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年产30万吨啤酒工厂设计
不好意思,只能给个流程: 年产30万吨啤酒的发酵车间设计 1 每年生产280天 ,成品酒为10度 2定额指标: 原料利用率:98。5% 麦芽水分:5% 大米水分:13% 无水麦芽浸出率:75% 无水大米浸出率:95% 3 各级段损失率: 麦汁冷却澄清损失:热麦汁量的8% 主发酵损失:冷麦汁的2。5% 过滤和罐装损失:啤酒量的3。5% 三,设计任务: 1确定原料配比 2进行方法论证,确定生产方案,生产工艺 3确定原料的配比和生产方案进行物料和热量衡算,列出啤酒生产的衡算表 4,进行设备计算:确定发酵罐的体积和高径比,计算其尺寸 5.画出整个发酵车间带控制点的工艺图(CAD 电子文本) 6.画出发酵罐的设备图补充: 第一章、工厂总体设计 说明 工作分析与岗位设计 工厂总平面设计 厂址选择 设计原则 工厂总平面设计 设计原则 说明 第二章啤酒生产工艺流程说明 第三章物料衡算 第三章热量衡算 第四章用水量计算引言 啤酒含有17种氨基酸,多种维生素及碳水化合物、矿物盐等物质、每升啤酒的热量可达430卡,相当于6-7枚鸡蛋,0.75升牛奶或50克奶油,被世界营养协会组织列为营养食品,素有“液体面包”之誉。 现代科学研究表明,啤酒中所含各种成份、既有较高的营养价值又具良好的药疗效果,啤酒中酒精含量较低,10度黄啤酒含酒精3%左右,非但对胃和肝脏无损害,而且可平缓地促进人体血液循环;维生素B1、B6已能维持心脏正常活动,而烟酸则能扩张血管,故它们对心血管系统有益,可加速新陈代谢。 啤酒中的矿物盐,对人体组织细胞的代谢起着调节作用。有利于人体必需水分的摄取吸收,啤酒所含酒花素、既能促进唾液、胃液和胆汁分泌、健胃益脾,又可治疗肺和淋巴结核,还能促进伤口愈合和烧伤者痊愈。贫血患者常饮啤酒,能促进红细胞的生长,增强造血功能。神经衰弱者采用“啤酒疗法”即饭后半小时和睡前各饮啤酒半瓶(约320毫升),30日为一疗程,效果显著。特别是冬季饮用温啤酒,会使人周身发热,祛寒解乏,中、老年人最为适宜。 在中国建立最早的啤酒厂是俄国人在哈尔滨八王子建立的乌卢布列夫斯基啤酒厂,此后五年时间里,俄国、德国、捷克分别在哈尔滨建立另外三家啤酒厂。然而,我们啤酒业大力发展真正发生在1979年后十年,我国的啤酒工业每年以30%以上的高速度持续增长。80年代,我国的啤酒厂如雨后春笋般不断涌现,遍及神州大地。到1988年我国大陆啤酒厂家发展到813个,总产量达656.4万吨,仅次于美国、德国,名列第三,(到1993年跃居第二)短短十年,我国啤酒厂家增长9倍,产量增长17.6倍,从而我国成了名符其实的啤酒大国。 世界啤酒发展趋势最近,有关行业机构及刊物进行了一项世界啤酒发展趋势的调查,得出的结论是:在生活水平较高的西方世界,啤酒市场出现了持续的停滞;而在世界东方,有时却出现增长趋势。在许多工业化国家中,当啤酒的人均消费量停滞甚至降低时,啤酒的需求量和产量在东欧国家和中国却增长了。但是欧洲依然是世界最大的啤酒市场,而且人均消费量也最多。根据《Zenithinternationnal》分析,从1993-1999年,世界啤酒产量提高了12%。1999年,世界啤酒产量增长率第一次超过了1990年以来的3%,达到3.4%。据FH(IUT)deGelsnheim研究机构分析,2000年世界啤酒产量为13980万吨。在近20年时间里,世界啤酒人均消费量几乎没有变化;1996年为21.9升;1980年为20.9升;目前、人均消费量接近22.5升,但消费趋势是一直上升的。目前世界啤酒产量年增长250万吨左右。欧洲据《BraUWelt》专业刊物统计,世界人均啤酒消费量前三名的国家为:捷克(163升);爱尔兰(150.5升);德国(127.5升)。据《BarthRePOrt》报道,欧洲1999年的啤酒产量达到4694万吨,增长了33万吨;欧洲2000年啤酒总产量为4718万吨。荷兰是欧洲最大啤酒出口国,官方统计数字为122万吨以上。但要考虑到的是,由于一些国际品牌啤酒通常是以许可证的方式在国外生产,所以未被统计在出口数据中。