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粮食白酒100吨取得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300万元应缴纳的消费税
消费税=3000000*20%+100*1000*2*0.5=700000
2,白酒和烟的消费税
粮食白酒的从量税是0.5元/斤,100吨要换算成斤就是100*1000*2,所以要交的从量税就是0.5*100*2000元,然后因为题目计算的单位是万元,所以还要除以10000,这是元和万元的单位换算另外按照规定,处啤酒黄酒之外,其他酒类的包装物租金在销售的时候就直接计入销售额计征消费税,因此没收的押金是已经交过消费税的了,不在重复计税
3,现行税法规定粮食白酒如何征税
从价计征:按销售收入的25%;
从量计征:每销售1千克1元。
按亮计征
4,某白酒企业为一般纳税人某月销售白酒100吨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300万
白酒消费税按照定额税额240元/吨进行征收,所以,某白酒企业为一般纳税人,某月销售白酒100吨,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300万,该企业本月应缴纳消费税为:100吨*240元/吨=24000元/吨。 一、定义: 消费税,是以消费品的流转额作为征税对象的各种税收的统称。属于流转税的范畴。在对货物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少数消费品再征收一道消费税,目的是为了调节产品结构,引导消费方向,保证国家财政收入。 二、纳税人: 消费税的纳税人是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三、消费税的计算方法: 1、从价计税时: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额×适用税率 2、从量计税时: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适用税额标准 3、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 a、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 b、用于其他方面的: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 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 4、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由受托方交货时代扣代缴消费税。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 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 5、进口应税消费品,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组成计税价格 =(关税完税价格+关税)÷( l- 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 =组成计税价格 ×消费税税率 6、零售金银首饰的纳税人在计税时,应将含税的销售额换算为不含增值税税额的销售额。 金银首饰的应税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组成计税价格=购进原价×(1+利润率)÷(1-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 =组成计税价格×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 7、对于生产、批发、零售单位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或未分别核算销售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5,白酒纳税比例是多少
白洒特殊的地方在于消费税,白酒的消费税即要从价计征又要从量计征,从量计征是每斤0.5元,从价计征是价格的20%
6,白酒消费税从量计算
白酒消费税采用复合计税办法,白酒生产企业往往涉及生产加工、委托加工、产品进口、成套销售、视同销售等不同业务类型,消费税的计税价格确定也不尽相同,实务中较难把握。现将几种特殊情形下白酒消费税计算的方法进行介绍: 1、委托加工产品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可以扣除已纳消费税,但是粮食白酒不属于可以扣除的应税消费品之列。实行复合计税办法的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 2、国外进口商品 进口酒类应税消费品,按复合计税办法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进口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例如,2012年10月,某企业进口某外国品牌白酒300吨,每吨到岸价格为15000元,白酒的关税税率为20%。组成计税价格=300×(15000+15000×20%+2000×0.5)÷(1-20%)÷10000=712.5(万元),应纳消费税=712.5×20%+300×2000×0.5÷10000=172.5(万元);应纳增值税=[300×(15000+15000×20%)÷10000+172.5]×17%=121.125(万元)。 3、核定计税价格 税法规定,纳税人应税消费品的计税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计税价格。《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白酒消费税征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9〕380号)规定,白酒生产企业销售给销售单位(销售公司、购销公司以及委托境内其他单位或个人包销本企业生产白酒的商业机构)的白酒,生产企业消费税计税价格低于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下同)70%以下的,税务机关应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最低计税价格核定标准如下:(一)白酒生产企业销售给销售单位的白酒,生产企业消费税计税价格高于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70%(含)以上的,税务机关暂不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二)白酒生产企业销售给销售单位的白酒,生产企业消费税计税价格低于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70%以下的,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由税务机关根据生产规模、白酒品牌、利润水平等情况在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50%至70%范围内自行核定。其中生产规模较大,利润水平较高的企业生产的需要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的白酒,税务机关核价幅度原则上应选择在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60%至70%范围内。已核定最低计税价格的白酒,生产企业实际销售价格高于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的,按实际销售价格申报纳税;实际销售价格低于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的,按最低计税价格申报纳税。例如,某酒厂2012年11月份销售白酒100吨,对外销售不含税单价6000元/吨,进项税额为82000元。该酒厂设立一个销售部,酒厂销售给销售部的白酒价格为4000元/吨。税务机关核定该酒厂销售白酒的最低计税价格为5500元/吨,则酒厂应纳消费税=100×5500×20%+100×2000×0.5=21(万元);应纳增值税=100×6000×17%-82000=20000(元)。 4、成套产品销售 将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应从高适用税率;对于除啤酒、黄酒以外的酒类包装物及押金,应在收取时计征增值税和消费税,包装物押金要还原成不含税价格计算;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例如,酒厂将自己生产的粮食白酒与黄酒共10吨组成礼品套装出售给某商场,总售价60万元,随货销售的包装物不含税价为12万元,假设包装物未单独计价,收取包装物押金2.34万元,向商场收取品牌使用费3.51万元,进项税额为76500元。则计征消费税时适用白酒消费税税率,应纳消费税=(600000+120000+23400÷1.17+35100÷1.17)×20%+10×2000×0.5=164000(元);应纳增值税=(600000+120000+23400÷1.17+35100÷1.17)×17%-76500=54400(元)。 5、产品视同销售 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纳税人将自产消费品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和抵偿债务的,以最高销售价格作为消费税的计税依据。其他按照同类商品的售价或加权平均价计算。例如,某酒厂将自产的2吨粮食白酒换取原材料,对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30万元,进项税金为5.1万元;酒厂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35万元。自产白酒的成本价为22万元。同类粮食白酒最高不含税售价为40万元。应纳消费税=400000×20%+2×2000×0.5=82000(元);增值税按售价或加权平均价计算,应纳增值税=350000×17%-51000=8500(元)。
7,白酒100吨等于多少克
100*1000*1000=1亿克
100*1000*1000算下就知道了
100X1000X1000=1亿克
1千万克哟。
8,某白酒生产企业为增增税一般纳税人2010年5月销售粮食白酒100吨
1.从价消费税300万*20%=60万2.从量消费税100*2000*0.5=100000该白酒合计应交消费税70万元
0.5是按从量计算消费税的,每500克征0.5元,2000为1吨的换算单位,即1吨为2000个500克,10000是计算时金额以万为单位。
9,某白酒企业为一般纳税人某月销售白酒100吨取得不含增值税销
白酒是组合计税,消费税从价比例税率是20%,从量定额税率是0.5元/斤。100吨=1000公斤=2000斤,计征消费税100*2000*0.5=100000元/10000=10万元。2000是指100吨换算成2000斤,除以10000是将单位元换算成万元。
希望我的解释能让你明白。
0.5是按从量计算消费税的,每500克征0.5元,2000为1吨的换算单位,即1吨为2000个500克,10000是计算时金额以万为单位。
单位换算,白酒定量消费税0.5元/克。
10,某白酒生产企业当月卖出白酒100吨实现销售收入不含税
2018年5月1日前,增值税销项税额:200X17%=34万元,2018年5月1日后,增值税销项税额:200X16%=32万元,
解:应纳增值税=200x17%+0.2x250x17%=77.52万元。
应纳消费税=200x20%+0.022x250=86.16万元。
按消费税的规定白酒消费税除从价计征外,还从量计征,即每销售1千克征收1元(即每吨1000元)的消费税。
但题中其他消费税税率都列明了,但这个1元没有列明。
如按消费税条例规定,该酒厂应纳消费税:
应纳消费税额=200x20%+0.1x50+0.022x250=92.1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