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何古人常说酒有三不喝邻有三不比亲有三不走
酒有三不喝:酒不多喝,不喝急酒,不喝劝酒,不喝勾兑酒,不喝无名之酒,不喝不敬酒。邻有三不比:不要比钱财,不要比孩子,不要比房子。亲有三不走:不走势利眼的亲,不走太重利的亲,不走无情义的亲。
2,白酒那么难喝为什么酒桌上到处都是劝酒的不喝
喝白酒是中国固有的文化,劝酒是喝酒过程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物质匮乏年代,喝酒是一种奢侈品,现在喝酒不是问题了,但是经历过匮乏年代的文化留存下来了。怕对付没有喝好、喝尽性。白酒不是难喝,而是喝酒习惯问题。白酒是一个伴随中国文明发展历史一起成长起来 的。
3,酒友劝酒为何会触犯法律
劝人喝酒之所以会违反法律是因为被劝酒喝多酒的人有可能因此出现生命安全事故。一、前言中国是一个酒文化盛行的国家,很多时候,公司或者个人如果想请另一方帮忙或者做事,首先就会考虑请对方吃饭。在饭桌上免不了就要喝酒,随之应运而生的就是各种酒文化,酒文化也不仅仅是喝酒,还包含着劝酒的文化。劝酒有时候确实能够活跃酒桌上的气氛,帮助喝酒双方更好的谈合作,但是劝酒有风险,需要谨慎,有时候劝酒劝的不对甚至要负法律责任,这主要是说的以下几种情况。二、劝酒导致喝酒人酒精中毒身亡在现实生活中,有很多因为劝酒获罪的人,比如湖北的张先生就有过这方面的惨痛教训。张先生曾经在一次同学聚会上跟着同桌的其他同学劝酒曾经的班长王某喝酒,王某本来酒量不是很好,但因为同学间许久未曾见面,所以在同学的热情相劝下当晚喝了很多白酒混合其他酒,王某回家后半夜突然陷入昏迷,被送往医院抢救,经过几个小时的抢救后王某最终因为酒精中毒去世,当晚和王某同桌喝酒并劝酒的人都被王某的家人告上法庭,最后各赔偿了王某家人金额不等的赔偿金这件事才勉强过去。三、劝人饮酒导致对方出车祸身亡劝人饮酒有时候还会导致对方醉驾、酒驾而出意外。我国酒驾和醉驾已经被纳入刑法,任何酒驾或者醉驾导致交通事故的都将被重判。如果是同桌饮酒的人劝当事人过量饮酒导致当事人因为酒驾出车祸丧命的劝酒的人将会被追责,同时也可能被酒驾出事的人的家属追偿。综上所述,劝人喝酒有风险,文明喝酒尽量不劝酒。欢迎关注我,带你领略社会百态!如果你也喜欢我的文章,欢迎多多评论、点赞、转发哦!个人原创,仅供参考,严禁抄袭,违者必究!
4,古人说酒有三不喝究竟是指哪三种酒不能喝
这三种酒分别是急酒、闷酒和劝酒。有些人喝酒的时候往往都喜欢大口大口的喝,其实这样是不赞同的,因为这样喝酒不仅对身体不好,甚至还容易喝醉,其实对于喝酒来说,更需要的是慢慢细品,如果是大口喝的话那么还不如不喝,因为这样会搞坏我们自己的身体;其次的话就是喝闷酒了,因为生活当中我们有时候会遇到一些烦心事,所以希望用酒来浇愁,但是这样去喝酒的话就会很容易喝醉,而且通常喝醉的人都是没有任何意识的,如果因此而做出一些失去理智的时期来,一方面是自己会后悔,另一方面则是给别人找了麻烦,所以都是不被建议的。最后一种就是劝酒了,因为在酒局上的劝酒往往都是比较常见的,因为人一旦喝得开心了就会越喝越兴奋,但是如果你一直劝别人喝酒的话,如果别人喝坏了的话,我们都是需要承担一定责任的,因为现在往往都有很多新闻就是因为劝酒,导致对方喝懵逼,最后出现了意外,可以说当时酒局上劝酒的人都是需要承当责任的,因此一个人能喝多少自己也是有数的,我们就不要在旁边瞎起哄了,免得惹一身骚。“酒有三不喝”前面还有句是“饭有三不吃”,首先就是白饭了,这里的白饭是指不劳而获的东西,长辈经常都有说天上没有掉馅饼的好事,即使有也轮不到你,这句话其实还是蛮正确的,因为现在社会很多人往往很多人都是看重利益的,如果当别人请你吃饭,而你又没有做出这顿饭贡献的话,那么很有可能就是个圈套了,或许讲的比较黑暗点,但是防人之心不可无,不然最后吃亏的还是自己。