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酒类委托代理协议
该公司可以委托贵公司操办,但需要起草、签订较为完善的委托合同,以保护您的合法权益、防范法律风险。如有法律服务需求,可联系办理委托律师办理,或聘请法律顾问事宜。
为确保您的权益部受侵犯及后续合同的履行,建议您委托专业的律师为您参谋。
如有需要,请联系我们,我们一定为您解除后顾之忧。
2,酒类代理协议怎么写
甲方:乙方:
为了推动xx庄园大米原浆酒系列白酒代理的销售,并建立良好规范的市场秩序,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任、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作为甲方生产的五星系列白酒代理商及其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必须具备的条件
1、乙方应当是经关机构注册和许可的能够完成销售白酒代理任务的单位;
2、具备一定的白酒销售网络;
3、具备履行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资金能力并在本协议生效时向甲方一次性交纳许可费万元;
4、乙方注册经营的项目范围必须包括其所代理的甲方产品;
5、有销售白酒的专职人员并具备销售甲方产品的业务能力;
6、严格遵守甲方的价格政策及本协议有关规定。
二、代理事项
1、代理商级别:市代理/县代理;2、代理范围:市县,乙方不得超出上述代理区域进行销售活动。因乙方违反此条款而产生的经济和法律上的责任,由乙方负责;3、代理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双方可于协议期满前30日内续签,否则本协议自行终止;4、首期进货款:乙方每次向甲方进货货款总额不得少于(大写)元,并承诺遵守所代理产品的市场规则。乙方预付定金,在甲方首次收到不低于酒箱货款后,发出第一批次白酒,价值元(按提货价计);在甲方收到第二批次不低于酒壹仟箱货款后,发出第二批次白酒,定金在第二批次货款中抵扣货款;5、甲方授权乙方代理的甲方产品为“冰峪庄园大米原浆酒系列白酒”;6、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对另一方的商业行为和法律行为及经营风险不承担责任。
三、甲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销售所需的白酒生产许可等资料;
2、支持乙方最大限度占领区域市场;
3、甲方有权根据本协议的有关规定,监督、检查乙方的协议执行情况;
4、当乙方的市场行为违反甲方规定时,甲方有权对乙方实施劝说、警告、处罚或停止供货并取消乙方的代理商资格;
5、甲方根据自己的发展情况向乙方通报新产品的开发开发进展情况等有关信息,以便乙方及时调整销售方案;
四、乙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在得到甲方授权后,乙方有权以甲方“白酒代理商”的名义从事代理协议规定的与代理产品相关的甲方产品有关的合法商业活动;
2、乙方为其所出售产品的第一售后责任人,并独立承担非因产品质量原因所引起的售后责任;
3、乙方必须明确设立专职人员经营所代理的甲方产品;
4、乙方有义务收集当地有关信息,并及时反馈给甲方;
5、在实现实际销售行为后,乙方有责任将用户信息及时反馈给甲方,以便甲方对用户的售后服务情况进行记录;
6、乙方不得从非法渠道获得甲方产品进行销售,否则一经发现将按违约处理。
五、商务体系
1、订货:
(1)乙方订购甲方产品前,应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甲方发出订购单,明确所需产品的品名、规格、数量等情况。
(2)甲方在收到乙方订货总价款的%预付款后立即组织生产,在收到全部货款后方可向乙方发货。
2、发货
(1)甲方实行款到发货制度。甲方承诺在收到乙方的货款后,在8个工作日内安排发货。
(2)乙方应当自备运输工具从甲方指定地点自提货物并承担运输费用,在乙方确认货物品种、数量、质量、规格后即承担货物灭失、毁损等风险责任,
3、退货
(1)乙方向甲方所购买的系列白酒除因质量问题外不得提出退货。
(2)如果甲方售出的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应当予以等价调换,或者以原价向乙方退回货款,由此造成的运输费用及运输风险等由甲方承担。
4、市场公关及广告宣传
(1)乙方有义务进行当地市场的市场开拓和广告宣传工作。
(2)乙方有义务维护甲方及甲方其他代理商的形象;乙方不得以甲方“总(独家)代理”等具有排它性的名义进行广告宣传及其他商业活动,不得以任何形式损害甲方的利益。
六、保密条款
1、甲乙双方必须对业务往来中的任何重大商情事务对第三方严格保密;
2、甲乙双方因任意一方的行为对另一方造成名誉、经济等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相应责任;
七、法律效力
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变更本协议条款中的任何内容,需有双方签字的正式书面更改件;
3、发生以下任意情况时,可提前解除本代理协议:
(1)双方协议同意时;
(2)协议的一方破产被解散或被撤消时;
(3)协议的一方有损害对方的形象和利益的行为时;
(4)协议的一方违反协议时;
(5)发生不可抗力事故使协议无法继续履行时;
(6)《合同法》规定的其他情况时。
4、本协议期满后自行终止,如双方有意继续合作可以续签;
5、甲乙双方对本协议有修改、更正、补充的,应另行签订补充规定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签约代表:
签约日期:
乙方(盖章):
签约代表:
签约日:
3,代加工协议
厂家会提供的,山东九道家具有限公司愿竭诚为您服务,山东九道家具 有限公司专业生产代加工民用核办公家具。给你个简单的吧,只可参考,需要完善。 xxxx产品生产合作协议(采购方)乙方:(生产方)山东九道家具厂 为加强合作,更好地提供高质量的产品和服务,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定本协议。协议作为实施过程中双方必须遵守的操作规范,双方达成以下共识:一、 合作宗旨:宗旨: 公司(以下简称“ ” )与 公司 (以下简称“ ”)二、 双方合作的权利和义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 维护 公司的良好声誉2. 在全国的客户范围内积极推广和销售乙方相关产品3. 按时付款和提供代加工产品各项技术指标(见附件)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 负责生产符合甲方标准的相关产品.。 乙方所交的加工品应保证为合格品,并不得有短缺或不合规格及瑕疵等情况,且经甲方验收后,乙方始认为合格。2. 每次新订单邮件和传真件当天需甲方签字回复确认。3. 产品基本参数标准:1) 2) 3) (一) 加工材料标准:材料由乙方负责(标准如下),若材料由甲方负责供应时,废料率为_________。1) 2) 3) 4) (二) 加工工艺标准:(三) 设计支持方式及响应时间:1) 按照甲方提供的设计效果图,标识、机型、颜色等。响应时间为1-2天。2) 收到甲方的产品标准和要求后1-2日内提供设计样品和报价。3) 工期及质量的要求(四) 保密条款:乙方与甲方设计、制作、安装的相关文字、图片、实物及市场业绩信息均不可泄漏给第三方。(五) 验收标准:1) 乙方必须确实遵守甲方所规定的交货期,或甲方外协管理员电话或书面通知调整的交货期,若有延误的情况以及因规格不合,质量不良,致验收不合格而遭退货时,乙方应依下列办法计算违约金付予甲方,但因天灾或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经甲方认为属实者,则不在此限。2) 过期5日内,每逾1天,按未交部分总价,处_________违约金。3) 继续逾期5天以上者,每逾一天按未交部分总价,处_________违约金。4) 通过验收的货品在甲方再加工时,若发现有不良品时(明显为甲方再加工后的磨损品除外),则甲方可向乙方要求赔偿或退回乙方重新加工。三、 三、双方合作期间的供货约定1) 乙方送交加工品,因不良导致甲方对第三方造成的损失要由乙方负责,如果甲方发生非常严重不良后果,则甲方有权取消外包加工单。2) 由于乙方的产品导致乙方及第三方人生及财务受损失,均由乙方全权赔偿。四、双方合作期间的结算方式约定:结算币种:本协议中甲乙双方所发生的费用以人民币进行结算。结算方式:现金、支票或银行汇款结算。甲方开户行:收款账号: 行号: 付款方式:分期付款。乙方开户行:收款帐号: 行号: 1. 第一次付款:首期款为订单金额的3015%,乙方收到首期款之日起开始安排生产。(参考条款三)2. 第二次付款:在甲方验收货物后5日内向乙方付订单金额30%的款。3. 第三次付款:待安产品安装调试完毕后5日内向乙方付订单金额30%的款,60天内付清剩余款项;。双方合作期间的知识产权保护约定:合作期间,乙方拥有其自身设计的相关产品的知识产权,甲方将积极维护乙方的知识产权并不得向第三方泄漏其商业机密。