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合计税的白酒是什么白酒,下列货物中采用复合计税办法征收消费税的有 A粮食白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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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下列货物中采用复合计税办法征收消费税的有 A粮食白酒

搜一下:下列货物中,采用复合计税办法,征收消费税的有( )。 A.粮食白酒 B.薯类白酒 C.啤酒 D.卷烟
A.粮食白酒 B.薯类白酒 D.卷烟

下列货物中采用复合计税办法征收消费税的有  A粮食白酒

2,多选现行消费税的征税范围中采用复合计征方法的有A白酒B酒

现行消费税的征税范围中,采用复合计征方法的有(C黄酒、D啤酒)C黄酒、D啤酒——即从价征收、又从量征收。
你好!采用复合计税是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计税方法,答案是A白酒,我的回答你还满意吗~~

多选现行消费税的征税范围中采用复合计征方法的有A白酒B酒

3,税法计算题某酒厂以自产特制粮食白酒2000斤用于厂庆庆祝活动

白酒、卷烟的消费税是复合计税。白酒的消费税税率是每斤0.5元和20%的比例税率2000*12*(1+10%)/(1-20%)*20%+2000*0.5=7600元。
你好!视同销售,成本转费用如有疑问,请追问。

税法计算题某酒厂以自产特制粮食白酒2000斤用于厂庆庆祝活动

4,消费税复合计税问题

第一个乘以0.8是因为40000*0.8才能算出0.8吨的成本价32000.注意广告样品使用0.8吨!!!第二个和第三个0.8是计算定额税的0.8吨。
改得好快!呵呵 消费税复合计税的应纳税额=应税数量×单位税额+销售额×适用税率 卷烟、粮食白酒和薯类白酒目前既采取从价定率征收又采取从量定额征收

5,复合计税有哪些

复合计税的有卷烟、白酒。复合计税公式: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销售额或组成计税价格×比例税率从价定率计税公式:应纳税额=销售额或组成计税价格×比例税率从量定额计税公式: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适用税目:啤酒、黄酒、成品油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销售数量;未分别核算销售额、销售数量的,或者将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从高适用税率。
卷烟、粮食白酒、薯类白酒采取从量定额与从价定率相结合的复合计税方法,其计税公式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销售额×比例税率
关税,城建税都是

6,粮食白酒的消费税最后那里的数量有时是12或3是什么意思

你要知道原始公式公式:不含税价*20% + 斤数*0.5很多时候,题目都用“吨”的;而且很多时候题目的销售额用“万”元作为单位。第一,要将吨位换算第二,要将万位换算你写的351÷(1+17%)×20%+30× 2 ×0.5=90(万元)第一,肯定是用了万位,所以要换算成万位第二,肯定是用了吨位,所以有个《2》出现。第三,肯定是300吨,因为换算成万位的时候,应该是0.2,但式子中是2,所以300就成了30你看看以下换算:1吨=1000 000 克500克=1斤所以,1吨=1000 000/500 = 2000 斤也所以,后面的数字是个过程:300*2000*0.5/10000 = 300*0.2*0.5 = 30*2*0.5那个10000是换算成万元,跟前面对称至于你说的1和3,估计每瓶1斤,卖出了1瓶或3瓶什么的。总之按原始公式,然后换算吨位和万位就OK了。
消费税中只有卷烟、粮食白酒和薯类白酒采用复合计税的方法。应纳税额等于应税销售数量乘以定额税率再加上销售额(不含增值税)乘以比例税率。白酒的比例税率是20%,定额税率是1元/公斤(1000元/吨)9月份消费税=1500*20%+50*0.1=300+5=305万元

7,复合计税的什么是复合计税

比如消费税中;从价税是化妆品是按15%,是根据化妆品的价格征税;而黄酒是从量征税,即每吨黄酒交240元消费税;而粮食白酒是既实行从价税-税率20%,又实行从量税-每斤0.5元,所以叫复合计税.复合计税有哪些卷烟、粮食白酒、薯类白酒采取从量定额与从价定率相结合的复合计税方法,其计税公式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销售额×比例税率.还有比如录像机、放像机、数字相机、摄录一体机也是按复合税方法
比如消费税中;从价税是化妆品是按30%,是根据化妆品的价格征税;而黄酒是从量征税,即每吨黄酒交240元消费税;而粮食白酒是既实行从价税-税率20%,又实行从量税-每斤0.5元,所以叫复合计税.
“复合计税”:既根据征税对象的实物量又根据其价值量征税。即,从价定律和从量定额复合征收。以两种方法计算的应纳税额之和为该应税消费品的应纳税额。(我国目前只对卷烟和白酒采用复合计税方法。)“复合计税”计算公式如下: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比例税率+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单位税额计税依据分为从量计征、从价计征、复合计征三种类型,而按照计税依据的不同,把税收划分为从量税、从价税和复合税。(1)从量计征:以征税对象的自然实物量作为计税依据,该项实物量以税法规定的计量标准(重量、体积、面积等)计算。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单位税额(2)从价计征:以征税对象的价值量作为计税依据,其价值量为自然实物量与单位价格的乘积。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比例税率(3)复合计征:既根据征税对象的实物量又根据其价值量征税。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比例税率+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单位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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