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酒和保险如何关联,我喝了酒骑电动车撞了行人保险公司会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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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喝了酒骑电动车撞了行人保险公司会赔偿吗

酒驾怎么都赔的。再者你的电动车上保险了吗?平安新推出了一款电动车险,保险卡,自助绑定身份证和电动车。。
酒后驾驶的,保险公司不会赔付。在某些情况下,保险公司也会不赔付。根据《保险法》和《交强险条例》以及相关的保险合同,下列情况下保险人不赔付:1、没有有效驾驶证的(包括行驶证、驾驶证没有年检的);2、酒后驾驶的;3、无证驾驶的;4、驾驶员吸毒、被药物麻醉后驾驶车辆发生保险事故的;5、所驾驶的车辆与驾驶证上准驾车型不符的;6、持地方驾驶证驾驶军队或武警部队车辆的;7、另外,由于地震造成的损失,精神上的损失,修车期间的损失,发动机进水造成的损失,单独的零部件损坏或丢失,没有经过保险人定损自己报修的,放弃承担全责的肇事人的,拖带没有投保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

我喝了酒骑电动车撞了行人保险公司会赔偿吗

2,交强险酒后给不给赔

你想问什么?
1、醉酒驾驶需要交警部门责任认定。 2、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保险合同需要双方书面签订合同,其中投保单为要约的必要条件,因此只要投保单上被保险人签字的话就是同意保险公司的条款要求,也就是说保险公司履行了告知义务,只要是保险合同要求的被保险人均认可。 3、如果投保单上不是被保险人签字,那么可以起诉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已经有这样的诉讼案例,即使是商业车险酒后驾驶法院也判定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4、建议你将掌握的资料咨询当地律师。 以上仅供参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醉酒或酒后驾驶保险公司都不会给予赔付的。
交强险赔,赔对方最高限额11万,但是商业险就不管了,包括自己的伤和对方剩余不够的部分都得自己掏

交强险酒后给不给赔

3,未年审车辆出了事故

呵呵,保险公司对于理赔处理很谨慎的,一般情况下保险公司都会在保险条款中将“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约定为责任免除事项。因为以上都是违法行为,保险公司及法律都不会允许因违法行为而获得收益。其中“无有效行驶证”一般是指:未取得行驶证;机动车依法被注销登记的;未依法按时进行或通过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很明显事故车辆未依法按时办理检验。保险公司依据保险合同相关约定,有权利拒绝赔付。
不能,不年检交警部门按超期年检罚款200元扣3分。和保险没关系
车辆未年审的,被交警查到会扣驾驶证12分,暂扣驾驶证和机动车,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交警会根据事故发生违章情况划分责任的交通事故责任划分为,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1,主要责任,因驾驶人违章发生交通事故或重大交通事故使人死亡或者受伤的应负全部责任,驾驶证吊销二年2,同等责任是驾驶人双方都出现违章发生交通事故的双方应属于同等责任,驾驶证扣12分或者不扣分3,次要责任人是对方违章发生交通事故是对方受伤或死亡的应负次要责任,驾驶证扣12分或者不扣分

未年审车辆出了事故

4,单方面的交通事故副驾驶喝酒跟保险理赔有关系吗

没有关系,司机只要没喝酒有保险就可以理赔
驾驶员不喝酒就行,和副驾驶喝酒没关系,可以理赔
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综合您所描述的事实,结合相关法律规定,酒后驾驶指的是驾驶员酒后驾驶,而不是副驾驶,副驾驶本质上属于乘客,单车事故,只要不符合保险公司免赔的情形,可以要求财产保险公司对车损进行赔偿。购买座位险的,车上人员受伤,也可以要求保险赔偿。 以上建议供您参考。
开车的只要没有喝酒有保险就可以理赔
1. 副驾驶室里的人喝酒本身与交通事故没有关联性 2. 交通事故发生后,应当报警,然后由交警依法做出责任认定