协议期限: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 年。 在下述情况下甲乙双方可终止协议:a) 甲方未能履行本协议的任何条款。b) 甲方自愿或非自愿清盘、破产及停业。c) 甲方如因乙方供应配合、产品质量、市场需求等问题,不愿继续和乙方的合作关系,也可提前二个月通知乙方终止本协议。免责条款:因为火灾、水灾、地震或8级以上的台风等自然灾害;国家或地方政府的政策变化及双方无法控制的行政因素等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协议无法履行,受影响的一方有权顺延协议的履行时间,并且不被视为违约。经双方协商并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可以修改、补充和解除本协议。在关于协议的变更、补充和解除的正式书面协议达成以前,仍以本协议为准,甲乙双方的违约行为按本协议条款执行。双方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果的情况下双方同意,将因执行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均提交北京市仲裁委员会,并按该会的规则进行仲裁,其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商定解决。本协议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公司名称: 公司 办公地址:联系方式:授权代表签字:盖章:日期:乙方公司名称: 山东九道家具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联系方式:授权代表签字:日期:
木材加工承揽合同 订立合同双方: 承揽方:_________________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___ 定作方委托承揽方加工________________,经双方充分协e5a48de588b67a686964616f31333264646531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加工成品: 品名 规格 单位 数量 备注 第二条 加工成品质量要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加工定作物品,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双方代表当面封签,并妥为保存,作为验收的依据) 第三条 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用承揽方原料完成工作的,承揽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原材料,并接受定作方检验。承揽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使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定作物的质量时,定作方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2,用定作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合同应当明确规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额。定作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原材料。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定作方调换或补齐。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3,原材料等物品交(提)日期计算,参照第七条规定执行。) 第四条 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承揽方在依照定作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定作方;定作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承揽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定作方赔偿。2, 承揽方对于承揽的工作,如果定作方要求保密,应当严格遵守,未经定作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和复制品。3,定作方应当按规定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 第五条 价款或酬金: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价款或酬金,按照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当事人双方商定。) 第六条 验收标准和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2.定作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承揽方所完成的工作。验收前承揽方应当向定作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项目,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定作方使用或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承揽方负责修复或退换。3,当事人双方对承揽的定作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第七条 交(提)货的时间和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 交(提)定作物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作物,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2,交(提)定作物日期的计算:承揽方自备运输工具送交定作物的,以定作方接收的戳记日期为准;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定作物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自提定作物的,以承揽方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承揽方在发出提取定作物的通知中,必须留给定作方以必要的途中时间;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方法计算。) 第八条 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如:1.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定作方可向承揽方交付定金。定金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定作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承揽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2.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当事人双方约定,定作方可向承揽方给付预付款。承揽方不履行合同的,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如数返还预付款。定作方不履行合同的,可以把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有余款的可以请求返还。等等。) 第十二条 承揽方的违约责任: 一,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定作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 二,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定作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部分定作方不再需要的,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 三,未按合同规定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定作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承揽方应当偿付定作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造成定作物毁损,灭失的,由承揽方赔偿损失。 