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繁荣的酒肆文化

酒楼,是一种传统的中式饭店。酒楼早于唐朝之前经已存在,除了吃饭、喝酒之外,还是社交场所,文人会在酒楼兴诗作赋,商人也会在酒楼谈生意签约。有些酒楼有艺人表演,也有些有妓女陪侍助兴或弹曲。由于是人们聚集的地方,甚至能从中能获得许多小道消息。唐代起又把酒楼称为旗亭,本来是指有提供住宿且有歌妓、舞女表演陪侍的宴饮场所,后来没有住宿设施的也称为旗亭。  

近代以来广东酒楼发展蓬勃,形成特有的粤式酒楼文化,并流传到香港,成为香港饮食文化的重要部分,港式酒楼文化也流传至世界各地。

胡人经营酒肆是唐朝娱乐行业的主力,唐朝酒肆繁荣的背后,也是其酒文化发展繁荣的体现。  

胡人的经营  

唐代经济发达、文化繁荣,城市仍实行坊市制度,而且市区之内酒肆遍布。史载,当时名气的是《酉阳杂俎》中提及的长安长乐坊安国寺的“红楼”和《广舆记》写到的宝鸡县陈仓城内的“卖酒楼”。多姿多彩的酒肆及其在社会中的作用,也反映在脍炙人口、历久不衰的唐诗中。  

酒肆

酒肆

韦应物在《酒肆行》中力铺陈长安新建酒楼的豪华富丽:“豪家沽酒长安陌,一旦起楼高百尺。碧琉玲珑含春风,银题彩帜缴上客……”当时的酒肆常以飘扬的酒旗作为醒目的标志。皮日休《酒旗》云:“青帜阔数尺,悬于往来道。多为风所扬,时见酒名号。”刘禹锡、陆龟蒙等都写了形容酒旗的名句:“酒旗相望大堤头,堤下连樯堤上楼”;“唯有日斜溪上思,酒旗风影落春流”。  

唐代出现了繁华的夜市,生意兴旺的酒肆使夜市充满了欢快、热闹的气氛。如王建诗日:“水门向晚茶商闹,桥市通宵酒客行。”白居易、温庭筠的诗:“皋桥夜沽酒,灯火是谁家”;“酒酣夜别淮阴市,日照高楼一曲歌”。  

当时还有不少的酒肆由女子做掌柜。如李白的诗《金陵酒肆留别》:“风吹柳花满店香,吴姬压酒唤客尝”;《送裴十八图南归嵩山》:“胡姬招素手,延客醉金樽。”李商隐的诗:“美酒成都堪送老,当垆仍是卓文君。”以上都是描写女子做酒肆掌柜的佳句。  

唐代的酒肆,从繁华的城镇到乡村僻野,大大小小的酒肆星罗棋布,呈现一片繁荣景象,这是前代所不曾有的。这也正佐证了我国唐朝时期非但经济鼎盛,也是酒文化的丰富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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