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青岛四方区大山看守所现在搬家了 新地址是即墨市 求在即墨的详细地
我也详细问过网友,得到的准确答复是:青岛看守所在今年8月18日已经搬往即墨市普东镇了,具体位置在即墨市普东镇北侧,走青新高速(原青银高速)在普东收费口下来右拐几百米距离,走即墨蓝王路经过青新高速普东收费站后一眼就看到了,交通很方便。
2,即墨老酒的厂家在那里谢谢帮忙
新华锦(青岛)即墨老酒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青岛即墨市螯蓝路106号 邮编:266200 电话:86-0532-87553199 传真:86-0532-87555299 E-mail:yx-ljx@jmlj.com.cn 山东即墨黄酒厂 地址:山东青岛即墨市螯蓝路106号
3,即墨区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一)土地补偿费 1.征用耕地、蔬菜地,根据国家规定的价格政策,按该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下同)的 六倍计算; 2.征用鱼塘、藕塘、养殖场、果园、竹园、林地等土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五倍计算; 3.征用柴山、滩地、水塘、苇塘和其他有收益的非耕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三倍计算; 4.征用宅基地按邻近耕地的补偿标准计算;房屋由建设单位另行征地移迁重建的,原宅基地不 再给予补偿; 5.征用无收益的非耕地,一般不予补偿。 (二)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费 1.青苗补偿费,一般按一季农作物的产值计算;能收获的不予补偿。多年生经济林木,可以移 植的,由建设单位付给移植费;不能移植的,由用地单位给予合理补偿或作价收购; 2.房屋拆迁,按房屋结构、面积、新旧程度,给予合理补偿; 违章建筑物和开始协商征地后突击抢栽的树木、突击抢建的建筑物,不予补偿; 3.农田水利工程及机电排灌设施、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和电力、广播、通讯设施等附着物, 按照实际情况付给迁移费或补偿费。 (三)安置补助费 1.征地前农业人口人均耕地在一亩以上的被征地单位,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为该耕地被征用 前三年平均每亩年产值的三倍;征地前农业人口人均耕地不满一亩的被征地单位,征用每亩耕地安置 补助费以年产值的四倍起算,人均耕地每减少零点一亩,安置补助费相应增加年产值的一倍,但最高 不得超过年产值的十倍; 2.征用非耕地安置补助费,按该土地年产值和略低于邻近耕地的安置补助倍数计算; 3.征用房屋和其他建筑物的地基以及无收益的非耕地,不支付安置补助费。 (四)按照本条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 的,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最高不得超过土地 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二十倍。
该地片已被当地一企业收购,具体事宜尚在洽谈中,至于何时拆迁估计最早也要三年时间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