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台上一任老总为什么离职,现在每个月上交企业年金辞职后如果下一个单位并没有企业年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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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现在每个月上交企业年金辞职后如果下一个单位并没有企业年金

有的
根据国家对企业年金的相关规定,职工只有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时,可以从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领取一次或定期领取企业年金。职工未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的,不得从个人账户中提前提取资金。出境定居人员的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可根据本人要求一次性支付给本人。职工变动工作单位时,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可以随同转移。职工升学、参军、失业期间或新就业单位没有实行企业年金制度的,其企业年金个人账户可由原管理机构继续管理。职工或退休人员死亡后,其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由其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一次性领取。意思就是说,除了退休,出国定居,死亡以外,你是没法拿到不管是你自己还是单位交的企业年金的。

现在每个月上交企业年金辞职后如果下一个单位并没有企业年金

2,这个上司我该不该揭发他

如果你是心里不平衡的话而去检举他那就没必要了,因为检举他对你没有任何好处,只要你生活在社会中碰到这种事情的机会就很多,你只能去适应社会,在你没有能力改变社会之前。如果你的确因为社会的不公或者良心的谴责可以考虑检举,但是要做好检举后承担所有一切可能发生的最坏的后果,比如说辞职什么的,遭人非议啊,这个社会不管你做什么,别人都会说三道四的。
你最好不要去检举他,对你会非常不好,因为这是中国的特色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如果有确凿的证据,并检举可以使他离职,你当然可以毫无顾虑的去检举。反之,要嘛你和他沟通加入他们同流和污要嘛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给单给他们。
应该检举,不然哪天东窗事发了小心牵连到你哦,不过揭发的时候要小心谨慎
揭发,或许会把你升上去哦,呵呵

这个上司我该不该揭发他

3,我8月13号入职斯坦雷但因家里有事要辞职公司不给办上面领导

辞职和自离是一样的性质,你可以辞职提交后三天离开,没有自离不自离的,多少的工资应该付请,否则可以去劳动所投诉的。公司应该知道劳动法规的。
建议先打个辞职报告,留存证据,考勤的证据,自动离职公司可以以没交接对公司造成损失而扣你工资,有了辞职报告,试用期内提前三天告知公司即可以解除关系 ;工资什么的会正常发放给你的,但是为了免除麻烦,必要的证据最好留一下,就是你入职公司的相关证明性文件;与 主管谈一次,会理解你的
首先 你签劳务合同了么。里面是怎么规定的 其次离职报告交了吗 协商了吗?最简单的办法 要你 干啥你不干 专挑你上司毛病 惹火了 让他吵了你
你好!建议先打个辞职报告,留存证据,考勤的证据,自动离职公司可以以没交接对公司造成损失而扣你工资,有了辞职报告,试用期内提前三天告知公司即可以解除关系 ;工资什么的会正常发放给你的,但是为了免除麻烦,必要的证据最好留一下,就是你入职公司的相关证明性文件;与 主管谈一次,会理解你的我的回答你还满意吗~~

我8月13号入职斯坦雷但因家里有事要辞职公司不给办上面领导

4,不喜欢的工作想辞职怎么和器重自己的老板说

想辞职,可老板很器重自己怎么跟老板说,可以参考一下:1、发离职申请邮件遇到不喜欢的工作想辞职的话,可以通过发离职申请邮件说明,按照常规的离职申请格式进行书写,这个网上有很多离职申请的模板,选择一个适合自己的模板,认真填写完个人所在的部门、岗位、离职原因、以及工作交接方面的信息、离职时间等,检查无误后,再通过邮件发送给老板。2、需要离开一段时间遇到不喜欢的工作想辞职的话,可以跟老板说明自己因故需要离开一段时间处理一下个人的事情,不能因为私人的事情而影响到自己的工作,相信通情达理的老板知道你的情况之后也会表示谅解的。3、想要回老家去发展遇到不喜欢的工作想辞职的话,可以跟老板表明自己考虑想要回老家去发展,一方面希望自已能够留在自己熟悉的地方工作,另-方面也可以多一些时间照顾自己的家人,相信通情达理的老板也一定会表示理解的。4、委婉表达去意遇到不喜欢的工作想辞职的话,可以跟老板委婉表达下自己的去意,有时候不妨可以特别强调一下自己是因为家庭、环境、外界等非主观性因素想要离职的想法,让老板认为你的离职是偶然的,相信你提出离职这件事情是出于无奈之举,有时候善意的谎言是很有必要的,一方面既不辜负老板对自己的好意,又能达到自己的目的可能而不为呢?
那就坦诚的和老板说,相比当前的工作,自己更喜欢做什么样的工作,因此想要辞职去做自己更喜欢做的工作,希望能够得到理解。大概这样的一个说法。

