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国的国烟、国酒、国烟?是什么??
1.中国的国烟是中华香烟;中国的国酒是茅台酒。中华香烟简称“中华”,是1951年创立的香烟品牌,1952年中华烟草公司并入上海烟草公司,“中华”烟以其独特的品味和魅力征服了消费者,赢得了中国第一品牌——国烟的美誉。
2.“中华”牌一直是中国高档烟消费市场的第一品牌,成为了社会精英展示身份、体现价值的重要附属品。在过去的五十多年中,中华不断树立着谦逊但不失尊贵的风范,赢得了高端消费人群的普遍推崇,成为了中国高档烟市场的绝对领导者。
3.茅台酒是中国的传统特产酒。与苏格兰威士忌、法国科涅克白兰地齐名的世界三大蒸馏名酒之一,同时是中国三大名酒“茅五剑”之一。
4.也是大曲酱香型白酒的鼻祖,已有800多年的历史。贵州茅台酒的风格质量特点是“酱香突出、幽雅细腻、酒体醇厚、回味悠长、空杯留香持久”。
5.其特殊的风格来自于历经岁月积淀而形成的独特传统酿造技艺,酿造方法与其赤水河流域的农业生产相结合,受环境的影响,季节性生产,端午踩曲、重阳投料,保留了当地一些原始的生活痕迹。
6.扩展资料:原因:中华牌卷烟之所以能赢得“国烟”的美誉,关键是中华牌卷烟的吸味纯净,质量上乘,富有清香之气。
7.为了把好中华牌卷烟的质量,中华牌一问世,便得到了当时各级领导的极大关注,上至国家局、华东烟草公司和上海市公司,下至厂领导、车间领导,都投入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
8.中华牌卷烟基本上是按照“有多少烟叶生产多少香烟”的原则进行生产的。由于当时国民经济基础较为薄弱,国内烟叶供应严重不足,因此,当时的中华牌卷烟的产量也一直较低,但中华牌卷烟的质量始终保持如一。
9.茅台酒之所以被誉为“国酒”,是由其悠久的酿造历史、独特的酿造工艺、上乘的内在质量、深厚的酿造文化。以及历史上在中国政治、外交、经济生活中发挥的无可比拟的作用、在中国酒业中的传统特殊地位等综合因素决定的,是三代伟人的厚爱和长期市场风雨考验、培育的结果。
二.中国什么烟销量全国第一?
1.中国的红双喜香烟2017年销售量全国第一,销售量达到了1950万箱,437亿包,销售额有4546亿元。
2.历史悠久的红双喜香烟是受大众非常的喜欢的香烟,红双喜的硬阳光价格不贵,口感上呈,焦油的含量比较的低。
3.很多的人非常的喜欢红双喜香烟。扩展资料:香烟真假识别:名优烟小盒商标纸从外观上看。折角处无明显棱角,封口花用透明粘胶剂粘合,并有道明显的胶印。
4.商标图案、字样清晰完整,色泽光亮;假冒名烟一般不规则、折角处为明显的90度,封口花两头用橡剂粘合。这是假冒名烟与名优烟最明显的区别。
5.名优烟的针眼识别:这是机器生产的小盒烟底部两侧折角处机包残留的划破口。假冒名烟大部分是手工包装,一般没有针眼,这又是真假名烟的重要标志之一:另外,现在有部分名优烟小盒外包装底部印有采用喷码机喷印的质量编码或追踪批次码、图案标记等防伪标志。
6.名优烟的铝箔纸厚薄均匀且呈银白色,光亮,有的名优烟还在铝箔纸上打有机台号钢印,这是假冒名烟无法做到的。
7.有的名优烟则在铝箔纸上印有汉字或汉字与拼音厂名及其他文字或图案。假冒名烟用的铝箔纸多届低劣品,银色略淡,厚薄不匀,表面粗糙。
8.从烟支上的包装与成型上识别:名优烟的包在滤嘴头上的一层黄色的水粘纸、水松纸搭口处一般为4mm,。烟支的钢印距咀上端335mm,钢印在同一直线上,烟支重量15g/支左右。
9.假冒名烟水松纸搭口约为10MM,烟支上的钢印、字体颜色淡并且上下位置不匀。名优烟的螺纹纸与水松纸大都具有防伪的特点。
10.香烟烟文采用水印字样的防伪螺纹卷烟纸和印刷牌名打孔水松纸,烟文造型美观大力,烟支吸燃后,滤咀末端颜色外浅内深。