5,食物的保质期是怎么计算出来的

食品的保质期是由《药典》的规定和实验室数据双重确定的。一般情况下,根据食品开始变得不好吃的天数,乘上0.7-0.8的系数,就是该食品的保质期。 2011年5月13日,卫生部发布的《预包装食品标签标准》,对保质期的最新定义是:预包装食品在标签指明的贮存条件下,保持品质的期限。在此期限内,产品完全适于销售,并保持标签中不必说明或已经说明的特有品质。食物保质期的确定 食品的保质期是由《药典》的规定和实验室数据双重确定的。在制定一种食品的保质期前,需要对食品进行微生物试验、理化试验及感官检查等客观的质量变化分析。在进行微生物试验时,常要检查大肠杆菌和金黄色葡萄球菌等。由于食品不洁引起的肠胃疾病或食物中毒等,罪魁祸首通常都是相关微生物超标。 理化试验一般检查浑浊度、黏稠度、酸碱度以及维生素成分有无变化等。感官检查是专业检查人员通过感官对食品的色、味、形等进行质量评估,以判断食品是否变质。一般情况下,根据食品开始变得不好吃的天数,乘上0.7-0.8的系数,就是该食品的保质期。可以说,我国对食品保质期的评定还是非常严格的,只要在销售流通环节没有明显的环境改变或是存放方式不当,理论上,在食物保质期内对食物是可以放心食用的。【消费者在选购食品时,有几个与保质期相关的问题值得注意】:一、虽然在保质期内的食品都可以放心食用,但营养还是略有差别的。这就是美国设定最佳口味期的原因,离保质期越远,无疑食品越新鲜,营养越丰富。二、食品保质期概念同样适用于药品,但烟草产品没有相关制度保障。所以,消费者在购买香烟时尤其要谨慎。三、在现有的技术条件下,某些食品的保质期长短和防腐剂多少没有必然关系,并不一定是保质期越长,添加防腐剂就越多。食品的保质期长短是由食品自身特质、食品的包装类型和食品的生产工艺来决定的,很多食品都可以实现无防腐剂保鲜。不需添加防腐剂的食品有很多。例如蜂蜜、泡菜、醋、白酒等高糖、高盐或高酸食品,食材本身就对生物菌群具有抑制作用,实现了天然杀菌,从而大大延长了自身的保存时间。当然,为了尽可能食用新鲜食品,我们还应在产品标识的保质期内尽早把食品吃完。而像常温奶、罐头、罐装饮料等食品,通过真空、密封、杀菌、无菌包装等现代食品科学技术,同样可以实现无防腐剂添加的长期存放。又如蜜饯、速冻食品等,由于本身水分很少,以及运储过程中温度很低,都会令细菌缺少基本的生物繁殖条件,因此也能实现不添加防腐剂保质的目的。四、对于没有标注保质期的假货,消费者一定要坚决予以抵制。如果我们都能像欧美国家的消费者一样对食品保质期进行自觉监督,那么保质期就会最大限度地发挥它的作用,真正成为消费者的食品安全屏障。

