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 1,收藏酒是看生产日期还是封存日期
- 2,茅台酒几十年了没有外包装怎么鉴定年限
- 3,你好我想问一下25年的精装贵州茅台酒价格是多少
- 4,请教如何鉴别年份酒的真伪
- 5,超过了十二年的白酒能饮吗
- 6,请问白酒有保质期吗金六福白酒
- 7,懂酒的都请进来看一下
- 8,公司这样的行为属于诈骗吗
1,收藏酒是看生产日期还是封存日期
生产日期 没那么麻烦 比如86年葡萄雨水好产量好,86的拉菲就是他开始的年份。生存日期也算封存日期。 只是从桶里转到瓶里而已 没必要纠结
2,茅台酒几十年了没有外包装怎么鉴定年限
几十年了没有外包装,怎么鉴定年限?这个只能是拿给那个有那个经验的品酒的师傅,他那个通过纪念可以做个判断中那个茅台酒的大概时间。
3,你好我想问一下25年的精装贵州茅台酒价格是多少
LZ: 国酒茅台酒厂对外包装并销售的年份酒只有:十五年、三十年、五十年、八十年四种。 您的这种25年的精装贵州茅台酒是在贵州省茅台镇生产的其它酒厂包装并生产的,那这个价格就很难定了,得根据该厂的公司年限来定,如果没有25年的生产记录,就值得怀疑。还有,这种厂家出的产品一般会有特定的经销商来单独代理并操控市场,价格也是他们说了算的。
4,请教如何鉴别年份酒的真伪
中国年份酒基本上靠的是企业良心,白酒在年份上不好鉴定,因此中国的白酒年份酒都比较混乱,才办3年的酒厂都可能出产10年的酒。国家现在也开始整顿年份酒。泸州那边听说一个酒厂,仙潭酒厂吧,9月份新公开一种酒,他是从最基本的常识出发,行业内有说法,三年不成酱,所以他们做一款酱香真年份酒就是从酿造年份开始,至灌装日期结束来计算年份。每瓶酒出厂,都有明确的“酿造年份+灌装年份”的双标注,保证每一瓶出厂前年份足3年,使得“年份”简单、可见、可追溯,方便消费者查询和计算。从根本上保证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
用一个瓷酒杯盛一小杯,用火柴点燃大概要用3--4根火柴,火焰是否为纯淡蓝色,如果是纯淡蓝色是真酒
5,超过了十二年的白酒能饮吗
能白酒放了12年还能喝。 补充: 白酒?的标准定义是:以粮谷为主要原料,以大曲、小曲或麸曲及酒母等为糖化发酵剂,经蒸煮、糖化、发酵、蒸馏而制成的蒸馏酒。又称烧酒、老白干、烧刀子等。酒质无色(或微黄)透明,气味芳香纯正,入口绵甜爽净,酒精含量较高,经贮存老熟后,具有以酯类为主体的复合香味。以曲类、酒母为糖化发酵剂,利用淀粉质(糖质)原料,经蒸煮、糖化、发酵、蒸馏、陈酿和勾兑而酿制而成的各类酒。而严格意义上讲,由食用酒精和食用香料勾兑而成的配制酒则不能算做是白酒,而应该称之为含有酒精的饮料。 白酒不同于黄酒、啤酒和果酒,除了含有极少量的钠、铜、锌,几乎不含维生素和钙、磷、铁等,所含有的仅是水和乙醇(酒精)。传统认为白酒有活血通脉、助药力、增进食欲、消除疲劳,陶冶情操,使人轻快并有御寒提神的功能。饮用少量低度白酒可以扩张小血管,可使血液中的含糖量降低,促进血液循环,延缓胆固醇等脂质在血管壁的沉积,对循环系统及心脑血管有利。?
