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酒厂委托b酒厂加工药酒,对乙酒厂未代扣代缴甲酒厂委托加工的药酒应纳消费税的税务处

1,消费税问题 出自税收学胡怡建

逐项回答:1.300×(1-13%)指的是扣除可以计算抵扣后的粮食采购成本,组合计税价格中的成本是不含增值税的成本,这个计算是把价外税增值税剔除。0.1×750是算从量计税每斤0.5元的消费税,1公斤就是1元,1吨=1000公斤,所以750吨缴纳从量计征的消费税就是750×0.1×1=75万元。2.委托加工的增值税就是以代垫辅料和加工费为计税依据的,再看看书。3.300×13%-57.63是可以抵扣的进项税,300×13%是购进农产品计算抵扣的进项税,57.63是B厂应纳增值税数额,向A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销项税额,A厂取得后就形成进项税额,按照专用发票列明的税额抵扣进项税。

消费税问题 出自税收学胡怡建

2,对乙酒厂未代扣代缴甲酒厂委托加工的药酒应纳消费税的税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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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乙酒厂未代扣代缴甲酒厂委托加工的药酒应纳消费税的税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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