6,保险健康告之里有一是否嗜好抽烟和喝酒如果填的是有什么关系吗 搜

只有您自己才能对这个问题做出判断。许多现已加入互诫协会的人从前曾听别人说过,他不是个嗜酒成瘾者。要想不喝酒只需有更多的毅力,换一下环境,多休息一下,或多一些业余爱好。但这些人最后还是加入了互诫协会,因为他们在内心深处感到,自己已被酒精所征服,并准备不惜任何代价使自己摆脱不可遏制的喝酒欲望。在互诫协会中流传着一句话: 对酒只是稍微有一 点成瘾是不可能的,一个人要么是嗜酒成瘾者,要么就不是。这一点只有饮酒者自己才知道是否已经到了饮酒失控的地步。自测是否患有酒精依赖症如果你真心实意想戒酒但发现自己无法彻底戒除;或者,如果你在喝酒时难以控制数量总是喝醉;或者,你并不喜欢酒精的口感,喝酒很猛追求酒精带来的沉醉飘忽的感觉。那你可能就患有酒精依赖症。酒精依赖症也不一定是每天都喝酒。一 轻度依赖:1)一天累计饮酒量白酒<250ml 或啤酒少于4瓶.2)正式饮酒史在4年以内,加重史在1年之内.3)每日饮酒的次数日益增多,酒量增大.4)酒后情绪激动.易怒,行为失控,打架,寻衅滋事,摔东西等.5)对酒精的耐受力增强.6)因为饮酒与家人争吵.7)因为饮酒耽误正常的工作.8)每次饮酒后不关身体难受,而且后悔、自责、懊丧。9)有时候平时也可以不饮,但一旦饮酒就连续几天大剂量饮酒,直到身体抵受不住为止,间隔半月,一月或更长时间再喝。二 中度依赖:1)一天累计饮酒量250ml2)正式饮酒史在4年至8年之间加重史在1年至2年之间.3)饮酒无法自控,独自饮酒次数增加。4)每日必饮成为生活当中最重要的事情.5)有偷酒藏酒行为.6)一旦不饮,即感到身体不适,心慌,心悸,出汗,坐卧不宁等症状,饮酒后症状缓解.7)身体偏瘦,有肠胃不适等反应.8)工作和家庭生活因为饮酒受到很大影响。9)有戒酒的愿望,但无法戒断。10)有时候平时也可以不饮,但一旦饮酒就连续几天大剂量饮酒,直到身体抵受不住为止,间隔半月,一月或更长时间再喝。三 重度依赖:1)一天累计饮酒量白酒>500ml.或大啤8瓶以上。2)正式饮酒史在8年之上,加重在2年以上.3)每日早晨起来空腹饮酒.4)每日必饮,每饮必醉,酒后不饮食,身体虚弱.5)有手抖出虚汗,失眠,走路呈斜线或s型.6)已强制戒酒无效或因为喝酒引起的身体原因住院治疗多次.7)因饮酒已出现胃出血、高血压、小脑萎缩、脂肪肝、酒精肝、肝硬化、骨股头坏死等并发症.8)已出现人格改变多疑,脾气改变,对家庭无责任感,对家人(妻子和孩子)漠不关心.9)对任何事情失去兴趣不愿与他人交往,喝酒是生活中最重要的事。.10)记忆力减退,耳鸣,高血压.11)有幻视,幻听,幻觉等精神障碍.12)有时候也可以平时不饮,但一旦饮酒就连续几天大剂量饮酒,直到身体抵受不住为止,间隔半月,一月或更长时间再喝。13)因为长期大量饮酒,已经出现抑郁症,焦虑症,狂躁症等精神障碍。 14)戒酒综合症明显:一旦不饮酒,就出现:呕吐,抽搐,震颤(手,面部,舌),谵妄,癫痫等症状,饮酒后有缓解。