6,请问白酒有保质期吗金六福白酒
冰峪庄园大米原浆酒厂家提醒您:一般中高度白酒是没有保质期。而且年份越长口感越醇厚。颜色会变化~存放要有阴暗处~~~但是比较易挥发~但是冰峪酒采用软木塞瓶盖、瓷瓶包装。为了养酒。让酒更好的呼吸~~~因为是原浆白酒,颜色是原汁、原色,呈微黄色、琥珀色~~~有一定的收藏价值!~~
理论上是没有保质期的,而且酒越陈越好。
好像白酒是越陈越好。
白酒没有保质期,白酒的主要成分是酒精,本身就消毒杀菌,不存在腐坏问题,白酒储存对有利于白酒质量的提高,但并不是储存时间越长的白酒越好喝,储存一定时间在饮用,口感更佳。
酒精度超过10度的酒都没有保质期
一般瓶装白酒不破坏密封,是越陈越好。白酒密封好的话可以存放几百年。你如果有早期的金六福酒,存起来,增值了。不会过保质期的。
7,懂酒的都请进来看一下
你要埋酒就去五粮液或者茅台专卖店,有种珍藏的酒。埋的地方一定远离污染、异味。得埋1.5米深,太浅不行。埋的时候用布把它包起来。但是时间别太长了,酒并不是越老越好的!一般最好的是60年左右,一般向咱们喝,你多埋几瓶,过个十年二十年的酒能喝了,到时候留出来一瓶两瓶的酒不用管它了。 为什么让你买五粮液或者茅台?因为作为国宾用酒,他们的味道的确醇香,绵软。而且是纯粮食,并没有勾兑!其他酒厂酒说不好了。国酒肯定有它魅力的地方!你要是买一瓶不怎么好的酒,再珍藏味道也不好! 以上是我个人的观点!
没用的,买回来的瓶装酒已经成熟了,再藏只会变坏,乘在保质期内赶紧喝吧。 拿葡萄酒举例,他们都有生长期、成熟期和衰老期。葡萄酒根据其单宁的含量来决定其可储藏的年限,含量越大,成熟越久,有的可达几十年乃至上百年之久,加之制酒当年如果是大年,因各产地的储量有限,便让这些酒变得很贵了。普洱茶也是一样。如果实在要藏,可以考虑度数稍高的黄酒,量要大些,一坛吧。另外,我在江口醇酒厂参观过,他们的好窖都有几百年历史了,里面微生物非常多,这样才会让酒越存越好,五粮液也是一样。一般买回来的酒都是勾兑好的,久藏风味也不会改变。我初中的时候藏过崇明自制的白酒(15度左右),一年后酒变酸了。
现在白酒限量还不停的涨价,你那酒五十三度应该在千元以上!四十多度茅台的都在六百以上,这个价格当然不包括茅台小王子跟茅台迎宾!
你的想法不对,1、藏酒是吧酒放在酒窖里,而不是埋起来。2、藏酒必须要用原浆酒,就是没有勾兑的酒。3、酒窖要保持可调节的通风、恒温、恒湿。酒窖年代越久越好,酒窖里有多种微生物能和酒产生各种化学反应,年代越久,微生物种类就越多,酒存放时间越长就越好。茅台酒为什么好,就是因为他有着特殊的酒窖,茅台酒酒窖里很多种微生物在别的酒厂酒窖里是找不到的。当然真正老窖里的茅台酒市场上是没有的,都被国家计划分配了。现在市场上买的茅台都是在只有2、3十年的酒窖里摆放的。这也是高级干部喝茅台,一般干部喝五粮液的原因。
要想存酒必须要懂得以下几点:1:地窖你一定要有2:酒必须要高度的3:密封一定要严把酒买回来至少要保存8年后才能开封,这样才好喝,这意味着什么,就是说每年都要,往酒库里存酒,到你存到第8年才能喝,到那时候你就可以喝到自己想要的酒味啊!好香的!我一年存10件,够我自己喝了!就这样快去吧!
