 月份向农业生产者收 购免税大豆一批,取得收购凭证上注明价款 15000 元,大豆已验收入库; (3)9 月份向邻省乙市某酒厂销售高粱 50 吨(粮油 公司未向甲市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 高粱不含税销售价格为 1800 元/吨, 由于甲市没有火车站, 粮油公司将高粱运至本省丙市丁县火车站,并发往乙市,该粮油公司本月已收到全部货款,并支付火车运费 6000 元,已收 到铁路部门开具的运输发票; (4)10 月份购进磨面机一台,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 10000 元、税额 1700 元;支付 相关运费 200 元,取得承运部门开具的运输发票,磨面机已安装并投入使用;(5)10 月份该粮油公司装修公司大门,其所属 建筑公司(独立核算)负责该装修业务,收取装修费 10000 元(包括材料费 5000 元,人工费 5000 元) 。(说明:有关票据在 本月均通过主管税务机关认证并申报抵扣;9 月初增值税留抵税额为 0)要求:根据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1、下列各项中,关于上述第一笔业务发票开具的说法正确的是( 2 ) 。(1)该粮油公司向消费者销售豆油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也可以开具普通发票(2)该粮油公司向消费者销售豆油只能开具普通发票 (3)该粮油公司向消费者销售豆油只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该粮油公司向消费者销售豆油不能开具发票 2、上述第三笔业务中,该粮油公司的申报纳税地点应为( 2 ) 。 (1)甲市(2)乙市(3)丙市(4)丁县 解析:粮油公司未向甲市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应当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机关申报纳税 3、 上述第三笔业务中,该粮油公司支付运费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为( 1 ) 。 (1)420 元(2)378 元(3)1020 元(4)918 元 解析:6000*0.07=420 4、该粮油所属建筑公司开展装修业务应缴纳的营业税税额为( 2 )(1 )150 元(2)300 元(3)500 元(4)250 元 解析:10000*0.03=300 元, 建筑业税率 3% 5、下列各项说法正确的有( 1、3 ) 。(1)9 月份该粮油公司应抵扣的进项税额为 2370 元 (2)9 月份该粮油公司应抵扣的进项税额为 1950 元(3)10 月份该粮油公司应抵扣的进项税额为 1714 元 (4)10 月份该粮油公司应抵扣的进项税额为 1700 元解析:9 月份该粮油公司应抵扣的进项税额=15000*0.13+420=237010 月份该粮油公司应抵扣的进项税额=1700+200*0.07=1714
只有题干诶,问题是什么?
根据《增值税暂行新条例》第八条规定 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以下简称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 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二)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三)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公式: 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四)购进或者销售货物以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支付运输费用的,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公式: 进项税额=运输费用金额×扣除率 进项税额=15000*13%+6000*7%=2370元 进项税额=1700+200*7%=1714元元 说明:营改增后,运输费用要取得运输业专用发票,按照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