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酒的gb是什么,醇醇GB是什么

1,醇醇GB是什么

是一种国家食品安全法中规定可以使用的食品添加剂。

醇醇GB是什么

2,酒的gbt是什么意思啊

它的意思是国家推行标准。一般都有一个,国家标准,酒企都是按照这个标准进行生产。而每种标准都有不同的规定。

酒的gbt是什么意思啊

3,白酒执行标准gbt20822

gb/t26760是(酱香型)粮食酒(1)固态法白酒的执行标准: GB/T10781.1(浓香型)、GB/T 10781.2(清香型)、GB/T 26760(酱香型),指纯粮酿造的酒。(2)固液结合法白酒的执行标准:GB/T20822,白酒中一部分为酒精酒,一部分为粮食酒。(3)液态法白酒的执行标准:GB/T20821,以食用酒精为酒基。

白酒执行标准gbt20822

4,酒的执行标准GB101781

白酒的执行标准主要指产品执行标准,其主要是按香型分:有GB/T 10781.1-2006 浓香型白酒、GB/T 26760-2011 酱香型白酒、GB/T 10781.2-2006 清香型白酒、GB/T 23547-2009 浓酱兼香型白酒、GB/T 20823-2007 特香型白酒、GB/T 10781.3-2006 米香型白酒、GB/T 16289-2007 豉香型白酒、GB/T 14867-2007 凤香型白酒、GB/T 20824-2007 芝麻香型白酒、GB/T 20825-2007 老白干香型白酒、GB/T 26761-2011 小曲固态法白酒、DB50/T 15-2008 小曲白酒、DB34/T 1315-2010 柔和型白酒、DB34/T 1258-2010 淡雅型白酒、DB34/T 1791-2012 明绿香型白酒、SB/T 10713-2012 白酒原酒及基酒流通技术规范、DB34/T 1623-2012 绵柔型老明光白酒等等。
搜一下:酒的执行标准GB101781

5,gbt1078122008是什么意思

一份国家标准,但现行版本号是2006,不是2008GB/T 10781.2-2006 清香型白酒本标准规定了清香型白酒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要求、分析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清香型白酒的生产、检验与销售。
清香型白酒国家标准gb/t10781.2是“清香型白酒”国家标准,GB意思是国家标准,T10781.2的意思是清香型白酒的标准。GB/T10781.2规定清香型白酒酒精度低度为25%Vol-40%Vol,高度为41%Vol-68%Vol。gb/t10781.2的白酒须以粮谷为原料,经传统固态发酵、蒸馏、陈酿、勾兑而成的,未添加食用酒精及非白酒发酵产生的呈香呈味物质,具有以乙酸乙酯为主题的复合香的白酒。感官要求无色或微黄、清亮透明,清香纯正,具有乙酸乙酯为主体的优雅、协调复合香气,口感柔和、绵甜爽净、余味悠长。
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回答您好,我是您咨询的导师小眈,我正在为您整理答案~请稍等哦![开心]您好,小眈很荣幸为您解答[开心]~根据您的描述:答案是:1、GBT/ 10781.2是“清香型白酒”国家标准。其中GB的意思是国家标准,T 10781.2代表的种类为清香型白酒。2、GBT/ 10781.2的现行版本为2006版,即GB/T 10781.2-2006,于2007-05-01开始实施。该版本标准规定了清香型白酒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要求、分析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清香型白酒的生产、检验与销售。各类白酒的国家标准分类代码:1、固态法白酒的执行标准: GB/T10781.1(浓香型)、GB/T 10781.2(清香型)、GB/T 26760(酱香型),固态法白酒指纯粮酿造的酒。2、固液结合法白酒的执行标准:GB/T20822,白酒中一部分为酒精酒,一部分为粮食酒。3、液态法白酒的执行标准:GB/T20821,以食用酒精为酒基。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您~祝您身体健康!麻烦给小妹一个5星赞哦[开心]!
GB意思是国家标准, T10781.2的意思是清香型白酒.

