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沭南古酒厂源于哪里,临沭南古酒厂向外送酒是公司的车还是个人的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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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公司的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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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南古庄在哪里

河北省藁城市 人口大概8000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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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临沭县南古镇万亩葡萄园在什么地方

在南古镇醋庄后村。葡萄非常好值得参观和品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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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想知道 临沂市 古泉春集团 在哪

公司位于美丽的山东省临沂市临沭县城西工业区
在临沭县南古镇。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5,家有一瓶山东临沭酒厂生产的44古泉老窖谁知道大概年限的告知

山东临沭酒厂现在已经没有了,现在的山东临沭县酒厂已经不生产古泉老窖这个品种,估计是解放后不久生产的一批。
你好!n年前的名字了。叫古泉春都是好久以前了。楼上说的应该没错,酒厂早就改制了,原来的酒厂不存在了。现在叫沂蒙老区酒业有限公司如有疑问,请追问。

6,有在山东省临沭县南古酒厂上班的吗转正需要交钱给公司吗转正后

转正不需要交钱,工资按劳动合同约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条、第八十四条规定,山东省临沭县南古酒厂招用职工,不得收取钱财。违法收取钱财的,由劳动监察责令退还本人,并按每人500——1000元处以罚款。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六条、四十七条、四十八条和《劳动合同法》第十一条规定,山东省临沭县南古酒厂工资分配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和最低工资保护制度,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工资分配形式和水平。职工工资可由双方参照当地同岗位工种工资水平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协商确定。《劳动合同法》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劳动法》第四十六条 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第四十七条 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
没有

7,酒厂职工转正需担保吗

没听过转正需要担保,一般都是签署正式员工接纳协议,或者是正式员工聘用协议,员工转正登记表等。
转正不需要交钱,工资按劳动合同约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条、第八十四条规定,山东省临沭县南古酒厂招用职工,不得收取钱财。违法收取钱财的,由劳动监察责令退还本人,并按每人500——1000元处以罚款。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六条、四十七条、四十八条和《劳动合同法》第十一条规定,山东省临沭县南古酒厂工资分配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和最低工资保护制度,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工资分配形式和水平。职工工资可由双方参照当地同岗位工种工资水平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协商确定。《劳动合同法》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转正不需要交钱,工资按劳动合同约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条、第八十四条规定,山东省临沭县南古酒厂招用职工,不得收取钱财。违法收取钱财的,由劳动监察责令退还本人,并按每人500——1000元处以罚款。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六条、四十七条、四十八条和《劳动合同法》第十一条规定,山东省临沭县南古酒厂工资分配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和最低工资保护制度,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工资分配形式和水平。职工工资可由双方参照当地同岗位工种工资水平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协商确定。《劳动合同法》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劳动法》第四十六条 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第四十七条 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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