西欧如同美国一样,啤酒消费量是较高的,但也有所下降。西欧人均啤酒消费量1992年为82.7升,1999年则为77.7升。1992年、西欧啤酒产量接近3247万吨,1999年约为3053万吨。西欧啤酒产量的1/3是德国生产的(1128万吨)。据德国啤酒酿造商联合会统计,德国目前是世界上拥有啤酒厂数量最多的国家,有1270家啤酒厂,而且德国的啤酒品种也最多,有5000种不同品种的啤酒。然而,德国人均啤酒消费量还是有所下降,1999年人均消费量为127.5升。东欧的啤酒业不断地创造新记录。如波兰的啤酒市场在不断增长。1993年波兰人均啤酒消费量为22升;1999年增长至58升;2000年为63升,年增长率为7%-13%。俄罗斯的饮料市场同样飞跃发展,1999年仅啤酒销售量就达到43亿升(增加了27,3%)。但是,俄罗斯人均啤酒消费量刚达到36升。非洲非洲的啤酒市场主要集中在南部。据纽约饮料销售公司报道:非洲啤酒产量只占世界啤酒产量4.5%。但是,非洲在1994-1998年间,啤酒产量的增长超过了16%。据《BarthRePOrt》报道:1997年,51个非洲国家中的47个国家共生产啤酒580万吨。目前,非洲大陆的啤酒产量仅达到615万吨;2000年为618万吨,年增长率润徊在3%左右。因此,非洲啤酒市场是令国外啤酒酿造商关注的市场。世界第四大啤酒酿造公司SAB和纳米比亚啤酒公司占据着非洲的啤酒市场。在非洲南部国家中的关税联合会中SAB占有95%的市场份额。在拥有l.2亿人口的尼日利亚,人均啤酒消费仅5.25升;而在南非啤酒的人均消费为60.5升。东南亚亚洲国家似乎已渡过了由于金融危机导致的衰退时期。中国是最重要的啤酒市场,中国的啤酒产量已由1998年的1900万吨,上升到2000年的2200万吨左右。在近9年中,中国已取代了德国在世界排名第二的位置。据中国酿酒工业协会透露,在2003年,中国啤酒产量将达到2400万一2500万吨。根据BIOS报道,亚洲的啤酒产量1999年已达到3180万吨以上,增长率为5%;2000年亚洲啤酒产量为3640万吨。亚洲第二大啤酒市场是日本。据BIOS报道,日本2000年啤酒产量达到7l0万吨。日本啤酒销售量相对稳定,大约有720万吨左右。日本最大的啤酒酿造商麒麟啤酒公司的专家预测:日本的啤酒和啤酒类饮料的人均消费量目前降低了3.5升,但到2003年将超过85.7升。北美和南美洲美洲饮料市场是个不断扩大的市场。1999年美洲人均啤酒消费量提高了5%。美国1999年的啤酒产量为2365万吨左右,1997年为2277万吨,其产量相当于德国啤酒产量的二倍多。据BIOS报道:美国2000年的啤酒产量为2325万吨。美国拥有世界上最大的啤酒酿造商百威啤酒公司,其年生产能力为1150万吨。在南美洲和中美洲,啤酒产量达到2150万吨左右。拉丁美洲的啤酒市场是世界上最巩固的市场;智利被看做是最有销路的国际市场之一。据《Brauwlt》杂志报道:1997年智利人均啤酒消费量仅27.35升。巴西人均啤酒消费量接近50升。在南美,人口在不断增长,但人均啤酒消费量依然低于平均数,因此,南美啤酒业还有一个良好的发展空间。在北美(美国和加拿大),啤酒消费市场在中期已趋于饱和。太平洋地区近年来,澳大利亚和大洋州的啤酒产量相对稳定,年产量约216万吨。大洋洲的啤酒市场由活跃在世界啤酒市场上的Foster(富士达)啤酒公司所垄断。 第一章、工厂总体设计 1.1说明 发酵工业是国民经济中的重要部门。在发酵工业建设基本战线上,工厂设计发挥着重要作用。设计工作是科学技术转化为生产力的一门综合性科学。它是扩大再生产,更新改造原有企业,增加产品品种,提高产品质量,节约能源和原材料,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技术经济活动的组成部分。工厂设计在工程项目建设的整个过程中,是一个极其重要的环节,可以说在建设项目立项以后,设计前期工作和设计工作就成为建设中的关键,国民经济的发展,发展的效益和速度,都离不开工厂设计工作。 1.2设计工作原则: (1).设计工作要为要现代化建设这个中心,为这个中心服务。 (2).设计工作必须认真进行调查研究。