5,辞职了但是老板找各种理由拖着工资不发该怎么办

解除劳动关系时,用人单位应当一次性付清劳动者的工资。未及时支付的,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举报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履行下列职责:(一)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三)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四)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找劳动局

6,特殊的离职原因我应该怎么说呢

。。。还有这样的老板。离职对的。我建议你可以直接告诉对方HR这个理由,但是不用说的这么详细。就说,老板滥用职权,把你当作私人保姆就好了。不过,因为你是试用期离职,也可以说公司的文化不适合你。问题不大的。
1、为什么要换工作?答:难以处理老板和老板娘的关系,为了不影响老板的家庭稳定,决定离职,相信会妥善处理好离职手续。 2、你原来的工作薪水不错,为什么要走呢?答:(你可以不要填写真实的薪水,大概就行了,看面试的公司是什么规模啦,要去小公司不能把原来的薪水写得太高。)有上面的理由,薪水再高都不合适的。 3、你现在要离职,从法律上说,你只要提前30天通知,30天以后离职就生效。因此只要把离职申请书让老板签字(最好盖章,没有也行)并写上日期就行了。 4、至于你提出离职,单位要违约金一事,就看你的劳动合同上是怎么写的。现在你如果取得了老板不良企图的证据,比如相片、录音等,你完全可以因此拒绝支付任何违约金,法律也是讲道理的,违约金也是对方没有过错为前提的,现在对方存在过错,但你有举证责任。 5、威协你登报一事,你也可以使用下三烂大路威协她,如果他威协你找工作,影响前途,你也可以以牙还牙,它也有原来的客户啊,也有原来的打交道的人啊,这种人不怕法律,怕拳头的。 6、告诉老板娘,你的老板做了什么,建议她和花心的老板离婚。 同时老板娘对你不错,不能因此而手软啊,不然你要吃大亏,后悔的。7、你档案里的协议从你向公司提出离职之日起30天就解除了,不再有法律效力。 8、你的档案没有事的,私人企业和外资企业都没有档案管理权,也不会被那个色老板“黑一笔”的。 9、最后,面对新的单位要真诚的面对这个问题,至少在入职以后也要讲出来,让用人单位对你进行背景调查时注意这里的特殊情况。 现在社会无数的事实证明“老实人就是吃亏”,祝你顺利!

