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 1,投诉商家自行承诺未履行说好的今天发出未发出会有什么处罚
- 2,怼酒瓶体外观被指抄袭开发者宝丰酒业对此有何回应
- 3,宝丰酒厂倒闭了吗
- 4,厂方突然反悔不签合同了邮件确认内容可以追讨吗
- 5,未确认的确定承诺
- 6,乙方没兑现口头承诺条件该怎么处理2625
- 7,老板承诺的话未实现怎么办
- 8,辞职后公司承诺没达到
1,投诉商家自行承诺未履行说好的今天发出未发出会有什么处罚
这个应该是没有惩罚的 但是商家如果与你有合同约定的 那么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的办法惩罚商家
2,怼酒瓶体外观被指抄袭开发者宝丰酒业对此有何回应
怼酒被指酒瓶外身是抄袭的,网红白酒品牌也是由此惹上侵权官司,开发者宝丰酒业也是表示公司已向人民法院正式提起诉讼。这件事也是引起了很多人的关注,都在期待着后续的结果。4月16日,上海开山酒业有限公司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平台表示开山酒业的“使用开山酒瓶的“怼”酒在线上、线下、终端销售,这一侵犯知识产权行为 ,已经对开山酒业造成了很大的损失,同时也影响了公司品牌形象,所以已经向法院提交了诉讼。法院是否接受还是要咨询律师。不过关于这件事情他们会选择一直打下去的,为了公司的形象。怼酒是许昌胖东来商贸集团和宝丰酒业联合开发的一款产品,胖东来相关人员表示,怼酒商标属于宝丰酒业,胖东来是独家运营,目前线下还正常销售,所以并不存在抄袭,宝丰酒业在听到这则消息之后也只是表示已关注,然后就没有其他的行动,胖东来方面表示,商品也是在正常销售中,他们想要起诉就起诉呗,商标什么的都有,自己也不怕什么。但是关于上述所说这件事情跟商标没有关系,说的是酒瓶瓶身抄袭,跟商标没有太大得到关系,开山酒业也是表示,开山为保护完整独立的著作权,对“开山酒瓶”申请并获得了版权登记以及外观设计专利 ,但是随后白酒行业观察人士欧阳千里表示,外观专利保护力度不大,除非对方100%模仿,如果对方有几处微改,在法理上很难断定是抄袭、模仿。 所以这件事情最后的发展结果会怎么样我们目前也不知道,但是从事酒行业我们要尊重行业、怀有敬畏之心,就设计层面来说,我们同样需要尊重原创,尊重行业。” 不仅仅是酒业其他的也是一样,我们要尊重原创,不能没有下线的去为了利益损害别人的成果,那样真的很恶心,这种风气也是走不远的。
3,宝丰酒厂倒闭了吗
没呢 好像快了
当然不可能,我朋友在那上班呢!
没倒闭,只不过在河南几个市内销售,打不开市场。
没有呢
4,厂方突然反悔不签合同了邮件确认内容可以追讨吗
可以。厂房确认订单,是一种承诺行为,承诺一旦做出,则合同成立。我国合同法又规定,合同可以采用电子形式订立。因此,双方合同已经成立,你们可以要求对方执行。当然,这是一般的情况,如果你们存在特殊情况则另当别论
应该不能吧。
5,未确认的确定承诺
正如鲁迅先生所说的“也许大概真的是吧”。“真的是吧”相似于这个确定承诺,即可能性基本确定,比如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三个月以后交货,这个合同签订下来公章盖上,就发生了法律效率,预期不会违约,那就是一份可以基本确定的承诺。“也许大概”相似于“未确认”,因为毕竟是三个月以后才交货,将来的事情谁晓得会发生啥变故,所以从现在开始的三个月只能,需要就公允价值作出判断,直至交货这个事情真的发生了。
6,乙方没兑现口头承诺条件该怎么处理2625
甲方与我签定了一份网站制作合同,春节前甲方支付的预付款,我开始安排雇员做程序(同时我支付给程序员50%费用),春节后,甲方与我补的合同,但合同上未写明违约如何处理,当时甲方口头承诺不会违约,我口头说如果违约违约金是总额的20%。虽然没有违约条款,但甲方的权利和义务项中有“依合同约定时间内支付费用”。现在甲方说网站不做了,而且让我退还他预付款。我与各程序员也有条款,程序员没一个退钱给我。甲方依旧催要。我该怎么办?这钱我必须退还给甲方吗?
7,老板承诺的话未实现怎么办
可起诉他。
酒话也能信啊 :)从法律上分析:这是属于赠与合同,除非对方自愿履行,否则无法强制履行
这还能怎么办,就当你老董从没有说过,千万不要在老董面前提这事,既然他“忘了”,那你也要忘了,毕竟他才是老董,虽然这样说有点那啥,不过现在的社会就是这样
凉拌吧
很多老板爱许愿,能怎么办?找去,前途还有吗?觉得没希望就辞职,这样的老板做不成大事业的
这肯定不是个法律问题。老板可能是忘了,或者喝高了。如果他不给,你可以让跟他亲近的人开玩笑跟他提一提。
8,辞职后公司承诺没达到
找他们算,我就发现,为什么许多小老板都没工人仗义,在工人那点工资上扣扣嗦嗦,是不是在这方面没有强硬的法律给他们惯的,如果谁的工厂发现苛扣工人工资事件就象酒驾那样处理,我想会好的。
口头承诺没有证据,很难兑现,离职还是要按照程序办理。 离职手续,当事人可以提前向单位申请离职,也可以与单位协商,如果单位有违法的,可以直接离职。 之后,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