黄酒类如女儿红有埋地下之说,是因为南方温度高、湿度大,埋地下有恒温恒湿之理,现在看来也不是最佳方案。葡萄酒类,包括洋酒类,权威做法是酒桶存储于地窖之中。白酒更是认为酒海(用**糊**纸与木箱)、酒坛(陶或瓷)为最佳容器,要的是有适当的透气性。至于温度、湿度的变化,不影响南方北方名酒的出现。埋藏,重点在藏。有收藏、保藏不丢之意。以上之共同点,必须是“原浆”=未经勾调。
8,公司这样的行为属于诈骗吗
个人认为你可以主张签订合同时是重大误解使合同变更或者撤销。
我找了些关于重大误解的解释,希望对你有帮助。
我们这年纪都容易轻信,不要灰心,祝你的创业路走的更顺利。
重大误解的构成要件重大误解,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才能构成并产生使合同撤销(或者变更)的法律后果。一般情况下,重大误解由以下要件构成:
(1)必须是表意人(即作出意思表示的当事人)因为误解作出了意思表示。首先,表意人要将其意思表示表达出来(体现在合同条款中),否则无从评价其是否存在着误解问题。其次,表意人作出的意思表示必须是因为误解所造成的,即表意人的错误认识与其作出意思表示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2)必须是对合同的内容发生了重大误解。重大误解必须是对合同的内容发生了重大误解,并导致了合同的订立,从而使当事人能主张撤销合同。在法律上,一般的误解并不都能使合同撤销。我国司法实践认为,必须是对合同的主要内容发生误解才构成重大误解。因为在对合同的主要内容发生误解的情况下才可能影响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并可能使误解的一方的订约目的不能达到。
如果对如下情况发生错误认识,一般则不能认为构成误解:①对订立合同的动机发生错误认识。当事人订立合同都具有各种不同的动机,如购买电脑是为学习所用,在该合同中购买是目的,学习是动机,如果事实上学习本身是一个错误,则属于动机的错误,不应影响买卖合同的效力,否则将会严重影响到交易的安全。当然,如果当事人将其订约的动机以条件的形式订立于合同中,则动机的错误有可能影响到合同的效力。②对某些用语发生错误,如不影响合同的性质和合同的内容,也不应作为重大误解而使合同撤销。
对合同的内容发生认识上的错误,主要是指对合同主要条款发生认识上的错误;对次要的且不会过多地影响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的合同条款发生误解,一般不应当作为重大误解处理。当然,对哪些条款认识错误构成重大误解,应当根据具体合同的性质和交易习惯等因素来认定。
(3)误解是由误解方自己的过错造成的,而不是因为受到对方的欺骗或不正当影响造成的。在通常情况下,都是由表意人的自己过失行为造成的,即由其不注意、不谨慎造成的。如果表意人具有故意或重大过失,则不能按误解处理。任何人都应当对其故意行为负责,如果表意人在订约时故意保留其真实的意志,或者故意与对方订立看似与实际不符的合同,或者明知自己已对合同发生误解而仍然与对方订立合同,均表明表意人希望追求其意思表示所产生的效果,在此情况下并不存在意思表示不真实的问题,因此不能按重大误解处理。例如,甲明知乙卖的是假货而仍订立买卖合同,这就不能以重大误解对待,该合同应当是有效的合同。所谓重大过失,是指按照通常交易习惯应予注意而怠于注意。例如表意人对于对方提交的合同草案根本不看就签字盖章,则行为人无权请求撤销。法律不允许当事人在自己具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情况下,借口其实施的行为对自己不利而随时提出撤销。在实践中区分一般过失或者重大过失,应根据具体情况来定。
误解完全是由误解一方自己的行为所造成的,在这一点上,它与误传是不同的。在误传的情况下,表意人所作出的意思表示是真实的,只是由于传达人的错误造成了误传。而误解完全是由一方自己的原因造成的,如果是因对方当事人故意捏造虚假事实使一方陷入错误,则属于欺诈而不是重大误解。
(4)误解直接影响到当事人所应享受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有可能对误解人造成较大损失。正是由于当事人对合同的内容发生认识的错误,并基于此种错误认识而订约,必然会影响到其所享受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因此才能称为重大误解。在绝大多数情况下,误解会给误解方造成一定的损失,法律正是从保护意思表示不真实的误解方的利益出发,才允许其撤销或变更合同。
