杏花酒厂劳务派遣工,我在一家国企里做劳务派遣工外聘工进那个垃圾单位以后没有搞

1,我在一家国企里做劳务派遣工外聘工进那个垃圾单位以后没有搞

合同分:劳务合同,劳动合同。正式员工签劳动合同,临时工签劳务合同。你签的是劳务合同,做完项目,公司可不与你续签合同,也不用给补偿
虽然我很聪明,但这么说真的难到我了

我在一家国企里做劳务派遣工外聘工进那个垃圾单位以后没有搞

2,求助谁知道什么是劳务派遣用工啊

二楼同志回答的比较明确哈,劳务派遣工就是被劳务公司派遣到用工单位工作的称为“劳务派遣工”。
简单来说吧!就是你去找工作,没有找到,于是你去找劳务派遣公司,劳务公司帮你找到了工作,并安排上班了。这样的工人就是劳务派遣工。
中介介绍进去的一般都是劳务工。不过有的公司自己招聘的员工也要挂在劳务公司那里,便于管理,便于辞退,呵呵。如果没有和你说明的话,一般都是正式员工不是劳务工。劳务工按照要求是要说明的,而且工资是由劳务派遣公司发放的。
怀玉王

求助谁知道什么是劳务派遣用工啊

3,劳务派遣问题

你看看签订的合同,里面应有详细的说明,一般是一个月前提出辞职,各单位略有不同。转正后你们会再签合同的,是否违约合同都会有具体说明。违约金也都是订好的,不是随便说的。转正定级后工资级别会有所提升外,也是要签合同的,分为定期、不定期和长期三种。
对于劳务派遣目前还没有专门的一部法律,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劳务派遣工享有与被派遣单位相同岗位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劳务派遣工同样享有劳动法规定的各项权利。关于养老保险目前是归哪个统筹地区管理就在哪领,必须缴纳够最低年限15年。关于劳动争议的有关问题可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必要时可提请劳动仲裁。

劳务派遣问题

4,派遣工被辞退有无赔偿

1、根据《劳动派遣暂行规定》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工单位可以将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  (一)用工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第四十一条规定情形的;  (二)用工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决定提前解散或者经营期限届满不再继续经营的;  (三)劳务派遣协议期满终止的。  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后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即被单位辞退,你在单位干了几年,单位应支付几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金。2、派遣公司重新给你介绍工作,新工作还是派遣工,性质没变化
依照劳动合同约定履行。如果用人方违约,可以要求每满一年赔偿一个月本人工资。网友建议,仅供参考。祝你好运!

5,劳务派遣的合法性

不合法! 首先,2008年实施的《劳动合同法》 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各执一份。 同时,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及时足额发放员工工资。 在你所说的里面,贵州习酒厂无故少发你们工资,本来就违法,侵害员工应得报酬。合同上没有定劳动合同期限,这样,就可长可短,想让你做多久就多久,想让合同什么时候到期就什么时候到期。 而且贵州习酒厂本来就不能自己设立劳务派遣公司,这本身就是违法的。

6,一家工厂的劳务派遣工签了3个月的合同已经做了三个月合同到期但

解除劳动合同当日应该结清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工资按月发放,隔月发放违法,本月工资下月发合法。拖欠工资,不发工资、克扣工资劳动者可以打12333电话投诉,该电话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电话。也可以到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 由于公司未能按时发放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提出辞职,并要求经济补偿。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行政部门进行举报,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劳动监察大队协调不成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裁决拒不执行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7,劳务工是什么意思

劳务工一般指通过劳务派遣第三方和用人单位建立用工关系,受《民法通则》调整,不像普通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受《劳动法》保护。说白了,劳务工就是用人单位为了规避用人风险,降低成本开支的捷径。
从某一地区按照需求地区要求的固定活不固定人数 受法律保护 合法 有与需求方签订合法合同的劳动人员
应该是劳务派遣的意思,就是跟你签合同的是劳务公司,而是你上班的地方的另一个公司。福利的话按劳务公司的来,一般很少
应该是按你的劳动量决定工资的工人,做多得多
劳务工是指没有常住户口,被用人单位招用的工人被劳务公司派到相应工作单位的工人。指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被劳务 派遣单位派遣到实际用工单位工作,且劳务派遣单位与实际用工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的人员。无论用工单位(派遣人员的使用方)是否直接支付劳动报酬,劳务工均由实际用工单位填报在“劳务工”指标中,而劳务派遣单位(派出单位)不填报这些人员。劳务派遣又称人才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由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向派遣劳工给付劳务报酬,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之间,但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则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之间 ,这个解释我比较认同
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