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厂将委托加工的出售,酒厂代加工产品被告侵权要承担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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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酒厂代加工产品被告侵权要承担责任吗

法律责任
法律责任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如果用人家的品牌,肯定属于侵权,要付法律责任的,

酒厂代加工产品被告侵权要承担责任吗

2,1请问委托加工收回的酒又连续加工成药酒出售需要征收消费税么如果

1,要交,允许扣除酒交过的消费税2,如果没有同类计税价格要进行组价,视同销售朋友,你细细看下最新的税法,清清楚楚写着酒是消费税税目,而酒精不是

1请问委托加工收回的酒又连续加工成药酒出售需要征收消费税么如果

3,甲酒厂为一般纳税人某月发生如下业务

答案: (1)计算乙酒厂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30×2000×(1-13%)+(25000+15000)〕÷(1-25%)=122933.33(元) 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122933.33×25%+8×2000×0.5=38733.33元(注:1吨2000斤)

甲酒厂为一般纳税人某月发生如下业务

4,白酒生产企业将委托加工收回的白酒加工后再销售销售环节需要重新计算消

委托加工收回的白酒,加价后直接对外销售还继续交消费税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消费税若干征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7〕84号)第二条第二款“对自己不生产应税消费品,而只是购进后再销售应税消费品的工业企业,其销售的粮食白酒、薯类白酒、酒精、化妆品、护肤护发品、鞭炮焰火和珠宝玉石,凡不能构成最终消费品直接进入消费品市场,而需进一步生产加工的(如需进一步加浆降度的白酒及食用酒精,需进行调香、调味和勾兑的白酒,需进行深加工、包装、贴标、组合的珠宝玉石、化妆品、酒、鞭炮焰火等),应当征收消费税,同时允许扣除上述外购应税消费品的已纳税款。

5,委托加工收回的散装药酒继续加工成瓶装药酒出售为什么不可以抵减

税法规定如是。依照税法规定,酒(任何酒)与酒税法规定不具备连续性,故不允许抵扣。
厄尔尼诺回答的对,刚才在税收筹划上学到了一个案例。一家白酒企业有四种消费税的筹划方案,这种委托加工白酒,收回后加工成另一种白酒对外销售的情况,缴纳消费税不可抵扣,税负最多。这也侧面印证了酒在消费税抵扣方面不具有连续性,算是一个特例吧!
不可以

6,委托加工收回的白酒加价后直接对外销售还继续交消费税吗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直接对外出售的,不再缴纳消费税;如果委托方以高于委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不属于直接出售,需要按照规定申报缴纳消费税,在计税时准予扣除受托方已代收代缴的消费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消费税若干征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7〕84号)第二条第二款“对自己不生产应税消费品,而只是购进后再销售应税消费品的工业企业,其销售的粮食白酒、薯类白酒、酒精、化妆品、护肤护发品、鞭炮焰火和珠宝玉石,凡不能构成最终消费品直接进入消费品市场,而需进一步生产加工的(如需进一步加浆降度的白酒及食用酒精,需进行调香、调味和勾兑的白酒,需进行深加工、包装、贴标、组合的珠宝玉石、化妆品、酒、鞭炮焰火等),应当征收消费税,同时允许扣除上述外购应税消费品的已纳税款。扩展资料: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有企业、股份制企业、其他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个体经营者及其他个人。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也是消费税的纳税人。消费税是国家为体现消费政策,对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的应税消费品征收的一种税。消费税是对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和进口税法规定的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流转税,是对特定的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在特定的环节征收的一种间接税。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消费税

7,销售公司委托酒厂进行白酒加工酒瓶与包装盒由销售公司购买交酒

根据税法规定,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于委托方提货时,由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即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代交代扣消费税时,酒瓶与包装盒要交消费税,是按照酒厂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如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酒瓶与包装盒的成本要纳入计税价格计算消费税的。