要学会查阅文献,收集设计必需的技术基础资料,加强技术经济的分析工作,深入调查,与同类型厂先进技术经济指标做比较,要善于从实际出发去分析研究问题。设计的技术经济指标以达到或超过国内同类型工厂生产实际平均水平为宜。 (3).要解放思想,积极采用新技术,力求设计在技术上具有现实性和先进性,在经济上具有合理性。并根据设备和控制系统在资金和共货可能情况下,尽可能提高劳动生产率,逐步实现机械化,自动化。 (4).设计必须结合实际,因地制宜,体现设计的通用性和独特性想结合的原则,不能千厂一貌。工厂生产规模,产品品种的确定,要适应国民经济的需要,要考虑资金来源,建厂地点,时间,三废综合利用等条件,并适当留有发展余地。 (5).发酵工厂设计还应考虑采用微生物发酵的工厂的独特要求,既要注意到周围环境的清洁卫生,又要注意到工厂内车间之间对卫生,无菌,防火等条件的相互影响。另外,食品类发酵工厂,还应贯彻国家食品卫生法有关规定,充分体现卫生,优美,流畅,并能让参观者放心的原则。 (6).合计工作必须加强计划性,个阶段工作要有明确的进度。本课题是设计年产30万吨的啤酒厂,其重点是糖化车间的工艺及其关键设备的设计与选型。本课题主要遵循以下原则:设计仔细,面面到位,考虑全面,尽量降低成本 1.3厂址选择 厂址选择是基本建设前期工作的重要环节,在工厂设计中有明显的政治经济技术的意义。厂址选择正确与否,不仅关系到建厂过程中能否以最省的投资费用,按质按量按期完成工厂设计中所提出的各项指标,而且对投产后的长期生产,技术管理和发展远景,都有着很大的影响,并同国家地区的工业布局和城市规划有着密切的关系厂址的选择应该作到深思熟虑和严谨从事。 1.3.1厂址选择原则 厂址选择一般包含地点和场地选择,地点选择就是对所建厂在某地区的方位极其所处的自然环境状况,进行勘察。场地选择就是对所建厂在某地点处的面积大小,场地外型及其潜藏的技术经济性,进行周密的调查,预测,对比分析,作为确定厂的依据。这两个概念选择厂址的一般原则如下: (一)自然条件 1.地理位置选择厂址时应当了解所选厂址的方位及其与城镇的关系,周围地段的地理情况和在该处建厂的有利条件及不利条件。 2.地形、地势与地质现代化的发酵工厂,从原料到糖化到发酵到分离提取到精制,包装,是一条流水作业线。车间占地面积较大且多为矩形,因此要求厂址地形及外形整齐为好,最适宜者为矩形,这样,有利于工厂总平面的布置 3.水文要有丰富的水源,包括地表水,深层水(深井水),水库水(雨水),江河水(露天水)及泉水和城市自来水等根据发酵工厂的特点,水质要满足生产工艺要求,包括满足引用水质标准及酿造用水标准,硬水及软化水等。一般深井水及泉水的水量,水温,水质均较适宜;地表水,水库水,江河水的水量大而水质不高;城市自来水来源方便单价个不便宜。使用时要注意合理性与经济性。 4.气象气象资料是工厂总评面布置的重要依据之一,也是厂房设计和排水系统设计的主要依据。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各项: (1).温湿度 (2).降雨量 (3).冬季积雪情况 (4).冰冻期及地层冰冻深度、土壤温度 (5).风玫瑰图及风级表等 (6).最高最低气压及全年平均气压 (二)技术经济条件 1.原料供应与产品销售发酵工业产品品种繁多,原料范围广泛,有农,林,牧,水等天然资源,也有工业产品或副产品。选择厂址时应对原料的产地,供应,运输,储藏及其规格质量,化学成分等技术经济性状进行调查分析。所选的厂址应尽量接近原料产地,异地原料应保证供应方便,减少运输损失,进厂后须有相应的储备工艺,以保证正常生产,降低原料成本。 2.能源供应 电,热及燃料供应方便是选择厂址的重要原则之一。首先要对厂址与高压电网的距离,电源设备和电压等情况详细了解,以便确定输电方式和厂内变压配电所的位置。 结合而论,厂址选择的原则可归纳为依稀几项: (1)厂址的位置要符合城市规划(供汽、供电、给排水、交通运输、职工文化生活、商业网点……)和微生物发酵工厂对环境的特殊要求。 (2)厂址的地区要接近原料、燃料基地和产品销售市场,还要接近水源和电源。 (3)具有良好的交通运输条件。 (4)场地有效利用系数较高,并有远景规划的最终总体布局。 (5)有一定的基建施工条件和投产后的协作条件。 (6)厂址选择要有利于三废处理,保证环境卫生。 1.3.1.2说明 要从个方面因素考虑厂址的选择,本设计的工厂选在连云经济开发区,选在郊区的地方,那里地势比较平坦,自然坡度不大,根据调查的资料表明,该地区的地下水丰富,水质符合本设计的工艺要求,并且该地区的工厂不多,特别是没什么大型的工厂,污染情况很轻。本设计所选择的厂址,交通便利,完全可以满足发酵工厂的大运输量问题。 1.3.2工厂总平面设计 1.3.2.1设计原则和基本要求 (1)总平面设计必须符合生产流程的要求。 (2)总平面设计应当将占地面积较大的生产主厂房布置在厂区的中心地带,以便其他部门为其配合服务。 (3)总平面设计应充分考虑地区主风向的影响,以次合理布置各建、构筑厂房及厂区位置。 (4)总平面设计应将人流、货流通道分开,避免交叉。 (5)总平面设计应遵从城市规划的要求。 (6)总平面设计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范和规定。
2,怎么写酒厂大包合同书
案情: 鞠爱军于1996年2月4日向中国专利局申请了一种“酒瓶”外观设计,于1997年9月20日获得专利权,该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记载:本设计的左、右、前、后视图相同,前视图为主视图,省略左、右、后视图,其前视图显示瓶主体表面由三分平面构成,其中部相对于上、下两部分呈凹陷状。鞠爱军作为山东银河酒业(集团)总厂(简称银河酒厂)职工,曾同意总厂无偿使用其外观设计专利酒瓶装白酒,后与银河酒厂于1999年9月30日签订独占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每年专利许可使用费为15万元。 1999年8月16日山东武城古贝春集团总公司(简称古贝春集团)作为甲方与乙方诸城康业副食经销处(简称诸城经销处)签订协议,甲方授权乙方作为古贝春系列酒在诸城市的总经销。双方商定:由乙方提供酒瓶,甲方提供剩余包装物及散酒,生产“古贝春头曲”,由乙方独立销售;乙方负责把酒瓶送到古贝春集团仓库。 协议签订后,古贝春集团开始生产“古贝春头曲”酒产品并投入市场。该酒产品的包装盒上注明生产制造商为古贝春集团。使用的酒瓶为诸城经销处回收的旧酒瓶,由古贝春集团进行清洗消毒后灌制、包装。该酒瓶的形状为方型瓶,即前、后、左、右一致,每一侧面由三分平面构成,中部相对于上、下两部呈凹陷状。揭开部分瓶体包装可见,有的瓶体中部一个侧面带有形纹。 专利权人鞠爱军1998年9月发现古贝春集团擅自使用其设计并拥有专利权的酒瓶,大量制售“古贝春头曲”进行营利活动,使其专利权受到侵害,并侵害了使用该专利的银河酒厂的经济利益,于是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赔偿其经济损失30万元。 古贝春集团辩称:1诉讼主体错误。我公司于诸城经销处签订协议,约定由乙方提供酒瓶,甲方提供剩余包装物及散酒,生产“古贝春头曲”酒由乙方独立销售,并由乙方负责把收购的旧酒瓶送至我公司,我公司把瓶洗净消毒之后为乙方灌装。协议还规定我方给乙方的“古贝春头曲”价格中不包括酒瓶,酒瓶是归乙方所有的,我公司对酒瓶没有所有权、使用权,更谈不上获利,原告诉我公司侵犯了其酒瓶的专利权没有事实根据。2、使用原告已售出的专利产品,依法不构成侵权。原告的酒瓶在和酒及其他包装物一同售出时,售出的价格当中包括酒、酒瓶及其他包装物。售出后的专利产品--酒瓶、酒和包装物,它的所有权已发生了改变,即它不再属于原告,而属于购买方。根据专利权用尽原则,专利产品一旦进入流通领域,就不再受专利权人的控制,公众可以自由使用或销售。本案中,诸城经销处使用自己收购的、让我公司给其灌装白酒的酒瓶,并非是仿照原告专利产品制造的,而是原告已售出的产品,原告又主张侵权,不符合事实和法律规定。3、原告未依专利法第15条规定在自己产品上标明专利标记和专利号,其他人无法知道其对这一产品拥有专利权。