至于误解是否给当事人实际上造成了较大损失,不宜作为重大误解的必备条件。在合同履行或者部分履行的情况下,重大误解一般要给误解一方造成较大损失。但是,如果合同尚未履行,也可能仅造成轻微的损失,甚至未造成实际损失,此时,仍应当按重大误解对待。若以造成误解人较大实际损失为条件,则势必会把尚未履行的重大误解合同排除在外。让当事人履行合同造成损失后再按重大误解合同处理,这显然是没有道理的。只要误解已影响到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或影响到其订约目的的实现,或者一旦履行就会给误解人造成较大的损失,都可认为构成重大误解。当然,如果已造成较大损失的,在合同被撤销以后,应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等因素来确定损失的分担和损失赔偿问题。
4.重大误解的表现
如上所述,对合同主要内容的误解,影响当事人订立合同的目的或者权利义务的,才可作重大误解对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71条规定,行为人因为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一般来说,重大误解包括如下几种情况:
(1)对合同的性质发生误解。在合同性质发生误解的情况下,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将发生重大变化。例如,误将买卖作为赠与或将赠与作为买卖,将补偿贸易或者来件装配误认为涉外货物买卖,将借贷合同误认为借用合同等,则当事人将承担完全不同的权利和义务,而且发生此误解也完全违背了当事人在订约时所追求的目的,因此应作为重大误解。
(2)对对方当事人发生误解。对对方当事人的选择自由是合同自由的主要表现。在许多情况下,对对方当事人的选择发生错误不会对合同的权利义务内容发生重大影响,只要对方同意订立合同,自愿承担合同的权利义务,就应当依约履行;但在特殊情况下,对对方当事人的错误也可构成重大误解。主要是在一些基于当事人的信任关系和注重相对人的特定身份的合同中,当事人的身份对合同的订立与履行具有重要意义。例如在承揽、委托、演出、约稿等合同中都十分注重相对人的技能、信用、资历、身份等情况下,如果对对方发生误解,则应构成重大误解。如在加工承揽合同中,因为加工承揽合同往往要求特定的人以其技术、能力从事加工承揽工作,如果将甲公司误认为乙公司而签订了加工承揽合同时,当事人可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3)对标的物质量的误解。如果标的物的质量直接涉及到当事人订约目的或重大的利益,则对质量发生误解可以构成重大误解。例如误将复制品当作真迹出售或购买,误将钻石当作普通石头出售,则可以认为构成重大误解。但是对质量本身没有发生误解,而只是对标的物的非主要功能或效用产生了误解的,不应该当作重大误解处理。
(4)对标的物品种、规格的误解,特别是对同类物品不同品种、规格的误解。如误将茅台酒当作二锅头购买,这实际上是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指向对象即标的本身发生了误解,应属于重大误解。在实践中对标的物规格的误解,如误将千吨水压机当作万吨水压机也应属于对标的物品种的误解。
(5)对价款或者报酬的误解。例如误将仅值100元的标的物当作1000元的商品。在实践中,当事人在订约时对价金没有发生误解;但在履约时一方因为过失而向另一方多交付价款和酬金,此种情况因并非是对合同本身发生误解,因此不应按重大误解撤销合同,而应当按给付的不当得利处理。
除对上述情况发生误解以外,对标的物的数量、包装、履行方式、履行地点、履行期限等内容的误解,如果并未影响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或影响订约目的的实现,则一般不应作为重大误解。在实践中,具体确定重大误解,要分别当事人所误解的不同情况,考虑当事人的状况、活动性质、交易习惯等各方面的因素来确定。比如对履行地点的误解,在绝大多数情况下不能称为重大误解,但是由于对履行地的误解使一方支付的费用过大,此时,履行地点误解应视为重大误解。
你有没有向该公司订过单,单价是多少,成本价又是多少,利润又是多少,你有没有想过?合同上说的又是什么?你签过合同了吗?
如果你说的东西都有证据相支撑的话,还好说。
不过因为金额不大,估计不管是刑事还是民事,都非常非常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