四,逾期交付定作物,应当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________元;(合同中无具体规定的,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计算,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未经定作方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定作方有权拒收。 五,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_%(10%--30%幅度)或酬金总额的_____%(20%--60%幅度)违约金。 六,异地交付的定作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暂由定作方代保管时,应当偿付定作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七,实行代运或送货的定作物,错发到达地点或接收单位(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接收单位(人)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定作物的责任。 八,由于保管不善致使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它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九,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定作方调换,补齐的,由承揽方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 十,擅自调换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作方有权拒收,承揽方应赔偿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定作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定作方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第十三条 定作方的违约责任: 一,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二,中途废止合同,属承揽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承揽方的未履行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10%--30%幅度)的违约金;不属承揽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承揽方以未履行部分酬金总额的__________%(20%---60%的幅度)违约金。 三,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承揽方提供原材料、技术资料、包装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辅助工作和准备工作,承揽方有权解除合同,定作方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承揽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定作方应当偿付承揽方停工待料的损失。 四,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领取定作物的,除按本条第五款规定偿付违约金外,还应当承担承揽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定作方超过领取期限六个月不领取定作物的,承揽方有权将定作物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保养费后,退还给定作方;变卖定作物所得少于报酬、保管、保养费时,定作方还应补偿不足部分;如定作物不能变卖,应当赔偿承揽方的损失。 五,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承揽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六,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及运输部门的罚款。 七,变更交付定作物地点或接收单位(人),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承揽方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如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以外发生的,不得免除责任;在定作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定作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承揽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 纠纷的处理: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一九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定作方和承揽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交_______(如经签证或公证,则应送签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揽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订
原发布者:hx资料库代加工合同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被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甲方委托乙方加工产品,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经双方协商,就有关代加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代加工内容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系列产品,加工数量、款式(或开发信息)、标准、质量要求由甲方提供,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另在订单上详述。第二条甲方责任:1、按计划分季度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甲方产品。2、向乙方提供甲方生产授权委托手续、商标注册证、授权书以及对商业秘密的专有合法证明等相关法律文件。3、向乙方提供加工品款式(或开发信息)、数量、技术要求、交货时间等。4、负责向乙方提供甲方商标各种组合、内外包装及其它标有商标的包装及印刷品等与乙方加工品有关的内容。5、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标准、产品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确认的样品验收货品。6、甲方按照甲乙双方确定的样板和标准进行验收货品。7、甲乙双方严守商业秘密。·本合同所签订的上述加工品的商标及图案文字为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为他人生产或提供。·甲方不得交乙方设计生产的样版提供给其他生产商。第三条乙方责任1、严格按照甲方的委托内容及要求从事代加工活动。2、甲方确定的款式、数量、质量及生产期限等标准打版进行生产,生产标准符合QB1002-97质量要求,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超过订单数量和品种。第五条验收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