依照专利法第62条第2款“使用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产品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4、诸城经销处使用的酒瓶大部分不是原告拥有专利权的酒瓶。原告专利是方型瓶,它的四个外表面凹处没有任何标记和图案,是平滑的四个侧面,而我公司在给诸城经销处灌装白酒时,使用的酒瓶大部分在四个外表面凹处的一个侧面有非常明显的纹。足以证明这种瓶不是原告所拥有专利权的酒瓶。5、原告所获得的专利权是无效的。据查诸城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密州特曲”所用的方型酒瓶和原告拥有的专利权的方型酒瓶极相似,且诸城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此种方型酒瓶早于原告专利申请日。6、原告所主张的赔偿依据有错误。其灌装“古贝春头曲”时间为1999年8月下旬以后,时间短,数量少。原告提供的其与银河酒厂的合同书是虚假的,双方于1999年9月才签订专利许可使用合同,此前银河酒厂为无偿使用,诸城经销处买的瓶子是在1999年9月之前,原告的损失从何谈起?综上,被告并未侵权,请求法院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1、鞠爱军获得的“酒瓶”外观设计专利权合法有效,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任何人未经其许可,不得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制造、销售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2、通过对比被控侵权物与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图片,可以认定,两者属同类产品,被控侵权物的形状与专利产品图片中展示的形状设计相同或近似。3、古贝春集团以生产经营为目的,与诸城经销处签订生产销售“古贝春头曲”协议,利用后者提供的与专利产品设计相同或近似的旧酒瓶,制造并销售“古贝春头曲”,其行为侵犯了原告的外观设计专利权。4、古贝春集团辩称诉讼主体错误,该公司出售的是散酒和除酒瓶以外的剩余包装物,酒瓶为销售方诸城经销处自己所有的酒瓶,与该公司无关的抗辩理由不能成立。古贝春集团与诸城经销处所存在的内部经销关系,并不能产生对抗普通消费者的对外效力,亦不能成为排除自己为侵权主体的抗辩理由。虽然提供旧酒瓶行为系诸城经销处,但改变不了古贝春集团实际利用了与专利设计相同或近似的酒瓶用于制造古贝春头曲并提供剩余包装物,将“古贝春头曲”以古贝春集团总公司的名义作为一个完整的商品投入市场流通的事实,而非以诸城经销处作为生产制造商取得消费者认知,其营利意图明显。5、古贝春集团坚持其使用专利权人已售出的专利产品,依法不构成专利侵权,即售出后的“专利产品”—酒瓶、酒和包装物,它的所有权已发生了改变,不再属于专利权人,而属于购买方。专利法第62条第1款第1项“专利权人制造或者经专利权人许可制造的专利产品售出后,使用或者销售该产品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是指在这些产品合法的投入市场后,任何人买到了这种产品,无论是自己使用还是再次销售,都无须征得专利权人的同意,即所谓专利权用尽原则。就本案而言,外观设计专利产品名称为“酒瓶”,其工业上应用价值在于作为酒的包装物与酒作为一个整体投入市场。因此,专利权用尽应指使用这种设计的酒瓶的酒产品合法投入市场并售出后,购买者自己使用或再次销售该酒产品的行为。对于回收与专利设计相同或相近似的酒瓶并作为自己同类酒产品的包装物,以生产经营为目的的生产销售行为,已突破了专利产品合法构入者使用的内涵,而成为一种变相的生产制造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行为,因此,古贝春集团主张专利权人权利用尽的抗辩理由不能成立。