8,税法判断题 1委托加工的粮食白酒收回后继续加工成药酒出售时可

你好,很高兴为你回答问题!1、×解析:白酒没有扣税的规定,不能扣税的,我国消费税的扣税是列举扣税法,没有列举扣税的科目有四个,分别是:酒类,小汽车,油艇,高档手表。除了科目外,还有特定扣除的环节要求的。2、×解析:消费品除了金银及金基银基的首饰在零售环节征消费税外,其他的都是在生产销售环节(卷烟在批发环节也加了一道,这是特殊情况)征,所以商店销售烟酒,只征增值税。如果还有疑问,可通过“hi”继续向我提问!!!
1题错,2题对。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9,消费税题目求大神

原发布者:要快乐人生4             【例题·计算题】甲企业从农户收购了高粱140000千克,3元/千克,总价42万元;所收购的高粱当月全部委托乙公司生产白酒35000千克,收到乙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5万元,税额0.85万元。当月收回的白酒全部销售,收取了不含税价款100万元。  根据以上资料,按下列顺序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合计数。  【例题2·计算题】某市烟草集团公司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持有烟草批发许可证,2018年3月购进已税烟丝800万元(不含增值税),委托M企业加工甲类卷烟500箱(250条/箱,200支/条),M企业每箱收取0.1万元加工费(不含税),当月M企业按正常进度投料加工生产卷烟200箱交由集团公司收回,集团公司将其中20箱销售给烟草批发商N企业,取得含税销售收入86.58万元;80箱销售给烟草零售商Y专卖店,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320万元;100箱作为股本与F企业合资成立一家烟草零售经销商Z公司。    说明:烟丝消费税率为30%,甲类卷烟生产环节消费税为56%加0.003元/支。  要求:根据以上资料,按以下顺序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例题2·计算题】(2016年)  其他相关资料:企业当期通过认证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为8万元,消费税税率为10%。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9月经营状况如下:  (1)生产食用酒精一批,将其中的50%用于销售,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当月应纳消费税=(4000×50+4500×10+4800×5)×10%+4800×20×10%=36500元,相应的会计处理: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365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36500
开吗

10,委托加工收回的白酒加价后直接对外销售还继续交消费税吗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直接对外出售的,不再缴纳消费税;如果委托方以高于委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不属于直接出售,需要按照规定申报缴纳消费税,在计税时准予扣除受托方已代收代缴的消费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消费税若干征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7〕84号)第二条第二款“对自己不生产应税消费品,而只是购进后再销售应税消费品的工业企业,其销售的粮食白酒、薯类白酒、酒精、化妆品、护肤护发品、鞭炮焰火和珠宝玉石,凡不能构成最终消费品直接进入消费品市场,而需进一步生产加工的(如需进一步加浆降度的白酒及食用酒精,需进行调香、调味和勾兑的白酒,需进行深加工、包装、贴标、组合的珠宝玉石、化妆品、酒、鞭炮焰火等),应当征收消费税,同时允许扣除上述外购应税消费品的已纳税款。扩展资料: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有企业、股份制企业、其他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个体经营者及其他个人。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也是消费税的纳税人。消费税是国家为体现消费政策,对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的应税消费品征收的一种税。消费税是对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和进口税法规定的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流转税,是对特定的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在特定的环节征收的一种间接税。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消费税
委托加工收回的白酒,加价后直接对外销售还继续交消费税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消费税若干征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7〕84号)第二条第二款“对自己不生产应税消费品,而只是购进后再销售应税消费品的工业企业,其销售的粮食白酒、薯类白酒、酒精、化妆品、护肤护发品、鞭炮焰火和珠宝玉石,凡不能构成最终消费品直接进入消费品市场,而需进一步生产加工的(如需进一步加浆降度的白酒及食用酒精,需进行调香、调味和勾兑的白酒,需进行深加工、包装、贴标、组合的珠宝玉石、化妆品、酒、鞭炮焰火等),应当征收消费税,同时允许扣除上述外购应税消费品的已纳税款。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直接对外出售的,不再缴纳消费税;但是,特别注意,这里所说的“直接出售”,是指以不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如果委托方以高于委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不属于直接出售,需要按照规定申报缴纳消费税,在计税时准予扣除受托方已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若还有不明白的,可以再问我哦~~
委托加工收回的白酒,加价后直接对外销售还继续交消费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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