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业包装工序细则,米酒如何规范包装及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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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米酒如何规范包装及标签

国家对于酒类包装出台了一系列“国家标准”。从酒瓶、标签、瓶塞。纸盒等等有详细的规定。可以向食品质监部门咨询。

米酒如何规范包装及标签

2,内衣厂裁床车间有什么好的个人计件方案

你考虑得已经比较全面了,我们有客户裁床是按打包单价集体计件——即每件产品裁床的总单价是多少(不同产品因为裁片数不一而单价不一),内部按出勤小时与技能系数(岗位及熟练程度等决定分配系数)去分工资。也有的直接按裁片数算单价,这样就是小集体平分计件了——如两个人拉布,一个裁片拉布单价是0.01元,某款产品有20个裁片,订单10000件的话拉布的计件工资就是0.01*20*10000=2000元。对于修机器或者料供应的问题,一般就安排到其他部门的帮工算计时工资(如包装、出货之类的),如10元/小时。如果不安排做其他工作,可以计为停工待料(没做事肯定更低工资了,如5元/小时,停一天补40元)。欢迎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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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监理实施细则按标段还是栋号做

视工程情况而定:1. 所监理的项目标段为同一施工单位、施工工艺流程相同的可将监理实施细则做一份。比如XXX项目1标段、2标段监理实施细则。2. 所监理的项目施工工艺流程相同但所属标段为不同施工单位的,需按标段制作监理实施细则。比如XXX项目1标段监理实施细则,XXX项目2标段监理实施细则。3. 所监理项目为同一施工单位,但所属项目按栋号划分存在较大施工流程差异者,可按栋号单独制作监理实施细则。比如XXX项目1#楼监理实施细则。4. 所监理项目如存在特殊工艺流程需制作单独监理实施细则。5. 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可以施工单位标段为基准归纳制作。
视工程情况而定:1. 所监理的项目标段为同一施工单位、施工工艺流程相同的可将监理实施细则做一份。比如xxx项目1标段、2标段监理实施细则。2. 所监理的项目施工工艺流程相同但所属标段为不同施工单位的,需按标段制作监理实施细则。比如xxx项目1标段监理实施细则,xxx项目2标段监理实施细则。3. 所监理项目为同一施工单位,但所属项目按栋号划分存在较大施工流程差异者,可按栋号单独制作监理实施细则。比如xxx项目1#楼监理实施细则。4. 所监理项目如存在特殊工艺流程需制作单独监理实施细则。5. 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可以施工单位标段为基准归纳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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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谁能告诉我加工白酒的全部工序啊

一、工艺规程: 1、原料采用绿色食品基地生产的玉米、大米,选用无霉变、籽粒饱满者制酒。 2、粉碎:大米、玉米分别粉碎,玉米去胚、皮处理后,筛选粒度为1-1.5mm,小查为酿酒原料。大米粉碎成小查后,作酿酒原料。 3、润料糊化:粉碎后的原料,加入70-80℃的热水拌料,加水量是原料重量的55-60%,润料3-4小时,然后入甑蒸料,装甑时要求均匀压汽撒入,装甑后,待蒸汽上匀后,再用60℃热水泼在表面,以促进糊化,时间以装完甑算80-100分钟,蒸煮后要求达到熟而不粘,内无生心。 4、混料:将糊化好的料出锅冷却到27-30℃,加入半成品拌匀,取酒后的中糟摊凉至27-30℃,与上述熟料进行混合,粮醅比1:3:3.5混合后入堆积室。 5、入窖发酵:降温至20-22℃(冬季25-26℃)拌入4万单位曲子,用量5‰,酿酒高活性干酵母,用量1‰,即可入窖发酵,入窖时中糟和盖糟之间用少量热稻壳隔开。入完后用塑料布封好,自封窖之日起发酵3-15天。入窖原料要求如下: 水份:50-52%;淀粉:16-18%;酸度:1.0-1.5。 6、蒸馏:开窖时将霉糟取出丢掉,盖糟、中糟及窖底糟分开蒸馏,分开贮存。蒸酒时间汽装甑,要做到轻撒匀铺,避免塌气。蒸馏时要求缓火蒸酒,火力均匀,入库酒度在50-52℃。 7、贮存:新酒在陈贮过程中发生着缓慢的物理变化和化学变化,这两种变化的快慢受温度的影响较大,为了加快酒的老熟,即使在冬季贮存温度也必须控制在15℃以上,新酒入库时应评定等级,分别贮存,对各级别不同的酒和调味酒应编号,在容器上挂上标签,详细建立库存档案。贮存期为一年,调味酒二年。 