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黄酒的消费税是多少销售税是多少
消费税税目税率附表规定:“黄酒240元/吨”商品及服务税(俗称销售税)商品及服务税(GST)也可称为消费税(ConsumptionTax)
黄酒的消费税是每吨240元,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率是17%。
2,售酒后如何计提消费税金
酒类生产企业才需要缴纳消费税白酒:从价定率+从量定额,税率20%+0.5元/500克黄酒:从量定额,税率240元/吨啤酒:从量定额,税率甲类250元/吨;乙类220元/吨其他酒:从价定率,税率10%酒精:从价定率,税率5%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消费税
我会继续学习,争取下次回答你
3,帮我算下白酒的消费税从量计征的部分销售白酒80吨定额税率为0
1、这2000属于单位换算,1吨=2000斤。定额税率为0.5/7500克,故应将数量单位换算成克。2、你题目给的计算是错误的。正确的计算如下: 单位换算,1吨=2000斤,1斤=500克,80吨=80*2000*500=80000000克, 定额税=数量*定额税率 =80000000*(0.5/7500)=5333.33(元)故,应纳消费税税额为5333.33元
白酒每斤(500克或500毫升)0.5元+比例税率20%黄酒240元/吨甲类啤酒250元/吨乙类啤酒220元/吨其他酒10%酒精5%
4,白酒消费税怎么计征了
白酒消费税计税方式包括20%的从价税率和1元/公斤的从量税
正常销售白酒计征消费税与以前一样、;从价+从量,但对需要组价计征消费税的白酒,计算组成计税价格时有些变化,即组价公式的分子里包括按量计征的消费税了,所以在这里现行政策计算的白酒的消费税金额有差别。
2009 年7 月25 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加强白酒消费税征收管理的通知》,对白酒行业征收消费税,计税价格包括20%的从价税率和1 元/公斤的从量税;新管理办法将于8 月1 日起实施。
和原来一样
白酒每斤(500克或500毫升)0.5元+比例税率20%
黄酒240元/吨
甲类啤酒250元/吨
乙类啤酒220元/吨
其他酒10%
酒精5%
5,啤酒从量计算消费税的税负
现行啤酒消费税单位税额仍执行财政部、税务总局2001年下发的《关于调整酒类产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 84号)规定:即消费税从量征收,出厂价在3000元/吨以上产品250元/吨,3000元/吨以下产品220元/吨。考虑到产品升级、通货膨胀等因素,啤酒出厂价格总体逐年攀开,而啤酒消费税占销售收入比重则成走低态势,目前比重在7%至9%之间。扩展资料:酒类产品的税目分粮食白酒、薯类白酒、啤酒、黄酒、其他酒和酒精。1、白酒消费税税率包括定额税率和比例税率,比例税率为粮食白酒25%、薯类白酒15%,定额税率为粮食白酒、薯类白酒每斤(500克)0.5元。2、啤酒税率为定额税率。每吨啤酒出厂价在3000元(3000元,不含增值税)以上的,单位税额为每吨250元;每吨啤酒出厂价在3000元以下的,单位税额为每吨220元。娱乐业、饮食业自治啤酒,单位税额每吨250元。3、应纳税额=从量计算的应纳税额+从价计算的应纳税额 =销售数量×定额税率+销售额×比例税率参考资料:搜狗百科_啤酒消费税参考资料:搜狗百科_白酒消费税
啤酒从量计算消费税的税负为:啤酒消费税/啤酒收入总额=啤酒重量(吨)*啤酒消费税税率/(啤酒重量*啤酒单价)=啤酒消费税税率/啤酒单价甲类啤酒,每吨出厂价(含包装物及包装物押金)在3000元(含3000元,不含增值税)以上的,税率 250元/吨乙类啤酒,每吨出厂价(含包装物及包装物押金)在3000元以下的,税率 220元/吨税负是指实际计缴的税款占相对应的应税销售收入的比例。税负可以单指增值税税负、所得税税负、营业税税负等。也可以把所有本年度上交的所有税款加总计算一个总体税负。
甲类啤酒,每吨出厂价(含包装物及包装物押金)在3000元(含3000元,不含增值税)以上的,税率 250元/吨乙类啤酒,每吨出厂价(含包装物及包装物押金)在3000元以下的,税率 220元/吨
和从价计税是一样的。缴纳的税额除以不含税销售额。
啤酒消费税按销售量220元\吨;增值税按17%征收
6,两种不同计征消费税方法复合及从量的产品同时委托一企业加工如
粮食白酒应缴消费税:[7000+2000+500/(1+0.17)]/(1-0.2)*0.2+1000*2*0.5=3356.84黄酒应缴消费税1000/1000*240=240二者合计:3596.84
参考答案正确,漏了黄酒从量定额也要征,
消费税对卷烟这种应税消费品分别采用比例税率与定额税率相结合的混合计税方法。首先征一道从量定额税,定额税率为每标准箱(50000支,下同)150元;然后再按调拨价格从价征税,每标准条(200支,下同)调拨价在50元(含50元,不含增值税)以上的卷烟税率为45%;每标准条调拨价在50元(不含增值税)以下的卷烟税率为30%。 对进口卷烟、白包卷烟、手工卷烟,自产自用没有同牌号、规格的卷烟,委托加工的没有同牌号、规格调拨价格的卷烟,未经国务院批准纳入计划的企业和个人生产的卷烟,一律适用45%的比例税率征税。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单位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 卷烟的计税依据具体规定为: (一)生产销售卷烟 1、从量定额计税办法的计税依据为卷烟的实际销售数量。 2、从价定率计税办法的计税依据为卷烟的调拨价格或者核定价格。 调拨价格是指卷烟生产企业通过卷烟交易市场与购货方签订的卷烟交易价格。调拨价格由国家税务总局按照中国烟草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和各省烟草交易(定货)会(以下简称交易会)2000年各牌号、规格卷烟的调拨价格确定,并作为卷烟计税价格对外公布。 核定价格是指不进入交易中心和交易会交易、没有调拨价格的卷烟,应由税务机关按其零售价倒算一定比例的办法核定计税价格。核定价格的计算公式: 某牌号规格卷烟核定价格=该牌号规格卷烟市场零售价格÷(1+35%) 2000年11月以后生产销售的新牌号规格卷烟,暂按生产企业自定的调拨价格征收消费税。新牌号规格卷烟的概念界定、计税价格管理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商财政部另行制定。 