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妃红枇杷酒业有限公司,我离职后公司尚欠18天工资没给我打电话给老板老板说跟老板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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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离职后公司尚欠18天工资没给我打电话给老板老板说跟老板娘

不给不行,你的工资就是你的,一分都不能少
你好!再打啊。仅代表个人观点,不喜勿喷,谢谢。

我离职后公司尚欠18天工资没给我打电话给老板老板说跟老板娘

2,福建天妃红上市了真的假的有没有批文啊

有的啊,2012年省外经委对天妃红赴美上市补助三十万;2013年省发改委上市后备名单(莆田市金融办14号文件);上市后省政府还发了认定文件;
那么大的公司应该是真的啊!他们家是做枇杷酒的吧

福建天妃红上市了真的假的有没有批文啊

3,天妃红的枇杷酒好不好喝啊

挺适合女孩子喝的,不过本姑娘会所喜欢喝他们的枇杷汁!
对我这平常不大能喝酒的来说 ,挺适合的,上次喝的好像是御品,口感不错的
口感不错,不过刚开始喝有点不适应,多喝两口就慢慢的喜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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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求助问下我和公司签个3年合同试用期1个月 做了16天后被

可以。试用期内被证明不合格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关系。但劳动者已经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该按实际工作天数当天结算工资给劳动者。这是有相应的法律规定。
试用期也是有工资的,而且既然你们已经签署了正式合同就不是试用期了吧。如果合同上有表明试用期没有工资,那你就真的拿不到,否则算拖欠工资吧
不可以,因为是试用

5,入职当月离职在职20天除去公休实际出勤14天请问公司应该给

你好,根据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所以说社保单位可以不办理。关于公积金,不是单位必须办理的,所以也可以不办理。
用人单位的说法没有法律依据。只要是形成劳动关系,就应从劳动合同开始履行当月起为劳动者参加社保五险,否则违反《社会保险法》会被处罚。当月哪怕出勤一天也应该正常参加当月社保。
不应该履行,30日为法定的界限。

6,说好试用期3个月我才干了15天公司就要变相辞退你我能拿到工资

根据《劳动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可见,单位应及时足额支付你劳动报酬,如果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鉴于你的工作时间比较短,应做好多次协商催讨的准备,如果发生争议,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你好,就你描述的问题,律师答复如下: 首先,你们要确认和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的事实,如 工资单,考勤记录,工作过程中的文件记录。 其次,确认劳动关系后,对于单位拖欠工资的违法行为,可以要求单位补发工资。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不签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
最好去申请劳动仲裁处理。
工资能够拿到公司辞退你必须出具相应的证明文件 证明您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合格 如果您想继续留在公司工作 可以与公司争取一下 向当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仲裁不收费
如果单位能证明你试用期不合格是可以辞退你的,但工资必须支付给你。
如果你所在单位能证明你在试用期不合格是可以辞退你的,但工资必须支付给你,这是你的劳动所得

7,签了劳动合同 我以提前一个月打辞职 现在到期啦 老板一直说等招到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这就明确赋予了职工辞职的权利,而且这种权利是绝对的,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无须任何实质条件,只需要履行提前通知的义务即可。原劳动部办公厅在《关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复函》中也指出:“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须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超过30日,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用人单位应予以办理。”http://www.lawtime.cn/info/laodong/cizhi/2010120983908.html我也是在网上现找的,希望对你有帮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据此,你可以到期后直接通知你的老板,然后不去上班就可以了。老板也无权追究你。如果老板要求i你继续工作,你还碍于情面,那么你可以提出一定条件,例如涨些工资等。
竹子的答案:真想辞职吗?想清楚吗?真想辞职这个愿望一定会实现的。没有签合同你是自由人.我的看法是:1》老板不会不批。现在的辞职是家常便饭。每个老板都有充分的准备。若你表现不好,领导是巴不得你主动辞职,他可以减少费用。如你表现很好,一旦决心辞职,领导会事先做挽留你的工作,一旦领导明白无可挽留,很是无奈,天要下雨娘要出嫁,一切随缘。领导都会想得开的。他会想办法与你沟通,沟通后你还是坚持走,他一定会让你走。因为他明白,留人留不住心,俗话说,和尚走了有道人,旧人离去有新人呀!2》不批也可以走。这是意外情况,万一有个别的领导不太明智,会以各种借口留人,即使这样,他也留不住。我们可以按自动辞职处理。3》会有一些经济小损失。公司辞你的职与自己主动辞职,有的单位会有一些规定,就是当月的工资支付问题,我认为真的想走,有些小小的损失也应自己承担。4>按公司的规定或合同办理。正常的情况公司都有签用工合同,都有关于辞职的规定,你完全可以按照规定办理。总之真想走,有的是办法。但是要明白:跳槽要代价,理当细思量。
保留好证据,确认是30天了,直接走人就行,不给办手续就把他仲裁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三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   (二)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   (三)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的;   (四)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五)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六)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七)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八)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九)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十)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十一)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十二)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十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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