8、勾兑:贮存到期的酒,用色谱分析其微量成分,并品尝口感特点,勾兑小样,勾兑出符合基础酒标准的样品,再经色谱分析和品尝评定。才能进行大批量勾兑,大批量勾兑要按小样勾兑比例进行,大批样组合后,再进行色谱分析和品尝评定,直到符合质量要求为止。 9、调味:勾兑出合格基础酒后,加入少量精华酒调味,突出本品风格,再品尝、检验、合格后贮存10-15天。 二、灌装工艺规程 1、过滤:半成品酒达到贮存期后,即可过滤。要求过滤后酒质清亮透明,无悬浮物,达到标准的酒即可进入下道工序。 2、选瓶:选择符合产品标准,无破损的新酒瓶,进入下道工序。破损率不超过1%。 3、刷瓶、冲瓶、控瓶:选瓶后,酒瓶直接进入刷、冲瓶机,刷洗。标准:瓶中剩水不超0.5ml,瓶内外无异杂物。 4、灌装:空瓶空检合格后。进入灌装机灌装,要求:灌装量不多于或少于标准量10毫升。 5、灯检:灌装后,进入灯检工序,合格酒才能进入下道工序, 6、压盖:标准,压盖后检验瓶盖无歪斜现象,瓶破损率不超千分之一。 7、贴标、装盒、装箱:标,必须贴正不许歪斜,圆瓶贴标位置离瓶底15cm。盒,必须方正。箱,封口要对齐,缝隙不许超过2mm。 8、产品质量指标符合NY/T432-2000标准。
白酒分很多种,工艺各不相同! 按生产工艺分分为固态法白酒、固液结合法白酒和液态法白酒三类。 按酒的香型可分为: 1.酱香型白酒 也称为茅香型白酒,以茅台酒为代表。酱香柔润为其主要特点。发酵工艺最为复杂。所用的大曲多为超高温酒曲。 2.浓香型白酒 以泸州老窖特曲、五粮液洋河大曲等酒为代表,以浓香甘爽为特点,发酵原料是多种原料,以高梁为主,发酵使用混蒸续渣工艺。发酵采用陈年老窖,也有人工培养的老窖。在名优酒中,浓香型白酒的产量最大。四川,江苏等地的酒厂所产的酒均是这种类型。 3.清香型白酒 以汾酒为代表,其特点是清香纯正,采用清蒸清渣发酵工艺,发酵采用地缸。 4.米香型白酒 以桂林三花酒为代表,特点是米香纯正,以大米为原料,小曲为糖化剂。 5.其它香型白酒 这类酒的主要代表有西凤酒、董酒、白沙液等,香型各有特征,这些酒的酿造工艺采用浓香型、酱香型、或清香型白酒的一些工艺,有的酒的蒸馏工艺也采用串香法。

5,谁知道白酒的酿造工艺

我国传统的白酒酿造工艺为固态发酵法,在发酵时需添加一些辅料,以调整淀粉浓度,保持酒醅的松软度,保持浆水。常用的辅料有稻壳、谷糠、玉米芯、高粱壳、花生皮等。酒曲、酒母 除了原料和辅料之外,还需要有酒曲。以淀粉原料生产白酒时,淀粉需要经过多种淀粉酶的水解作用,生成可以进行发酵的糖,这样才能为酵母所利用,这一过程称之为糖化,所用的糖化剂称为曲(或酒曲、糖化曲)。曲是以含淀粉为主的原料做培养基,培养多种霉菌,积累大量淀粉酶,是一种粗制的酶制剂。
白酒酿造及新型白酒工艺学作者:马荣山//张广新 市场价: ¥30 元 博库价:¥ 24元 折扣: 80折 立即节省:¥ 6 元 isbn:7544127699 出版社:沈阳 2005-04-01 第1版 2005-04-01 第1次印刷 开 本:16开 平装 页 数:326页 类 别: 工业技术 -> 化工、轻工、手工业 -> 轻工业、手工业 内容提要 白酒酿造与新型白酒工艺学介绍了白酒的发展史、传统发酵及现代勾兑酒技术、大曲、小曲、麸曲白酒的制曲及酿造工艺、酒精白酒的发酵机理、风味物质的来源、白酒的风味化学。同时对白酒的稳定性,白酒降度用水、酒基、酒精的处理,新型白酒勾兑中香精香料的毒性及使用方法作了详细的介绍。本书还重点阐述了白酒香精香料的风味特征,不同香型白酒风味成分的量比关系,酒精勾兑中配方设计、白酒的品评方法、品评术语、露酒、白酒微生物学、己酸菌、丁酸菌、窖泥的培养、黄水及酒糟的综合利用,白酒酒度的换算,降度用水量计算等。 目录第一章 白酒的发展史/1第二章 白酒微生物学/10第三章 白酒的风味/38第四章 白酒的糖化剂/78第五章 大曲酒的生产工艺/101第六章 小曲酒生产工艺/115第七章 麸曲白酒生产工艺/132第八章 白酒的蒸馏方法/142第九章 生料酿酒技术/145第十章 酒精生产工艺学/160第十一章 白酒勾兑与调味酒工艺学/195第十二章 现代技术与白酒勾兑/230第十三章 白酒的品评/237第十四章 露酒/250第十五章 白酒中有害成分的性能与毒性/254第十六章 白酒的生产设备/261第十七章 白酒的有关计算/274第十八章 白酒勾兑中使用的香精香料/279附录一、白酒国家标准/289附录二、食用酒精国家标准/294附录三、无水酒精质量标准gb 678--90/295附录四、酒精度温度校正表(20度)/295附录五、1吨95%酒精兑制不同酒度酒的加水数/310附录六、53度、60度白酒降度不同酒度酒的加水数/310附录七、500克不同酒度酒的体积表/311附录八、各种酒度折算成65度酒的折算因子/312附录九、酒精密度、重量、体积百分比折算表/314[点击查看更多内容...] 导语 面对世界洋酒业的冲击,如何把中国白酒推向世界,是一个殛待解决的问题,仅靠传统的生产工艺很难实现。本书在研究传统工艺的基础上,结合现代技术对白酒工艺进行探讨,用新的观念理解中国传统白酒。简明、通俗、实用,本书帮你生产出世界酒类强林中占有一席之地的优质中国白酒。 前言 近年来,白酒酿造与新型白酒勾兑技术发展十分迅速,酿造行业以一个崭新的面貌出现在人们的面前。随着新工艺技术的应用及分析手段的逐步提高,人们对白酒已有了一个新的认识。传统技术还在继续延用,新观点正逐渐的被人们所接受。