3、计税价格和核定价格确定以后,执行计税价格的卷烟,国家每年根据卷烟实际交易价格的情况,对个别市场交易价格变动较大的卷烟,以交易中心或者交易会的调拨价格为基础对其计税价格进行适当调整。执行核定价格的卷烟,由税务机关按照零售价格变动情况进行调整。 4、实际销售价格高于计税价格和核定价格的卷烟,按实际销售价格征收消费税; 实际销售价格低于计税价格和核定价格的卷烟,按计税价格或核定价格征收消费税。 5、非标准条包装卷烟应当折算成标准条包装卷烟的数量,依其实际销售收入计算确定其折算成标准条包装后的实际销售价格,并确定适用的比例税率。折算的实际销售价格高于计税价格的,应按照折算的实际销售价格确定适用比例税率;折算的实际销售价格低于计税价格的,应按照同牌号规格标准条包装卷烟的计税价格和适用税率征税。 非标准条包装卷烟是指每条包装多于或者少于200支的条包装卷烟。 (二)进口卷烟、委托加工卷烟、自产自用卷烟从量定额计税的依据分别为海关核定的进口征税数量、委托方收回数量、移送使用数量;从价定率计税的计税依据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及其有关的规定执行。
7,消费税是怎么计算的
消费税的计算公式: 1、从价计税时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额×适用税率 2、从量计税时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适用税额标准 3、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 a、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 b、用于其他方面的: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 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 4、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由受托方交货时代扣代缴消费税。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 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 5、进口应税消费品,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组成计税价格 =(关税完税价格+关税)÷( l- 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 =组成计税价格 ×消费税税率 6、零售金银首饰的纳税人在计税时,应将含税的销售额换算为不含增值税税额的销售额。 金银首饰的应税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 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组成计税价格=购进原价×(1+利润率)÷(1-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 =组成计税价格×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 7、对于生产、批发、零售单位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或未分别核算销售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销售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 采用从价定率办法的应纳消费税税额=销售额×消费税税率 采用从量定额办法的应纳消费税税额=销售量×单位消费税额 在从量定额计税时,黄酒、啤酒是以吨为税额单位,汽油、柴油是以升为税额单位。为了规范不同产品的计量单位,准确计算应纳税额,税法对吨与升两个计量单位的换算标准规定如下: 黄酒1吨=962升 啤酒1吨=988升 汽油1吨=1388升 柴油1吨=1176升 [例1] 某烟厂出售卷烟20个标准箱,每标准条调拨价格60元,共计300000元,烟丝45000元,不退包装物,采取托收承付结算方式,货已发出并办好托收手续。计算应纳消费税税额如下: 20×150+300000×45%+45000×30%=151500(元) [例2] 某酒厂以粮食白酒100000箱(每箱120元,每箱6瓶,每瓶500克)换取建筑材料,满足扩建工厂需要。计算应纳消费税税额如下: 100000×120×25%+100000×6×0.5×1=330000(元) [例3] 某烟厂购买已税烟丝2000公斤,每公斤30元,未扣增值税。加工成卷烟200个标准箱,每标准箱调拨价格7500元,全部售出。计算应纳消费税税额如下: 烟丝不含增值税销售额=2000×30/(1+17%)=51282(元) 卷烟应纳消费税额=200×150+200×7500×30%-51282×30%=428718(元) [例4] 某企业采购原油40吨,委托炼油厂加工成汽油12吨。计算应纳消费税税额如下: 12吨×1388升/吨×0.2元/升=3331.20(元)
这两道题的答案都是正确的。1.销售小汽车应纳消费税是按不含增值税销售额和消费税税率5%计算,汽车价款(不含增值税)550万元,向购买方收取价外费用5万元是含增值税的要换算为不含增值税销售额。2.销售小汽车轮胎应纳消费税税额的计算,因为销售自产小汽车轮胎取得销售额58.50万元是含增值税销售额,要换算为不含增值税销售额。3.黄酒从量定额计税,单位税额240元/吨,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单位税额。发给职工的黄酒要视同销售计征消费税。
小汽车从价定率计税,小汽车的消费税税率为5%,汽车轮胎的消费税税率为3%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额为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价外费用含增值税,以及(2)中注明含税需换算成不含税销售额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黄酒从量定额计税(240元/吨)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单位税额发给职工的黄酒要视同销售计征消费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