11.名优烟的烟文与接嘴处饱满,松紧均匀;假冒名烟烟支与接嘴处松软,有的甚至空松悬殊;名优烟的烟支切口平齐且圆而饱满光洁,烟支上的字体、生产班次代号、月份清晰完整,搭缝是一直线不夹烟未,假冒名烟烟支切口毛碴不圆,表面不光洁干净,搭缝斜直不一,往往夹有烟末;名优烟丝一般在0。
三.中国海关烟酒入境规定
1.香港、澳门地区居民及因私往来香港、澳门地区的内地居民,免税香烟200支,或雪茄50支,或烟丝250克;其他旅客,免税香烟400支,或雪茄100支,或烟丝500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中国籍旅客进出境行李物品的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58号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等有效旅行证件出入境的旅客,包括公派出境工作、考察、访问、学习和因私出境探亲、访友、旅游、经商、学习等中国籍居民旅客和华侨、台湾同胞、港澳同胞等中国籍非居民旅客。
2.第三条中国籍旅客携运进境的行李物品,在本规定所附《中国籍旅客带进物品限量表》规定的征税或免税物品品种、限量范围内的,海关准予放行,并分别验凭旅客所持有效出入境旅行证件及其他有关证明文件办理物品验放手续。
3.扩展资料:对不满16周岁者,海关只放行其旅需用的《限量表》第一类物品。第四条 中国籍旅客携运进境物品,超出规定免税限量仍属自用的,经海关核准可征税放行。
4.第五条 中国籍旅客携带旅行自用物品进出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出境旅客旅行自用物品的管理规定》办理验放手续。
5.第六条 获准进境定居的中国籍非居民旅客携运进境其在境外拥有并使用过的自用物品及车辆,应在获准定居后3个月内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主管部门签发的定居证明,向定居地主管海关一次性提出申请。
6.上述自用物品中,除本规定所附《定居旅客应税自用及安家物品清单》所列物品需征税外,经海关审核在合理数量范围内的的准予免税进境。
7.其中完税价格在人民币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物品每种限1件。自用小汽车和摩托车准予每户进境各1辆,海关照章征税。
8.获准进境的自用物品及车辆,应自海关批准之日起6个月内从批准的口岸运进,物品进境地海关凭定居地主管海关的批准文件,对其中的机动交通工具,同是凭旅客填具的"进口货物报关单"办理验放手续。
9.第七条 定居旅客自进境之日起,居留时间不满2年、再次出境定居的,其免税携运进境的自用物品应复运出境,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征收进口税办法》向海关补缴进口税。
10.第八条 进境长期工作、学习的中国籍非居民旅客,在取得长期居留证件之前,海关按照本规定验放其携运进出境的行李物品;在取得长期居留证件之后,另按海关对非居民长期旅客和常驻机构进出境公、私用物品的规定办理。
11.第九条 对短期内多次来往香港、澳门地区的旅客和经常出入境人员以及边境地区居民,海关只放行其旅途必需物品,具体管理规定授权有海关制定并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批准后公布实施。
12.前款所述"短期内多次来往"和"经常出入境"指半个月(15日)内进境超过1次。第十条 除国家禁止和限制出境的物品另按有关规定办理外,中国籍旅客携运出境的行李物品,经海关审核在自用合理数量范围内的,准予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