白酒勾兑经过一个漫长的岁月,已被人们所认识。新菌种在酿酒行业广泛使用,一改以往酒与酒勾兑的传统方式,把酒精勾兑融人了白酒生产的工艺中。酒精勾兑是近几年提倡的白酒低度化后发展起来的新技术。目前白酒酿造在工艺上千变万化,从全国酒行业可以看出白酒行业的新产品层出不穷。传统的名牌白酒厂已感到压力的巨大,在白酒行业"四川基酒大流通"这一现象给人们一种启示,未来的发酵酒完全有可能转变成新型的合成酒。人们使用"香料酒"、发酵酒做为酒基配以优质食用酒精进行白酒勾兑可随心所欲,能使白酒风味百花齐放,打破传统的风格界限。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社会的进步,人们对白酒的要求已不再是一口辣的追求方式,对白酒的口味要求更高,重在品味,同时对白酒的营养也有了新的要求。因此提高白酒勾兑技术及酿造新技术就显得十分重要,勾兑技术是近几年发展的新技术,来势凶猛,发展平稳,也是酒厂技术人员应该掌握的一门新学科。 随着中国加入w110,白酒行业也必将参与经济全球化竞争,如何面对世界洋酒业的冲击,同时把中国白酒推向世界,这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仅仅依靠传统的生产工艺是很难实现的,必须应用新工艺,并结合现代高科技手段于中国传统白酒的生产中,才能生产出在世界酒类强林中占有一席之地的优质中国白酒。 本书在研究传统工艺的基础上,结合现代技术对白酒工艺进行探讨,目的在于用新的观念来理解中国传统白酒。本书主要介绍白酒的酿造及勾兑方法,从理论到实践,从传统发酵工艺到现代新型白酒工艺,详细介绍了白酒香精、香料的使用,供从事酒业技术人员参考,在编写过程中特别注重了简明、通俗、实用的原则,在理论上力求由浅人深。本书可作为大中专食品发酵专业教学用书及相关专业的参考书。 白酒勾兑是一门新的技术,在编写过程中难免有不妥之处,敬请广大读者批评指正。 马荣山2005.03.19于沈阳 [点击查看更多内容...] 精彩页(或试读片断)白酒的起源 酒源于何时、何地、是怎么诞生的,无人知晓。古埃及人供奉的酒神是奥西里斯,古希腊酒神是狄奥尼索斯,古罗马酒神是巴克斯,中国的黄帝、杜康、仪狄,被认为是酒的发明者。酒源于自然,先于人类。 中国酒文化历史悠久,源远流长。关于酒的美丽传说,也是说不尽、道不完的。历史上的文人墨客无不把酒的传说作为生活的重要侧面加以描述。酒源之说也各不一致,自从人类发现了酒,就开始了对它的再创造,关于酒起源于何时,起源于何处,也都是通过古书籍的记载来加以推断的。明代文人李日华的《紫桃轩又缀》中有过记载:"黄山多猿猱,春夏禾杂花果于石洼中,酿成酒,香气溢发,闻数百步,野樵深入者工行偷饮之……"本段说明酒初造于猿猴。清代文人李调元的《粤东笔记》中记载"琼州(海南岛)多猿……尝于石岩深处得猿酒,猿以稻米百花所造味最辣,然极难得"。《清稗类钞粤西偶记》中记载"粤西平乐等府;山中多猿,善采百花酝酒,樵子人山,得其巢穴者,其酒多至数石,饮之香美异常,名日猿酒"。猿猴造酒说从科学的观点出发具有一定的道理,因为野果堆积,自然发酵能产生一定量的酒精成分,也是原始的水果酒。当然人也好,猿也好,当时的酒只不过是一种神奇的液体。p1 [点击查看更多内容...] 购买此商品的顾客还购买过 用户评论 > 更多读者评论 > 我来参加评论 ↑top

6,泸州酒的制作过程和工艺

我只知道山楂酒 果酒的生产是利用新鲜的水果为原料,利用野生的或人工添加酵母菌来分解糖分,产生酒精及其他副产物。伴随着酒精和副产物的产生,果酒内部发生一系列复杂的生化反应,最终赋予果酒独特的风味及色泽。在生产中为了达到酿造高质量的果酒,需要对以下几项主要成分进行分析,作为检验品质的依据。 ①酒精:酒精能防止微生物(杂菌)对酒的破坏,对保证酒的质量有一定作用。因此,果酒的酒精度大多在12-24度。 ②酸:果酒中的酸有原料带来的,如葡萄中的酒石酸,苹果中的苹果酸,杨梅中的柠檬酸等;也有发酵过程中产生的,如醋酸,丁酸,乳酸,琥珀酸等。酒中含酸量如果适当,酒的滋味就醇厚、协调、适口。反之则差。同时,酸对防止杂菌的繁殖也有一定的作用。生产中用于表示果酒含酸量的指标有总酸和挥发酸。总酸,即成酸性反应的物质总含量,与果酒的风味有很大关系(果酒一般总酸量为0.5-0.8克/100毫升)。挥发酸,是指随着水蒸气蒸发的一些酸类,实践中以醋酸计算(果酒中的挥发酸不得高于0.15克/100毫升)。 ③糖:由于果酒品种的不同以及各地人民的爱好各异,对酒液中的糖分要求极为悬殊,我国一般要求糖分9-18%之间。 ④单宁:果酒中如缺乏单宁,酒味就会平淡;含量过高又会使酒味发涩。一般要求是,浅色酒中单宁含量0.1-0.4克/升,深色酒中为1-3克/升。 ⑤色素:果酒具有各自不同的色泽,是由于果皮含有不同色素形成的。酒中色素随着储酒时间的延长,因氧化而变暗或发生沉淀。这是陈酒不及新酒色泽新鲜的缘故。 ⑥浸出物:果酒在100℃下加热蒸发后所得到的残留物。主要有甘油、不挥发酸、蛋白质、色素、酯类、矿物质等。我国一般红葡萄酒的浸出物在2.7-3克/100毫升之间,白葡萄酒在1.5-2克/100毫升。浸出物过低,会使酒味平淡。 ⑦总二氧化硫和游离二氧化硫:是果酒在生产过程中遗留下来的。一般规定,酒液中的总二氧化硫含量不得超过250毫升/升;游离二氧化硫不得超过20毫升/升。 ⑧重金属:一般规定是:铁不得高于8毫升/升;铜不得高于1毫升/升;铝不得高于0.4毫升/升。 在果酒中,葡萄酒是世界性产品,其产量、消费量和贸易量均居第一位。其次是苹果酒,在英国、法国、瑞士等国较普遍,美国和中国也有酿造。再有柑橘酒、枣酒、梨酒、杨梅酒、柿酒、刺梨酒等,它们在原料选择上要求并不严格,也无专门用的酿造品种,只要含糖量高,果肉致密,香气浓郁,出汁率高的果品都可以用来酿酒。 (1)果酒酿造的工艺流程 鲜果→分选→破碎、除梗→果浆→分离取汁→澄清→清汁→ 发酵→倒桶→贮酒→过滤→冷处理→调配→过滤→成品 (2)工艺简述 发酵前的处理: 前处理包括水果的选别、破碎、压榨、果汁的澄清,果汁的改良等。 破碎、除梗: 破碎要求每粒种子破裂,但不能将种子和果梗破碎,否则种子内的油酯、糖苷类物质及果梗内的一些物质会增加酒的苦味。破碎后的果浆立即将果浆与果梗分离,防止果梗中的青草味和苦涩物质溶出。破碎机有双辊压破机、鼓形刮板式破碎机、离心式破碎机、锤片式破碎机等。 渣汁的分离: 破碎后不加压自行流出的果汁叫自流汁,加压后流出的汁液叫压榨汁。自流汁质量好,宜单独发酵制取优质酒。压榨分两次进行,第一次逐渐加压,尽可能压出果肉中的汁,质量稍差,应分别酿造,也可与自流汁合并。将残渣疏松,加水或不加,作第二次压榨,压榨汁杂味重,质量低,宜作蒸馏酒或其他用途。设备一般为连续螺旋压榨机。 果汁的澄清: 压榨汁中的一些不溶性物质在发酵中会产生不良效果,给酒带来杂味,而且,用澄清汁制取的果酒胶体稳定性高,对氧的作用不敏感,酒色淡,铁含量低,芳香稳定,酒质爽口。澄清的方法可参阅果汁的澄清。 二氧化硫处理: 二氧化硫在果酒中的作用有杀菌、澄清、抗氧化、增酸、使色素和单宁物质溶出、还原作用、使酒的风味变好等。使用二氧化硫有气体二氧化硫及亚硫酸盐,前者可用管道直接通入,后者则需溶于水后加入。发酵基质中二氧化硫浓度为60-100mg/L。此外,尚需考虑下述因素:原料含糖高时,二氧化硫结合机会增加,用量略增;原料含酸量高时,活性二氧化硫含量高,用量略减;温度高,易被结合且易挥发,用量略减;微生物含量和活性越高、越杂,用量越高;霉变严重,用量增加 。 果汁的调整: ①糖的调整: 酿造酒精含量为10%-12%的酒,果汁的糖度需 17-20°Bx。如果糖度达不到要求则需加糖,实际加工中常用蔗糖或浓缩汁。 ②酸的调整: 酸可抑制细菌繁殖,使发酵顺利进行;使红葡萄酒颜色鲜明;使酒味清爽,并具有柔软感;与醇生成酯,增加酒的芳香;增加酒的贮藏性和稳定性。干酒易在0.6%-0.8%,甜酒0.8%-1%一般pH大于3.6或可滴定酸低于0.65%时应该对果汁加酸。 酒精发酵: ①酒母的制备:酒母即扩大培养后加入发酵醪的酵母菌,生产上需经三次扩大后才可加入,分别称一级培养(试管或三角瓶培养)、二级培养、三级培养,最后用酒母桶培养。方法如下: 一级培养:于生产前10天左右,选成熟无变质的水果,压榨取汁。装入洁净、干热灭菌过的试管或三角瓶内。试管内装量为1/4,三角瓶则1/2。装后在常压下沸水杀菌1小时或58kPa下30分钟。冷却后接入培养菌种,摇动果汁使之分散。进行培养,发酵旺盛时即可供下级培养。 二级培养:在洁净、干热灭菌的三角瓶内装1/2果汁,接入上述培养液,进行培养。 三级培养:选洁净、消毒的10L左右大玻璃瓶,装入发酵栓后加果汁至容积的70%左右。加热杀菌或用亚硫酸杀菌,后者每升果汁应含SO2 150mg,但需放置一天。瓶口用70%酒精进行消毒,接入二级菌种,用量为2%,在保温箱内培养,繁殖旺盛后,共扩大用。 酒母桶培养:将酒母桶用SO2消毒后,装入12-14oBx的果汁,在28-30℃下培养1~2天即可作为生产酒母。培养后的酒母即可直接加入发酵液中,用量为2%~10%。 ②发酵设备:发酵设备要求应能控温,易于洗涤、排污,通风换气良好等。使用前应进行清洗,用SO2或甲醛熏蒸消毒处理。发酵容器也可制成发酵贮酒两用,要求不渗漏,能密闭,不与酒液起化学作用。有发酵桶、发酵池,也有专门发酵设备,如旋转发酵罐、自动连续循环发酵罐等。 果汁发酵: 发酵分主(前)发酵和后发酵,主发酵时,将果汁到入容器内,装入量为容器容积的4/5,然后加入 3%-5%的酵母,搅拌均匀,温度控制在20-28℃,发酵时间随酵母的活性和发酵温度而变化,一般约为3~12天。残糖降为0.4%以下时主发酵结束。然后应进行后发酵,即将酒容器密闭并移至酒窑,在12~28℃下放置 1个月左右。发酵结束后要进行澄清,澄清的方法和果汁相同。 成品调配: 果酒的调配主要有勾兑和调整。勾兑即原酒的选择与适当比例的混合;调整即根据产品质量标准对勾兑酒的某些成分进行调整。勾兑,一般先选一种质量接近标准的原酒作基础原酒,据其缺点选一种或几种另外的酒作勾兑酒,加入一定的比例后进行感官和化学分析,从而确定比例。调整,主要有酒精含量、糖、酸等指标。酒精含量的调整最好用同品种酒精含量高的酒进行调配,也可加蒸馏酒或酒精;甜酒若含糖不足,用同品种的浓缩汁效果最好,也可用砂糖,视产品的质量而定;酸分不足可用柠檬酸。 过滤、杀菌、装瓶: 过滤有硅藻土过滤、薄板过滤、微孔薄膜过滤等。果酒常用玻璃瓶包装。装瓶时,空瓶用2-4%的碱液在50℃以上温度浸泡后,清洗干净,沥干水后杀菌。果酒可先经巴氏杀菌再进行热装瓶或冷装瓶,含酒精低的果酒,装瓶后还应进行杀菌。 ======================================= 日本专家指出,果酒有利于调节情绪、保持身材 在国内市场上,近几年出现了越来越多的果酒,如枸杞酒、青梅酒等。要说起对果酒的喜爱,恐怕哪个国家也比不过日本。在日本,几乎所有的水果都可以被制成果酒,营养学家指出,与白酒、啤酒相比,果酒的营养价值更高,对健康的好处也更胜一筹。 所有水果都可做果酒 在日本人心目中,葡萄酒和果酒是两回事。除了葡萄外,其他水果制成的酒都叫果酒,酿酒的水果从青梅到草莓、芒果甚至香蕉,一应俱全。 在日本,果酒往往是由各黾彝プ约褐谱鞯摹C磕暌坏匠跸模
