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锐收购酒厂,那里有收购白酒的酒厂

1,那里有收购白酒的酒厂

收购白酒的 [酒水饮料]
石首秀林玉液

那里有收购白酒的酒厂

2,5当月发生逾期押金收入l2870元

应缴纳的增值税=l2870/1.17*17%=1870元。
同问。。。

5当月发生逾期押金收入l2870元

3,求助 税法作业

朋友你是不是把同一个问题发了两遍啊,那我把前面回答你的再复制一下咯^_^,前面回答的地址贴在“参考资料”里了,顺便看一下吧。我是第二个回答问题的人哦。答案整理如下:1. b酒厂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30*2000*0.5/10000+(30+11.4)/(1-25%)*25%=16.8万元 b酒厂应纳增值税=11.4*17%=1.94万元2. a酒厂应纳消费税:(3)20*2000*0.5/10000+30*25%+0.234/(1+17%)*25%=9.55万元(4)10*5%=0.5万元(5)100*250/10000=2.5万元应纳消费税合计=9.55+0.5+2.5=12.55万元 a酒厂应纳增值税:(1)进项税额=30*13%+11.4*17%=5.84万元(2)销项税额=【60+1/(1+17%)】*17%=10.35万元(3)销项税额=30*17%+0.234/(1+17%)*17%=5.13万元(4)销项税额=10*17%=1.7万元(5)销项税额=32*17%=5.44万元(6)进项税额=80*13%=10.4万元(7)进项税额=4*7%=0.28万元应纳增值税合计=10.35+5.13+1.7+5.44-5.84-10.4-0.28=6.1万元
我想纠正上面这位朋友的三个错误:  1.增值税(1)中,B酒厂应纳增值税依据仅为其提供加工而收取的加工费部分,而不能将A酒厂收购粮食所支付的进项税计算在B头上。即B酒厂应纳增值税=11.4*17%=1.94万元。  2.增值税(2)中,题目已写明“取得不含税销售额60万元”,因此60万元无需价税分离,不应该60/(1+17%)*17%,而是应该是60*17%。  3.消费税(3)中,漏算包装物押金2340元应缴的消费税,因为根据税法规定,“对酒类产品生产企业销售酒类产品(黄酒、啤酒除外)而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押金是否返还与会计上如何核算,均需并入酒类产品销售额中,依酒类产品的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因此消费税=20*2000*0.5/10000+30*25%+0.234/(1+17%)*25%=9.55万元。  正确的答案整理如下:  1. B酒厂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30*2000*0.5/10000+(30+11.4)/(1-25%)*25%=16.8万元  B酒厂应纳增值税=11.4*17%=1.94万元  2. A酒厂应纳消费税:  (3)20*2000*0.5/10000+30*25%+0.234/(1+17%)*25%=9.55万元  (4)10*5%=0.5万元  (5)100*250/10000=2.5万元  应纳消费税合计=9.55+0.5+2.5=12.55万元  A酒厂应纳增值税:  (1)进项税额=30*13%+11.4*17%=5.84万元  (2)销项税额=【60+1/(1+17%)】*17%=10.35万元  (3)销项税额=30*17%+0.234/(1+17%)*17%=5.13万元  (4)销项税额=10*17%=1.7万元  (5)销项税额=32*17%=5.44万元  (6)进项税额=80*13%=10.4万元  (7)进项税额=4*7%=0.28万元  应纳增值税合计=10.35+5.13+1.7+5.44-5.84-10.4-0.28=6.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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