6,浓香型白酒新国家标准是什么

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浓香型白酒》GB/T10781.1-2006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其主要变化如下: 一、增加定义 明确标准 《浓香型白酒》GB/T10781.1-2006新标准代替了《浓香型白酒》GB/T10781.1-89和《低度浓香型白酒》GB/T11859.1-89两个标准,将两个标准合为一项。为便于区别液态法白酒和固液法白酒,新标准中增加了浓香型白酒的定义,进一步强调浓香型白酒是以粮谷为原料,经传统固态法发酵蒸馏、陈酿、勾兑而成的,未添加食用酒精及非白酒发酵产生的呈香呈味物质,是具有以己酸乙酯为主体复合香的白酒。 二、扩大范围 明晰分类 标准规定,按产品的酒精度分为: 高度酒 酒精度41%vol-68%vol;低度酒 酒精度25%-40%vol。 高度酒的上限由原标准的59%vol调至68%vol;低度酒的下限由原标准的35%vol调至25%vol,而上限由原标准的39%vol调至40%vol,从而扩大了标准的范围,适用性更强。 三、重新分级 品质升格 新标准分为优级和一级,去掉了原标准GB/T10781.1-89和GB/T11859.1-89中的二级,使分类更便于操作,去除了品质和口感较差的二级酒,更符合生产厂家的实际情况。 四、实事求是 引导辟误 在高低度酒的感官要求中加了一条注解:当温度低于10℃以下时,允许出现白色絮状沉淀物或失光,10℃以上应恢复正常。因为构成酒体风味特征的众多香味物质,在温度较低时会出现失光浑浊现象;当酒温上升至10℃以上时又呈现透明。这一特殊可逆现象是中国传统固态发酵白酒的特色,也是高级酯类物质的物理状态变化。作为长期困扰白酒厂家的一个问题,通过新标准的标注,企业有了国家行业层面上的理论阐释,给客观存在的现象一个合理恰当的说明,同时,让广大消费者对白酒产品的这一特殊现象有了全面深入的了解。 五、调整指标 符合实际 酒精度的表示由原来的%(v/v)改为%vol,总酸、总酯、己酸乙酯各项指标也进行了相应的调整。由于白酒中的醇类、酸类、酯类含量变化是一个漫长的平衡过程,即使装瓶后,由于醇、酸、酯的水解过程是可逆的,酯类会分解成酸和醇,因而在一定时间内会发现总酸含量升高、总酯下降的现象。本次新标准的修改,总酸、总酯的含量只规定了下限,并比原标准有所降低。己酸乙酯的上限增大了,而下限降低了,从而使上下限的范围扩大了,便于白酒厂家更好地控制各项指标,使生产指标符合新标准。 六、卫生指标 规范统一 新标准规定了高低度浓香型白酒的卫生指标,统一规定为GB2757,从而代替了原低度浓香型白酒的卫生指标单列的标准,使浓香型白酒的标准更规范统一。 七、总酯测定 方法变动 浓香型白酒中总酯的测定方法有变动,增加了用40%vol无酯酒精做空白试验,试验过程、条件和原标准相同。
GB/T 10781.1-2006

7,酒瓶上的QSQBGSGB是什么意思

qs是食品“质量安全”(qualitysafety)的英文缩写,带有qs标志的产品就代表着经过国家的批准所有的食品生产企业必须经过强制性的检验,合格且在最小销售单元的食品包装上标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并加印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标志(“qs”标志)后才能出厂销售。没有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标志的,不得出厂销售。自2004年1月1日起,我国首先在大米、食用植物油、小麦粉、酱油和醋五类食品行业中实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
QS认证的费用  1:申请费用:2200/单元。同时申请两个含两个以上的,每加一个加收20%  2:检验费用: 按照各省标准执行。  3:咨询服务费用:按咨询机构标准执行,一般为12000~15000元。包括企业标准备案咨询费用。  QS认证程序  一、申请阶段   15个工作日   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企业(含个体经营者),应按规定程序获取生产许可证。新建和新转产的食品企业,应当及时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证。省级、市(地)级质量技监部门在接到企业申请材料后,在15个工作日内组成审查组,完成对申请书和资料等文件的审查。企业材料符合要求后,发给《食品生产许可证受理通知书》。 20个工作日   企业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企业从接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通知起,在20个工作日内补正,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撤回申请。   二、审查阶段   40个工作日   企业的书面材料合格后,按照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规则,在40个工作日内,企业要接受审查组对企业必备条件和出厂检验能力的现场审查。现场审查合格的企业,由审查组现场抽封样品。   10个工作日(1)   审查组或申请取证企业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将样品送达指定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10个工作日(2)   经必备条件审查和发证检验合格而符合发证条件的,地方质量技监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对审查报告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将统一汇总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国家质检总局。   10个工作日(3)  省级质量技监部门在送出汇总材料后,保证国家质检总局在10个工作日内能够收到该材料。  10个工作日(4)   国家质检总局收到省级质量技监部门上报的符合发证条件的企业材料的,在10个工作日内审核批准。   三、发证阶段   15个工作日   经国家质检总局审核批准后,省级质量技监部门在15个工作日内,向符合发证条件的生产企业发放食品生产许可证及其副本。   许可证相关时间   证书   食品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不同食品其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限在相应的规范文件中规定。   换证   在食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前6个月内,企业应向原受理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换证申请。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按规定的申请程序进行审查换证。   年审   对食品生产许可证实行年审制度。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应当在证书有效期内,每满1年前的1个月内向所在地的市(地)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年审申请。年审工作由受理年审申请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实施。年审合格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在企业生产许可证的副本上签署年审意见。   变更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在食品原材料、生产工艺、生产设备等生产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开发生产新种类食品的,应当在变化发生后的3个月内,向原受理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食品生产许可证变更申请。受理变更申请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审查企业是否仍然符合食品生产企业必备条件的要求。   企业名称发生变化时,应当在变更名称后3个月内向原受理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食品生产许可证更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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