不知道

7,如果自己办个小型酒厂需要办理哪些手续还有酒的成分酒精度等资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小酒厂消费税管理,堵塞税收漏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酒类产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84号)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税收征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小酒厂是指会计核算不健全的小型酒类生产业户。 第二章 税源管理   第三条 主管国税机关对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小酒厂应当及时纳入税收管理,建立税源征管台帐,做好手续传递,输入税收征管系统,纳入户籍管理,并建立税源户籍档案,分户设立 “小酒厂基本信息登记表”(见附件1),登记企业基本情况。   第四条 国税机关登记小酒厂基本情况,主要指标包括:反映企业生产规模的指标,如职工人数、注册资金、酵池数量、上年生产量、本年计划产量等;反映企业基本生产经营情况的指标,如单池耗料数量、各季节投入产出比率、产品品种、酒精含量、酒精成分、包装规格、平均出厂价格、主要生产方式、酵池分布编号情况、小酒厂基本生产工艺流程等。其中单池耗料数量、投料间隔时间、生产周期和各季节出酒率是测算生产量和销售量的关键性指标。因季节和生产工艺变化,上述指标增减变化时,应及时登记。   第五条 对小酒厂基本情况的登记主要采取小酒厂申报,国税机关核实的方式进行。   第六条 对不同指标的核实应分别采取不同的方法。   对产品品种、包装规格、生产方式、酵池分布编号情况、基本生产工艺流程等情况主要采取到生产车间、成品酒和包装物库房现场查验方法。   对酵池单池耗料数量按实际过磅数量核实。要求企业在酵池下料前向税务部门报告或税务部门根据掌握的情况进行抽查,根据企业出库过磅数量计算出单池耗料数量。   对酵池发酵周期及出酒率采取询问、现场查验和计量的方式进行采集。要求企业在酵池出池蒸酒时向税务部门报告或税务部门根据掌握的情况进行抽查,监控人员对酵池进行编号,将各酵池下料时间、数量、出池蒸酒时间、各池出酒数量(现场过磅按斤/桶等计量方式)等逐一记录,结合询问情况从而核实酵池生产周期和出酒率。   第七条 主管国税机关应当经常深入小酒厂,及时了解小酒厂的税源变化情况,掌握其生产计划、生产方式、酵池分布、工艺流程、生产周期、产品品种、出厂单价等生产经营主要指标及变化情况。   第八条 税务登记内容及基本信息登记项目发生变化的,小酒厂应及时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第九条 对小酒厂开业、停(歇)业实行报告备案制度,主管国税机关应进行跟踪管理、巡回检查。      第三章 监控指标及测算   第十条 小酒厂监控指标确定为静态指标和动态指标。   静态指标,主要是指与企业纳税密切相关且在一定时间内相对不变或变化不大的信息,如酵池数量、单池耗料数量、发酵周期、生产周期、出原酒比率、单池出酒量、原料、成品酒种类、酒精成分、包装规格等。   动态指标,主要是指与企业纳税密切相关且每月都有变化的信息,如当期产量、销售数量、库存数量、销售收入、利润等指标。通过静态指标监控、掌握小酒厂生产经营基本情况,并为测算动态指标提供重要依据。   国税机关通过静态指标监控、掌握小酒厂生产经营基本情况,并为测算动态指标提供重要依据。   第十一条 酿造白酒的业户销售量及销售额的测算:   (一)本月单池出酒数量=本月出酒单池投料数量*平均出酒率。   (二)本月原酒产出数量=Σ本月单池出酒量。   (三)本月生产产成品耗用原酒数量=期初库存原酒数量+本月原酒产出数量-期末库存原酒数量。   (四)本月某种产成品生产数量=(本月生产该产成品投入原酒数量*原酒平均酒精含量)/该成品酒酒精含量。   酒精含量以百分比表示,如65度原酒含量表示为65%。一般情况下原酒均折合成65度的标准白酒。   (五)本月某种产品销售量=期初库存产成品数量+本月生产产成品数量-期末库存产成品数量。   (六)该酒厂本月销售额=∑(本月某种产品销售量*平均销售单价)。   第十二条 以外购酒精或白酒勾兑白酒的业户销售量及销售额的测算:   (一)本期耗用外购酒及酒精数量=期初库存+本月购进-期末库存。   (二)本月某种产成品生产数量=(生产该种酒耗用的外购白酒数量*外购白酒酒精含量+生产该种酒耗用的外购酒精数量*外购酒精度)/该成品酒酒精含量。   酒精含量以百分比表示,如38度白酒含量表示为38%。   (三)本月某种产品销售数量=期初库存+本月生产-期末库存。   (四)该酒厂本月销售额=∑(本月某种产品销售数量*平均销售单价)。   第十三条 用外购酒精或白酒勾兑成品酒同时自己也酿造白酒的业户销售量及销售额的测算,结合上述第十、十一条中的测算方法综合进行。   第十四条 采用其他生产方式生产白酒及酒精的小酒厂销售量及销售额的测算,主管国税机关可根据其实际生产工艺,参照上述方法进行。 第四章 日常监控    第十五条 主管国税机关应要求小酒厂建立“四个台帐”并据实填报。   “小酒厂外购主要材料登记台帐”(见附件2):按购入材料种类分户设置,详细登记酒精、原酒、包装物等多种主要材料购进入库数量及时间,生产领用数量及时间,期末库存余额等动态信息指标;   “酵池生产原酒登记台帐”(见附件3):按各酵池分户登记投料时间、投料数量、蒸酒时间、出原酒比率,出酒入库数量等;   “小酒厂生产领用自产原酒登记台帐”(见附件4):将原酒入库时间及数量、生产领用时间及数量,原酒库存数量按次详细登记。原酒入库数量根据所有“酵池生产原酒登记台帐”中“入库数量”合计数登记,帐面反映的库存数量要与实际盘库数量相核对;   “小酒厂成品酒产、销、存登记台帐”(见附件5):根据产品名称分户登记生产入库数量、销售数量、平均单价、销售金额,库存数量等指标。   第十六条 对“台帐”的核实主要是通过对原材料、原酒,产成品库存数量进行实地查验,结合生产(购进)数量,测算出库数量。查验的主要内容及方法:   (一)“小酒厂外购主要材料登记台帐”:一是通过实地查验库存数量,核实期末库存余额的真实性,二是通过核对进货发票、入库单、购销合同等核实购入数量,结合上次核实库存数量,按照本办法第十二条第(一)款公式推算出生产领用数量。    (二)“酵池生产原酒登记台帐”:核实的重点是原酒产量,利用掌握的单池耗量数量、发酵周期,出酒率等指标,根据投料时间按照本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公式推算出每个酵池原酒产出量。    (三)“小酒厂生产领用自产原酒登记台帐”:一是根据 “酵池生产原酒登记台帐” 所有酵池的“入库数量”合计出原酒入库数量,核实“小酒厂生产领用自产原酒登记台帐”中“原酒入库数量”真实性,二是通过测量存放原酒容器内原酒液面高度,结合容器总容积,查验原酒库存数量,两者相结合,按照本办法第十一条第(三)款公式推算出生产领用数量。    (四)“小酒厂成品酒产、销、存登记台帐”:对“台帐”核实的关键是生产入库数量。根据“小酒厂领用自产原酒登记台帐”中原酒生产领用数量和“小酒厂外购主要原材料登记台帐”外购酒、酒精,原酒生产领用数量,结合自产原酒,外购酒精,原酒及产成品的酒精含量,按照本办法第十一条第(四)款公式推算成品酒生产数量,再结合实地查验核实的的库存数量,按照第十一条第(五)款公式推算销售数量。对不同产品品种,主要依据相应包装物耗用情况进行区分。   第十七条 税务监控人员应切实履行好职责,及时了解小酒厂的开停业情况和产品生产情况。同时要针对企业生产特点及淡、旺季经营规模较悬殊的状况,实施不同的监控方式、明确不同的监控重点。    (一)以外购酒精或白酒勾兑成品酒的业户,生产周期短、隐蔽性强,管理难度较大。应把了解其进货渠道、核实进货数量作为管理的切入点。    (二)购进原粮酿造白酒的业户,生产周期长(发酵期一般30-45天左右)、出酒率根据发酵期有一定幅度变化。掌握其酵池数量、规模、投料时间、生产周期和出酒率是测算生产量和销售量的关键。    (三)小酒厂旺季一般为中秋节前一个月,春节前两个月,此时应每周到业户经营场所查验一次,淡季也应不定期地到业户经营场所查验,但每月不少于一次。   第十八条 税务机关应加强与工商管理、技术监督等部门的联系,通过多种渠道了解小酒厂的情况。特别是定期与技术监督部门核对,通过白酒生产许可证的发放情况来掌握白酒生产企业的增、减等变化情况。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小酒厂消费税管理,堵塞税收漏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酒类产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84号)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税收征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小酒厂是指会计核算不健全的小型酒类生产业户。 第二章 税源管理   第三条 主管国税机关对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小酒厂应当及时纳入税收管理,建立税源征管台帐,做好手续传递,输入税收征管系统,纳入户籍管理,并建立税源户籍档案,分户设立 “小酒厂基本信息登记表”(见附件1),登记企业基本情况。   第四条 国税机关登记小酒厂基本情况,主要指标包括:反映企业生产规模的指标,如职工人数、注册资金、酵池数量、上年生产量、本年计划产量等;反映企业基本生产经营情况的指标,如单池耗料数量、各季节投入产出比率、产品品种、酒精含量、酒精成分、包装规格、平均出厂价格、主要生产方式、酵池分布编号情况、小酒厂基本生产工艺流程等。