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酒厂销售自产白酒5吨,2009年3月某酒厂将自产的一种新型粮食白酒5吨用作职工福利粮

1,2009年3月某酒厂将自产的一种新型粮食白酒5吨用作职工福利粮

你错了一点点,从价和从量的计征分开算,然后再加起来应纳消费税:(8000*(1+10%))/(1-20%)*20%+5*0.5
r4erwer
学习了
问题说清楚点么,,视同销售吧

2009年3月某酒厂将自产的一种新型粮食白酒5吨用作职工福利粮

2,增值税的问题

本月应纳的消费税额=50*6/5*0.20+2*(1+10%)/(1-0.2)*0.2+(6+1)*5=47.55
该厂本月的消费税额=50**20%+5*2000*0.5/10000+2*(1+10%)/(1-20%)*20%+1*2000*0.5/10000=10+0.5+0.55+0.1=11.15万元。

增值税的问题

3,关于计算消费税的题目会的高手请进

白酒实行复合计税,且外购已税酒精生产的白酒,不准予扣除外购部分已纳消费税;药酒仍实行原来的从价计税方法。 (1)对外购粮食和薯类、糠麸等多种原料混和生产的白酒,按粮食白酒税率征税从量计征的消费税=1 × 2000 × 0.5=1000元=0.1(万元) 〔注:1吨=1000公斤=2000斤〕 从价计征的消费税=3.8×25%=0.95(万元) (2)销售白酒: 从量计征消费税=4×2000×0.5 =4000(元)=0.4(万元) 从价计征消费税=[20+0.2÷(1+17%)]×25% =5.04(万元) (3)以自产白酒继续加工药酒销售: 白酒不交消费税,药酒实行从价计征消费税,药酒应纳消费税=7.2÷(1+17%) ×10% =0.62(万元) (4)外购白酒勾兑低度酒销售,外购白酒已纳消费税不得扣除。低度白酒按粮食白酒征收消费税。 从量计征的消费税=1000 ×0.5=500(元)=0.05(万元) 从价计征消费税=2.5 × 25% =0.625(万元) (5)视同销售的白酒: 从量计征的消费税=2000×2 ×0.5 =2000元=0.2(万元) 从价计征的消费税=15 ×2000 ×(1 +10%)÷(1- 25%)×25%=11000(元)=1.1(万元) (6)本月应纳消费税合计=0.1+0.95+0.4+5.04 +0.62+0.05+0.625+0.2+1.1=9.085(万元)

关于计算消费税的题目会的高手请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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