第二种的话就是吃软饭了,现在社会上总有些人不肯凭借着自己的双手去努力,总是想着依靠一些其他人的救助来生活,其实这样是不建议的,因为一旦你习惯了这样的生活,那么你奋斗的意志就会被慢慢腐蚀,最后如果对方不再选择你了,那么很可能你就失去生活的经济来源了,因此这种生活是切莫接受的;最后的话就是剩饭了,这里指的是那些只会随波逐流的人,完全都没有自己的主见和目标,因为往往别人说什么就是什么,这样的人是不会有成功的,我们若是想要成功的话,那么就要看准一个方向从而去努力,这样才有成功的可能性。
5,中国的酒文化喜欢劝酒这是不是一个陋习
劝酒从来都不是中国的酒文化,而过去的酒跟现在的酒,也有很大不同。在古诗里有“劝君更尽一杯酒”、“将进酒,杯莫停”、“举杯邀明月”等,看上去好像都是在劝酒。可实际上是风雅、情义、气度,并没有强迫性质。这一点,跟现代是完全不同的。另外古代的酒跟现在有很大区别,像是什么米酒、黄酒度数低得很,代谢能力好“千杯不醉”很正常。哪像现在,随随便便45°、53°,千杯不醉都可以直接送医院了。我们要清楚,中国的酒文化从来不是烂醉酩酊,劝酒也不是用面子、情义去强迫别人喝酒。所谓的酒厂规矩,只不过是无聊的应酬和人情变味的结果。 1、劝酒是什么劝酒在现代人眼里,就是强迫你喝酒。几个狐朋狗友凑到一起,不能喝酒也要来一句“是不是不给面子”、“是兄弟就干了这杯”、“不喝不行”。这不是劝酒,这是灌酒,是不顾任何情义的撒酒疯。古代的劝酒是什么,是王维口中的“西出阳关无故人”、是李白口中的“与君歌一曲,请君为我倾耳听”、是白居易口中的“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无”。其中没有任何强迫,只是纯粹的朋友情义。而且在古代,人与人的地位分差明显。不想喝酒的人,基本凑不到一块。想要凑在一块的人,就算不劝酒也会酩酊大醉。 2、古代和现代的酒倒不是说古代的酒不够好,只不过清代才有蒸馏技术,以前的黄酒、米酒用饮料来形容毫不为过。只要代谢能力好,慢慢喝很难醉倒。所谓“千杯不醉”,武松豪饮“18碗”,根本算不上传说。可现在不同,大家一喝酒就是白酒,度数动不动就要50以上。关系好的人,没有一两斤根本不放人。这要是像古代一样,来个“千杯”,指不定在哪家医院躺着洗胃。古代和现代差距大,没必要把所有东西,都扯到古时候,更没必要把酒桌上的乱象,扯到“文化”上。 3、人与人之间的交际古代生产水平不高,人们喝酒的时候,也不会刻意浪费。就像电视剧,人家喝酒的时候都是欣赏舞蹈、吟诗作对,速度一个比一个慢。而敬酒也都有规矩,没有所谓的“打圈”,更不用一个人挨个敬所有人。现在不同,还没说上两句话就要称兄道弟。酒桌一上就成了“过命”兄弟,根本没有什么礼仪。所谓劝酒,不过是灌酒、办事、人情世故的借口。
6,喝酒为什么别劝酒
曾经有人制作了"喝酒承诺书",参与饭局的每个人,都在这份承诺书上签字并摁指印。那么,有了这份承诺书,就真的可以开怀畅饮了吗?酒后出事,同桌就不担责了吗?家属就不能追究吗?根据《合同法》第七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合同法》第五十三条规定,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根据以上几条法律法规可以明确得出结论,共同饮酒人签订的这些"免责条款",由于违反我国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因此是无效的。所以,就算签了这些"醉酒免责条款",如果一起喝酒的人酒后遭受损伤或者死亡的,共同饮酒人存在过错的,仍然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并不因签订条款而免责。