枝江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谦泰吉,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破产法人代表会承担刑事责任吗申请破产前七八

1,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破产法人代表会承担刑事责任吗申请破产前七八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破产法人代表会承担刑事责任吗申请破产前七八

2,湖北枝江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的酒怎样去鉴别是真是假

现在枝江大曲假的很少了。因为真的不好卖。一把手都把它卖了,你说它还能走多远。你说它还会有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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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有限公司合破产股东赔付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只以你的出资承担责任,先申请破产保护,然后就以你的资本来抵债,就是说 你注册资本10w,那陪光也就这10w,怕什么。不会来收你房子的。

有限公司合破产股东赔付责任

4,有限责任公司可以回购股权吗某公司想通过修改公司章程强制收购

第一、先看公司章程是否有禁止股权继承的规定。如果没有股权继承的规定,按照公司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成为公司股东。如果继承人不愿继承股份视为其放弃继承财产权,不能要求其它股东强行购买其股份。第二,如果存在下列情况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如果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5,枝江大曲牛不牛

 枝江大曲的“曲”,有神秘的配方。据专家检测,这种“曲”在发酵中能催化酒中上百种芳香成份,形成与众不同的酒质品位。枝江大曲煮酒的场面极为壮观。一年四季雾气云涌、热浪腾腾的蒸酒车间,酿酒师傅们先用一个个蔑沙撮把细粮酒料蒸熟,取出摊凉,加曲粉糖化,然后下土窖发酵。一段时间后将熟沙装甄蒸馏,再加曲子,又入窑池,再发酵,取出入甄再蒸。八九次反复后,但见翻腾的热气下,便有明亮香浓的酒泉飞泻出来。身临其境,自然会有“酒不醉人人自醉”之感。   湖北枝江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系创办于1817年的“谦泰吉”糟坊演变而来,具有近200年酿造白酒的悠久历史。公司生产的枝江大曲、枝江小曲两大系列白酒,先后100多次荣获省、部级优质产品奖和国际质量大奖,是湖北省著名商标和省政府确认的精品名牌产品。

6,公司高管纳入被执行人法律依据

1)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三款)  2)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第三十一条【出资不足法律责任】)  3)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第六十四条【个人财产连带责任】)  4)公司法第九十四条 【足额出资】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起人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缴足出资的,应当补缴;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发起人补足其差额;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发起人其实就是股份有限公司最早的股东)  5)公司法第九十五条 【发起人法律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一)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二)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三)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发起人其实就是股份有限公司最早的股东)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六十九条 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不得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兼职。  第一百四十八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挪用公司资金;  (二)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三)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四)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五)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六)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七)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八)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7,公司在负债状况下法人失踪无法联系公司股东承担什么责任 搜

1,借给公司的钱款,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主张公司还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一百零八条 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2,公司资不抵债,公司一旦破产。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你好。一、要明确的是:“我作为公司股东向公司借出了100多万”首先您是公司的股东,但是当您“向公司借出了100多万”,这在公司法上就产生了两个独立的人格,一个是您,一个是公司。公司是您的债务人,此间的借款合同纠纷与您是不是股东没有直接以及必然的联系。二、“公司经营状况是资不抵债”而您想要“要回我的资金”,那么,首先作为公司的债权人您可以起诉公司要求还款;其次根据《破产法》第二条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以及第七条的规定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公司经营状况是资不抵债”,您可以向法院申请公司破产清算要回您的财产。三、“能否以此来冲抵我作为股东应承担的债务”,这一点有两个问题需要明确,首先,公司作为独立人格的拥有者,根据《公司法》第三条的规定: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所以公司的债务只应当由公司现在拥有的财产抵偿,股东只以曾经的出资承担责任。所以“作为股东”,您不负有“承担的债务”。四、以上是根据您提供的基本情况做的分析,请您参阅。基本立足点就是债务纠纷。但是发生了“公司法人失踪”,如果您能够和经过公司的其他股东同意,也可以做“债转股”,把您对公司的债权转变为对公司的股权,这样你就可以掌握更多的股权,也许您能成为这家公司的大股东,进而控制公司而免遭损失。当然这是我个人的建议。相知无远近,万里尚为邻。上海张大律师愿交天下朋友,欢迎加为好友。 祝一切顺利。
你到底是借钱还是投资,这是完全不同的概念,你连这个都没搞明白,怎么帮你啊?
公司法规定,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负有限责任。除非有人能够证明法定代表人携款潜逃是由股东指示的,否则股东对公司债务不无限连带责任。就是说,公司有钱就还,没钱就申请破产清算。股东不需要向所投资的公司的债权人还钱。注意:上述回答是基于一个有限责任公司的基础上回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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