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为了加强对酒类销售的宏观管理实行征收附加税政策已知某
10%
2,国家对红酒的有利政策红酒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姚坚6月15日表示,中国将进一步下调进口关税,一般是15%到25%之间,有的则高达50%(比如化妆品和酒类)。
3,国家对家庭酿酒作坊有甚么限制或支持
家庭作坊酒没经国家质监部门检验不得出售。
自产自吃,没得说,如果是自产自销,那就触及到工商,卫生,安全,税务等部门。
去咨询1下有关部门
4,国家葡萄酒产业政策中酒庄酒如何界定
需要有自己的生产车间,设备和技术人员,并且在自己的酒庄中酿造灌装,这就可以认定为酒庄酒。再好的就是葡萄来源如果是自有土地管控种植是最好的
酒庄酒在每瓶红酒上都有标志的,产自什么酒庄就是酒庄酒喽,
5,国家对名优酒企业的优扶政策有哪些
国家对酒类企业是不扶持的政策。不管是名优酒还是小酒厂。否则消费税也不会那么高,现在黄金时间酒类企业都不让做广告了。不过,税务局出台的对白酒加收从量定额的消费税政策对名优酒企业还是有利的。因为名优酒价格高,这个政策对他们影响不大,但是对小酒厂影响非常大,因为低档酒价格低。
同问。。。
6,今年国家对酿酒养猪是什么政策
只对养猪有政策,对烧酒从来都没有优惠政策
饲养标准规定了在一定生产水平条件下每日供给1头猪的各种营养物质需要量,但在实际生产中,不是对每头猪逐个进行粮配合,而是将生产阶段大相近的猪群,根据体重、年龄、生理状况及生产性能等,选择有代表性的个体,以它们为标准,进行配合。因此,一般称饲粮配合。猪饲粮配合的方法和原则:http://www.21nm.net/html/c76/268248p1.html更多养猪知识教程请浏览网上学堂: http://www.21nm.net/study.aspx
7,中国白酒政策
近年来我国的白酒行业税收政策 1985年以前粮食白酒的工商税率定为60%,个别地区规定交给商业部门收购的定为40%税率,“三精一水”兑制的定为30%税率。1985年将白酒的工商税改为产品税,税率为50%,其中用议价粮酿制的减按30%税率征收。同时,各省为维护酒类企业白酒的生产,由全额征税改为扣包装征税,一般每吨粮食白酒扣除400元左右,优质酒扣得更多。
1992年税收征管法颁布后,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集中的中央(国务院),1994年税制改革以后,对白酒同时征收增值税和消费税,消费税税率25%,增值税税率17%,实际税负为8%左右,合计33%,大体与原议价粮白酒30%税率相同,但不准扣除包装费,对价外费用也开始征税,粮食白酒净增值税、消费税税负实际要高于33%,但允许外购已税白酒和酒精抵扣在上一生产环节已纳的消费税。
1995年10月18日,国税发〔1995〕192号文件规定:对销售除啤酒、黄酒外的其他酒类产品而收取的包装物押金,并入当期销售额征税。
1998年3月4日,财税〔1998〕45号文件和2006年5月16日颁布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规定:从1998年1月1日起,对粮食类白酒(含薯类白酒)的广告宣传费一律不得在税前扣除。
2001年5月11日,财税〔2001〕84号文件规定:对粮食白酒、薯类白酒在原按25%、15%征收消费税的同时再按实际销售量每公斤(1000克)征收0.5元的定额消费税,同时停止执行外购或委托加工已税酒和酒精生产的酒抵扣上一生产环节已纳消费税的政策。
2002年8月26日,国税发〔2002〕109号文件提出了酒厂利用关联企业关联交易行为规避消费税问题,要求各地按《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五十四条规定的计税价格调整方法调整酒类产品消费税计税收入额,补缴消费税。同时提出对“品牌使用费”征税问题。
2002年,国家取消了对白酒上市公司先征后返18%的所得税优惠政策。
2006年3月20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和完善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33号)规定:粮食白酒、薯类白酒的比例税率统一调整为20%。粮食白酒降5%,薯类白酒提高5%。
申办散装白酒出售各项证件办法:
销售散装白酒需先到辖区工商所核名称,因你只卖酒,不涉及生产,只需到区工商局食品科办理流通许可证后就可办理经营执照。你如果要做成包装酒销售,必须取得合法的商标名称和标识,具体可向区工商局联系。你销售酒,需交纳增值税,可向区国税局咨询有关具体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