3、一个嗜酒者能否再“正常”地喝酒?在戒酒一段时期以后,嗜酒者会觉得喝几罐啤酒或几杯淡葡萄酒该没有问题了。然而这会使他误入歧途,并发展为每餐必饮。要不了多久,这个嗜酒者又会狂饮如初,旧病复发。 如果你是一个嗜酒者, 你只有两条路可走:要么使自己的嗜酒问题日益恶化,并承受由此而带来的各种各样的灾难;要么彻底戒酒,保持头脑清醒,以一种全新的、有意义的方式生活。4、作为互诫协会的会员,是否连啤酒也不能沾?喝一两瓶啤酒就醉的人不多。嗜酒者和别的人一样,对这点很清楚。但是,嗜酒者会因此错以为他们可以控制自己每天只喝两、三瓶啤酒就不再喝了。他们偶尔也确实能够在几天或几个星期内照此办理。于是他们会得出结论:即使喝酒也会“游刃有余”。但是,每次喝的啤酒或葡萄酒会越来越多,或又转而喝烈性酒。终于,他们又旧病复发了。5、我在两次狂饮之甸可长时间保持头脑清醒,我是否需要求助于互诫协会?许多酗酒过度的人可以几个星期、几个月、甚至几年才狂饮一次。他们在清醒的时候可以把酒置于脑后,此时喝也可以,不喝也行,用不着在心理或感情上克服很多困难,而且更愿意选择不喝酒。 而后,出于某种莫名其妙的原因,甚至什么原因也没有,他们忽然大饮而特饮起来。工作、家庭以及其他的公民和社会责任全被抛在一旁。这次狂饮可能只是一个晚上, 也可能持续几天至几个星期。狂饮一旦过去, 饮酒人常常会感到疲惫和懊悔,下决心永不让这种情形再次发生。但这种情形还会再来。间歇性酗酒的人可能是嗜酒成瘾者,也可能不是。但如果喝酒变得无法克制, 而且狂饮之间的间隔变得越来越短,。如果这个酗酒的人勇于承认自己是个嗜酒成瘾者,那么他便像成千上万互诫协会会员那样,朝着戒酒成功的历程迈进了一步。6、别人说我不是个嘻酒成瘾音,但是我的酗酒问题似乎日益恶化,我该不该加入互城协会?互诫协会的很多会员在当年尚未戒酒的时候,可能亲朋和医生并不认为他们是嗜酒成瘾者。嗜酒者本人也常常不愿认真地正视酗酒成瘾这个现实,因而使问题更为复杂.值得反复强调的是,对于“我是不是个嗜酒者?”这个问题的判断必须由酗酒者本人做出。只有本人(即不是亲朋,也不是医生)才能下此定论。但这个判断一经做出,争取戒酒以保持头脑清醒的努力就有了50%的把握。如果等着让其他人做决定,嗜酒者可能会毫无必要地承受更多的由酗酒所带来的危险和痛苦。7、能否只靠阅读有关戒酒的书籍材料就可以独自戒酒?有些人在阅读了互诫协会的经典书籍《嗜酒者互诚协会》之后戒了酒。但是,几乎所有能够这样做的人都立即去寻找其他的嗜酒者,以便和他们分享自己的经验,并帮助他们戒酒。要使互诫协会的戒酒方案对个人发挥最大功效,最好的办法是让其他人了解、接受这一戒酒方案的内容并共同参与。嗜酒者们通过在互诫协会地方分会里与其他嗜酒者一道努力,可以加深了解自己的问题所在,并进一步领会应如何解决这个问题。他们会发现周围人的以往经历、现有问题和所抱希望均与自己的相似。他们可以由此克服孤寂感,而这种孤寂感可能正是使他们贪恋杯中物的一个重要因素。