那么,问题来了,同桌一起喝酒如何避免担责呢?大家既然坐到了一起,就应当有互相关照的义务,尤其是在醉酒人不省人事的时候。作为宴请的组织者应当做到善始善终,确保参加宴会的每个人的安全。如果被邀请的客人已经失控或者出现失控的迹象,作为主人应当注意醉酒客人的情况。因为,此时酒宴的召集者因其请客的行为而产生了附随义务……也就是对醉酒者的照顾义务。如果醉酒者出现意外情况,请客者会因为没有尽到这种照顾义务而承担相应责任。在喝酒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中,同桌一起喝酒者会承担适当责任。但做到以下4点,则酒友不承担责任:1、不强迫性劝酒,无论什么场合,什么情况,对方什么身体状况,均是不劝酒,随意最好;2、明知对方不能喝酒,在明知对方身体有疾病或者对方已经明确表示身体不适的情况下,劝对方不饮酒或者如对方自愿要喝,要做到劝阻少饮,尽到提醒和照顾义务;3、将醉酒者安全送达。对于酒友醉酒的,清醒酒友应当预见到醉酒者已经失去或即将失去对自己的控制能力,在无人照顾的情况下存在危险的发生,因此,清醒酒友应当将醉酒者安全送达,避免担责;4、酒后驾车及时劝阻。对于醉酒的酒友要驾车驶离,其他人应当劝阻其不得驾车,如果未加劝阻则有可能承当相应责任,但是如果已尽到劝阻义务,而对方不听劝阻的情况下,酒友是可以免责的。同饮者就会或多或少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今年4月的一天,22岁的小伙张明参加朋友王成的婚宴,因喝酒太多,最终不幸离开人世。事发后,张明的家人认为众人要对此事负责,遂将新郎新娘、同桌吃饭的人以及婚宴举办的酒店起诉至法院。近日,合肥市瑶海区法院对此作出一审判决。▌事发:小伙婚宴后身亡众人成被告张明家人诉称,婚宴期间,张明与同桌人相互敬酒导致他喝醉酒,饭后,他发生呕吐,呕吐后张明被两个朋友及酒店工作人员抬至酒店一楼,医护人员到达后将张明送至医院,抢救无效身亡。张明家人称,同桌人以及张明的朋友没能对张明的大量饮酒行为进行有效制止,当张明醉酒发生呕吐后,大家又没能尽到必要的安全保障,导致张明因呕吐物回流窒息而死;新郎新娘作为婚宴的主办方及邀请方,应尽到最大的安全保障及注意;张明的两名发小李军、杜勇,是同桌中仅与张明相识的两人,未进行有效制止和安全护送义务;酒店作为本次婚礼的承办方,在宾客醉酒并在店内发生呕吐的情况下,没能及时指派具备专业知识的工作人员进行正确、及时救助。张明家人将新郎新娘、张明朋友、同桌吃饭人以及酒店起诉至法院,要求9名被告承担60%责任。▌说法:新郎及两位朋友担责10%瑶海区法院查明,当天张明和其朋友李军、杜勇与新郎的多名同事坐在一起。新郎王成安排的人在每桌上摆放白酒2瓶、红酒1瓶、雪碧1瓶。一名同桌吃饭人表示,他们与张明不认识,"他第一次喝一杯白酒,同桌一起的人劝阻不要喝了。因工作原因,我们同事喝的都是饮料,更加不会劝酒。我们是在新郎、新娘敬酒后就离开的,离开的时候张明还是正常的。"法院认为,根据当事人在警方询问中的陈述,在宴席中,同桌中只有张明一人喝白酒,喝一斤多。因此,张明本人应当承担主要的责任。当张明处于醉酒昏迷状态时,王成、李军、杜勇作为他的朋友,未及时采取积极抢救的救助行为,因而,3人应当承担不作为的责任,承担10%的责任较为合适,新娘以及新郎的同事们未参与喝酒,且他们与张明互不相识,常理应无在酒桌劝他人喝酒的行为,因此,他们不应该担责。要求酒店承担责任也缺乏依据。近日,瑶海区法院一审判决,王成赔偿3.7万余元;李军和杜勇各赔偿1.8万余元。东莞市酿哥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专业生产:酿酒设备/白酒设备/小型酿酒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