6、外观设计专利权保护的对象是一种智力成果,是体现特定产品设计的无形资产。体现该设计的酒瓶的物权即所有权转移,并不意味着外观设计专利权的转移或丧失。7、古贝春集团辩称专利权人未尽在专利产品上标明专利标记和专利号的义务,他人无法知道其对这一产品拥有专利权。专利法规定“专利权人有权在其专利产品或者该产品的包装上标明专利标记和专利号”。可见,标记权是专利权人的一项权利而非义务,专利权人可以行使亦可以放弃。标记与否并不影响专利侵权的认定。专利文献具有公示社会的作用,被告以生产经营为目的,使用与专利产品设计相同或近似的旧酒瓶制造、销售的同类产品“古贝春头曲”,不符合专利法第62条第2款规定的构成要件,被告此辩解理由不能成立。8、古贝春集团主张,诸城经销处使用由其灌装的酒瓶大部分不是原告拥有专利权的酒瓶,且灌装数量少。由于被告未能提供充分证据,此辩解主张本院不予采纳。9、古贝春集团坚持灌装“古贝春头曲”在瓶子上没有被告公司一分利润,这只是会计成本核算的一个侧面,但并不能因此否认此种产品设计的“古贝春头曲”投入市场后所取得的销售利润。10、古贝春集团主张原告专利权无效问题,并非本案审理范围。11、鉴于原告鞠爱军与银河酒厂存在人事上的隶属关系,双方签订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不能作为本案侵权赔偿依据。由于原告未能提供要求赔偿30万元的充分证据,本院可综合被告生产“古贝春头曲”的时间、规模及造成的影响,酌情考虑赔偿。据此,一审法院作出两项判决:(一)古贝春集团停止对原告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侵权行为;(二)古贝春集团赔偿原告经济损失8万元。 古贝春集团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理由是:1、被控侵权产品是由诸城经销处根据协议提供的,并且是回收的专利权人许可他人制造销售以后的旧酒瓶,此时,专利权人的权利已用尽。上诉人将该回收的旧瓶用于包装白酒,是一种使用行为,应不视为侵犯专利权。一审判决把回收的酒瓶作为被上诉人外观设计专利同类酒产品的包装物,认定是变相的生产制造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行为,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2、一审判决判定上诉人赔偿专利权人经济损失8万元没有事实依据。3、一审判决没有将被控侵权产品与外观设计专利保护的形状图案进行对比,便认定侵权,我方有证据证明,被控侵权产品与外观设计专利具有不同之处,肯定不相同。因此,一审法院的判决缺乏事实依据,请求二审法院撤消一审判决,驳回被上诉人的诉讼请求。此外,上诉人已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无效宣告请求,请求二审法院中止本案的审理。 二审法院认为:专利权人鞠爱军拥有酒瓶外观设计专利权,受法律保护。当专利权人许可银河酒厂独占实施,银河酒厂使用该外观设计专利酒瓶生产、销售白酒,白酒售出后,专利权人和银河酒厂已经获得了收益,体现在酒瓶上的专利权已经用尽,根据专利权用尽原则,购买者的使用或者再销售行为就不构成侵犯其专利权。上诉人生产、销售古贝春头曲,使用回收的旧酒瓶,因旧酒瓶上的专利权已经用尽,故无论这些旧酒瓶是否与被上诉人的外观设计专利酒瓶相同或近似,都不构成对被上诉人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侵犯,根据专利法第62条第1项规定,被上诉人的侵权指控不成立,其诉讼请求无事实和法律依据。由于上诉人未在原审答辩期内请求宣告该外观设计专利权无效,而在其后的审理过程中才提出无效请求,故其请求法院中止本案审理的主张不予支持。依照民事诉讼法第153条第3项之规定,二审法院作出终审判决:撤销一审判决;驳回鞠爱军的诉讼请求。 这就可以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