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业快讯丨斥800万,某企业估计年产甲产品40万件固定成本总额为800万元单位产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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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某企业估计年产甲产品40万件固定成本总额为800万元单位产品的

(800/40+5)X(1+20%)=30元/件。
a产品的价格=(10x40000 +100000)/40000x(1+20%)=15元

某企业估计年产甲产品40万件固定成本总额为800万元单位产品的

2,工商银行私人银行标准800万元存款资产800万元

金融资产800万
大约在1万元左右。
大约在1万元左右。
金融资产800万

工商银行私人银行标准800万元存款资产800万元

3,某种商品的进价为800元出售时标价为1200元商品准备打折出

因为如果正好利润率为5%时 商品时挣了40元 就是此时卖840元 因为不低于5% 所以卖家得高于840元 当卖840元的时候 840/1200=0.7 也就是打7折的时候正好利润率为5% 所以至多可以打7折

某种商品的进价为800元出售时标价为1200元商品准备打折出

4,某商品原价 800 元 出售时标价为1200元要保持利润率不低于5

800×(1+5%)=1200×x解得x=0.7 即可以打七折答案是C
800*(1+5%)=840 (1200-840)/1200*100%=60% 所以打六折
利润率的主要形式有成本利润率有销售利润率,看怎么理解本题中的利润率了
1200-x>800×105% x<360360/1200=30%100%-30%=70%B
800x(1+5%)÷1200= 0.7=七折 答:至多打七折。
解:设最多x折 1200x-800≥800*5% 1200x≥840 x≥70% 所以最多打7折

5,求会计税收高手解答 急 1某公司当年实现利润总额为800万税务机关

第一题:1、实发工资新税法可以全额扣除,2、工会经费扣除限额为工资的2%,福利费为14%,职工教育经费为2.5%,以上三项可扣除80*(2%+14%+2.5%)=14.8万元>12万元,不调整,3、赞助支出不得扣除,调增10万元,4、国库券利息收入为免税收入,调减15万。该公司当年应纳税所得额为800+10-15=795万元。第二题:当年应纳税所得额6000-2000-450-1000+10+5=2565万元;弥补以前5年度亏损2565-160-140=2265万元。 应纳企业所得税2265*25%=566.25万元。第三题:题目没有标明是哪一年度,工资薪金的个人所得税不能计算。因为2011年9月前是2000起征点,之后是3500.第四题同第三题。。
电脑申报的话你可以打电话给软件开发商 其余的你可以去你们当地的会计事务所问一下 因为各个地方填的东西不一样 我们这里就有好多东西和实际填的不一样

6,居民企业产品销售收入4000万销售费用800万其中包含广告费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 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4000W*15%=600W该企业所得税税前可以扣除的广告和业务宣传费为600W;700W-600W=100W800W-100W=700W所以该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在不考虑其它因素的情况下,允许扣除的销售费用应为700W,余下的100W可以留待以后年度扣除。
根据2006年10月30日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广告费,业务宣传费”作为期间费用归入“销售费用”科目核算(旧制度在“营业费用”科目中核算),在税前全部列支,期末转入“本年利润”科目借方,作为会计利润的抵减额。 2、新准则指南中取消了“预提费用”和“待摊费用”两个科目,对于广告费用不得预提和待摊。 3、广告创造的品牌,相当于企业自创的商舆,类似于企业的无形资产。而新的《企业所得税法》第二章第十二条明文规定:“下列无形资产不得计算摊销费用扣除:……(二)自创商誉……”。但为了体现收入配比原则,税法上允许在以后年度摊销。则对于超过比例的部分可结转到以后年度扣除的广告费,就是本文重点分析的财税差异。 4、以上财税差异,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规定的暂时性差异,所得税会计应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并采用了一些的新的会计科目——“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应交税费”代替“应交税金”、“所得税费用”代替“所得税”。 5. 广告宣传费的税前扣除标准: 指不超过全年销售(营业)收入的15%部分可以扣除,超过部分可转入以后年度继续扣除。销售(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视同销售收入

7,800万案件受理费是多少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三)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  (四)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  (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  (六)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六)项规定的幅度内制定具体交纳标准。  如需其他其他内容可直接从《诉讼费用交纳办法》查找。
期待看到有用的回答!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三)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  (四)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  (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  (六)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六)项规定的幅度内制定具体交纳标准。  如需其他其他内容可直接从《诉讼费用交纳办法》查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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