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九通糖业烟酒副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洋酒分公司,五十人以下的零售企业责任有限公司董事会三人设董事长副懂事

1,五十人以下的零售企业责任有限公司董事会三人设董事长副懂事

合同法规定:规模小、人员晓得有限公司可以只设一、两名监事,不用设监事会。

五十人以下的零售企业责任有限公司董事会三人设董事长副懂事

2,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出资方式为人民币请问公司清算债务

如果股东把个人财产和公司财产是混同的,则股东要承担偿还责任;如果是分开的,则股东仅就其出资额为责任限额承担责任,不会再拿钱出来,不会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出资方式为人民币请问公司清算债务

3,无限责任公司个人独资企业个人独资公司个体工商户

1、有限责任公司以公司资产承担有限责任,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个人独资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没有无限责任公司。 3、个体工商户,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 4、股份有限公司以公司资产承担有限责任。

无限责任公司个人独资企业个人独资公司个体工商户

4,公司对其债务承担无限责任股东承担有限责任那假设股东承担的

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债权人承担责任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你说的情况就是资不抵债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可以申请破产清算,清算的资产无法偿还债务的话,那么只有债务人自认倒霉了。股东不需要为这部分债务承担责任。因为他们只以自己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这就是为什么叫有限责任公司的原因
这种情况叫资不抵债,公司破产倒闭被清算,也就是公司死了,债主把尸体瓜分。不过也可以“债转股”就是债主变成股东,让公司继续活着。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5,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与其他有

选AB 根据《公司法》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而普通有限责任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为三万元。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因此AB正确。而无论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还是普通有限责任公司,年终财务报告均须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股东也都承担有限责任,因此CD不正确。一人公司是《公司法》修改之后的亮点,在当年立即被考察,所以考生应该对于每年教材新增的考点重点复习。

6,有限责任公司的法人代表出资时已按时足额出资当公司资不抵债时

一般不要。但如果有你讲的法人代表是公司股东,如有抽逃资金的情况,在抽逃资金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参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80条规定:“被执行人无财产清偿债务,如果其开办单位对其开办时投入的注册资金不实或抽逃注册资金,可以裁定变更或追加其开办单位为被执行人,在注册资金不实或抽逃注册资金范围内,对申请执行人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对外承担的是有限责任,正常情况下,公司资不抵债,出资人不承担偿债义务。
你好!公司是独立的法人主体,公司的债务由公司财产承担,当公司资不抵债时,那么就是公司宣告破产,没有法人代表什么事。仅代表个人观点,不喜勿喷,谢谢。

7,有限责任公司和无限责任公司具体在哪里有区别区别是什么最好能

有限责任是你破产了仍要负责公司的债....要用老板的私人财产抵债...而无限公司则不同....
有限责任公司是指责任的有限性,就是说比如公司倒闭了或总裁犯法,与他的家人无关,责任是有限的,所以有些人就会假离婚,然后把财产转移给老婆,那国家对那部分资产也没法子啦. 无限就是相反的意思啦,就是有连坐啦,家人也要承担责任. 我们上政治课时老师讲的也就是这个意思了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我国的“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1.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有限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这类公司,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样。 2.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股份公司,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这类公司,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股份有限公司”或者“股份公司”字样。 无论有限公司还是股份公司,他们最大的特点就是股东对公司承担的责任是有限的,并以其出资额为限。也就是说,当公司资产不足以偿还其所欠债务时,股东无需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即不需股东替公司还债。 相对于承担有限责任的公司(包括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而言,无限责任公司是指股东对公司及其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也就是说,如果公司不能偿还债务时,由股东承担清偿责任。在我国,是不允许设立无限责任公司的,但却允许设立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如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这些企业不是独立法人,所以不能成为公司,并且由企业业主直接承担无限的企业责任。 另外,还有一种公司,叫做两合公司,其一部分股东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而另一部分股东则对公司承担无限责任。因此。两合公司同时具备有限公司和无限公司的特点。同样的,在我国,是不允许设立两合公司的。 所以,有限责任公司与有限公司是一回事。 另外,公司办理了工商注册后,公司名称受法律保护,且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应当使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不能改变、增减其中的任何一个字。比如,“ABC有限公司”不能被称为“ABC有限责任公司”,反过来,“DEF有限责任公司”也不能被称为“DEF有限公司”,否则在法律上将被视为两个不同的公司。 回答完毕,希望对你的提问有帮助,如果满意请采纳o(∩_∩)o...哈哈
我国不允许存在无限责任公司这种公司体制~!
区别在‘有’和‘无’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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