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09年3月某酒厂将自产的一种新型粮食白酒5吨用作职工福利粮
你错了一点点,从价和从量的计征分开算,然后再加起来应纳消费税:(8000*(1+10%))/(1-20%)*20%+5*0.5
视同国内销售
2,11 某酒厂将自产薯类白酒1吨2000斤发放给职工作福利其成
虽然我很聪明,但这么说真的难到我了
消费税=4000/(1-5%)*20%+2000*0.5=1842.11增值税的销项额=4000/(1-5%)*17%=715.79
3,某酒厂将自产的白酒和一套酒杯组成成套产品一起对外销售怎么缴纳
售价的20%+0.5元每斤 如果购货方是酒厂的销售公司,且为非独立核算单位,则按照该销售公司的销售价格*20%+0.5元每斤
一起销售,全额征收消费税、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4,税法计算题某酒厂以自产特制粮食白酒2000斤用于厂庆庆祝活动
白酒、卷烟的消费税是复合计税。白酒的消费税税率是每斤0.5元和20%的比例税率2000*12*(1+10%)/(1-20%)*20%+2000*0.5=7600元。
你好!视同销售,成本转费用如有疑问,请追问。
5,1将自产薯类白酒1吨发放给职工
白酒复合计征的,不仅交20%的从价税,还叫每千克1元的从量税)(1)(4000*1*(1+5%)+1000)/(1-20%)*20%+1000(2)白酒的包装物押金是在卖出白酒的时候就已经计入销售额一并征收了消费税了,所以等到逾期的时候就不需要在缴纳消费税了。
消费税=4000/(1-5%)*20%+2000*0.5=1842.11增值税的销项额=4000/(1-5%)*17%=715.79
6,某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自产酒分给职工计入应付福利费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把自产应税消费品,无偿的分给职工做福利,应该视为销售,要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和应交消费税,这是正确的做法。当然不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和应交消费税,那就视为偷税了,不是说将自产的白酒分给职工,且记入应付福利费算是偷税。2、举个例子:企业把自产白酒5吨,成本价为20000元,计税价格为50000元分给职工做福利,已知白酒消费税税率为20%,从量征收消费税为每吨0.5元: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585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5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销项税额)8500结转应交消费税=(从价征收)50000*20%+(从量征收)5*1000*2*0.5=10000+5000=15000元: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15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15000结转销售成本:借:主营业务成本 20000 贷:库存商品 20000特此回答!
没看懂什么意思?
7,会计计算题
1.借:应收账款/银行存款 200+10+﹛200+10)*17%﹜
贷:主营业务收入 200+10
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销项税额) ( 200+10)*17%
销售乙货物,取得含税销售额11.7万元转成不含税的销售收入=11.7/1+17%=10万
运费的7%可以抵扣,随同运费外支付了装卸费1万元,保险费2万,不能抵扣,所以应抵扣的进项税额=10*7%
本月增值税额为=(200+10)*17%-10*7%就是要交的增值税!!
2.先将发票金额合计18.72万转为不含税的18.72/1+17%,应缴的增值税=18.72/1+17%*17%
应缴的消费税一应缴的增值税为计税基数(18.72/1+17%*17%)*30%就是!!
3.该酒厂本期销售税为=18*25%就是!!
11.7玩是什么意思?
计算过程:
1、本月应纳增值税额=200X17%+11.7/1.17X17%-10X7%=35万元
2、该商场应纳消费税=18.72/1.17X30%=4.8万元
3、该酒厂应纳消费税=(18-10)X25%=2万元
1.本月应纳增值税额=200X17%+11.7/1.17X17%-10X7%=35万元
2.该商场应纳消费税=18.72/1.17X30=4.8万元
3.该酒厂应纳消费税=(18-10)X25%=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