7,酒后驾车发生交通事故 保险怎么赔

酒后驾车发生交通事故,交强险保险可以先行赔付受害者,但保险公司有权向酒驾肇事者追偿,所以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依据《机动车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当肇事司机醉酒驾驶机动车时,保险公司只是在医疗费限额内承担垫付责任,还可以向肇事者追偿,对于其他损失和费用不负责垫付和赔偿。也就是说,保险公司仅对受害人的有形财产损失免责,对受害人的人身损害仍应在交强险范围内予以赔付,但有权向肇事者追偿。扩展资料:赔偿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第二十三条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由保监会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规定。第二十四条 国家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有下列情形之一时,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一)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第二十五 条救助基金的来源包括:(一)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费的一定比例提取的资金;(二)对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的所有人、管理人的罚款;(三)救助基金管理机构依法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的资金;(四)救助基金孳息;(五)其他资金。第二十六条 救助基金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保监会、国务院公安部门、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制定试行。第二十七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通知保险公司的,保险公司应当立即给予答复,告知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具体的赔偿程序等有关事项。第二十八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由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保险金。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1日内,书面告知被保险人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供的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第二十九条 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金。第三十条 被保险人与保险公司对赔偿有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三十一条 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但是,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垫付抢救费用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垫付抢救费用。第三十二条 医疗机构应当参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制定的有关临床诊疗指南,抢救、治疗道路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第三十三条 保险公司赔偿保险金或者垫付抢救费用,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垫付抢救费用,需要向有关部门、医疗机构核实有关情况的,有关部门、医疗机构应当予以配合。第三十四条 保险公司、救助基金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对当事人的个人隐私应当保密。第三十五条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参考资料:搜狗百科-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酒后驾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需要驾驶员承担。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扩展资料: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发布的《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GB19522—2004)中规定,该规定指出,饮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醉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公安部2009年12月17日正式对外公布了新修改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此次修改中的一大亮点就是加强驾驶人源头管理,对部分驾驶人主观过错大、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扰乱道路交通秩序的交通违法行为提高记分分值,加大对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将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掉头,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牌证3种违法行为,由一次记6分调整为记12分。参考资料:搜狗百科-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一般情况下,醉酒驾驶在保险免责的范围内。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保险公司应当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先预支救助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如下: 1. 司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醉酒。2. 被保险车辆在事故中被盗抢。3. 被保险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4. 造成被害人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不承担前款规定的责任。扩展资料:理赔程序一、向保险公司报案。通常一起交通事故发生后,车辆方不仅要向当地的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同时要在事故发生后的48小时内向保险公司报案。二、事故现场勘查、检验。保险公司接到出险报案后,应当立即安排公司理赔人员或委托的公估机构、技术鉴定机构、海外代理人到事故现场勘查事故经过,了解涉及的损失情况,查阅和初步收集与事故性质、原因和损失情况等有关的证据和资料,确认事故是否属于保险责任,必要时委托专门的技术鉴定部门或科研机构提供专业技术支持。三、定损估价。保险公司相关人员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查、检验后,就应该对此次事故造成的损失估价。如果被保险人认为保险公司的定损估价有问题时,被保险人也可以向保险公司提出异议,同时自己委托相关机构对损失作出估价。保险公司与被保险人对损失估计达成一致,就进行下一步流程。四、提交索赔材料。权利虽然被赋予了,但是如果自己不懂得主张的话,那权利很可能就是白费的。所以,当确定了损失以后,被保险人就可以向保险公司索赔了。通常,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索赔的时候,要提交如保险单、索赔申请等与该起事故有关的单证材料,方便保险公司核实。五、赔款的计算和审核。保险公司审核了被保险人所提交的索赔材料以后,如果真实可靠,保险公司就应该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承担保险责任,确定具体的赔偿款数额。六、领取保险金。保险公司作出了赔偿决定后,就可以通知被保险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到保险公司领取保险金。七、协助追偿。在很多情况下,保险公司在赔付了被保险人的损失后,法律还赋予了保险公司向真正的肇事方索赔。此时,被保险人不能认为反正自己已经获得了赔偿,就拒绝帮助甚至阻碍保险公司向真正的肇事方索赔。参考资料:交通事故保险赔偿程序_百度百科
酒后驾车发生交通事故的事故,保险公司不予理赔。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当肇事司机醉酒驾驶机动车时,保险公司只是在医疗费限额内承担垫付责任,并有权向肇事者追偿,对于其他损失和费用不负责垫付和赔偿。也就是说,保险公司仅对受害人的有形财产损失免责,对受害人的人身损害仍应在交强险范围内予以赔付,但有权向肇事者追偿。为了使被保险人注重控制风险,避免被保险人因投保而对风险疏于防范以及由此产生的事故率的增高,保险公司对于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的赔偿制定了一套免赔率制度。具体规定参照条款第十七条:在车辆发生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承保范围内的损失时,保险公司只负责损失额度×(1-免赔率)的部分,损失额度×免赔率这部分需由被保险人自己承担。扩展资料:为避免因免赔率制度使保户在遭受大事故时蒙受损失,保险公司又设计了不计免赔特约险。不计免赔特约险是指车辆发生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承保范围内的损失时,保险公司对损失额度×免赔率这部分金额负责赔偿。(注:保险公司规定必须在已投保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的基础上,方可投保本险。)
酒后驾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相关规定如下:1、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2、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扩展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关于酒后驾车的相关处罚标准:1、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2、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3、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4、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5、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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