7,什么时候辞职好呢

其实辞职没有什么最佳时间,任何时候都可以只要你做好了准备就行,但从HR的角度来看,在每年三四月份辞职是比较有优势的,这时候你好找工作企业也找好顶替你的人,你俩谁也不耽误谁还能来个好聚好散。一、三四月份离职年终奖已经领完了,春暖花开招聘旺季更换工作岂不美哉。辞职这件事儿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既然已经决定走了那就一定要将自己的利益最大化,所以想要离职就在三四月份,如果过了这个月份还不如就在原单位再待一年,现在我帮你分析一下过了四月份离职有啥弊端。首先,每年的三四月份是各大聚堆招聘的时间,这时候不论去哪个人才市场都能看到一堆工作任你挑任你选,过了四月份你再离职就错过了招聘季,等到下一个招聘季就要等到九十月份,请问,四月份后离职你找不到工作咋办?其次,三四月份离职刚刚好领取了上年度的年终奖,过年发放的礼品也都搬回了家,这个时候离职稳赚不赔,但也有些企业比较抠门,年后离职会把这些东西在工资里折现扣除,要是你真的碰上了请去劳动局寻求帮助,So 过完年利益已经最大化,你为啥还要拖?二、对下一份工作有了明确的目标再辞职,否则房贷、车贷和日常开销就能压死你。就我的经验来看,离职千万不能头脑一热冲动的决定,说辞职的时候肯定很爽“老子不伺候你了”,但你想过没有,从这走了以后你准备做什么?想要从事哪个行业,是继续找有经验的工作还是找从来没从事过的重新开始?这些都需要你在离职之前考虑清楚。如果情况允许最好是在离职前把下一份工作找好,这样离职后就能迅速投入下一份工作中,免得你到时候没有工作为了下一顿饭发愁,别说我做事儿畏首畏尾,等你兜里不够买下一顿饭的时候,你就知道我说的是真话。三、一定不要在自己工作最差的时候离职,否则这段职场经历将会是你职业生涯中的污点。从我多年任职HR的角度来看,一个人想要离职千万不能在工作最不顺心的时候提出,这个节骨眼儿只要上级领导没说什么你千万别冲动说离职,网友可能会问为啥?我跟你说,你要是现在离职了那就等于落下了话柄,现在的HR都精着呢,你在面试的时候会写提供简历,上面清楚明白的写着你上一家公司的名称。只要稍加打听你在前一个单位工作态度如何工作完成度怎么样都能被打听出来,人家要是说你是因为工作能力问题和工作中出现了严重的失误怎么办?这种说辞哪家公司也不敢要你,人家招聘员工是为了找到能帮忙处理问题的人,你一个制造麻烦的人凭什么办理入职?So 不用多说了,一定要在自己工作做得最好的时候离职,这才是聪明人干的事儿。最后:离职其实还是要看情况而定,如果上级领导是个脑袋秀逗的人那你也不需要等时机,这种人和他多待一天都是折磨,人活着一辈子只有几十年还是开心最重要,但别忘了辞职之前考虑一下钱包里的钱,毕竟快心的前提是生存。
1、如果不考虑找新单位,春节上班后第二周提出比较好。因为春节七天大假,属于带薪假期,放完假就提出提出辞职,给单位一种是贪图假期工资的印象,感觉上不是很舒服,但是半个月后,假期慢慢被遗忘,各项工作已经完全步入正轨,这个时候提出辞职,单位的接受程度较高,而且这个时候也是各单位人才招聘的高峰期,找工作相对比较容易。2、找到新工作,提前1个月提出,按照《劳动合同法》,员工要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用工单位,所以在与新单位商谈入职时间时,要充分考虑这个因素。虽然现在很多人提出辞职后,用人单位都不会要求一个月后再离开,但是还是做好一个月后再离开的准备。注意事项:1、需要提出辞职的员工,在辞职前,应该和自己部门主管做好交心谈心工作,争取得到部门主管的支持和理解。2、虽然打算离职了,但对于分内的工作,在没有办理交接之前,一定要尽心尽力完成好、处理好,千万不能留下后患。
一般情况下,大部分的人都喜欢在年底辞职,这样年假就可以不用休了,时间上可以自己把握,安排,可以更好地享受春节!想辞职了,那就先边工作边应聘,如果确实有非常好的机会,就不能管是什么时候了,要抓住机会!如果没有更好的机会,那就等到春节以后,一般公司招人都在年初,新的一年开始,这时候用工需求会很大,年初正是招聘的大好时节, 这是找工作就不会那么吃力,此时你就会进入面试的繁忙状态,不过还是很充实的。
辞职的时间最多的应该是在年前、年后这个时间段。同时这个时间段也会有很多的公司和企业招聘员工。其次辞职的朋友可以结合当地的招聘会,或者招工信息选择辞职时间。毕竟辞职后总呆着也烦,两个工作对接最重要。离职的时候最不想说的就是辞职原因!有很多不能说的原因,其实“善意的谎言”于人于己无害最好。例如因为个人身心原因而不能继续工作的借口,如“身体不适,无法继续工作”。还可以说家里父母不想让自己继续干下去,给自己找了份工作。辞职要做好工作交接工作,交接的人员到位了之后,你需要把本来的工作内容给交接好,建议双方签订手写交接单,然后双方确认签字。不要嫌麻烦,手写交接单会为你以后省去很多麻烦,抓住好工作的机遇,如果想好想辞职了,那就先边找工作边应聘,如果确实有非常好的机会,就不用管什么乱七八糟的旁的事情了。一定要要抓住机会!
最好是最近一个绩效考核期结束后,这样不影响绩效工资。 劳动者随时都可以辞职的,劳动者辞职,只需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一、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你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  3、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二、劳动者可以通过快递或挂号信邮寄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说的辞职信、辞职报告),这样便于保留证据。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工资或不为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劳动者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三、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当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违法行为情况时,你可以立即辞职最好,用人单位应当给你一次性结清工资,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同时向你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38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它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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