其中单池耗料数量、投料间隔时间、生产周期和各季节出酒率是测算生产量和销售量的关键性指标。因季节和生产工艺变化,上述指标增减变化时,应及时登记。   第五条 对小酒厂基本情况的登记主要采取小酒厂申报,国税机关核实的方式进行。   第六条 对不同指标的核实应分别采取不同的方法。   对产品品种、包装规格、生产方式、酵池分布编号情况、基本生产工艺流程等情况主要采取到生产车间、成品酒和包装物库房现场查验方法。   对酵池单池耗料数量按实际过磅数量核实。要求企业在酵池下料前向税务部门报告或税务部门根据掌握的情况进行抽查,根据企业出库过磅数量计算出单池耗料数量。   对酵池发酵周期及出酒率采取询问、现场查验和计量的方式进行采集。要求企业在酵池出池蒸酒时向税务部门报告或税务部门根据掌握的情况进行抽查,监控人员对酵池进行编号,将各酵池下料时间、数量、出池蒸酒时间、各池出酒数量(现场过磅按斤/桶等计量方式)等逐一记录,结合询问情况从而核实酵池生产周期和出酒率。   第七条 主管国税机关应当经常深入小酒厂,及时了解小酒厂的税源变化情况,掌握其生产计划、生产方式、酵池分布、工艺流程、生产周期、产品品种、出厂单价等生产经营主要指标及变化情况。   第八条 税务登记内容及基本信息登记项目发生变化的,小酒厂应及时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第九条 对小酒厂开业、停(歇)业实行报告备案制度,主管国税机关应进行跟踪管理、巡回检查。      第三章 监控指标及测算   第十条 小酒厂监控指标确定为静态指标和动态指标。   静态指标,主要是指与企业纳税密切相关且在一定时间内相对不变或变化不大的信息,如酵池数量、单池耗料数量、发酵周期、生产周期、出原酒比率、单池出酒量、原料、成品酒种类、酒精成分、包装规格等。   动态指标,主要是指与企业纳税密切相关且每月都有变化的信息,如当期产量、销售数量、库存数量、销售收入、利润等指标。通过静态指标监控、掌握小酒厂生产经营基本情况,并为测算动态指标提供重要依据。   国税机关通过静态指标监控、掌握小酒厂生产经营基本情况,并为测算动态指标提供重要依据。   第十一条 酿造白酒的业户销售量及销售额的测算:   (一)本月单池出酒数量=本月出酒单池投料数量*平均出酒率。   (二)本月原酒产出数量=Σ本月单池出酒量。   (三)本月生产产成品耗用原酒数量=期初库存原酒数量+本月原酒产出数量-期末库存原酒数量。   (四)本月某种产成品生产数量=(本月生产该产成品投入原酒数量*原酒平均酒精含量)/该成品酒酒精含量。   酒精含量以百分比表示,如65度原酒含量表示为65%。一般情况下原酒均折合成65度的标准白酒。   (五)本月某种产品销售量=期初库存产成品数量+本月生产产成品数量-期末库存产成品数量。   (六)该酒厂本月销售额=∑(本月某种产品销售量*平均销售单价)。   第十二条 以外购酒精或白酒勾兑白酒的业户销售量及销售额的测算:   (一)本期耗用外购酒及酒精数量=期初库存+本月购进-期末库存。   (二)本月某种产成品生产数量=(生产该种酒耗用的外购白酒数量*外购白酒酒精含量+生产该种酒耗用的外购酒精数量*外购酒精度)/该成品酒酒精含量。   酒精含量以百分比表示,如38度白酒含量表示为38%。   (三)本月某种产品销售数量=期初库存+本月生产-期末库存。   (四)该酒厂本月销售额=∑(本月某种产品销售数量*平均销售单价)。   第十三条 用外购酒精或白酒勾兑成品酒同时自己也酿造白酒的业户销售量及销售额的测算,结合上述第十、十一条中的测算方法综合进行。   第十四条 采用其他生产方式生产白酒及酒精的小酒厂销售量及销售额的测算,主管国税机关可根据其实际生产工艺,参照上述方法进行。 第四章 日常监控    第十五条 主管国税机关应要求小酒厂建立“四个台帐”并据实填报。   “小酒厂外购主要材料登记台帐”(见附件2):按购入材料种类分户设置,详细登记酒精、原酒、包装物等多种主要材料购进入库数量及时间,生产领用数量及时间,期末库存余额等动态信息指标;   “酵池生产原酒登记台帐”(见附件3):按各酵池分户登记投料时间、投料数量、蒸酒时间、出原酒比率,出酒入库数量等;   “小酒厂生产领用自产原酒登记台帐”(见附件4):将原酒入库时间及数量、生产领用时间及数量,原酒库存数量按次详细登记。原酒入库数量根据所有“酵池生产原酒登记台帐”中“入库数量”合计数登记,帐面反映的库存数量要与实际盘库数量相核对;   “小酒厂成品酒产、销、存登记台帐”(见附件5):根据产品名称分户登记生产入库数量、销售数量、平均单价、销售金额,库存数量等指标。   第十六条 对“台帐”的核实主要是通过对原材料、原酒,产成品库存数量进行实地查验,结合生产(购进)数量,测算出库数量。查验的主要内容及方法:   (一)“小酒厂外购主要材料登记台帐”:一是通过实地查验库存数量,核实期末库存余额的真实性,二是通过核对进货发票、入库单、购销合同等核实购入数量,结合上次核实库存数量,按照本办法第十二条第(一)款公式推算出生产领用数量。    (二)“酵池生产原酒登记台帐”:核实的重点是原酒产量,利用掌握的单池耗量数量、发酵周期,出酒率等指标,根据投料时间按照本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公式推算出每个酵池原酒产出量。    (三)“小酒厂生产领用自产原酒登记台帐”:一是根据 “酵池生产原酒登记台帐” 所有酵池的“入库数量”合计出原酒入库数量,核实“小酒厂生产领用自产原酒登记台帐”中“原酒入库数量”真实性,二是通过测量存放原酒容器内原酒液面高度,结合容器总容积,查验原酒库存数量,两者相结合,按照本办法第十一条第(三)款公式推算出生产领用数量。    (四)“小酒厂成品酒产、销、存登记台帐”:对“台帐”核实的关键是生产入库数量。根据“小酒厂领用自产原酒登记台帐”中原酒生产领用数量和“小酒厂外购主要原材料登记台帐”外购酒、酒精,原酒生产领用数量,结合自产原酒,外购酒精,原酒及产成品的酒精含量,按照本办法第十一条第(四)款公式推算成品酒生产数量,再结合实地查验核实的的库存数量,按照第十一条第(五)款公式推算销售数量。对不同产品品种,主要依据相应包装物耗用情况进行区分。   第十七条 税务监控人员应切实履行好职责,及时了解小酒厂的开停业情况和产品生产情况。同时要针对企业生产特点及淡、旺季经营规模较悬殊的状况,实施不同的监控方式、明确不同的监控重点。    (一)以外购酒精或白酒勾兑成品酒的业户,生产周期短、隐蔽性强,管理难度较大。应把了解其进货渠道、核实进货数量作为管理的切入点。    (二)购进原粮酿造白酒的业户,生产周期长(发酵期一般30-45天左右)、出酒率根据发酵期有一定幅度变化。掌握其酵池数量、规模、投料时间、生产周期和出酒率是测算生产量和销售量的关键。    (三)小酒厂旺季一般为中秋节前一个月,春节前两个月,此时应每周到业户经营场所查验一次,淡季也应不定期地到业户经营场所查验,但每月不少于一次。   第十八条 税务机关应加强与工商管理、技术监督等部门的联系,通过多种渠道了解小酒厂的情况。特别是定期与技术监督部门核对,通过白酒生产许可证的发放情况来掌握白酒生产企业的增、减等变化情况。 草青青A 2009-11-12 09:57:04 消费税采用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两种计税方法。 (一)以价定率应纳税额的计算 采用从价定率方法计算应纳税额,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消费税额=销售额×适用税率 当应税消费品的适用税率已定时,应纳税额的计算是否正确,关键取决于销售额的确认。而销售额的确认又因销售额形成的方式不同而有所区别,现分述如下: 1.销售自制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 (1)应税销售额的确认。纳税人对外销售其生产的应税消费品,应当以其销售额为依据计算纳税。这里的销售额包括向购货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不包括应向购货方收取的增值税税额。如果纳税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未扣除增值税税款或者因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而采取价税合并形式收取货款的,在计算消费税额时,应换算成不含增值税额之后再行计算,其换算公式为: 应税消费税的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这里所说的价外费用与增值税规定的价外费用相同。 对于应税销售额的确认还有一些特殊规定: ①应税消费品连同包装销售的,无论包装是否单独计价,也不论在合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缴纳消费税。如果包装物不作价随同产品销售,而是收取现金,此项押金不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纳税。但对因逾期未收口的包装物不再退还的和已收取一年以上的押金的,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按照应税消费品的适用税率缴纳消费税,对既作价随同应税消费品销售,又另外收取押金的包装物的押金,凡纳税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予退还的,均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按照应税消费品的适用税率缴纳消费税。 ②有些应税消费品可以按销售额扣除外购已税消费品买价后的余额作为计税价格计算缴纳消费税(所谓“外购已税消费品的买价”,是指购货发票上注明的销售额,不包括增值税税款)。例如,外购已税烟丝生产的烟;外购已税白酒和酒精生产的酒;外购已税化妆品生产的化妆品;外购已税护肤扩发品生产的护肤护发品;外购已税珠宝玉石生产的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外购已税鞭炮焰火生产的鞭炮焰火等。这项规定,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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